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急诊科制度讲课教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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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急诊科制度讲课教案
急诊科管理制度
1、急诊科属一级临床科室,隶属于院部直接领导,业务工作由分管院长直接领导与指挥。
2、急诊科的业务工作无条件的接受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等职能科室督导、检查、评判、协调,以及差错事故的认定和各种纠纷的裁决。
3、急诊科医师按院部规定采取固定与轮换相结合的方式,轮换医师一般采取年~1年轮换制;急诊科护士采取固定制,人员的增补由分管院长和护理部决定。
4、急诊科实行全天候24小时应诊,全体医护人员必须明确急救工作的性质、任务;且必须经过专业培训,确保能够胜任急危重症的抢救和日常诊疗工作。
5、急诊科实行科主任负责制,主持日常业务工作、科室管理和重大抢救的组织、指挥与协调等事宜;护士长协助科主任搞好科室管理,并具体负责日常护理工作。
6、全体医护人员必须以“精湛、热忱、团结、奉献”的招医精神为工作准则,作到身体力行。
7、全体医护人员要时刻牢记“挽救生命、减轻病痛、明确诊断、确保安全”的基本工作任务,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一切工作都要突出方便、快捷、高效、优质;
8、全体医护人员必须严守工作岗位;严格遵守院、科两级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严禁无故脱岗、空岗与窜岗,特殊事情要严格请、消假,因故暂离要作到向有关人员说明具体去向与大致时间。
9、遇有重大灾害性事故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时,要迅速向有关领导和职能部门报告,实行全院一盘棋的大急诊救治体系,迅速启动相关预案。
10、凡涉及法律、刑事、纠纷的事件,在积极救治的同时必须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11、要恪守文明礼仪规范,作到语言文明、举止大方;工作时间衣帽整洁、挂牌上岗;注意各工作与生活环境卫生。
急诊首诊负责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急诊工作质量,确保急诊绿色通道的畅通,贯彻便捷、安全、高效、优质的服务理念,急诊科必须始终不渝的贯彻首诊负责制:
1、无论病员自己挂号来诊,还是经院前急救科接送来诊,凡是经急诊分诊后其第一个接诊病员的医师即为首诊负责医师。
2、首诊医师应以对病员高度负责的精神,严格按急诊接诊制度执行,一旦接到指令危重病人必须立即靠到床边、一般病人不超过15~30分钟开始处置。
3、首诊医师接诊后必须详细的询问病史,进行全面而规范的体检,急危重症患者必须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再检查的顺序和原则执行。
4、各项体检和必要的紧急处置完毕以后,方才安排进行相关的辅助检查和完成必备的病历文书,并等待结果完善诊断。
5、在诊疗过程中如发现疑难、危重、复杂、科室间的“临界病人”,在首先完成病历记录和辅助检查以后再请本专业上级医师复查,必要时邀请科内其他专业会诊,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初始分诊意向或推诿病人。
6、凡遇有多发伤、跨科性疾病或确系他科疾病病人时,首诊医师也必须首先完成病历记录和相关的辅助检查后,方可邀请相关专业医师会诊或转科。
7、凡是病情和各项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在未落实责任科室或虽然落实但相关医师还未到达或接手的情况下,首诊医师仍必须承担主要诊治责任,并做到负责到底。
8、会诊时首诊医师必须认真听取会诊医师意见,敦促写好会诊记录和拟诊意见,如会诊医师仅为口头意见或拒写时,为确保医疗安全,首诊医师必须详细书写会诊意见,拒写时要有具体时间和拒签的相关记载。
9、危重或诊断不明且生命体征不稳定的患者,确需紧急检查时首诊医师应负责安排护送、联系相关通道科室或亲临护送,并尽最大可能在自己的有效监控之下进行。
10、首诊医师在遇“三无病人”或其他特殊情况的病人时,均应据病思治,不得以医疗费用为借口而拒治和拖延治疗,由此而造成的医疗差错和事故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11、凡首诊医师留院观察的病人,只要其在班,要尽最大可能由该位医师负责,并严格按急诊观察制度执行,定时巡视病人,相关病情解释由首诊医师负责;
12、如患者需收住院,首诊医师要根据病情,负责医患沟通、联系病房、安排护送等事宜。
如需转院提请相关专业科室予以会诊安排;
13、在以上诊疗全过程中,凡因擅离职守、敷衍马虎、相互推诿、不负责任而造成医疗差错和事故者按相关制度和纪律严肃处理。
急诊三级医师负责制度
急诊科实行科主任领导下的三级医师负责制度,急诊内、外科专业都必须有至少一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人员参与科室的各项业务与管理等事宜:
急诊科主任(副主任)医师职责:
1、负责本专业范围内的医疗、教学、科研等工作,并协助科主任及护士长搞好科室的行政管理等工作。
2、负责指导本科室的值班医师(包括主治和住院医师)作好各项日常医疗工作,有计划的开展三基训练。
3、定期查房,主持和指导本专业的重大急、危、重症的抢救和特殊疑难及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工作,并定期作出业务总结。
4、担任本科室和上级下达的教学工作,负责进修、实习人员的理论培训和技术指导。
5、尽力参加急诊门诊工作,以提高日常工作水平。
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负责下级医师所完成的各项医疗文件的检查、指导、纠正与签发,并定期作出质量报告。
8、指导全科医务人员结合本专业的临床实践开展科学研究工作。
急诊科主治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专业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等工作。
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
3、详细掌握负责范围内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一旦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等立即启动相关的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处理,并第一时间向科主任报告。
4、参加值班、日常急诊门诊、会诊和出诊工作。
5、检查、修改下级医师的病历文书,决定病人是否出院,审签、完善出院和收住院病人的一切病历资料。
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定期回顾检查本辖区的各项医疗质量,严防差错事故,杜绝安全隐患,协助护士长搞好责任区的日常管理。
7、主动和带动下级医师学习与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并作好资料积累,予以及时总结。
8、根据上级的工作安排,担任一定量的教学任务,指导进修、实习医师的三基知识的水平和日常业务技术的提高。
急诊值班医师职责
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的指导下,负责本班次的急诊接诊病员的日常诊疗工作。
2、无条件的执行首诊负责制对所接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负责开写医嘱并检查执行情况,同时负责我院在急诊辖区内门诊治疗病员的临时应急措施的补救和监督工作。
3、按病历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及时完成和书写病历,普通急诊病历即刻完成,留院观察病历必须当班完成;负责本专业留观病人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和完善出院和收住院病人的全部病历资料;检查和修改实习医师所开具的检查单;
4、向当班上级医师及时报告经治病人的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的病情变化,提出相关的转归去向;
5、住院医师对所管辖的病员应全面负责,每一班次在下班以前,均要作好交班工作。
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须床边交班并填写交班本。
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的留观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视一次;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巡视)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变化和所做的诊疗措施;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
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亲自操作或指导护士进行各种重要的检查和治疗,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并及时予以总结。
急诊会诊制度
在急诊日常业务工作和危重病人救治过程中,经常会遇到急诊科本身和专业诊疗有困难的现象。
因此,为提高急诊医疗服务质量、杜绝事故隐患、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因病情涉及其他专科范围时,急诊值班医师必须及时邀请相关专科会诊,以免贻误诊断、丧失抢救良机。
遇有疑难危重病人,应紧随会诊医师前往,并向其面陈病情。
2、急诊值班医师在申请会诊以前,必须将病历书写完整,尽其所能作好必要的辅助检查,并在急诊病历中写明会诊的目的。
3、应邀会诊的专科医师一旦接到会诊通知,必须认真对待、即刻前往(白天不得超过10分钟,午、夜间不得超过20分钟),任何被邀科室不得无故拖延、推诿和拒绝。
4、会诊以后,应邀会诊医师必须将其检查结果、诊断意见和重要的专科救治措施在病历文书中注明。
危重病人、诊断疑难者、我院无条件诊治或治疗有困难的特殊病人既要向原接诊医师交代清楚,又要向患者及家属面陈,以使患方得以知情、配合诊治。
5、特殊情况下的口头会诊,原接诊医师必须在病历中予以详记,并注明会诊时间以备查。
任何专科会诊医师不得马虎,出现拒写现象,一旦如此,原接诊医师有权在病历文书中注明。
因此出现医疗纠纷等,被邀科室均要承担相关的责任。
6、危重病人的抢救、治疗应在病人到达或发生、发现以后即刻展开,不得因等待会诊而耽搁时间、贻误最佳救治时机和延缓诊断,只要在未明确诊治责任转换以前,首诊医师要始终如一的给予应急性救治。
7、诊断不明或病情危重且其伤病又跨专业者,必须多学科联合会诊;需要住院但又有争议者,首诊医师必须及时向急诊科主任汇报,由急诊科会同门诊部、医务科按病情的严重性来进行裁决。
8、急诊医师必须时刻牢记会诊的重要性,会诊的过程既是一个学习提高的过程、又是一个保障医疗安全的过程。
任何级别的急诊医师均要克服爱面子和盲目自大的思想;一旦需要会诊,就要做到积极、虚心、热情、礼貌。
9、年资低的(3年以内)住院医师原则上不负责、也不单独会诊,实习、进修医师不负责会诊工作。
急诊科抢救工作制度
1、重症抢救是与时间争夺生命的一项重要工作,其抢救的成果如何直接体现急诊科的总体素质及业务水平。
因此,平素必须具备各种抢救预案,一旦急危重症来临立即启动组织实施。
2、抢救工作一旦展开,必须具备严密而健全的组织分工,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有经验的医务人员负责组织实施和指挥。
参加抢救的全体人员必须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具备高度的责任感,全力以赴、紧密配合。
3、抢救范围:
凡病情危重,需立即进入抢救室组织人力,全力进行抢救的病例,如:
各种严重的外伤危及生命者、各种原因的失血、有休克倾向者、各种原因引发的呼吸困难者、各种原因引起的心律失常有休克及心衰倾向者、各种急性中毒、中暑、溺水、电击伤等。
4、抢救器材及药品平时必须齐全完备、定人保管、定位存放、定量储存、用后即时补充。
值班人员须熟练掌握各种仪器、器械的性能及正确使用,作到常备不懈,各种抢救物品无特殊科外抢救用途不外借,以确保应急使用。
5、一般抢救由急诊科值班医师、主班护士进行实施;如遇重大抢救应有急诊科主任、护士长或在岗的本科最高年资的医护人员进行,必要时请有关科室协同进行。
6、需有两科以上的重症抢救应根据病情缓急以某一科室为主进行,其他科室配合共同完成。
7、遇有重大灾难性事故或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以及成批病员抢救时急诊科在积极准备的同时,立即报告院领导及相关职能科室,启动相关应急预案,作到全院参与、全员协同、共同完成。
8、每次参加抢救的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听从指挥,医师未在现场时,值班护士应立即呼叫值班医师,并根据病情按疾病抢救程序及时给予必要的基本急救措施,如:
吸氧、吸痰、测量血压、建立静脉通道、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按压、配血、止血、一般强心剂、呼吸兴奋剂的应用等,医师一旦到达立即汇报。
9、在抢救过程中各种抢救措施必须全面展开,严密观察病情,专人详细作好记录,并注明各项抢救措施的具体时间,对病情复杂、疑难病例要及时请上级或专业医师协助诊治。
10、严格执行复核制度,护理人员在执行口头医嘱时必须复诵一遍,并与医师核对药品后执行,防止发生差错事故。
每种药品应用以后必须密切观察作用及疗效,以便后续治疗的继续。
所有抢救环节和所实施的遗嘱必须在抢救的间歇时间及时补记,并与现场其他人员进一步复核,防止漏记。
11、在抢救的过程中应充分注意医患沟通制度,在各重要环节需及时向病人家属或在场陪护讲明,以取得其充分的理解、配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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