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A文代维驻点标准化设置评估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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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A文代维驻点标准化设置评估标准
代维驻点标准化设置规范
评估打分标准
(20XX年10月)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网络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3
第二章代维驻点设置规范3
第一节驻点设置基本要求3
第二节机构设置规范4
第三节仓库设置规范5
第四节市代维中心设置规范9
第五节县代维站设置规范11
第三章代维驻点基础管理规范12
第一节代维资料管理12
第二节内部制度管理13
附:
代维驻点机构基础资料参考表格1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适应网络综合代维工作的开展,提升综合代维单位对公司网络维护工作的支撑力度,进一步提高代维驻地单位现场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中国移动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代维管理规范化体系的一部分。
第2条本规范适用于承担我公司网络综合代维的代维单位,指导代维单位在各级驻点机构设置和驻点机构内部管理方面实行标准化。
第3条本规范的解释权属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网络部。
第二章代维驻点设置规范
第一节驻点设置基本要求
第4条为保证代维工作的有效的开展,提升网络代维对公司网络维护和客户服务工作的支撑效率,代维公司应在代维地设置相应的驻点机构,承担本地区网络综合代维的代维公司应在市、县分级设置驻点机构。
(1分)
第5条代维公司驻点设置应满足代维工作的基本要求和高效、快速响应的要求(1分);代维驻点交通应便利,车辆进出通道至少有两个方向,且不易被车辆堵塞;应避开地势低洼、周围有易燃易爆物的地方(1分)。
第6条代维驻点机构禁止与为其他运营商提供服务的机构合设;(1分)驻点应有独立的办公场所,以及存放备品备件、仪器仪表的仓库,存放油机的仓库(1分)。
仓库应有独立的房间,与办公场所隔离;存放油机的仓库不得与备品备件仓库合设在一个房间内。
(1分)
第7条办公场所和仓库面积要适当,办公区域布局合理,应能满足本区域代维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办公条件(1分)。
办公区域整洁、无杂物,各种线缆布放有序,无安全生产隐患(1分)。
第8条市、县代维驻点机构应配备连接至移动公司EOMS系统、代维巡检系统的电脑终端,能处理、回复移动公司派发的维护工单(1分)。
第9条对于面向客户服务的代维人员(如集客专线代维人员),应配置统一的工作服,工作期间须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证或上岗证(1分)。
第二节机构设置规范
第10条实行网络综合代维的代维公司在市区应设置代维中心,名称为“[市名]网络综合代维中心”,县区应设置代维站,名称为“[县名]网络综合代维站”。
需要在县区以下设置代维驻点机构的,名称应为“[县名][地名][专业]代维分站”。
落款为“代维公司名称”。
如设置条状竖牌时,市区为“[代维公司名][市名]网络综合代维中心”,县区“[代维公司名][县名]网络综合代维站”。
(2分)
第11条代维驻点机构名称应悬挂或张贴于进出站点的醒目位置。
(代维公司LOGO)
(参考图:
牌匾尺寸大小建议为400mm(高)×600mm(宽),文字字体建议为隶书,字体大小根据牌匾大小和字数进行相应的调整)(1分)
第12条综合代维的市区代维中心应为本区域综合代维的管理机构,承担全区综合代维管理职能;行政机构上应设置经理一名,全面负责本地区的综合代维管理,承担本地区代维业绩考核责任。
(1分)
第13条县区综合代维站应设站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县区综合代维管理职能,承担本县区代维业绩考核责任。
第14条与市区移动公司维护职能相对应,市区代维中心应承担市区的网络代维职能;具有对本地区各县代维站进行管理、考核、监督、指导、培训等职责。
(1分)
第三节仓库设置规范
第15条仓库设置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各类仓库管理指定责任人,悬挂责任牌。
(2分)
(参考图:
安全责任牌及警示牌)
第16条设备类的备品备件或仪表仓库应配置稳固的货架用于物品的存放,仓库应密闭、防尘、干燥,仓库面积满足存放需求;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
(2分)
第17条除光缆维护用材外,设备、仪器仪表均须分专业分类上架,架上贴有分类标签;根据物品的更换,标签须进行及时的更新,并与物品的摆放位置一致。
(2分)
(参考图:
仓库需配置稳固的货架用于物品的存放;物品摆放整齐;悬挂责任牌)
第18条专用油机仓库应设置在代维站点附近,仓库面积满足油机存放需要,便于人员进出存取;(1分)库房门口不得被其他车辆堵塞。
(1分)
第19条专用油机仓库远离明火区域,库房内电源线路安全可靠,不得存放燃油及其他易燃易爆品,并保持良好的通风;(1分)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
(1分)
第20条各类仓库并应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灭火器材应放置于进门处位置;灭火器材在有效期内。
(1分)要在入口处设置“严禁烟火”标志。
(1分)
(参考图:
仓库配备灭火器材,并放置于门口位置;油机在仓库内对应油机编号位置固定位置存放,摆放整齐。
保养记录本悬挂在油机对应位置。
)
第21条油机应在仓库内固定位置存放,对应油机编号位置摆放整齐;(1分)各油机发电电缆应整齐存放,或悬挂在专用电缆存放架上。
(1分)油机保养、维修记录与油机一一对应。
(1分)
第22条每台油机应有固定的唯一的编号,编号不易磨损;(1分)油机发电用的电缆应保持良好,不得有破损或中间接关,发电接头制作良好。
(1分)
第23条油机仓库应张贴油机使用安全操作规范及维护保养有关制度要求。
(2分)
(参考图:
油机仓库张贴发电机安全操作规程或注意事项)
(参考图:
油机仓库张贴油机维护保养要求)
第24条代维站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油机防雨罩及必要的防护装备和警示牌。
(1分)
(参考图:
发电操作时的防护网和警示牌)
第四节市代维中心设置规范
第25条市综合代维中心应满足上述驻点基本要求、机构设置规范、仓库设置规范,并应实行代维各专业合署办公。
(1分)
第26条市代维中心站址应尽量租用带有院墙的办公用房(不建议租用居民小区民房),防盗安全措施可靠。
(1分)院内可停放维护车辆;车辆停放位置应划停车线固定车位停放。
(1分)
第27条办公设备配置:
市代维中心每专业应配备一部固定电话,放置于各代维经理办公房间;(1分)代维中心应配备至少一台传真机、打印机、扫描仪、复印机、投影仪等基本办公设备。
(1分)
第28条承担市区代维的代维中心,维护人员、维护用工器具应满足合同规定的配置标准要求。
(2分)
第29条市代维中心各专业有独立的文件柜,靠墙摆放整齐,各柜应有分类标签;(1分)存放资料的文件柜柜门应采用透明玻璃门,文件资料固定位置存放,以方便查找。
(1分)
第30条日常维护资料和技术档案资料应分层或分柜存放,且标签注明资料类别。
(1分)为便于查找,文件柜中的资料不得上下堆叠存放。
(1分)
第31条日常维护档案材料应存放在文件盒内竖放于文件柜中,文件盒侧面打印资料名称;(1分)装订成册的技术资料应竖放在文件柜中,并在侧面标示资料名,如因资料较薄无法在侧面标示的应存放在文件盒内,在盒体侧面标示资料名称。
(1分)
(参考图:
文件盒侧面打印归类名称,竖放在文件柜中)
第32条市代维中心应掌握全区代维资源。
市代维中心应定期收集、汇总各县代维站的基础维护资料电子档;各市县代维站的技术档案资料应在市代维中心有备份。
(1分)
第33条市代维中心应存放全区各专业代维人员档案资料、证件资料、维护车辆资料、工器具仪表等内部资料。
(1分)
第34条市代维中心应在明显位置悬挂本地区代维站设置和服务范围区划图,并标注区域管理组织机构和各县区代维站负责人;(1分)线路代维专业办公区域应张贴全区线路拓扑图,(1分)基站代维专业办公区域应张贴全区基站分布图。
(1分)
第35条市代维中心应建立健全本区域统一的代维内部管理制度,且发布时间、范围、宣贯形式有据可查。
(1分)
第五节县代维站设置规范
第36条县代维站应满足上述驻点基本要求、机构设置规范、仓库设置规范,并实行综合代维各专业合署办公。
(1分)
第37条县代维站应至少配备一部固定电话、一台传真机(或扫描仪)、一部打印机等基本办公设备,其他维护日常用具配备应满足合同规定要求。
(1分)
第38条代维站专业维护人员、维护用车辆、工器具应满足合同规定的配置要求。
(2分)
第39条县代维站各专业应有独立的文件柜,靠墙摆放整齐,文件柜柜门应采用透明玻璃门;(1分)文件资料固定位置存放,各柜有分类标签。
(1分)
第40条日常维护资料和技术档案资料应分层或分柜存放,且标签注明资料类别。
(1分)为便于查找,文件柜中的资料不得上下堆叠存放。
(1分)
第41条日常维护档案材料应存放在文件盒内竖放于文件柜中,文件盒侧面打印资料名称;(1分)装订成册的维护技术资料应竖放在文件柜中,并在侧面标示资料名,如因资料较薄无法在侧面标示的应存放在文件盒内,在盒体侧面标示资料名称。
(1分)
第42条县代维站应在明显位置悬挂本县区管理组织机构和各专业负责人;(1分)县代维站线路代维专业办公区域应张贴本县区线路路由拓扑图,(1分)基站代维专业办公区域应张贴本县区基站分布图。
(1分)
第三章代维驻点基础管理规范
第一节代维资料管理
第43条市代维中心、县代维站应建立完善的代维资料管理机制,代维资料包括各专业代维合同文本、代维对象的资料清单、代维人员资料、月度考核结算资料、代维车辆、仪表、工具资料等(参见附表),各类资料应分门别类,准确无误,定期更新、归档。
(1分)
第44条市代维中心应设专人进行资料管理。
(1分)
第45条各类资料应按规定进行电子和纸质材料管理。
其中凡需手工签字的资料、会议纪要、月度分析报告应保存有纸质资料。
(1分)其他资料可保存电子档资料,必要时打印成纸质资料归档。
(1分)
第46条各专业基础维护资料应做到实时更新和备份;(1分)除在代维中心、代维站内部有备份外,电子资料每月还应提交市、县移动公司进行备份。
(1分)
第47条设备维护(如基站、铁塔)基础档案资料除按要求填写表格资料外,还应逐步建立全面的数码照片电子资料,应按站点站名分类存放。
(2分)
第二节内部制度管理
第48条代维驻点应落实制度上墙,主要包括驻点机构工作职责、应急通信保障组织流程、质量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维护区域地图等。
(1分)其他制度可设置成制度手册供员工查看,但不应上墙张贴。
(1分)
(参考图:
代维站光缆路由图及管理制度上墙)
第49条代维驻点应建立工作考勤制度,内部奖励和惩罚制度等管理制度;内部管理资料记录齐全,有据可查。
(1分)
第50条内部工具、仪表管理应建立使用登记制度;(1分)车辆使用应建立行车记录;车辆上不得打移动公司LOGO。
(1分)
第51条市、县代维站应建立基站钥匙管理制度,钥匙专柜存放、专人保管;(1分)应建立钥匙使用的申领、放回登记簿,便于查寻。
(1分)
第52条除上述内部管理制度外,代维驻点应将移动公司的代维管理制度汇编成册并进行培训学习和宣贯。
(1分)
(参考图:
各种管理制度汇编,便于查代)
第53条建立内部会议制度,要求每月组织至少1次月度工作会议,内容包括月度工作总结,巡检工作计划和完成情况,移动公司考核和内部考核情况分析,代维质量分析,故障和投诉处理专项分析,并在分析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下月工作和改进计划。
会议可与移动公司召开的月度例会合并进行,但相关内容需详细记录,并建立完整的台账。
(2分)
附:
代维驻点机构基础资料参考表格
1.市代维中心内部管理制度及资料列表
(评估市站,22项共11分,每缺少一项扣0.5分)
2.市代维中心资源配置信息表:
(评估市站,共6分,每sheet占1分,每少一个sheet或内容不完整扣1分)
3.市、县代维驻点机构基础资料列表:
(评估市、县站,共11分,每少一项扣0.5,直至扣完本项得分)
(评估县站,共11分,每sheet占1分,每少一个sheet或内容不完整扣1分)
(评估县站,共12分,每少一项或内容不完整扣1分,直至扣完本项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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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代维驻点 标准化 设置 评估 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