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包建设工程合同.docx
- 文档编号:10502147
- 上传时间:2023-02-14
- 格式:DOCX
- 页数:58
- 大小:95.41KB
总包建设工程合同.docx
《总包建设工程合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总包建设工程合同.docx(5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总包建设工程合同
总包建设工程合同
(工程内容)
合同编号:
签约日期:
年月日
合同目录
第一章合同协议
第二章合同条件
第三章合同附件
附件1合同造价清单
附件2关于设计变更、现场签证的协议
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
附件4廉洁合作协议书
附件5其他附件
5.1乙方银行帐户说明书
5.2乙方项目及公司印鉴样式
5.3乙方履约保证金递交证明
附件6质量检验细则(光盘)
第一章合同协议
本章目录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本市公司房地产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自愿以及完全清楚并理解本合同条款的基础上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当地的有关规定,根据本合同工程的具体情况,于年月日在本市签署本合同。
鉴于:
1、甲方将委托乙方承担总包建设工程的供货、施工、总包管理、配合、维护、调试、竣工验收、修补、保修、工程保险和工程服务等工作。
2、乙方承诺有能力按照甲方的要求,依据甲乙双方确认的价格,在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内保质、保量地完成总包建设工程的上述工作。
3、作为一个有资质、有实力、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及签订本合同前已充分了解、研究并考虑到当地的有关规定,当地及周边市场和行业等状况,工程当前的进展情况,项目建设所处的阶段,甲方目前的项目准备情况,全部图纸,技术说明,承包范围,工地周边环境,交通道路,地上和地下情况,通讯设施,现场条件,生活条件,包装运输及二次搬运,人员,材料,机械,地上地下情况,安全施工,冬(雨)季施工,夜间、农忙及节假日施工,外地施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措施,文明施工措施,建筑垃圾自行清理,施工期间的气候影响,对分包单位的管理,履行总包管理和配合的责任及义务,甲方对工期和质量的要求,设计及工程变更,成品和半成品的保护,检验,调试,验收,样品,工程管理,工程服务,所有税费的规定和缴纳等因素。
4、乙方承诺完全接受甲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补充、谈判纪要等)内容,并保证投标报价准确无误,如有错漏,概由其自行承担。
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总包建设工程
1.2、工程地点:
本市公司项目地块内
1.3、工程内容:
(1)乙方应按照甲方和监理方的要求(包括图纸、设计修改、工程量变更以及甲方确认的施工组织设计等),结合现场实际施工需要,负责组织总包建设工程的施工和供货。
(2)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调整乙方的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增加或减少工程范围等),由此而引起合同价款的调整,按本合同造价清单的有关规定执行,乙方不得因此而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
2、工程的承包范围及承包方式
2.1.投标人负责对本工程进行施工总承包,承包范围为招标图纸、施工图纸、施工管理及技术要求(附件1)中所含全部工程内容。
2.2.不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甲方分包工程,不包括小院工程、但包括建筑物定位及复合测量、桩位复核、凿截桩工程,包括分包工程的预埋(留)、暗配及构件(或设备、部件等)安装后的堵补,包括为分包单位提供测量、脚手架的实时配合,包括为分包单位提供住宿生活区场地及水、电接口,并包括其他总包管理、配合。
不包括甲供材料设备的采购及运输,但包括其卸车、倒运、验收及保管。
2.3.甲方直接分包工程内容:
Ø桩基
Ø铝合金门窗、幕墙及天窗供货安装
Ø钢制入户门供货安装
Ø室外栏杆、扶手、百叶、钢制雨篷的制作安装工程
Ø钢屋面及钢质檐沟(总包完成至砼屋面板,含埋件)
Ø所有外檐防腐木工程
Ø地板采暖工程
Ø空调供货安装
Ø室内智能化设备供货安装
2.4.甲供材料设备内容:
Ø内外檐涂料(集团采购)
Ø文化石(集团采购)
Ø开关、插座面板(集团采购)
ØPPR给水管、采暖管(集团采购)
ØPVC电线管(集团采购)
ØUPVC排水管(集团采购)
Ø电表箱、配电箱
Ø户外灯具
Ø弱电箱子和终端
2.5.按照甲方提供的技术质量标准或实物封样,乙方报价及供货安装内容:
ØPPVC方型无波纹雨水管及雨水斗
Ø外保温及保温面层的柔性腻子
2.6.特殊说明:
Ø本工程可以采用现场搅拌砼,必须按规范要求在现场设置恒温养护室。
Ø施工场地内临时道路由施工单位自行修建并维护,费用含在报价中。
Ø施工所需临建设施的搭建、拆迁费用一次性包死,今后不管因何原因发生重复性搭建和拆迁,甲方均不支付任何费用。
Ø回填土方量:
从进场前场地现状标高回填到图纸规定的室外地坪设计标高之间的土方量(含各楼栋基槽和房心土、各楼栋散水下土方的回填量),在投标报价中一次性包死,今后不管因何原因不再发生该项费用。
Ø外刷涂料外保温施工做法
编号
施工工序
要求
1
交工面(GB50210-2001)
允许偏差4mm
2
聚合物砂浆抹底灰
粘接率:
30%以上
3
粘贴阻燃自熄型聚苯乙烯泡沫塑料保温板
容重≥25kg/m3;厚度:
50mm
4
钢托架
表面处理:
热镀锌;设置按规范要求
5
锚固件
适用于外保温空腔锚固体系
6
聚合物砂浆罩面(GB50210-2001)
厚度≥3mm;允许偏差3mm
7
耐碱玻纤网格布
容重≥160g/㎡
8
批柔性腻子
允许偏差3mm
材料检验标准见附件一《施工管理与技术要求》中相关规定。
2.7.本工程采用总承包方式,包人工、包材料、包机械、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管理、配合、包检验、包调试、包维护、包风险、包验收合格。
本合同的保修期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约定执行。
3、合同工期
3.1、基础开工日期:
年月日(以甲方实际通知日期为准)
3.2、竣工日期:
年月日
3.3、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3.4、尽管本合同已有其它规定,如因非乙方原因使得开工日期推后一个月内,乙方承诺按甲方和监理的要求在本合同规定的基础上增加劳动力和设备及材料的投入,确保本合同工程能在年月日前按时竣工验收合格,并保证不因乙方的任何原因而影响甲方在年月日前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
同时,按甲方和监理审核确认的冬施方案进行冬季施工,由此而增加的所有费用已在合同价款中综合考虑,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或任何方式向甲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3.5、尽管本合同已有其它规定,如乙方预计施工进度将滞后于合同规定的里程碑,不论工期的延误是何种原因造成,乙方均应在到达该里程碑日期之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详细解释工期延误发生的原因且一并提交相关证明资料。
甲方应于10个工作日之内给予书面答复确认调整之后的里程碑日期。
如乙方实际施工进度滞后于甲方最后确认的里程碑日期,一律视同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
4、质量标准
4.1.按照国家规范以及甲方《质量标准》实施并验收,全部工程一次性通过政府验收,取得合格备案。
全部工程(包括材料、工艺等)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的现行规范及标准,若这些规范标准有差异,按照最新版本、最高水准、最严格要求执行。
5、合同价款
5.1、本合同总价为:
(RMB元)。
分为工程包干总价和奖金两部分:
工程包干总价按5.2条执行;奖金部分按5.7条执行
5.2、工程包干总价为人民币:
(RMB元)。
此价格是由乙方按照招标文件及本合同的所有条款等资料和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并经甲方确认、双方协商一致后的工程包干总价。
此价格在结算时不予调整。
5.3、上述工程包干总价已包括以下费用:
Ø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总包管理费和施工配合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造价除外)。
Ø甲方直接供货且由乙方负责施工和安装的材料和设备的搬运(包括二次搬运费)和验收、保管费(甲方供货的材料设备价格除外)。
Ø施工项目的全部措施费用。
Ø履行保修责任的所有费用。
Ø乙方履行本合同中约定义务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
5.4、本合同为固定总承包合同,除设计或工程变更等本合同中另有约定的情况以外,该工程包干总价不作任何调整,即本合同附件1《合同造价清单》中的工程内容、工程量、综合单价、工程总价在结算时不作调整。
对于工程变更部分造价按合同附件和《合同造价清单》中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此综合单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不作任何调整。
5.5、上述工程包干总价及《合同造价清单》所列的综合单价均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含大型机械进退场和场内行驶等)、水电费、施工措施费、赶工费、夜间及节假日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费、场外租地及交通费、包装运输装卸保管费、二次搬运费、生产(生活)临建的搭设及搬迁和拆除、施工场地和临建场地清理、管理费、保险费、利润、基地清理、不可预见费、安全防护及文明施工措施费、检验费、调试费、税金、施工场地清理及垃圾外运(含收集、倾倒、堆放、处理等)、总包的责任和义务、工程服务、销售配合费、保密费、成品保护费、保函费、风险费等各项税费。
按国家及地方政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所有费用也已包含在本工程包干总价内,不再额外计取,由乙方向税务等部门缴纳。
5.6、本工程的签证和计日工作的人工综合单价一律为人民币元整(RMB元/工日),此人工综合单价已包含各种税费,不再计取任何其它税费。
6、工程款支付
6.1、本合同的工程进度款由甲方按月支付。
乙方应在每月10日前按甲方和合同的规定提交上月11日至当月10日已完合格工程(包括已完工并且其补充预算已经审核的工程变更)的付款申请报告,监理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并报甲方,甲方应在12个工作日内审定,于每月25日支付。
6.2、甲方支付给乙方的每期进度款为已完合格工程造价(甲方分包及甲供材料设备的造价除外)的80%,并同时扣除需由乙方承担的各种款项(如:
乙方的违约金、按合同规定对乙方的扣款,以及甲方提供的借款和代付款等)。
工程款累计支付达合同价款及已审定的补充预算总额的80%,即停止支付。
6.3、工程进度款支付前,乙方应按甲方规定的分项清单格式填报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经甲方审核确认。
6.4、本合同工程的所有款项由银行转帐至固定帐户(合同附件注明)。
6.5、工程竣工结算完成,甲乙双方签定结算协议,甲方收到按合同、国家、地方、行业规定需取得的所有工程资料后,将工程款付至竣工结算款的95%,余款留作工程的保修金,其支付方式按《工程质量保修书》的规定执行。
6.6、乙方须于签署本协议前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叁拾万元整(RMB300,000元)履约保证金。
该履约保证金在办理完结算,签订结算协议后由甲方无息返还给乙方。
如因乙方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完全履行,履约保证金30万元不予返还,并且乙方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组成合同的文件
7.1、本合同包括下述各章及各章中的各条、款、项:
第一章合同协议
第二章合同条件
第三章合同附件
7.2、组成合同的文件有互为注释的性质,甲方招标文件、谈判记录等在签订合同前双方签署的全部书面文件,合同签定后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以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等文件,经甲方项目总监签署的有关的指令、通知、工程会议纪要,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甲方确认签发的图纸以及技术质量标准等均视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7.3、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签发的各种工作程序(指:
规范现场的管理、或明确质量标准、或确立双方业务往来的流程和标准、或在本合同中有特殊规定的、或完成本合同所必须的)及现场管理规定都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对乙方均具有约束力,乙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提出异议(程序本身有错误的情况除外)或其他要求。
如程序本身有错误,乙方应在收到这些程序后的七天内提出书面意见,否则视为乙方已接受。
7.4、除特别明确外,本协议及合同其他部分的有关词语的含义与本合同第二章《合同条件》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8、合同生效
8.1、本合同为甲乙双方间总包建设工程签署的政府备案合同的补充和更为详细具体的约定,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实际操作时按本合同规定执行,如本合同与备案合同规定不一致处,一律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8.2、本合同的正本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一份。
副本一式六份,甲方执四份,乙方执二份。
8.3、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人民币叁拾万元整(RMB300,000元)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
本市公司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日期:
年月日
日期:
年月日
第二章合同条件
本章目录
1、定义
在下面第1.2款所定义的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以下含意:
1.1、合同:
除特别明确外,本合同所指的“合同”包括第一章合同协议中第6条所提及的全部合同文件及其有效组成部分。
1.2、图纸:
指由甲方随时提供或乙方提供并经甲方确认,满足乙方施工所需要的所有图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设计及甲方设计部的变更)。
1.3、甲方:
本市公司房地产有限公司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4、乙方:
以及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
1.5、设计单位:
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设计的设计院
1.6、监理:
指甲方委托的负责本工程监理的监理公司
1.7、工程:
除特别明确外,本合同所指的工程是第一章合同协议中所约定的按合同和甲方书面指令所规定和描述的合同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临时性工程。
1.8、合同价款:
指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确定,甲方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履行合同义务的所有款项。
1.9、年、季度、月、日:
除合同特别明确外,指公历的年、季度、月、日。
1.10、永久性工程:
指根据合同规定需要永久地留在现场,并通过施工、竣工、维护、保修而加以实施的合同工程。
1.11、临时性工程:
指工程施工中乙方所需的各种临时性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办公室、仓库、车间、工棚、临时道路、物资堆放和加工场地等。
1.12、书面形式:
指合同文本、现场书面指令、信件和电文(包括电报、加盖公司或项目部公章的传真,但不含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
1.13、工程验收:
指为确保工程符合合同及国家、地方、行业的规定,依据合同及国家、地方、行业的有关规定,工程经过甲方、监理、勘察、设计以及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检查验收。
1.14、通知、同意、批准、证书和决定:
除另有规定之外,合同文件中提及的由任何人发出、给予的任何通知、同意、批准、认可、确认、证书或决定均应是以书面形式体现,任何这种书面形式均不应以任何理由扣留或延误,也不应免除双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15、技术规范:
指国家、行业、工程所在地及甲方关于工程施工、设计、供货、检验、调试、验收、维护、保修等方面自行制定的规范和标准,它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甲方项目总监以书面形式对上述这些文件的修改或增加的内容也属于本合同的技术规范,乙方必须遵照执行。
1.16、不可抗力:
(1)战争(不管宣战与否)、外敌入侵、空中飞行物体坠落,以及国内发生的叛乱、动乱、暴动、内战,但由于乙方及乙方雇员的原因引起的骚乱及其它灾难性事件除外;
(2)非甲方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
(3)作为一个有经验的乙方无法预见或预防且不能克服的自然灾害及保了险的风险;
(4)本合同所指的所有不可抗力事件必须是对本合同的实施发生实质性影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17、现场:
指工程在其地面、地下、在其中或通过其进行施工的土地和其它场地,以及甲方提供的用于合同工程的任何其它土地和场地,上述这些场地除甲方特别明确外,这些场地应该是在本工程的总平面红线范围以内。
1.18、工程变更:
指在合同实施过程中,甲方对在合同签定时已书面确认的工程进行的修改,这种修改包括质量、形式、性质、种类、位置、尺寸、标高和线路的增添、替换、更改、变动和施工的具体顺序方法和时间的变动等。
1.19、本合同中的“人员”兼指与这些人员有关的厂商和公司。
1.20、除非另有不同规定,否则下文中的条和款号数指的是本合同条件的中的条和款号数。
2、甲方项目总监和甲方现场代表
2.1、甲方项目总监在本合同履行时代表甲方,但无权减轻合同中规定的乙方的责任或义务。
甲方项目总监可以随时向甲方现场代表授予甲方项目总监的任何权力,并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确认。
甲方项目部发出的所有文件必须经甲方盖章或由甲方项目总监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后方为有效。
2.2、甲方现场代表应对甲方项目总监负责,他的职责是监督工程、试验、调试和检查与工程有关的任何材料、设备或施工工艺,他无权减轻合同中规定的乙方的责任或义务。
2.3、甲方项目总监和甲方现场代表的更换和委派,应提前七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2.4、甲方委托监理公司对本工程进行监理,监理驻工地总代表为,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批准的本工程的《监理大纲》和《监理细则》的规定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指令和工作安排监理无权减轻合同中规定的乙方的责任或义务。
3、乙方的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
3.1、乙方项目经理全权代表乙方对本工程的建设进行全面管理,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乙方的要求、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并加盖乙方项目经理部或乙方公司公章后递交甲方。
除此以外,乙方项目经理还要代表乙方接受甲方项目总监或甲方现场代表发出的指示和指令。
乙方项目经理应该常驻工地现场。
3.2、为了本工程的施工、安全和维护,乙方应向现场提供和雇佣以下人员:
(1)对本行业精通并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能胜任管理工作的技术负责人、工长等;
(2)为正确并及时地进行工程施工和维护所必须的技工,半熟练技工和非技术工人;
(3)需要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必须有相应上岗证,乙方应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供有关人员的上岗证。
3.3、乙方必须严格按本合同规定组织施工,乙方项目经理部全体管理人员的正式名单在合同生效后三日内报甲方最终认可,但乙方不得擅自调整定标时已明确的项目经理部人员。
乙方项目经理部人员在所辖工程或分项工程施工期间(包括准备和收尾阶段),均须专职在岗,并将其列入组织机构表中,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任何工作。
乙方如需对人员安排、施工机械、施工方案等变更,必须提前一周以书面形式上报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3.4、甲方项目总监在与乙方沟通协调后,有权要求乙方调换乙方的任何人员(包括乙方项目经理),乙方在接到甲方项目总监的通知后应在一周内自费更换乙方的人员,新到岗的人员需事先报甲方批准。
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再将因此而撤走的乙方人员雇用于本工程供职。
3.5、在甲方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准确地提供其现场所有人员的花名册和半身照片,供甲方识别、查验。
3.6、乙方如因工程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总包(销售)配合等责任被甲方要求调换或调岗、调职者:
(1)项目正、副经理被要求调离,每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壹万元;
(2)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现场工程师、质量员被要求调离,每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仟元。
3.7、甲方有权将违反以下条款的乙方人员在24小时内调离本工程范围,并要求乙方支付1000元/人.次的违约金;同时,乙方应在48小时内以甲方批准的合格的人员代替上述调离的任何人员。
(1)需持证上岗的岗位,无证上岗者;
(2)专业水平达不到岗位要求、工作责任心不强的施工人员;
(3)现场实际人员与施工组织设计或与甲方批准的不符者;
(4)不能积极配合监理、甲方正常工作(包括销售)及各分包商人员工作者;
(5)对施工进度及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负有责任的施工人员;分部分项工程经两次验收仍不能满足要求的主要责任者;
3.8、以上违约金经甲方项目总监签字后,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如有异议,应于三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逾期视同乙方接受。
4、甲方的基本责任
4.1、甲方所提供的水、电接口必须在红线内。
乙方进场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临时水电设施的移交手续。
4.2、甲方负责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施工许可证、施工临时占用道路等手续,乙方应予以全力协助。
4.3、甲方应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地下构筑物资料,但乙方不得因为这些资料与实际不符为由要求索赔,必要时乙方应自费进一步探明。
乙方对地上(下)管线负有保护责任,如有损坏由乙方负责维修并承担费用。
4.4、甲方将水准点、坐标控制点提供给乙方,并于现场交验。
水准点、坐标控制点交验完毕,即由乙方自费负责保护,此后由于破坏或失准带来的重新测量、放点费用及由此造成的其他损失均由乙方负担。
4.5、甲方组织有监理、乙方、设计及其它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的对总体图纸的会审,作好会议纪要,并发放给乙方。
4.6、甲方在施工期间应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进度,负责设计院图纸问题的处理、设计变更的签证、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办理竣工结算等。
4.7、根据施工和销售等实际需要,对施工现场布置、设计图纸、工期和工序等进行变更或调整。
4.8、如乙方不按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甲方可勒令乙方暂停施工,待整改完毕后报甲方和监理验收并同意后方可复工,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及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4.9、墙改、散装水泥、临时路口、临时场地及城建档案资料等保证金或押金由甲方负责支付。
由于乙方未及时提供合法发票或提交合格的资料或交还占用的场地等原因,造成有关保证金或押金未能全部或部分退回的,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回。
5、乙方的基本责任
5.1、遵守有关法律和规定,接受甲方和监理的指令,按照合同、施工图纸、设计变更单、图纸会审纪要、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工程的施工、管理和配合,并对工程的完整性、稳定性、质量、进度、现场的所有操作和安全负责。
5.2、乙方应负责因工程需要而进行的全部临时工程设计,该部分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
乙方应对他所负责的设计、图纸、细目、文件及资料的错误、不精确、不一致和疏漏等承担责任,并向甲方保证符合合同规定,满足甲方要求。
5.3、无论是临时性工程还是永久性工程,只要是合同明文规定的或为合同条文所隐含的,乙方均必须仔细地积极地按照合同要求进行设计(永久性工程设计除外)、施工、竣工、调试、自检、维护、保修、配合等工作,并且提供为完成这些工作所需的所有人员、材料、设备、施工机械、工器具、现场设施以及其他物品。
5.4、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自费向有关部门和法定团体呈交其统计文件并抄送甲方,并且应向甲方提交所需的统计资料。
5.5、乙方应负责其施工区域内工地现场临时设施、道路、管线的施工和保养,从甲方指定的水电接驳点接驳施工用水用电,并有义务采取措施避免工程施工对红线周围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及市政设施造成破坏。
5.6、乙方后一道工序必须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前一道工序的成品进行有效保护,并对下一道的分包工序做好明确的移交工作,因该移交工作不清,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如果乙方后一道工序对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前一道工序的成品造成污染、损坏,经甲方和监理确认后,由乙方按照甲方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清(处)理或赔偿,对此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究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5.7、乙方应对本工程(包括甲方直接分包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及文明施工、成品保护、现场保安等负有不可推卸的总包管理和配合的责任。
5.8、乙方应该在需要时,或者应甲方的要求,或应法定主管机构或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设 工程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