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合同绿化工程养护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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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合同绿化工程养护合同
万基·金蓝湾绿化养护合同
甲方:
成都市万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成都市万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因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同意乙方作为万基·金蓝湾绿化养护的施工单位。
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下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信守。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万基·金蓝湾绿化养护绿化养护工程(下称本工程);
1.2工程地点:
成都市郫县广场路北一段50号;
1.3工程范围:
万基·金蓝湾一期、二期、三期建筑红线范围内,面积以万基·金蓝湾总平图为准
2、工作内容及质量标准
2.1乙方需严格按照附件1绿化养护质量标准进行养护管理;
2.2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只负责绿化养护,对苗木的死亡不承担赔偿责任,如因为乙方人为原因,造成有价值超过壹万元以上的植物死亡,乙方将承担风险金两千元的赔偿。
3、合同价款
3.1本合同固定包干总价:
¥(人民币大写:
);
3.2本合同为固定包干总价合同,该价格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再做改变。
该价格是指为完成对应的万基·金蓝湾绿化养护管理所需的一切费用,已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各项费用:
1)乙方修剪后的垃圾清运;(不包括道路上的垃圾)
2)浇水、施肥、喷药、修剪等工作所需一切费用;
3)涉及的人工(含加班)、机械及所有有关费用;
4)保护措施、安全文明施工及其它一切的施工措施费;
5)人工、材料和物品的价格增长风险;
6)利润;
7)税金;
3.3本合同内乙方所使用水电均需甲方提供就近接口,且乙方不承担水电费用。
3.4若甲方在会议、假日需增加草花、鲜花、更换草坪或苗木等,非本合同范围内的事项,双方另行商议价格。
4、付款方式
4.1付款方式分为每月支付,每月10日之前支付上月服务费。
(或4.2工程完工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5、合同期限
5.1合同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或工期:
30天)
6、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6.1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节点及金额向乙方支付款项,若逾期越过15个日历天未付应付款项,双方终止本合同,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6.2所有养护区域内的用水用电及垃圾处理(乙方堆放在指定地点)均由甲方负责;
6.3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养护活动;
6.4甲方在检查时如发现有不合格之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整改;
6.5乙方的养护质量标准按附件1为准;
6.6乙方进场施工及管理人员应服从现场卫生、安全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所使用的机械工具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乙方应加强现场非工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工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养护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6.7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工程转包或分包。
7、违约责任
7.1合同履行期间,若乙方养护质量未达到标准,则甲方需下达书面通知,责令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整改完毕,若在超过十个日历天未整改完毕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8、争议的解决
8.1本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9、合同生效
9.1本合同书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并在双方结清有关款项后自行终止;
9.2本合同之附件(如有),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合同正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9.3就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9.4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1:
质量标准
附件2:
壹万元以上植物清单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订时间:
2011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点:
甲方:
成都市万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盖章)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地址:
电话:
传真:
附件1:
绿化工程养护基础标准
我公司养护基础标准均按照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试行)执行,以下附该标准操作流程:
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技术标准(试行)
1.说明
1.1成都市绿化养护管理标准,依据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50016—1998《城市园林绿化技术操作规程》结合成都市绿化实际情况制定。
1.2本标准养护管理工作的内容:
浇水排水、施肥、修剪、病虫害防治、松土除草、补栽、扶正支柱、绿地容貌、设施维护等。
1.3本标准养护管理适用范围:
公园绿地、道路绿地、居住绿地、附属绿地、防护绿地等。
1.4本标准适用成都市绿化养护施工及其工程管理和监理。
1.5本标准特殊术语说明
1.5.1绿化养护管理是指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之后,为使园林绿地达到整洁美观,园林植物正常生长而采取的一切养护管理措施。
1.5.2色块灌木指绿地中成片种植的彩叶植物或开花灌木。
1.5.3造型灌木指用修剪、捆扎等方法整修成特定形状的灌木。
1.5.4花卉指木本观花植物及草本观花植物的总称。
1.5.5盆草花指盆栽草花及地栽草花(含宿根花卉)的总称。
1.5.6花灌木指观花类灌木及小乔木。
2.养护的直观标准
2.1长势 树木长势旺盛。
2.2叶片 叶色正常、叶大而肥厚、不黄叶、不焦叶、不卷叶、不落叶、无明显虫屎、虫网、被虫咬食叶片数量、每株在10%以下。
2.3枝干 树干挺直、倾斜度不超过10度,树干基部无蘖芽滋生、枝干粗壮、无明显枯枝、死桩、基本无蛀干害虫的活卵、活虫,介壳虫在主,侧枝上基本无活虫。
2.4树冠 树冠完整美观、分枝点合适、侧枝分布均匀、枝条疏密适当,内膛不乱,通光透光。
2.5行道树 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基本一致,无连续两株缺株、相邻5株的高差<10%。
2.6花灌木 着花率高、开花繁茂、无落花落蕾现象。
色块灌木无缺株断行、覆盖度达100%,色块分明,线条清晰流畅。
2.7绿篱、造型灌木 形状轮廓清晰,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2.8藤本 长藤分布合理、枝叶覆盖均匀、附着牢固、覆盖度达85%以上。
2.9盆草花 生长健壮、花繁叶茂、无残花败叶。
花坛整洁美观、四季有花、层次分明、图案清晰、色彩搭配适宜。
2.10草坪 生长茂盛、叶色正常、基本无秃斑、无枯草层、无杂草、无病虫害、覆盖度达98%以上,留茬高度经常保持在6-8cm。
3.养护的施工标准
3.1浇水排水
3.1.1原则 浇水应根据不同植物生物学特性、树龄、季节、土壤干湿程度确定。
做到适时、适量、不遗漏。
每次浇水要浇足浇透。
3.1.2浇水的年限 树木定植后一般乔木需连续浇水3年,灌木5年。
土壤质量差、树木生长不良或遇干旱年份,则应延长浇水年限。
3.1.3 浇水次数 乔木不少于4次/年,灌木不少于6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6次/年、绿篱不少于6次/年,草坪不少于24次/年,盆草花不少于48次/年。
3.1.4浇水量 乔木不少于40公斤/株•次(胸径10公分以下),灌木不少于3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绿篱不少于30公斤/㎡•次,草坪不少于20公斤/㎡•次、盆草花不少于20公斤/㎡•次。
大树依据具体情况和浇水原则确定。
地栽宿根花卉以土壤不干燥为准。
喷灌浇水每次开启时间不少于30分钟,以地面无迳流为准。
3.1.5乔灌木浇水时间一般集中在12月至次年6月、以“过冬水”、“发芽水”和4月至6月的“抗旱水”为主。
夏季高温季节应在早晨和傍晚进行、冬季宜午后进行。
3.1.6雨季应注意排涝、及时排出积水。
3.2施肥
3.2.1原则 为确保园林植物正常生长发育,要定期对树木、花卉、草坪等进行施肥。
施肥应根据植物种类、树龄、立地条件、生长情况及肥料种类等具体情况而定。
3.2.2施肥对象 定植五年以内的乔、灌木;生长不良的树木;木本花卉;草坪及盆草花。
3.2.3施肥分基肥、追肥两类。
基肥一般采用有机肥,在植物休眠期内进行,追肥一般采用化肥或复合肥在植物生长期内进行。
基肥应充分腐熟后按一定比例与细土混合后施用,化肥应溶解后再施用。
干施化肥一定要注意均匀,用量宜少不宜多,施后必须及时充分浇水,以免伤根伤叶。
3.2.4施肥次数 乔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1次;灌木每年施基肥1次,追肥2次;色块灌木和绿篱每年施基肥2次,追肥4次;草坪每年结合打孔施基肥2次,追肥不少于9次;盆草花以施叶面肥为主,每半月1次。
3.2.5施肥量 施基肥乔木(胸径在10公分以下)不少于20公斤/株•次,灌木不少于10公斤/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少于0.5公斤/㎡•株,草坪不少于0.2公斤/㎡•次.施追肥一般按0.5%-1%浓度的溶解液施用。
干施化肥一般用量,乔木不超过250克/株•次,灌木不超过150克/株•次,色块灌木和绿篱不超过30克/㎡•次,草坪不超过10克/㎡•次。
3.2.6乔、灌木施肥应挖掘施肥沟、穴,以不伤或少伤树根为准,深度不浅于30公分。
3.3修剪
3.3.1原则 修剪应根据树种习性、设计意图、养护季节、景观效果为原则,达到均衡树势、调节生长、姿态优美、花繁叶茂的目的。
3.3.2修剪包括除芽、去蘖、摘心摘芽、疏枝、短截、整形、更冠等技术。
3.3.3养护性修剪分常规修剪和造型(整形)修剪两类。
常规修剪以保持自然树型为基本要求,按照“多疏少截”的原则及时剥芽、去蘖、合理短截并疏剪内膛枝、重叠枝、交叉枝、下垂枝、腐枯枝、病虫枝、徒长枝、衰弱枝和损伤枝,保持内膛通风透光,树冠丰满。
造型修剪以剪、锯、捆、扎等手段,将树冠整修成特定的形状,达到外形轮廊清晰、树冠表面平整、圆滑、不露空缺,不露枝干、不露捆扎物。
3.3.4乔木的修剪 一般只进行常规修枝,对主、侧枝尚未定型的树木可采取短截技术逐年形成三级分枝骨架。
庭荫树的分枝点应随着树木生长逐步提高,树冠与树干高度的比例应在7:
3至6:
4之间。
行道树在同一路段的分枝点高低、树高、冠幅大小应基本一致,上方有架空电力线时,应按电力部门的相关规定及时剪除影响安全的枝条。
3.3.5灌木的修剪一般以保持其自然姿态,疏剪过密枝条,保持内膛通风透光。
对丛生灌木的衰老主枝,应本着“留新去老”的原则培养徒长枝或分期短截老枝进行更新。
观花灌木和观花小乔木的修剪应掌握花芽发育规律,对当年新稍上开花的花木应于早春萌发前修剪,短截上年的已花枝条,促使新枝萌发。
对当年形成花芽,次年早春开花的花木,应在开花后适度修剪,对着花率低的老枝要进行逐年更新。
在多年生枝上开花的花木,应保持培养老枝,剪去过密新枝。
3.3.6绿篱和造型灌木(含色块灌木)的修剪,一般按造型修剪的方法进行,按照规定的形状和高度修剪。
每次修剪应保持形状轮廓线条清晰、表面平整、圆滑。
修剪后新梢生长超过10cm时,应进行第二次修剪。
若生长过密影响通风透光时,要进行内膛疏剪。
当生长高度影响景观效果时要进行强度修剪,强度修剪宜在休眠期进行。
3.3.7藤本的修剪 藤本每年常规修剪一次,每隔2~3年应理藤一次,彻底清理枯死藤蔓、理顺分布方向,使叶幕分布均匀、厚度相等。
3.3.8盆草花的修剪 要掌握各种花卉的生长开花习性,用剪梢、摘心等方法促使侧芽生长,增多开花枝数。
要不断摘除花后残花、黄叶、病虫叶,增强花繁叶茂的观赏效果。
3.3.9草坪的修剪草坪的修剪高度应保持在6-8cm,当草高超过12cm时必须进行修剪。
混播草坪修剪次数不少于20次/年,结缕草不少于5次/年。
3.3.10修剪时间落叶乔、灌木在冬季休眠期进行,常绿乔、灌木在生长间隙期进行,亚热带植物在早春萌发前进行。
绿篱、造型灌木、色块灌木、草坪等按养护要求及时进行。
3.3.11修剪次数乔木不少于1次/年,灌木不少于2次/年,绿篱、造型灌木不少于12次/年,色块灌木不少于8次/年。
3.3.12修剪的剪口或锯口平整光滑,不得劈裂、不留短桩。
3.3.13修剪应按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须特别注意安全。
3.4病虫害防治
3.4.1原则 全面贯彻“预防为主,综合防治”的方针,要掌握园林植物病虫害发生规律,在预测、预报的指导下对可能发生的病虫害做好预防。
已经发生的病虫害要及时治理、防止蔓延成灾。
病虫害发生率应控制在10%以下。
3.4.2病虫害的药物防治要根据不同的树种、病虫害种类和具体环境条件,正确选用农药种类、剂型、浓度和施用方法,使之既能充分发挥药效,又不产生药害,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4.3喷药应成雾状,做到由内向外、由上向下、叶面叶背喷药均匀,不留空白。
喷药应在无风的晴天进行,阴雨或高温炎热的中午不宜喷药。
喷药时要注意行人安全、避开人流高峰时段,喷药范围内有食品、水果等存放物,要待移出或遮盖后方能进行。
喷药后要立即清洗药械,不准乱倒残液。
3.4.4对药械难以喷到顶端的高大树木或蛀干害虫,可采用树干注射法防治。
3.4.5施药要掌握有利时机,害虫在孵化期或幼虫三龄期以前施药最为有效、真菌病害要在孢子萌发期或浸染初期施药。
3.4.6挖除地下害虫时,深度应在5~20cm以内,接近树根时不能伤及根系。
人工刮除树木枝干上介壳虫等虫体,要彻底干净,不得损伤枝条或枝干内皮,刮除树木枝干上的腐烂病害时,要将受害部位全部清除干净,伤口要进行消毒并涂抹保护剂,刮落的虫体和带病的树皮,要及时收集烧毁。
3.4.7农药要妥善保管。
施药人员应注意自身的安全,必须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帽、戴好风镜、口罩、手套及其他防护用具。
3.5松土、除草
3.5.1松土 土壤板结时要及时进行松土,松土深度5~10cm为宜。
草坪应用打孔机松土,每年不少于2次。
3.5.2除草 掌握“除早、除小、除了”的原则,随时清除杂草,除草必须连根剔除。
绿地内应做到基本无杂草,草坪的纯净度应达到95%以上。
3.6补栽
3.6.1保持绿地植物的种植量,缺株断行应适时补栽。
补栽应使用同品种、基本同规格的苗木,保证补栽后的景观效果。
3.6.2草坪秃斑应随缺随补,保证草坪的覆盖度和致密度。
补草可采用点栽、播种和铺设等不同方法。
3.7支柱、扶正
3.7.1倾斜度超过10度的树木,须进行扶正,落叶树在休眠期进行,常绿树在萌芽前进行。
扶正前应先疏剪部分枝桠或进行短截,确保扶正树木的成活。
2.7.2新栽大树和扶正后的树木应进行支柱。
支柱材料在同一路段或区域内应当统一,支柱方式要规范、整齐。
支柱着力点应超过树高的1/2以上,支柱材料在着力点与树干接触处应铺垫软质材料,以免损伤树皮。
每年雨季前要对支柱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松动的支柱要及时加固,对坎入树皮的捆扎物要及时解除。
3.8绿地容貌
3.8.1随时保持绿地清洁、美观,做到全天候清扫保洁。
步道、广场每天上午9点以前完成普扫。
3.8.2及时清除垃圾、砖头、瓦块、枝叶等废弃物,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3.8.3座椅、果屑箱、标志牌等公共设施每天擦洗1次,喷泉水池每周换水1次,随时打捞水面漂浮物。
3.8.4及时清除绿地设施上的牛皮藓及乱涂乱画痕迹。
3.8.5及时清运草屑、树枝、死树等施工残留物,现场堆放时间不得超过当天。
3.8.6经常冲洗树木枝叶上的积尘,防止堵塞气孔和影响市容。
行道树每年10月1日至次年4月1日保证每周冲洗1次以上。
3.9绿地设施维护
3.9.1绿地设施包括园路、花台、花架、亭廊、座椅、园灯、栏杆、标志牌、果屑箱等园林小品及供水阀门、喷头等设施。
3.9.2绿地设施应保持完好无损。
3.10安全施工
3.10.1绿化养护的各道工序施工要做到以人为本,安全施工,文明作业。
3.10.2道路绿化养护施工要统一着安全装,设施工警示语或警示标志,保证施工人员和过往行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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