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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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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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市十一五科技发展规划
一、前言
当今世界现代科学技术迅猛发展,经济与科技之间的关系越来越密切。
科学技术与经济发展之间相互依托、相互促进、相互作用的关系越来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科学与技术渗透和融合于生产与经济发展之中,使社会生产力发生了史无前例的变化,经济又不断地带动着科技发展,需求更新更高的科学技术。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已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十五”期间,丽江市的科技工作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科技厅的指导帮助下,认真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把加速科技进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来抓,促进了科技的进步和科技创新,推动了社会经济的发展。
“十五”期间,丽江实施“旅游带动”战略和“科教兴丽”战略,丽江经济社会、科技都获得较快发展,地方经济实力不断增强,在科技带动下,一批具有丽江特色的植物药开发、花卉、山嵛菜、青梅等比较优势的产业逐步形成,并通过新的科学技术的不断推广应用,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
“十五”期间全市的生物资源开发,优质农产品加工等新兴产业得到逐步的发展,形成了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并带动了其他产业的发展,为“十一五”的发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
二十一世纪伊始,伴随着信息技术的扩展和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一种全新的经济格局正在形成。
它正在给人类的生产、生活、工作和思维方式带来一场革命。
其主要特点是电子化、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和全球经济一体化。
知识越来越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动因和首要力量。
知识和信息,人力资源和技术创新对经济发展的作用也越来越突出。
经济、技术进一步开放,技术交流与合作的力度也进一步加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创新是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市场将成为科技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加大科技创新的力度。
随着新经济格局的逐步形成,给我市科技发展提出了新的要求,也带来了难得的机遇。
通过“十五”的建设,对我市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发展特色经济、培育支柱产业,建设和谐丽江,都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十五”期间,丽江市的科技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丽江的实际出发,进一步解放思想,真抓实干,推动了丽江经济、科技的发展。
科技产业化能力的提高,为“十一五”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十五”期间,丽江市狠抓了科技与经济结合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全市组织了科技项目176项,累计新增经济效益30500万元。
其中“水稻超高产研究示范”、“三低软性火腿开发”等8项成果获得“云南省科技进步奖励”全市生物资源开发、优质农产品加工等新兴产业得到逐步的发展,形成了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
“十五”期间全市建立健全了以农、林、牧、水为主体的由272个中心、站、所组成的市、县、乡三级专业技术推广体系和827个农民技术研究会及63个市、县专业技术学会的技术推广与科学普及体系,形成了一支专群结合的科技队伍。
“十五”期间,科技创新体系和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全市累计申请专利130件,比“九五”的24件增加5.4倍,其中发明专利19件。
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
二、当前丽江市科技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受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的局限,我市经济发展仍以传统技术为主导,生产技术和科技发展的起点较低,加之科技投入不足,社会生产力发展缓慢,仍是制约我区科技、经济发展的主要问题。
科技在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还未能充分显现出来。
(二)由于我市山区面积大,贫困人口多,广大山区劳动者素质普遍较低,接受知识、学习技术能力差,科学普及提高难度大,依然困扰着文化知识的提高。
(三)产业科技资金投入不足,难以配套先进的科学技术,产业发展缺乏有力的技术保障,科技成果转化率低,科技工作还存在相当差距。
(四)思想观念认识滞后,不适应科技跨跃发展的要求。
由于思想意识的差异,对科技在丽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和作用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缺乏紧迫感和危机感,未完全确立依靠科学技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思想。
(五)企业是科技工作的重要方面,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进步机制尚未形成。
企业管理水平不高,自主创新能力低,产品科技含量缺乏。
三、丽江市“十一五”科技发展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科技自身发展规律,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市的科技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六大战略部署,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科技工作“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指导方针,进一步解放思想,抓机遇、打基础、建支柱、创名牌、增效益,以人为本,依靠科技进步优化调整经济结构,发展绿色产业,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
深化改革,实施人才推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强化和提高全社会的科技意识。
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工作在振兴经济中的先导和促进作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科技发展目标
〈1〉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依靠科技进步使我市GDP在相对较长的时间内保持快速稳定增长。
〈2〉科技进步对经济发展的作用更加显著,科技进步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8%。
〈3〉加大科技成果的应用和科技推广力度,促进农业现代化产业化发展步伐,有针对性、有重点地推广优质农产品加工技术,促进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扶持农业科技型企业发展,推动农业产业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4〉继续增加科技投入,到2010年财政科技投入占财政支出的1.2%以上,力争科技事业基础设施建设有较大发展,科技支撑条件有明显改善,综合科技能力有较大提高。
〈5〉争取一批重大科技项目列入省和国家“十一五”科技计划,提高科技成果的应用和科技成果的转化率,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为丽江市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6〉全面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的再创新能力,培育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加强新型工业化建设,走创新强市之路。
〈7〉以人为本,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和人力资源开发,使科技人员技术水平和劳动者素质有较大提高。
〈8〉扩大国际国内科技合作。
面向全国开展科技合作,形成更广泛的多渠道、多层次、多方式的科技合作局面。
走联合开发优势资源的道路,建设具有丽江特色的区域性技术创新体系。
(三)主要任务
为实现以上的科技发展目标,必须以市委、政府确定的主导产业发展的科技领域为重点切实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任务:
<1>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全市的总体科技实力,建设具有丽江特色的区域性技术创新体系,提高科技支撑能力。
<2>切实抓好优质高效农业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强化科技推广和技术普及,促进农业技术创新,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3>努力发展与旅游业及生态保护相关的自然资源持续发展利用技术,为旅游强市提供技术支撑。
<4>认真开展农业生物工程技术、植物生化工程技术的应用并力争取得重大突破,为未来发展高新技术和高新技术产业奠定基础。
<5>加大科技成果的应用和科技推广力度,切实抓好生物制品加工和优质农产品开发技术,加强新型工业化建设,发展特色产业。
<6>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各项科技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科技人员投身于科技成果转化和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积极性。
<7>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人才推动战略,加速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的协调发展。
<8>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建设,逐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四、“十一五”丽江市科技发展的主导产业
坚持以发展农业产业化技术,促进农村科技进步和生物资源深度开发,发展与旅游业相关的生态保护及可持续发展技术为重点。
围绕市委、政府确立的战略任务,大力推进农业、农村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以市场为导向,效益为中心,技术为依托,努力加强优质高效农业、生物资源开发与生物制品加工业、特色优质农产品、农副产品加工产业的科技支撑力度,加快与旅游相关的特色食品、旅游产品、花卉等绿色产业和新兴工业的发展。
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应用现代技术提升和改造传统产业,努力扩大技术来源,提高技术水平,实现丽江市各经济主导产业的可持续发展。
五、“十一五”丽江市科技的发展重点
丽江“十一五”科技发展,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丽江的经济社会及科技发展实际出发,围绕构筑“和谐丽江”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工作需要,引导科技发展的方向,促进科技经济协调发展,重点支持一批对振兴丽江市经济发展的科技项目。
(一)支持农业重大科技成果的引进推广应用,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产业化的科技项目,加快农业产业化的进程。
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加快绿色安全粮食、蔬菜、畜禽、花卉、林果品种的更新换代,引进优质水稻、优质蔬菜、中高档花卉、特种经济动物及水产品、加工型水果等优良新品种。
建立健全良种繁育基地,实现种子加工和种苗生产工厂化。
加强种子质量监督检测工作,推进良种产业化。
(二)支持解决丽江市农业重大问题的研究、试验、示范,生物工程技术的引进、应用、推广,支持优化农作物品种,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畜禽品种的选育及技术推广。
促进农民增收、农村稳定和农业发展,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以提高投入产出水平为目的的节本增效技术,以提高质量为目的的优化动植物品种技术,以扩大增值为目的的农产品加工、保鲜、储运技术,以高效节约为目的的资源综合利用技术,以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的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技术,以无公害生产、生物工程为代表的高新技术。
(三)围绕“旅游强市”、“和谐兴市”和生态城市建设目标,结合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支持林业生态保护、发展、所必需的重大林业科技成果应用。
推进林业生物工程技术的引进、转化、创新工作。
支持与旅游业相关的自然资源持续利用及生态环境保护技术的研究、引进、开发。
支持改善和优化生态促进可持续发展的技术引进、示范、推广应用。
大力推广植树造林新技术,优化造林模式。
引进、驯化、试种具有丽江特色的优良树种、优质高产经济林树种、干热河谷及难造林地带适生树种,优化造林模式,加快灭荒进程。
推广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火灾现代防范新技术。
(四)提高装备水平,加快现代农业发展。
支持特种生态植物、特有花卉资源、野生药用植物、名贵花卉人工育种、驯化及加工技术开发。
开发、引进、推广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提高农机具配套使用率。
因地制宜发展设施农业,示范推广使用阳光温室、滴灌设施、工厂化种植养殖设施、加工和冷储设备等。
(五)采用优良新品种、先进技术、高新技术和现代农业设施,推广标准种植和加工技术,发展特色农业、创汇农业、生态农业和农产品加工业,通过引进、试验、示范,将成果推向广大农村,为发展现代农业、推动产业化经营起到示范带动作用。
在科技计划和农业产业化计划中,每年安排3-5项成熟度高、适用范围广、效益明显的科技成果进行示范推广。
围绕农业发展的共性和关键性技术进行研究攻关,储备科技成果,为现代农业的发展不断提供新的技术支持。
(六)实施科技扶贫工程。
把科技扶贫作为帮助贫困地区群众脱贫致富的一项重大战略措施来抓。
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帮助贫困乡镇实现脱贫目标,加快全市已脱贫地区群众致富奔小康的步伐。
选择实施关联度大、连带性强、能带动产业化发展的种植养殖业项目,配套实施好产前、产中、产后的系列子项目,使贫困地区在产业链的延伸中实现较大幅度的增产增收;选择组装配套、易学、易用、易见效的技术措施加以示范推广,促进生产力水平的不断提高。
(七)应用高新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支持科技型农业、科技工业园区建设。
以市场为导向,以优化产品结构、增加花色品种、扩大产品出口、降低消耗、减少污染、提高效益为目标,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有重点、有步骤地应用高新技术进行嫁接改造。
加快淘汰落后技术、产品和设备,鼓励企业应用先进成熟的高新技术,积极采用新工艺、新设备,开发新产品,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档次、技术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形成经济规模优势、品牌优势、市场竞争优势,努力提升传统产业技术水平和竞争能力,与高新技术产业协调发展。
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组织综合性科技示范。
(八)着力解决经济发展中的共性和关键技术问题。
围绕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技术改造中的共性、关键性技术问题,鼓励企业跟踪行业技术发展的前沿,积极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同时进行自主研究开发,增强技术创新能力,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附加值、高技术含量的产品和专有技术,实现技术跨越。
(九)支持依托地方特色资源、生态资源开发的生物药中间体及制品开发,植物药及制品开发的关键技术引进,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工作。
(十)开展以技术创新为主的各项技术引进的咨询、科技信息检索等服务。
开展丽江市科学技术信息网络建设,完善各项科技数据库及信息资源库建设及网络信息开发技术应用。
推动政府信息网络建设和发展。
六、丽江市“十一五”科技发展拟开展的重点建设项目
(一)丽江古城可持续发展研究与应用
与有关大学合作共同组织应用高科技手段进行丽江古城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研究、管理、保护、修善和治理。
计划争取投资1200万元。
(二)丽江市企业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以农副产品科技创新、中药材规范化栽培,珍稀植物组培快繁,微生物培养发酵工程,药物有机合成及天然药物提取、分离、提纯方面技术为切入点,与南开大学共同组织药化工技术创新,建设企业科技创新平台计划争取投资600万元。
(三)南开大学丽江科学园建设
以丽江市丰富的生物种质资源、旅游资源、人文资源为基础与南开大学生命科学、经济金融、历史社会等的学科优势,共设南开大学丽江科学园。
计划争取投资1200万元。
(四)以企业为主体,为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组织富民强县工程,计划争取投资1000万元。
(五)高原湖泊、湿地生态及综合管理技术研究。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湖泊生态规律和经济发展规律,围绕高原、湿地流域的主要环境问题,以稳定保持高原、湿地水环境质量为目的,依靠科技进步,致力于生态保护,促进旅游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计划争取投资1200万元。
以上项目共拟计划争取投资5200万元。
七、促进丽江市“十一五”科技发展的政策措施
(一)为“十一五”科技的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和发展空间。
1、全市各级各部门领导特别是各级党政主要领导真正从思想上和行动上把科技工作摆到总揽全局的重要位置。
把全市科技规划切实贯彻到本部门的工作计划中加以实施,真正做到第一把手抓第一生产力,定期研究解决科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全市科技进步、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
全市科技、经济及社会发展的重大决定要广泛听取专家和咨询部门的意见,建立完善重大项目科技咨询制度,加强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完善落实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并实行逐年考核制度,把科技进步、科技创新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特别是一把手政绩的主要条件之一。
2、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按照加强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的要求进一步加强科技行政部门和科技管理队伍的建设,充分发挥其加速科技进步工作中的综合管理职能。
进一步做好中青年学术和技术带头人选拔培养工作,完善选拔和管理办法。
采取多种形式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与高等学校定向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鼓励在职科技人员攻读硕士学位。
积极引进我市国民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高层次人才。
以产业界为重点,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引进和派出,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科技和管理人才。
3、进一步完善科普组织网络,充分发挥各级科协、社科联、学术团体的骨干作用。
加强科普队伍建设,团结、组织社会各界参与科普工作。
充分发挥青少年活动中心、科技馆、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电影电视在科普教育中的重要作用。
积极开展丰富新颖、生动活泼、富有鲜明时代气息的科普活动,树立爱科学、讲科学、学科学、用科学的良好社会风尚。
针对科普对象不同层次、不同群体的特点,加强马克思主义唯物论、无神论的教育。
创新科普内容和形式,大力普及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方法和科学精神。
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抵制各种唯心论、伪科学、封建迷信,依法打击邪教活动。
加大科技宣传力度,大力普及科技知识和科技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全民科技意识和法制观念,为全市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营造良好的环境和氛围。
4、营造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
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全局观念和法制观念,运用法律手段加快技术创新和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进程。
要全面落实国家、省的科技法律、法规和政策。
从实际出发,在体制改革、技术创新、成果转化、资金管理、人才和奖励等方面营造良好的法制和政策环境。
加强科技法制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
对科技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认真督查。
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执法力度,依法坚决查处各种侵权行为,保障各方的合法权益。
为实现“十一五”规划的科技发展计划目标,充分体现科技作为第一生产力的地位和作用,实现科技对全市社会经济的贡献目标,必须有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经济基础保证,完善的体制保证和人材保证,为“十一五”科技的发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和发展空间。
(二)加强科技创新体制建设
1、加强科技创新体制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强对企业科技创新的关注,打破部门分割促进企业建立技术创新机制。
结合资源优势、重点产业,切实加强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增强技术创新手段,提高技术创新能力。
2、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
确立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
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都要建立起技术开发机构;重点骨干企业要建立技术中心;小企业也要通过多种形式与途径,加强技术基础建设,增强技术开发能力。
实行企业技术创新法人代表负责制,使企业技术创新在领导体制和组织制度上得到保证。
加大政府对企业技术创新的扶持力度。
制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办法,对通过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由市级科技三项费用给予一次性专项资助,用于中心的建设和技术创新活动。
3、加强产学研联合。
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更新观念,加强领导,搞好协调,为发展产学研联合做好服务工作。
采取全方位开放的政策,围绕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的各个方面,与先进地区进行各种形式、内容广泛的产学研合作。
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各种形式的合作,共建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就生产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联合攻关,参与企业技术改造、引进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代农业,发展县乡工业和农村经济,培养创新人才和高素质的劳动者。
4、深化科技改革。
在生物技术、环境保护、现代农业等重点技术领域,建设一批具有特色的工程技术实验室,使其成为区域性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力量。
实行开放式管理,引入开放、流动、竞争、合作的新机制;鼓励省内外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联合共建,以发挥群体优势。
5、大力发展社会化科技中介服务。
鼓励科技人员和专门人才创办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科研机构转制为科技中介服务机构。
积极开展技术贸易、技术培训、信息服务、专利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科技中介服务工作,加速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扩散。
对以向社会提供公共服务为主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经有关部门认定后可按非营利性机构运作和管理。
加强引导和管理,规范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行为。
6、进一步培育和发展技术市场,建立和健全规范、公平的技术市场秩序,壮大技术交易中介组织和技术经纪人队伍,增强和完善技术市场的调节与激励功能。
积极采集、加工、发布科技信息,推广国内外科技成果,拓展科技界与产业界、金融界的沟通渠道,为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论证、实施提供相关服务。
认真贯彻《专利法》,提高专利工作的质量和服务水平。
激发全社会致力于发明创新及其产业化的积极性。
努力增强企事业单位运用专利制度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大力扶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
7、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集成创新,优化配置人才资源,扩充人才数量,改善人才结构,提高人才素质,建立一支适应跨世纪发展的人才队伍,推进创新体系建设。
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科技人员的考核、评价、管理、激励机制。
积极探索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多种有效形式。
逐步推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定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相分离的政策,实行科技人员竞争上岗。
进一步加大破格选拔成绩显著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员的力度,促使优秀人才特别是青年人才脱颖而出。
认真做好国家、省、市级优秀专业人员的选拔、使用、管理和服务工作,充分发挥其骨干作用。
加大为企业提供人才服务的力度,发展和健全企业经营者人才市场和其他专业性人才市场,更好地为企事业单位的技术创新服务。
提高人才中介社会化服务水平。
树立终身教育观念,建立健全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网络化的教育和培训体系,强化继续教育,不断提高科技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
(三)进一步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建立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
1、进一步拓宽投资融资渠道建立以企业为投入主体,财政投入、金融信贷投入、社会投入共同投入的多元化科技投入机制,市、县(区)科技三项费投入逐步得到增加。
拓宽投资渠道,逐步形成企业为主体、政府为引导、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的多渠道、多层次科技投入的格局。
2、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科技投入的引导和宏观管理,对各级财政安排的科技投入资金要明确规定使用范围,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
积极创造条件建立风险投资机制,吸收各类投资者的创业资本,为高新技术产业化提供资本金、经营管理及其他方面的支持。
3、结合我市实际为企业和农村提供经营管理、科技成果引进、信息咨询、知识产权、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技术服务。
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结合我市重点产业和国家发展计划,做好项目储备工作,以项目争取国家和省里的资金投入。
(四)强化科技管理部门的管理,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1、科技项目的实施,按照科技经济一体化协调发展的规律,打破部门分割,衔接统一管理运作,减少重复、交叉和割裂。
提高科技计划的实施效果,重大项目需进行前期论证,项目立项、审批制度化,强化规范管理,对项目实行成本核算,效益分析。
按合同依法管理,改进项目管理审批、立项、检查、验收制度。
2、强化科技管理部门的管理,优化科技资源配置。
认真执行《科技进步法》、《专利法》、《促进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法》、《著作权法》、《商标法》及《合同法》等法律,使各级各部门认真执法,依法行政。
充分发挥各级、各部门的作用,努力在全市形成推进科技进步的合力,动员全社会力量投入技术创新。
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等新闻媒体,加大科技宣传力度,营造鼓励创新、支持创新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3、改革完善丽江市科技成果的评审及奖励制度,强化科技成果产业化导向,注重自主知识产权和经济、社会效益。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建设,提高执法水平。
对在技术创新、科技成果商品化和产业化中创造巨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项目完成者实行重奖。
4、加强对外开放,促进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与交流,以项目为载体,有针对性地组织与外部的项目合作、人员交流、人才引进、先进技术引进等交流活动。
5、积极开展国内外科技合作和引进智力工作。
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领域,增大技术、智力引进及派出科技人员到外地培训研修的力度和规模,通过广泛的技术和人员交流,实现较高水平上的技术跨越,形成更多的自主知识产权,提高综合竞争力。
在科技和产业发展计划中安排一批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项目,通过引进智力和技术,提高技术起点,缩短研究开发周期。
组织力量对引进的技术进行消化、吸收,通过创新使其本地化,进行示范、推广,直接服务于经济建设。
6、加速发展民营科技企业。
营造良好环境,强化服务,规范管理,切实把发展民营科技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和扶持措施落到实处。
支持民营科技企业的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民营科技企业在项目申报、金融服务、科技经费使用、知识产权保护、工商登记注册、许可证管理、土地使用等方面,与国有企业享有同等待遇。
采取措施帮助民营科技企业加强自身建设,解决其发展过程中的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明晰产权的问题。
重点扶持从事高新技术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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