XX年统计局数据自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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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统计局数据自查报告
XX年统计局数据自查报告
XX年统计局数据自查报告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统字84号文件和县统计局关于开展农村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镇于XX年6月6日召开镇、村两级统计工作会议,传达《通知》精神,安排部署统计数据质量检查工作,认真按照文件的要求逐项落实自查自纠、边查边改措施。
现将我镇开展统计数据质量检查纠改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通过对我镇镇、村两级XX年1月至XX年6月的统计表和各项调查工作进行自查,我镇在统计工作中没有发生下列违法行为:
1、没有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资料的行为;
2、没有拒报、屡次迟报统计资料的行为;
3、没有未经批准,擅自制印统计调查表的行为;
4、没有单位领导干扰统计数据,从而造成统计数据失真的行为;
5、没有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
6、重点对各项统计调查和统计资料进行自查、复查。
二、我镇在抓好统计基础工作中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了镇统计站、统计站由党政办公室、统计办公室、计生办公室、经管办公室组成。
人员有党政办主任、政府统计员、计生统计员、经管统计员,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2、政府、计生、经管、教办、公安及9个村均落实了专兼职统计员。
3、镇、村统计工作均按照统计制度的规定设置原始记录,建立健全统计档案。
4、统计工作制度在自查自纠工作中进一步完善。
5、政府专职统计员按文件要求持证上岗。
三、存在问题
1、少数兼职统计人员业务素质较差还不适应新时期统计工作的要求;
2、村级由于三年一届的换届选举,直接影响统计人员的工作情绪,造成部分统计表册不健全。
3、村向各部门上报的表册数据有不统一的情况。
4、企业上报统计报表屡次迟报统计资料和数据失真的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经政府及执法领导组研究决定,制定以下纠改措施:
1、每月统计站对村级统计员进行一至二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村级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业务水平;
2、进一步做好村级统计员的思想工作,尽量稳定统计人员队伍;
3、建议上级统计执法部门对相关企业加大执法力度;
4、统一思想,提高对统计工作的认识,完善统计工作制度,强化责任感,严禁统计资料遗失,杜绝数出多门。
确保统计数据及时、准确、统一、完善。
真正做到向各级领导体统制定政策真实可用的统计资料。
XX年统计局数据自查报告
根据湖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湖南调查总队、湖南省监察厅、湖南省司法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湘统46号)精神,我区认真开展了自查,切实查找本区统计工作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推动统计数据质量检查顺利开展
《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以来,我们迅速召开党政会议和全局专题工作会议及乡镇街道迎检和自查会议,重点学习了省、市通知精神,使全区上下明确了此次检查工作的实际意义和工作方法,进一步增强了落实通知精神的自觉性,为把通知精神传达好,贯彻好,落实好打下了组织基础。
二、夯实基础、健全机制,确保统计工作质量检查成效显著
统计工作的高质量是统计数据准确性、科学性的保证,其关键在于基层。
近年来,我们加大投入,加强了乡镇街道统计队伍建设,累计投入万元,为乡镇街道统计站配备了微机等办公用品,购置齐全了各种硬件,实现了网上直报,使其更好地发挥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统计工作的职能。
健全统计网络,坚持保障经费、落实待遇、提高素质,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
逐步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证录、统计台帐制度和岗位目标责任制度,推动了整体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
每年至少开展两次大检查,促进了统计基础工作的规范、科学,统计数据的准确、详实。
围绕此次检查,我们进一步健全了各街道乡镇包管片区的包保责任制度,确保了各项工作的落实。
三、严格执法、稳妥推进,全面开展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检查
我们严格按照《关于联合开展统计执法大检查的通知》,结合我区实际,采取自查、抽查等形式对各基层单位统计调查数据进行了全面检查。
工作中,切实做到了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纠正数据错误处,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部分基层单位和个体户不够重视统计工作,统计制度不健全,统计信息闭塞,档案资料归档不及时、不规范,统计人员变动相对频繁,造成了统计资料遗失、统计数字不能衔接,统计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等现象,严重影响了统计工作的连续性,及时性、准确性和全面性;二是统计数据质量有待提高,报表数据逻辑性差,一些统计数据计算错误,指标含义混淆;三是统计事业经费严重不足,工作清苦。
大部分乡镇财政、民政、土管、计生等工作人员均有工作津贴,而统计部门因自身经费严重不足,没有能力给基层统计人员予以补助,统计人员没有任何补贴,有的乡镇统计人员连送报表的旅差费都不能保证,而基层单位的统计人员也一般由财务人员兼职,没有额外的补助,从而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四、强化措施、积极整改,推动商业贸易统计工作再上台阶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为进一步提高统计调查数据质量,推动全区商业贸易统计工作再上台阶,我们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明确了下步努力方向。
一是强化数据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基层单位和个体户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
二是健全工作制度。
逐步健全日常工作、责任分工、目标考核、奖惩约束等一系列制度,严格落实,确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是改进工作方法。
推广“三查三审三比较”的方法,三查即:
一查逻辑和数量关系;二查计量单位是否准确;三查属性指标是否正确。
三审即:
一是基层单位统计自审;二是乡镇街道初审;三是计算机汇总审核。
三比较即:
帐表、帐实数据比较;上下级单位数据比较;本期数据与前期基数比较。
四是加大统计执法力度。
在日常督促检查的同时,根据工作实际,适时开展统计专项治理。
基层统计工作是统计大厦的基石,近年来,我区统计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经过广大统计工作者的共同努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统计工作在北湖区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决策咨询作用。
但相对来说,基层的统计工作,与国家进一步加强基层统计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因此,我局商业贸易股将会对本次自查结果,在将来的工作里,找准统计工作的薄弱环节和突破口,切实加强商业贸易的统计工作。
XX年统计局数据自查报告
20xx年为扎实推进我局的机关效能建设,局党组结合本局实际,以争创“三优”为目标,紧密围绕我区中心工作,“抓教育、抓制度、抓调研、抓整改、抓考核”。
成立了以局长徐文题负总责、亲自抓的效能监察工作领导小组,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深入开展。
20xx年至20xx年连续两次被评为北京市统计系统先进集体(注:
两年评选一次);20xx年3月继续被北京市精神文明办评为“首都精神文明单位”;被国家统计局评为国家级“20xx-20xx年度中国信息统计宣传工作”先进单位;20xx年参加市政府统计系统文化艺术界被评为“组织活动二等奖”;20xx年我局党组被区委组织部列为“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试点单位。
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并在全局网上公示。
一、认真履行丰台区政府统计职能,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为我区经济建设做贡献
一是认真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
我局在开展先进性教育整个活动过程中做到认真准备突出“细”字;学习培训突出“实”字;征求意见突出“真”字;分析评议突出“严”字;整改提高突出“促”字。
由于局党组高度重视,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党员群众积极参与,我局先进性教育活动扎实开展,达到了预期目的,取得了实效。
群众满意率达到100%。
二是充分发挥统计信息功能,为区委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提供了大量的经济建设重要参考依据。
今年以来撰写了各类统计分析报告70余篇,其中:
《丰台区非公经济发展研究》分别获市统计局统计分析和区调研报告二等奖;统计信息306条,被区委、区政府、国家统计局、市统计局采用的118条;截止20xx年11月底,在《新丰台》报刊“每周看点来自区统计局的报告”栏目发布各类信息48期;为配合各部门顺利完成“十一五”总体规划和重点规划编制,为全区各部门和社会各界提供数据支撑信息咨询次数达300余次;并完成了民建丰台区工委解刚、王虹委员关于“依法完善统计指标及方法的建议”的提案办理工作。
三是圆满完成我区第一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阶段工作任务。
在区政府领导下,我局牵头,全区21个街乡镇共同参与,通过近5000余名普查员的艰苦努力,按期完成普查前期准备、入户登记和数据处理上报工作。
普查结果显示,截止20xx年12月31日我区普查登记法人单位26740家、个体经营户66222户,基本摸清了全区经济家底。
我区经济普查各阶段任务考核,均居全市前列。
目前正在紧张的撰写和编辑全区经济普查公报及资料汇编,并与有关委办局、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开展十几个课题的研究工作。
四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统计服务水平。
按照市、区领导提出的各级部门要做到“职责清、情况明、数字准、素质高”的要求,我局结合本区实际情况,牵头布置涉及全区30余个部门的基础数据。
首次编辑出版了20xx年全区各行业发展状况等基础统计资料,为区领导和各有关部门“全面掌握全区基础工作基本数据、摸清全区基本情况”提供了重要参考依据。
五是1%全国人口抽样调查和与区建委合作的“居民一日出行调查”正在紧张有序的开展。
二、树立科学发展观,围绕全区“双创”中心工作发挥统计职能,把“创建卫生城区满意度和知晓率调查”作为我局绩效考核和重点任务加以落实。
从6月至8月,集中全局的力量,克服种种困难,党员领导干部带头深入到21个街乡镇对企业、居民住户、市场、车站等重点地区进行了八轮电话调查和实地调查,调查单位达9000余家单位,调查城市、农村居民户达3000余户。
区委、区政府根据提供调查情况,加大了创建卫生城区的宣传和整治力度。
群众对我区卫生情况的满意度由67%上升到91%;对创建卫生城区的知晓率由44%上升到96%。
北京市爱卫会在对我区创卫工作情况通报中,充分肯定了我局为配合区委、区政府开展创建卫生城区进行的“创建卫生城区群众满意度和知晓率抽样调查”,称赞“丰台创卫搞民意调查是个创新”。
三、坚持政务公开,提高服务水平,保持了良好的机关工作作风。
一是坚决执行政务公开制度。
20xx年结合本局实际,以争创“三优”为目标,抓好“五个载体”,切实解决“五个方面问题”,坚持执行政务公开,并实行了党务公开。
在我局网站上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对政务公开内容、类别、形式、时限、范围、程序,责任部门做了明确的规定。
在办公区设立公示栏、办事指南、行政审批工作流程图。
工作人员挂牌上岗,网上设立公开监督举报电话、局内设立举报信箱增加办事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及公众的监督。
二是坚持依法行政。
在统计执法工作中,公开执法程序、内容和要求。
严格执行执法检查规定,不乱罚款,不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执行我局制定的《廉政回访制度》。
在统计业务培训和法规培训中,杜绝乱收费。
连续多年统计执法检查,没有出现过被检查对象投诉现象,很好的维护了丰台区政府统计形象。
三是加强机关效能工作,抓制度建设,规范工作程序,提高统计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20xx年局党组结合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继续抓制度建设。
又补充制定了:
《丰台区统计局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工作方案》、《影响机关工作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服务承诺制》等十四项制度。
并把14项制度汇编成我局制度续册,将发至人手一册。
全局人员严格落实“首问负责”、“一次告知”等制度,做到“七个一”,让基层单位或企业来我局办事“少跑一趟路、少进一扇门、少找一个人”,并做到“一问就知,一看就明,一听就懂、一办就成”。
全心全意为基层、企业服务已成为人人的自觉行动。
四是积极推进全程办事代理制。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统计局列入全程办事代理制的行政服务(管理)事项为2项:
统计登记(单位),统计登记(建设项目)。
20xx年网上公开的项目已达6项,公开栏已设7项,截止到11月底即时办理统计登记证2528项,每月定期网上报送统计数据达XX余单位。
五是坚持提拔干部、发展党员、录用统计工作人员公开的原则。
20xx年局党组在竞聘干部、发展新党员、招录统计工作人员工作中,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执行公示制度。
1999年以来,通过竞争上岗选拔的副科以上干部近20余名,发展党员23名,公招了14名统计工作人员。
实践证明,他们已经成为统计工作的骨干力量。
六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坚持干部竞争上岗,人事任免权、审核审批权、资金分配权集体决策;坚持办事程序和规章制度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在重大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和使用大额资金方面,必须经党组会和局务会研究决定。
并以会议纪要方式向全体干部、职工通报,接收群众监督。
特别是我局财务管理工作,从XX年起连续三年被评为区财务管理先进单位,20xx年代表丰台区接受了北京市的联合检查。
四、坚持勤政廉政,自觉维护机关良好形象
一是党政一把手做到“五个亲自”,班子成员做到“两个经常”。
一把手亲自部署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亲自检查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亲自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学习中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亲自主持召开两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亲自组织人员监督检查责任制工作的落实情况。
班子成员经常教育分管科室和全体干部职工要廉洁自律依法行政;经常监督检查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是认真贯彻“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落实干部廉洁自律规范从政行为。
领导班子做好“五个对待”,即对待钱物要不贪不占,对待权利要不谋利,对待名利要淡薄名利,对待人才要任人唯贤,对待纪律要有令则行,有禁则止。
全体干部职工做到了“一坚持、二严格、二不准”,即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扎扎实实做事,老老实实做人;严格执行《统计法》依法行政,严格文明执法;不准参与影响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不准接受执法对象的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卷。
在局党组的领导下,通过扎实工作,全局上下“风正、劲足、心齐”的大好局面不断得到巩固和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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