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及细则正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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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及细则正式
新建黔江至张家界至常德铁路站
前工程(QZCZQ-9标)
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
水土保持管理制度及细则
编制:
复核:
审批: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黔张常铁路项目经理部第三分部
2015年6月1日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遵照相关文件及合同条款对环保的要求和有关法规,为保证施工组织及进度安排中各工程项目对施工环保、水土保持主要技术措施的实现,针对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环保制度。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林业部及工程所在地政府对环抱的有关规定。
2、项目分部经理对环保工作负全责,并组织制定环保工作制度与措施。
3、项目分部安检员负责日常的环保管理和检查工作。
4、项目分部每月进行一次环保、水保大检查;工区每半月进行一次环保、水保检查;对环保工作做的好的进行表扬,对严重违反环保规定的作业队按项目部规定,进行处罚。
5、项目分部每月对作业队的工作人员进行一次环保工作的学习教育,由分部安质环保部负责。
6、认真听取各级环保检查人员提出的意见,对提出的整改意见在2日内整改完毕,并申请复查。
7、对环境有较大污染的施工项目,每月进行重点分析,拿出合理的解决办法,报项目分部安质环保部审核后执行。
环保、水保管理目标及标准
一、环保管理目标:
坚持“少破坏、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的原则;使环境保护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要求。
二、施工现场环保管理标准:
1、制定各级环保责任制和考核办法。
2、要有固定垃圾池并有标识牌,要分类堆放,做出处理方案。
3、按所征地范围进行弃土并有标识牌。
4、排放污水必须有沉淀池。
5、对现有的水渠水沟不能有堵塞污染现象。
6、厕所要有固定地点,同时要做出粪便处理方案。
7、在生活区生产区分别插置标识牌环境保护宣传标语。
8、环保资料、会议、检查记录要归类建档注重制度措施落实。
环保、水保工作检查表
施工单位:
工程地点:
序号
检查项目
应达到的标准
现场检查情况
1
环保、水保工作管理办法
目标明确、制度健全、措施具体
2
弃碴的处理
按设计要求弃入取(弃)土场,少破坏植被,减少施工用地范围,避免产生水土流失
3
施工废水
1、按照设计要求,修建简易污水处理设施;2要经过处理后排放,不得将未经处理的污水直接排入河流及敏感区域。
4
施工场地、道路
1、施工便道、场地应办理临时用地手续;2、不得乱扔乱倒、乱挖乱压造成生态破坏;3、拌合站建设符合环保要求
5
取料场
1、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去料,不得任意开挖料场;2、如设计中料场不合适,要申报,不得为节约费用多开料场。
6
生活垃圾
1、营地建设规范,要有垃圾桶、围废池;2、临时营地也要设污水池;3、生活垃圾不得随意堆放;4、厕所是否建有成电池或集中处理。
7
噪声影响
在居民聚居区施工要采取降噪措施,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文明施工、环保及水保实施细则
一、施工目标
在施工中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设计文件及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文物保护、水土保持的规定,认真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坚持“少破坏、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的原则;使环境保护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国家及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要求。
二、文明施工
1、文明施工措施
在施工中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对进场施工的队伍签订文明施工协议,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把文明施工责任落到实处,提高全体施工人员文明施工的自觉性与责任感。
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并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架设。
保证施工现场的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
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和施工标志。
开展文明施工现场竞赛活动,建立奖惩制度,规范现场管理;自觉执行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接受村民的监督。
合同段起始点和固定工点设工程公告;施工便道干线和引入线,设置明显规范的交通引导标志;爆破作业等特殊作业区,设安全防护;和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做好电缆、光缆和各种管道的保护和处理工作,力争达到各方满意,文明施工。
2、文明标准工地的创建措施
施工现场设置“五牌一图”,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
施工现场材料码放整齐有序,不得占用施工用地道路,不得占压消防安全设施,并远离变压器、高压线杆等。
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
职工生活设施,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符合卫生要求;在工地现场和生活区设置足够的临时卫生设施,每天清扫处理。
生活垃圾集中堆放,统一搬运至指定地点废弃。
采用有效措施处理生产,生活废水,不得超标排放,并确保施工现场无积水。
施工内业资料齐全、整洁、数据可靠。
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全面管理,所有施工人员要办理暂住证。
严禁接收三无盲流人员。
做好防盗窃工作,落实防范措施,确保在施工地区内,施工人员无违纪违法现象发生。
尊重所在地区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积极主动地争取各行政管理部门支持,自觉遵守各项行政管理制度和规定。
车辆在运料过程中,对易飞扬的物料用篷布覆盖严密,且装料适中,不得超限,车辆轮胎及车外用水冲洗干净,保持道路的清洁。
经常对道路进行维修、维护,确保道路晴雨畅通,并方便沿线村民的生活与生产。
充分了解当地的民风、民俗、宗教习惯和风土人情,自觉遵守当地少数民族民风、民俗、宗教习惯和风土人情,搞好与驻地政府群众之间的关系,做好路地文明共建工作。
三、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机构
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要求,严格执行《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规范,积极维护当地自然环境,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达到国家及自治区对环境的保护要求。
指挥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领导小组,下设环保水保监察部,配专职环保人员,主抓本段施工的环保工作。
环保水保方案和措施的编制与审定、施工过程中环保水保工作的监督检查及环保水保工程的验收和手续的办理与工程主体施工同步进行。
同时,各项目部、施工队与施工生产场点设环保监察员配合环保水保监察部开展工作,检查督促环保措施在施工过程中的落实,形成由上至下,逐级控制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见下图。
组长:
段江伟
副组长:
王亚江、孙高伟、钱华东、石政伟、李晓东
组员:
曹毅、张勇、蔡博文、张云辉、刘锦涛
2、分部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第一架子队
副经理兼队长:
石政伟
总工:
何晓青
组员:
袁海、赵吉龙、王彦荣、桑雨廷、陈崇平、杜晓明
第二架子队:
副经理兼队长:
钱华东
副队长:
李健乐
组员:
吴林、岳继君、刘鹏涛、张坤周、李明兴
第三架子队:
队长:
李晓东
副队长:
南兵
组员:
李飞、张东旭、王二放、李刚、马树才
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体系图
指挥部专职环保水保管理人员进场后与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机构建立联系,了解国家和福建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法规对施工的具体要求,与当地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机构签订有关协议、制订并报审具体办法及办理有关手续;由工程技术部负责施工中的合同履行。
对取弃土、排污等施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方面的承诺,任何时候都接受监理工程师、业主及地方政府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查,执行其对有关工作的要求。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体系见《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体系图》。
3.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制度
3.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规划制度
施工前对施工区域的环境情况进行调查,根据国家、铁道部、地方政府有关环保、水保法律法规,结合业主有关管理办法,制定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具体安排及相应措施,确保实现环境保护目标。
3.2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竣工的制度。
针对现场工程实际,全面规划、制定环保措施。
不留尾巴、不留后患。
3.3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影响评价制度
施工前,根据本段工程特点,详细调查施工驻地、施工场地、弃碴场、施工便道的环境概况,编制由于施工活动可能造成的施工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有关部门审批,保证施工方案将环境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3.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
本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由项目经理部向业主负责。
项目部负责各施工单位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的制定、下达、实施和考核工作,将环保、水保工作与每个施工人员的责任、权力、利益有机结合,切实做到奖优罚劣。
3.5施工垃圾、生活垃圾等污染集中管理制度
施工中,生产、生活区集中布置,并对可能产生的污染种类,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生产生活垃圾分类集中存放、集中处理,达到有效控制污染源,减少污染范围之目的。
3.6限期治理污染制度
施工中对影响当地居民正常生产、生活等环境敏感地区进行重点监控,对施工中出现的环境污染及时进行调查、总结,并按照“限定治理时间、限定治理内容、限定治理对象、限定治理效果”四大要求进行限期治理,对造成污染的责任人进行处理,并制定相应防范措施,防止污染再次发生。
3.7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现场检查制度
施工中,环保、水保负责人对施工驻地、施工场地、施工便道、弃碴场等重点区域进行定期和非定期检查,重点检查环保设施、生产、生活垃圾排放及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定期检查:
经理部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工程队每旬检查一次;非定期检查:
即从施工准备开始至竣工由专职环保员进行的日常检查。
3.8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污染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
施工中、对出现的环境污染事故,按规定逐级上报,并及时组织人力、物力进行污染治理,将污染造成影响减少到最低程度。
4.施工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
认真学习贯彻国家、铁道部、地方政府、业主、监理工程师及合同条款有关环保法规及规定,明确本工程的环保要求,健全环境保护体系,把环保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施工管理内容。
制定和落实环境保护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避免由于施工操作引起的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等环境污染;
采取措施保证因施工生产的气体排放及污染等不超过发包人要求规定的数值,也不超过适用法律规定的数值;
保证原有交通的正常通行和维持沿线村镇的居民饮水、农田灌溉、生产生活用电及通讯管线等的正常使用;
保证沿线居民房屋、树木、农作物不受损害;避免由于环境污染的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做好施工弃渣的处理严格按批准的弃碴规划有序地堆放和利用弃碴,防止任意堆放弃碴降低河道的行洪能力和影响其他承包人的施工和危及下游居民的安全。
由于我方未能就本工程环境保护采取各种必要的措施而导致或发生与此有关的人身伤亡、罚款、索赔、损失补偿、指控及其它一切责任由我方负责承担。
4.1噪声、光污染控制
严格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的有关规定,施工前,首先向环保主管部门申报并了解周围单位居民工作生活情况,施工作业严格限定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
合理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对周围单位、居民产生影响的施工工序,均安排在白天或规定时间进行,拌和站等高噪声作业区域,严格限定作业时间,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施工运输车辆慢速行驶,不随意鸣喇叭。
施工照明灯的悬挂高度和方向合理设置,晚间不进行露天电焊作业,不影响居民夜间休息,减少或避免光污染。
4.2大气环境保护
施工生产、生活区域裸露场地、运输道路,经常洒水除尘。
装卸、运输、储存易产生粉尘、扬尘的材料时,采用专用车辆、采取覆盖措施;对易产生粉尘、扬尘的作业,优化施工工艺,制定操作规程和洒水降尘措施。
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和达标工作,减少机械废气、排烟对大气环境的污染。
使用清洁能源:
生产、生活所用能源,以煤气、天然气和电为主,降低煤炭使用比重,减少CO2排放量。
尽量使用新能源,如浴池使用太阳能供热等。
4.3固体废弃物处理
施工弃碴按设计或当地政府环保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堆弃,随弃土、随平整、碾压,同时作好防护,保证不因大风、下雨污染环境。
加强废旧材料和施工垃圾的收集和管理,按设计或地方政府的要求进行处理,切实做到保护环境。
4.4生态及居民生存环境保护
施工中积极主动与城市规划、业主、环保等有关部门联系,商订工程弃碴的有效利用途径,为复耕及土地再利用创造条件。
施工改移道路工程,在旁位先修建与原道路标准相当的道路,保证原有交通正常通行的前提下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注意对沿线村镇居民饮用水源及输水管路的保护,临时设施修建、施工弃碴等保证不挤占河道和不破坏水利设施,保证居民生活用水及农田灌溉等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与施工存在干扰的电力、通讯线路及设施进行架空、迁改,保证居民生产生活用电及通讯管线等的正常使用。
临时设施尽量征用荒地解决,保证沿线居民房屋、树木、农作物不受损害。
4.5水环境保护
认真调查施工区域内的水源、河流、地表水径流及地下水分布情况,认真研究由于施工驻地设置、施工临时道路、施工场地及工程主体对地表水、地下水活动的影响,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水环境。
做好施工驻地及施工场地的布置和管道排水系统的设施,污水采用隔油沉淀处理后收集储存,再经车载式气浮设备处理。
处理后的污水用于周边草场灌溉,以减轻施工期生活污水对地表水体的影响。
在施工中不得改变水系结构,堵塞河道填埋水域及向河道水域倾倒有害废弃物,施工过程中与设计单位共同处理有重大生态意义的特殊地质、地貌结构。
施工机械的废油、废水,采用隔油池等有效措施加以处理,不得超标排放,尽量减少施工机械维修等油品的跑、冒、滴、漏,防止油污染地表水体,恶化环境;钻孔桩泥浆和其它废弃物要全部拉走;施工中不得向河流中排放废油、废水,乱扔生活垃圾;弃土要随时拉至指定地点堆放,保证河道畅通。
在农田区施工时,对既有的排灌系统加以保护,必要时修建临时水渠、水管等,保证排灌系统的完整性。
隧道施工中加强施工机械的养护维修及对隧道内废油、漏油的收集,台车下铺垫棉纱等吸油材料,用以吸收滴漏的油污,其它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等产生的含油污水采用棉纱吸收后将其打包外运至垃圾场集中处理或就地焚烧,以最大限度的减少产污量。
隧道进出口采用隔油沉淀气浮处理。
4.6临时工程环保措施
临时工程按照设计规定、业主要求和当地施工环保要求进行实施。
临时工程设施修建不切割、阻挡地表径流的排泄,不在临时工程附近形成新的积水洼地。
合理布置施工便道,尽量减少施工便道数量。
便道挖填施工,采用挖掘机按先内侧后外侧的顺序开挖,严禁土块顺坡滚落临近沟谷或河道。
便道填方段均砌筑坡角挡墙。
边坡采用绿化措施,以防水土流失。
弃碴场按设计要求对坡脚进行工程挡护,碴顶平整,用表层土恢复植被,并做好排水。
生产、生活房屋四周设通畅的排水系统,并对空地进行绿化,同时混凝土拌和站、料场、料库采用混凝土进行场地硬化,减少水土流失。
生活区场地平整、环境整洁,设有规则的人行、车辆通道,其余空旷地段保持原有地貌,减少对原有植被的损坏。
建生活房屋前,小心地取走地表植被并集中加以养护,待竣工清场后,将植被移回原处。
生活房屋设在避风、向阳的安全地带;生活区集中建造,周围设置安全围护墙。
定期对生活房屋内进行消毒,采用喷剂或紫外线消毒;对屋外采用喷剂消毒,防止蚊蝇滋生及病毒传播。
生活垃圾用密闭容器集中收集,对可降解废弃物集中淹埋在指定地点;对不可降解的废弃物如塑料袋等须集中收集,运往指定垃圾堆放处统一妥善处理。
每个房间有小型封闭垃圾桶,室外设有可封闭的垃圾箱,确保垃圾无人为随地抛洒的现象发生。
工程完工后,根据环保设计要求进行现场清整,必要时选用合适的土料覆盖,将地表恢复至原来的天然状态。
4.7自然环境保护的方案和措施
根据本标段施工进度和施工特点,分工序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实行领导责任制和环境质量预防、保护制度,加强环保及水土保持管理,层层强化环境保护意识,印制相应的环境保护宣传资料,在本标段大张旗鼓地开展环境保护宣传,张贴标语和设立标语牌。
对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跟踪监督、检查、监控,及时了解情况,采取相应对策措施,确保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落实。
严格按照业主的管理办法和设计文件的要求,结合施工组织设计,编制实施性的环境保护措施,及时上报审批,组织实施。
定期进行环保检查,及时处理违章事宜,积极向建设单位、当地环保部门征求意见,及时整改。
施工中,根据设计文件要求合理弃土,减少和避免影响生态环境。
精心保护地表植被,对施工限界内的植物、草皮、树木等做到尽力维护,对施工界外的植物、草皮、树木等严禁破坏。
路基填方地段采取必要的坡面防护,如种树、种草或采取拱形骨架防护等措施,尽可能将铲除的草皮养护好用于地表或坡面防护。
在路基本体完成后,及时进行路基附属工程的施工,施工完毕后,及时平整取(弃)土场,并做相应的防护,避免水土流失。
工程施工过程中,施工场地、营地、便道及施工人员活动等对林场植被也将产生影响。
施工中应与林场工作人员共同优化施工营地、便道等的位置,划定合理的施工活动范围,严禁滥砍滥伐,避免占用林业用地。
竣工后及时退还复耕,进行植被移植,并尽量恢复原地表地貌。
根据项目及环境特点,合理安排施工季节,保证环境的相对稳定,并随施工进度按设计进行防护和绿化,减少水土流失,美化环境。
对于工程施工的取弃土场的裸露面,按有关规定进行整治和绿化,并做好排水设施,排水设施采用管道排放,严禁挖排水沟以破坏植被。
5、文物保护的方案和措施
成立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各部领导参加的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领导。
各基层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
并与当地文物保护部门签订文物保护协议书,并严格执行协议条款。
施工前,对地表地貌进行必要的调查,施工过程中一旦发现文物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立即停止施工,用最快的方式上报建设单位和当地文物保护部门,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保护现场,避免人为的破坏,在文物保护部门采取的保护性发掘等措施完成后,经建设管理部门同意后,再组织重新施工。
严禁私自占有、破坏和非法买卖文物,必要时请当地公安部门担任警戒,加大力量保护现场,并积极配合文物部门对文物进行抢救和处理。
文物是国家的财富,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及地方文物保护部门的要求施工;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文物保护重大意义、文物保护知识方面的教育,增强全体职工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建立健全文物保护制度,把文物保护措施落实到各施工队和每个工班及文物保护责任人,按文物保护部门要求对地下的勘探,局部有计划的进行施工调度,满足文物发掘的时间要求。
严禁私自挖掘地下古墓。
不准随意乱刻、乱画,破坏文物,坚决打击、抵制贩卖文物活动;凡属施工影响区域内的古树、古墓、古建筑要加以安全围护;临时设施、施工用地不得占用文物保护控制区。
6、保护野生动植物,维护生态平衡
施工期间,大力宣传对生态环境及野生动物的保护,严禁采挖野生植物;严禁捕猎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避开野生动物、植物自然保护区和自然人文景观,严禁损害野生动物、植物自然保护区、自然人文景观的原有风貌。
在工程向纵深进展时,要留有野生动物的过路通道。
在野生动物迁徙期迁至本标段附近时,禁止施工人员恐吓、追赶、捕猎野生动物,减少或停止爆破作业次数和机械噪音,降低野生动物受惊吓的程度,保护野生动物的自然生存环境。
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严格禁止捕猎野生动物,禁止施工工作人员干预野生动物的正常生活。
当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受到自然灾害威胁时,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并配合有关部门采取拯救行动。
对在施工区域内的植被及野生植物,采取妥善的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需铲除时,采取有效的措施,施工完成后予以恢复,严禁乱采乱挖。
200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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