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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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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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
为贯彻落实《湖北省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建立以服务质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制与绩效为基础的考核和激励制度,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一)公益性原则。
坚持绩效考核与社会效益挂钩,突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二)综合考核评价原则。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综合考核评价,以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为考核重点,促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履行职责。
(三)绩效挂钩原则。
坚持考核结果的合理应用,将考核结果作为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财政补助、工作人员待遇的重要依据。
二、考核对象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本办法所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
本办法所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是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
三、考核内容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内容
1、乡镇卫生院的考核内容
(1)卫生院建设与管理:
主要考核制度建设、人员编制落实、岗位设置、人员配备管理、预算管理及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等基本情况。
(2)基本医疗服务:
主要考核服务质量、服务数量、医疗费用、规范用药、中医药服务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等情况。
(3)公共卫生服务:
主要考核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应急处理、卫生监督等工作情况。
(4)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情况。
(5)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开展情况。
(6)群众评价。
详见《湖北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附表1)。
2、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考核内容
(1)机构建设与管理:
主要考核制度建设、人员编制落实、岗位设置、人员配备与管理、预算管理及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等内容。
(2)基本医疗服务:
主要考核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医疗服务的数量、质量;医疗安全、医疗工作效率、医疗费用、中医药进社区落实情况,基本药物制度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执行情况等内容。
(3)公共卫生服务:
主要考核国家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成及应急处理、卫生监督工作情况。
(4)社区服务管理:
主要考核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与站一体化管理、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双向转诊及群众满意度等内容。
详见《湖北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标准》(附表2)。
3、社区卫生服务站的考核内容
主要考核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在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实施情况,参与公共卫生管理、合理用药、药房规范化、预算管理及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制度和群众满意度等内容。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医德医风和群众满意度。
应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标准,在岗位设置的基础上,按照各岗位所承担的职责、任务、风险、社会效益等情况确定岗位分配系数,对贡献大、技术要求高、风险高、工作环境恶劣、社会效益好的岗位应确定较高的分配系数,合理拉开分配系数的档次。
四、考核方法
建立县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内部工作人员考核的两级考核体系。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方法
1、考核主体
(1)县级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财政等部门依据《湖北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湖北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标准》,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对辖区内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考核。
(2)社区卫生服务站,由县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结合实际,制定具体考核标准,并委托相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考核。
2、考核程序
(1)每年6月底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依照考核标准进行半年工作情况自查,自查结果上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对自查情况进行抽查。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绩效考核实施细则》,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调查、座谈等方式,于每年12月底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集中考核。
考核结果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级相关行政部门。
(2)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合同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财政部门于次年1月上旬对辖区内县(市、区)考核结果进行复核,复核比例不少于当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8%,复核结果于次年1月底前上报省级相关行政部门备案。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方法
1、考核主体
(1)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其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2)社区卫生服务站工作人员,由县(市、区)级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考核。
2、考核程序
通过查阅资料、现场检查、走访患者、对辖区居民及本医疗卫生机构职工进行问卷调查等方法对基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劳动纪律和医德医风进行量化考核评分。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于每年12月对工作人员进行考核。
五、考核结果运用
(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
考核实行百分制,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考核结果分为两个等次:
80分及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下为不合格。
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确定考核得分比,比例为实际得分除以80。
2、考核结果运用
(1)作为政府补助绩效工资的依据
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核合格的,政府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编办《关于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核定绩效工资。
考核分值大于80分(含80分)的,按100%拨付。
考核分值低于80分的,按政府考核合格确定的补助水平乘以考核得分比确定。
社区卫生服务站,考核合格的,政府按照核定的标准给予补助;不合格的,政府按照考核合格确定的补助标准乘以考核得分比进行补助。
(2)奖优惩劣
对考核不合格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结余的绩效工资补助经费,用于奖励考核合格且得分位列全县(市、区)前3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用于奖励的经费不能超过被奖单位核定绩效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财政部门确定。
同时,对机构及其负责人给予通报表扬。
对考核不合格且得分位列全县(市、区)最后3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且位列全县最后三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免去该机构负责人职务。
(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运用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工作人员的考核结果,作为其考核周期内岗位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和晋级、奖励以及聘用、续聘和辞退的重要依据。
六、工作要求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财政等部门根据《湖北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湖北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标准》,结合实际,抓紧制定本地区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各地要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把绩效考核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措施抓紧抓好。
要明确专人负责,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等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
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绩效考核工作的考核办法,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实施。
省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各地绩效考核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对工作开展好的地区将予以通报表扬,对于绩效考核工作开展不力的地区将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实行。
本办法由省卫生厅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负责解释。
附表:
1、湖北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
2、湖北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标准
-19-
附表1:
湖北省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标准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实际分值
卫生院
建设
与
管理
(13分)
制度建设
(2分)
各项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服务质量管理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度等各项管理制度健全。
严格按照制度规定进行管理。
岗位设置
(2分)
编制状况和人员岗位位置情况
严格按照鄂发[2009]29号、鄂编发[2009]26号文件核定编制和进行岗位设置。
人员配备
与管理
(4分)
卫生技术人员持证上岗率;专职公共卫生人员数;卫生技术人员专业学历分布;每年引进医科大学生人数(含大专);人员培训开展情况
上岗持证率100%;专职公共卫生人员不少于3人;卫生技术人员大专及以上学历超过25%、中专及以上至少达到70%;每年引进医科大学生1名以上。
有人员培训计划,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各级各类人员培训。
财务管理
(3分)
预算管理及会计核算等财务管理制度建设及财务管理工作情况
设有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配备有专职财务人员,出纳、会计分设;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内控制度;建立健全预算管理体系,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会计核算符合规定,会计资料全面真实有效;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保证国有资产安全和完整。
院容院貌
(2分)
医院环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
乡镇卫生院冠名规范,标识统一。
环境干净整洁,医务人员精神饱满,服务态度好。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实际分值
基本
医疗
服务
(37分)
服务质量
(10分)
医疗质量管理小组建设情况,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执行病历书写规范、医院感染管理规范、医疗废物处置规范等有关制度,处方质量、病历质量、护理文书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和病案管理情况;入、出院诊断符合率;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住院治愈、好转率;医疗纠纷及责任事故发生情况
建立了医疗质量管理小组,诊疗服务公开透明;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100%;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95%;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措施落实,未发生院内感染事故;未发生医疗责任事故,医疗纠纷赔偿控制在一定额度内。
入、出院诊断符合率达到≥90%;手术前后诊断符合率≥90%;住院治愈、好转率≥90%。
服务数量
(6分)
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辅助检查总人次数、住院床日数或观察室输液病人数
以前三年乡镇卫生院的考核指标平均值,确定当年考核的基准数据。
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辅助检查总人次数增减幅度控制在一定范围,住院床日或观察室输液病人数有所下降或维持较低天数。
基本药物
制度执行
情况
(8分)
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招标采购询价及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情况
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参加新农合人员使用基本药物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5—10个百分点;配备使用的基本药物严格执行集中招标采购,统一询价配送;基本药物全部实行差率销售。
中医药
服务
(8分)
中医药服务能力、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新农合中医药报销比例
设有中医药科室、中药房,中医药人员占医药人员10%以上,中医门诊急诊人次占门诊人次的30%以上;运用中医药适宜技术8项以上;新农合中药饮片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以上。
考核指标
考核内容
考核标准
实际分值
医疗费用
(5分)
门诊和住院费用
患者次均住院和门诊费用的增长幅度不超过前三年本县(市、区)增长幅度;单病种限(额)付费的病种数逐年增加。
医院管理费用不超过前三年本县(市、区)增长幅度。
公共
卫生
服务
(30分)
免疫规范
(4分)
国家免疫规划的执行及其管理情况
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
建立了一类疫苗接种制度,扩大国家免疫规划中原五种常规免疫疫苗及无细胞百白破疫苗、麻疹类疫苗,免费接种率达到95%以上;扩大国家免疫规范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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