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财经学院就业统计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docx
- 文档编号:10528089
- 上传时间:2023-02-21
- 格式:DOCX
- 页数:11
- 大小:19.60KB
广西财经学院就业统计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docx
《广西财经学院就业统计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西财经学院就业统计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广西财经学院就业统计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广西财经学院就业统计监督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及时收集和统计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准确反映毕业生的就业率,根据自治区教育厅桂教学生〔2011〕6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统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二条真实性原则
统计上报的就业信息必须是毕业生本人提供,有就业的相关证明材料,经相关部门核查确认的有效信息。
第三条全面性原则
各院系对毕业生毕业前后就业状况的动态信息,应全面掌握和反映,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就业状况;
(2)就业变动情况;(3)毕业生未就业原因;(4)其他情况说明。
第四条及时性原则
各院系对毕业生就业状况的收集和统计要按学校规定,做到收集信息及时,调查情况及时,上报数据及时。
第三章责任范围
第五条招生就业处作为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对各院系的就业统计进行指导并负全面监督核查责任,负责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学校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各院系作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直接实施单位,负责准确统计本单位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审核就业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及时更新就业信息,按时将毕业生就业信息上报招生就业处。
第四章纳入就业统计的就业形式与就业证明材料要求
第六条纳入就业统计的就业形式分协议类就业、非协议类就业和灵活就业三种类型。
(一)协议类就业
协议类就业的主要形式:
1.毕业生通过学校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书的,提供协议书;
2.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聘用)合同的,提供劳动合同;
3.毕业生参加国家、地方项目(含入伍预征、基层项目等)就业:
3-1.入伍预征的提供生源地县(市、区)级武装部的入伍证明材料;
3-2.基层项目的提供用人单位接收证明材料;
4.定向、委培毕业生回原定向、委培单位就业的,要提供定向委培协议;
5.出国、升学,包括考取研究生、考取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毕业生出国留学、工作:
5-1.出国留学、工作的要提供出国留学或工作相关的证明材料;
5-2.升学的要提供录取通知书。
(二)非协议类就业
毕业生已落实就业单位,因故未能签订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只能提供其他就业证明材料的,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就业指导中心制作的《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协议类就业登记表》(附件1)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三)灵活就业
毕业生自主创业或采用其他方式灵活就业的,统一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就业指导中心制作的《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附件2)作为就业证明材料。
以下几种情况属于灵活就业:
1.自主创业。
指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
包括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
该就业形式要提供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或合伙证明材料;
2.自由职业。
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等;
3.临时就业。
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贩、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
第七条不纳入就业统计范围的几种形式
1.尚未就业的毕业生;
2.毕业前顶岗实习、见习的毕业生,即使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生活补贴;
3.不能提供就业证明材料(三方协议书、劳动合同、就业证明登记表、灵活就业登记表、签约就业的相关证明等)的毕业生;
4.原来已就业,但经核实目前没有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5.原来已就业,现变更就业单位后,不能提供新的就业证明材料毕业生;
6.联系不上不能确定是否就业的毕业生;
7.毕业生的就业证明登记表、灵活就业登记表填写不规范、不完整;
8.没有工商登记注册证明的自主创业毕业生。
第五章就业统计监督管理工作内容
第八条各院系监督管理工作
(一)各院系指定专人负责就业的统计和审核工作。
对毕业生交来的就业证明材料,要加强复查审核。
5月中旬至7月20日,要对所有就业证明材料组织至少1次复查,填写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制作的《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复查登记表》(附件3),并于7月20日前将登记表上报招生就业处。
(二)从3月份起,每月的23日,各院系填写《广西财经学院就业进展月度报送表》(附件4)、《广西财经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总表》(附件5)和《广西财经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附件6),经过核实后上报招生就业处,并附相应的就业证明材料(包括协议类就业证明材料、非协议类就业登记表、灵活就业登记表)。
各院系上报的就业相关材料,需经本单位分管就业工作领导的签字方能上报。
第九条招生就业处监督管理工作
招生就业处对各院系上报的就业证明材料按一定的比例进行抽查。
抽查的重点对象为毕业生有效联系方式少、部门复查覆盖面过低的院系。
5月中旬至8月底,招生就业处对全校所有就业证明材料组织至少1次复查。
第六章监督管理工作纪律
第十条毕业生就业统计核查人员要按照上级和学校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全面、细致地了解掌握并客观准确地反映毕业生就业状况。
第十一条在对各院系上报的就业材料进行核查时,无法确定就业证明材料真实性的比例超过被抽查材料总数10%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将材料退回,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重新核准上报。
第十二条各院系在上报毕业生就业情况时,若出现虚报、瞒报、伪造和篡改等现象的,情节严重的,上报校领导,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该单位就业工作评先资格。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第十四条2010年4月颁布的桂财院发〔2010〕36号文《关于印发〈广西财经学院毕业生就业率监督核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同时废止。
附件1:
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协议类就业登记表
附件2:
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附件3:
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复查登记表
附件4:
广西财经学院就业进展月度报送表
附件5:
广西财经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总表
附件6:
广西财经学院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
附件1:
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非协议类就业登记表
用
人
单
位
情
况
及
意见
单位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所在地
()省/直辖市/自治区()市/县
通讯地址
邮编
聘用毕业生的起始时间
年月
试用期限(若无试用期则填“无”或不填)
()个月
用人单位聘用意见:
用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毕业生情况
姓名
专业
个人联系电话
家庭固定电话
家庭地址
QQ号
电子信箱
本人签名
毕业学校填写
学校名称
学校收集核实本表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收到本表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就业指导中心制表
说明:
1.此表为毕业生已就业,但用人单位尚未与毕业生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所使用的就业登记表;
2.用人单位盖章须与填写的单位名称(可简称)一致,否则为无效证明;
3.毕业生、用人单位双方基于诚信原则填写本登记表;
4.内容填写不完整(学生本人确实没有的信息除外)、不真实的,视为无效登记表;
5.本登记表仅作为学校联系统计毕业生就业去向之用,信息不公开。
附件2:
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登记表
毕业生
基本情况
姓名
专业
本人常用
联系电话
QQ号
电子信箱
家庭
固定电话
家庭通讯地址
邮编
灵活就业
类型
例如:
(1)自主创业:
创立企业(包括参与创立企业)或是新企业的所有者、管理者,有个体经营和合伙经营两种类型;
(2)自由职业:
如律师、自由撰稿人、歌手、模特、中介服务工作者等;(3)临时就业:
如家庭小时工、街头小买卖、其他类型的打零工者。
毕业生
工作情况
工作简介:
毕业生签名:
年月日
参与创业但非法人,或事实上应有相对稳定的合作单位时,需请相关单位核实盖章。
(无相关单位,或相关单位不确定、不稳定的,不必填写此项。
)
单位盖章
年月日
毕业学校填写
学校
名称
学校收集核实本表负责人姓名
联系电话
收到本表日期
年月日
备注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就业指导中心制表
说明:
1.内容填写不完整(学生本人确实没有的信息除外)、不真实的,视为无效登记表;
2.毕业学校情况由学校负责填写;
3.本登记表仅作为学校联系统计毕业生就业去向之用,信息不公开。
附件3:
广西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复查登记表
毕业生姓名:
院(系、部):
专业:
班级:
复查日期
(年月日)
复查对象(填:
毕业生/单位)
复查情况(何种联系方式、结果等)
对原就业证明材料审核结论(填:
有效/无效/不确定/为假)
复查责任人
所在部门
复查责任人
签名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校毕业就业指导中心制表
说明:
1.复查后已明确毕业生未按原定单位就业或已离职的,填“无效”,更换单位的须重新提供就业证明材料;
2.因联系不上未能做出判断的,填“不确定”;
3.就业单位不存在、单位接收意见不真实等虚假证明材料,填“为假”;
4.复查结论为“无效”“不确定”“为假”的,不能纳入就业统计。
附件4:
年广西财经学院就业进展月度报送表
学院(盖章):
填表时间:
年月日
毕业生总数
本科毕业生数
专科(高职)毕业生数
需求
总数
本科生需求数
与去年相比
①上升②持平③下降
专科(高职)生需求数
①上升②持平③下降
毕业生签约总数
本科生签约数
与去年相比
①上升②持平③下降
专科(高职)生签约数
①上升②持平③下降
毕业生签约率
本科生签约率
与去年相比
①上升②持平③下降
专科(高职)生签约率
①上升②持平③下降
举办招聘会次数
单位数量
①上升②持平③下降
岗位数量
①上升②持平③下降
举办用人单位宣讲会次数
单位数量
①上升②持平③下降
岗位数量
①上升②持平③下降
就业困难的主要专业
本科:
高职(专科):
面临的主要困难、问题及就业形势分析:
填表说明:
表中各项数据均为截止填表时间累计的数据。
附件5:
广西财经学院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总表
院、系(盖章):
统计截止日期:
年月日
专业名称
(本或专)
毕业人数
就业人数
就业率(%)
本科合计
专科合计
总计
附件6:
广西财经学院届毕业生就业情况统计表
院、系部门(盖章):
统计截止日期:
年月日
序号
姓名
专业
学历
联系电话
就业单位
单位联系人
单位联系电话
就业形式
核查情况
核查人
注:
1、“就业形式”一栏选择填写以下其中之一:
A、协议类就业;B、非协议类就业;C、灵活就业。
2、“核查情况”一栏选择填写以下其中之一:
A、有效;B、无效(指复查后已明确毕业生未按原定单位就业或已离职的);C、不确定(指联系不上未能做出判断的);D、为假(指就业单位不存在、单位接收意见不真实等虚假证明材料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西 财经学院 就业 统计 监督管理 工作 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