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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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及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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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标流程图
招标人报招标项目→→县招投中心→→招标人或委托中介办理招标备案→→县招投中心备案→→招标人发投标邀请书→→备案→→招标人确定合格投票人并发出备案后的招标文件→→备案→→有技术标时招标人从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相关机构监督→→中标结果备案、发中标通知书→→备案→→双方签订书面合同→→备案。
公开招标流程图
招标人报招标项目→→县招投中心→→招标人或委托中介办理招标备案→→县招投中心备案→→招标人发布招标公告→→国家指定媒体上发布公告→→资格预审文件备案→→发放备案后的资格预审文件→→投标人编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进行资格预审→→确定合格的投票人并发出合格通知书→→备案→→向合格投标人发放备案后招标文件→→备案→→有技术标时从专家库抽取评标专家→→开标、评标→→相关机构监督→→中标结果备案、发中标通知书→→备案→→签订书面合同→→备案。
招标采购操作流程
一、招标准备
1.计划整理。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执行计划要求,结合采购人的急需程度和采购项目的规模,编制月度招标采购计划。
2.组成采购小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采购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信息、召集开标评标、采购文件归档等政府采购活动。
3.编制招标文件。
采购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和项目特殊要求,在采购执行计划要求的采购时限内拟定具体采购项目的招标方案、编制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确认。
招标文件在定稿前需经采购人确认。
5.招标文件备案。
招标文件定稿后,采购人应将招标文件报市采招监管办备案后方可刊登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函。
市采招监管办应在收到招标文件的当天办理备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6.收集信息。
根据采购物品或服务等特点,通过查阅供应商信息库和市场调查等途径进一步了解价格信息和其他市场动态。
二、投标报名
1.发布招标信息。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的,应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的,应通过随机方式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函。
2.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开标前的答疑会。
3.报名登记。
根据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资格、报名要求,在招标公告限定的时间内对投标供应商进行资格预审、报名登记。
4.资格审查。
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采购人、采购小组根据招标公告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若考虑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过多影响招标工作的,应在招标公告中明确投标人数量和选择投标人的方法,并通过随机方式筛选投标人。
5.发售招标文件。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在政府采购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三、开标
1.通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资金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参加开标评标。
2.交纳保证金。
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和数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3.递交投标文件。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工作人员应对投标人的身份资格及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审查。
不符合招标公告中要求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不予受理;不按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未密封的投标将被拒绝。
4.开标。
招标工作人员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公开开标。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和采购人、采购小组及有关部门参加投标开标并签到,工作人员应对投标人身份资格进行审核。
涉及技术含量较高的设备、工程、服务项目招投标,应遵循先开技术标,再开商务标的原则。
5.唱标。
招标工作人员对各有效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及其他有必要的内容进行唱标。
6.记录。
招标工作人员作开标、唱标记录,唱标人、记录员、监督员、投标单位代表签名确认。
四、评标。
1.组织评标委员会。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随机方式确定,本市专家在评标当天抽取,外地专家可提前一天抽取。
评标委员会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2.评标准备会。
在评标之前召集评标委员会召开评标预备会,确定评标委员会主任,宣布评标步骤,强调评标工作纪律,介绍总体目标、工作安排、分工、招标文件、评标方法和标准(或细则)。
3.报价审查。
首先审查投标报价,更正计算错误;高于市场价和标底价或预算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4.资料审查。
对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作废标处理。
5.议标纳疑。
审查投标文件,提出投标文件中的疑问,归纳问题,填质疑表。
6.质疑。
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对单一投标单位分别进行质疑,必要时投标单位应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答复,但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内容。
质疑应在评标委员会与投标人互不见面的情况下进行。
7.评定。
按照招标文件所列的评标办法和标准(或细则)进行评标,确定一至二名中标候选人并排列顺序。
8.评标报告。
评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须写出完整的评标报告,经所有评标委员会成员及监督员签字后,方为有效。
五、定标
1.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的排列顺序确定中标人。
当确定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候选人为中标人。
招标人也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开标到定标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十日。
2.中标通知。
中标人确定后,应报采招监管办备案、并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三天后无异议的再由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
3.编写采购报告。
采购小组应于招标活动结束后二十日内,就评标委员会组成、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有关情况,编写采购报告。
竞争性谈判采购操作流程
一、谈判准备
1.计划整理。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执行计划,结合采购人的急需程度和采购项目的规模,编制月度谈判采购计划。
2.组织谈判小组。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随机方式确定。
谈判小组名单在确定成交供应商之前应当保密。
3.编制谈判文件。
谈判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和项目特殊要求,在采购执行计划要求的采购时限内拟定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方案、编制谈判文件。
4.谈判文件确认。
谈判文件在定稿前需经采购人确认。
5.谈判文件备案。
谈判文件定稿后,采购人应将谈判文件报市采招监管办备案后方可向供应商提供谈判文件。
市采招监管办应在收到谈判文件的当天办理备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6.收集信息。
根据采购物品或服务等特点,通过查阅供应商信息库和市场调查等途径进一步了解价格信息和其他市场动态。
7.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名单。
谈判小组通过随机方式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并向其提供谈判文件。
二、谈判
1.谈判时间告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资金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
2.交纳保证金。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和数额缴纳保证金。
3.资格审查。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和谈判小组及有关部门参加谈判并签到,工作人员应对谈判对象的身份资格进行审查。
4.谈判准备会。
在谈判之前召集谈判小组召开谈判预备会,确定谈判组长,宣布谈判步骤,强调谈判工作纪律,介绍总体目标、工作安排、分工、谈判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和标准。
5.谈判。
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当召集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统一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提供必要的谈判文件。
按照谈判文件所列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一至二名成交候选人并排列顺序。
6.谈判报告。
谈判小组必须写出完整的谈判报告,经所有谈判小组成员及监督员签字后,方为有效。
三、确定成交人
1.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的书面谈判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排列顺序确定成交人。
当确定的成交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谈判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提交的,采购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人。
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谈判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
2.成交通知。
成交人确定后,应报采招监管办备案、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进行公示,三天后无异议的再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3.编写采购报告。
谈判小组应于谈判活动结束后二十日内,就谈判小组组成、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有关情况,编写采购报告。
询价采购操作流程
一、询价准备
1.计划整理。
采购代理机构根据政府采购执行计划,结合采购人的急需程度和采购物品的规模,编制月度询价采购计划。
2.组织询价小组。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随机方式确定。
询价小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3.编制询价文件。
询价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和项目特殊要求,在采购执行计划要求的采购时限内拟定具体采购项目的采购方案、编制询价文件。
4.询价文件确认。
询价文件在定稿前需经采购人确认。
5.收集信息。
根据采购物品或服务等特点,通过查阅供应商信息库和市场调查等途径进一步了解价格信息和其他市场动态。
6.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
询价小组通过随机方式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并向其发出询价通知书让其报价。
二、询价
1.询价时间告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资金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
2.递交报价函。
被询价供应商在询价文件限定的时限内递交报价函,工作人员应对供应商的报价函的密封情况进行审查。
3.询价准备会。
在询价之前召集询价小组召开询价预备会,确定询价组长,宣布询价步骤,强调询价工作纪律,介绍总体目标、工作安排、分工、询价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和标准。
4.询价。
询价小组所有成员集中开启供应商的报价函,作报价记录并签名确认,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询价文件所列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和标准,确定一至二名成交候选人并排列顺序。
5.询价报告。
询价小组必须写出完整的询价报告,经所有询价小组成员及监督员签字后,方为有效。
三、确定成交人
1.采购人根据询价小组的书面谈判报告和推荐的成交候选人的排列顺序确定成交人。
当确定的成交人放弃成交、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依序确定其他候选人为成交人。
采购人也可以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成交人。
2.成交通知。
成交人确定后,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将成交结果通知所有未成交的供应商。
3.编写采购报告。
询价小组应于询价活动结束后二十日内,就询价小组组成、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有关情况,编写采购报告。
单一来源采购操作流程
一、采购准备
1.采购方式审批。
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应在采购前报市采招监管办审批。
2.组成采购小组。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代表及有关专家组成采购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编制采购文件、发布采购信息、召集协商谈判、采购文件归档等政府采购活动。
3.编制商谈文件。
采购小组根据政府采购有关法规和项目特殊要求,在采购执行计划要求的采购时限内拟定采购方案、编制商谈文件。
4.商谈文件确认。
商谈文件在定稿前需经采购人确认。
5.商谈文件备案。
商谈文件定稿后,采购人应将商谈文件报市采招监管办备案后方可向供应商提供商谈文件。
市采招监管办应在收到商谈文件的当天办理备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6.收集信息。
根据采购物品或服务等特点,通过查阅供应商信息库和市场调查等途径进一步了解价格信息和其他市场动态。
二、协商谈判
1.组织商谈小组。
商谈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随机方式确定,本市专家在评标当天抽取,外地专家可提前一天抽取。
商谈小组名单在成交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2.商谈时间告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资金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
3.交纳保证金。
参加商谈的供应商按商谈文件规定的期限和数额缴纳保证金。
4.资格审查。
参加商谈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和商谈小组及有关部门参加商谈并签到,工作人员应对商谈对象的身份资格进行审查。
5.商谈准备会。
在商谈之前召集商谈小组召开商谈预备会,确定商谈组长,宣布商谈步骤,强调商谈工作纪律,介绍总体目标、工作安排、分工、商谈文件、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和标准。
6.协商谈判。
商谈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商谈。
商谈结束后,商谈小组应当要求参加商谈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按照商谈文件所列的确定成交供应商的方法和标准,确定成交人和成交价格,并报经采购人确认。
7.商谈报告。
商谈小组必须写出完整的谈判报告,经所有商谈小组成员及监督员签字后,方为有效。
8.成交通知。
成交人确定后,应报采招监管办备案,三天后无异议的再由采购人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9.编写采购报告。
采购小组应于商谈活动结束后二十日内,就商谈小组组成、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等有关情况,编写采购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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