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员工聘用管理办法DOC 27页.docx
- 文档编号:10489805
- 上传时间:2023-02-13
- 格式:DOCX
- 页数:22
- 大小:26.24KB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员工聘用管理办法DOC 27页.docx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员工聘用管理办法DOC 27页.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员工聘用管理办法DOC 27页.docx(2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员工聘用管理办法DOC27页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员工聘用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
实行新进教师及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制度,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努力扩大视野,广纳贤才,从制度上规范我校选人、用人行为,吸引全社会有志于从事中等职业教育事业的优秀人才到学校任教,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职教育发展规律的学校用人制度。
二、招聘领导小组
组长:
校长
副组长:
书记、行政副校长、教学副校长、行政部部长、各专业部部长
下设两个专门小组:
1、教师类考核小组
组长:
教学副校长
副组长:
行政部教务副部长、各专业部部长
成员:
各专业部根据专业需求指定教师
2、工作人员类考核小组
组长:
行政副校长
副组长:
行政部部长
成员:
行政部门正、副职领导、工作人员代表
三、招聘需求确认
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学校人员计划和本部门编制,提出教职员工招聘需求,并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见附件一)。
按附件一中规定程序逐级申报、确认。
四、招聘方式
公布招聘条件,向社会公开招聘,如:
媒体上刊登招聘广告、委托人才市场、参加人才市场招聘会等,也可由学校员工引荐。
五、选聘录用程序
1、行政部公布岗位需求(见附件二)
2、应聘人员按岗位需求向行政部办公室提出职位申请(见附件三),并交验有关证件。
3、行政部办公室根据各部门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如:
毕业证书、相关资格证、身份证书原件对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发出面试通知。
4、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后,按以下程序组织面试:
(1)普通员工岗位:
由行政部根据各部门提出的《人员需求申请表》组织面试,并填写《应聘工作人员岗位考核评价表》(附件四)。
(2)教师岗位:
在行政部办公室完成资格审查的基础上,行政部教务副部长协调相关专业部人员对应聘人员进行业务方面的测试,并填写《应聘教师岗位考核评价表》(附件五)。
(3)资格审查:
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资料由行政部办公室进行背景调查。
凡有下列情况者,不予录用:
学历、工作经历与背景调查不符者;不服从学校安排者;患有精神病或有重要传染病病史者;品性恶劣,曾被开除者;其他不符合应聘条件者。
资格审查完毕后,分别将审查意见填写在附件四、附件五。
(4)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行政部办公室向应聘者发出《录用通知书》(见附件六),应聘者报到时,行政部办公室、女工委主任在验收拟聘者被要求携带的相关资料后,组织应聘者填写《宝安区教育系统临聘人员信息采集表》(见附件七)。
六、招聘纪律
面试人员遵循回避制度,即主管面试、试讲人员对于其所推荐的人员应予回避。
七、教职员工试用期
1、根据拟聘用期限签订《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借聘教师聘用期合同书》(见附件八)中试用期部分;
2、试用期满,填写《教职员工试用期考核表》(见附件九),在经校长办公会审批之后,组织聘用人员签订《聘用期合同书》中正式聘用期部分。
九、附则
1、本办法解释权归学校。
2、本办法由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3、本办法自二○○七年九月一日执行。
4、本办法附件。
附件一:
人员需求申请表
填表日期:
年月日
需求部门
岗位
岗位要求
学历:
□中专□大专□本科□硕士□博士
专业:
性别:
□男□女
年龄:
□30岁以下□35岁以下□45岁以下
工作经验:
□应届毕业生□1年以上□2年以上□5年以上
职责:
另见《岗位职责》
到职日期
年月日
需求原因
□填补离职□调职□升职
□降职□新增□其他
岗位性质
□全职□兼职□临时全职□临时兼职
需求部门
负责人意见
行政部审核意见
主管校领导意见
校长办公会
意见
需求部门
岗位
名额
年龄
性别
学历
专业资格
任期日期
岗位要求
附件二:
职位需求表
附件三:
职位申请表
申请职位:
个人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年龄
婚姻状况
户籍
出生地
身份证号码
家庭住址/邮编
联系电话
学历
职称
学位
主要特长
档案关系何处
在宝安职校服务时间
工
作
经
历
时间
单位名称
职位
主要业绩
附件四:
考核评价表1
工作人员考核评价表
姓名:
____应聘部门:
__________应聘岗位:
面试情况
用人部门考核意见:
年月日
行政部办公室审查意见:
年月日
主管校领导意见:
年月日
校长办公会意见:
年月日
附件五:
考核评价表2
应聘老师岗位考核评价表
姓名:
______________应聘部门:
_______________应聘岗位:
________
面
试
情
况
签名:
年月日
试
讲
情
况
签名:
年月日
专业部考核意见:
签名:
年月日
行政部办公室审查意见:
签名:
年月日
主管校领导意见:
签名:
年月日
校长办公会意见:
年月日
附件六:
NO:
2008030
录用通知书(存根)
兹有黄霜麟老师已被我校录用,届时到行政部办公室报到。
此通知发至本人。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录用通知书
黄霜麟同志:
你已被我校录用,请你于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到我校报到。
特此通知
附:
报到时需携带证件
1、学历证、职称证、教师资格证、学历验证证明及各种获奖证书的原件。
(另附复印件)
2、身份证原件(另附复印件)
3、流动人口婚育证明、计生服务证
4、深圳市区级以上体检证明(近半年)
5、无涉邪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6、社保回执或社保卡复印件
7、建行卡/存折(深圳任一支行)复印件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
二○○八年九月二十五日
附件七:
宝安区教育系统临聘人员信息采集表
现聘用单位:
单位类别:
所属街道: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户籍
政治面貌
参加党派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学历*
学位*
毕业时间*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学习形式*
学制
学历验证编号
教师资格名称*
教师资格证编号*
证书发证机构*
婚姻状况*
职称*
职称级别*
职称评审时间*
职称评审单位
聘任类别*
具体工作岗位
任教学科*
任教年级*
特级教师荣誉*
特殊人才*
行政职务
社保电脑号
人事所属
行政区域
人事关系
挂靠单位
来宝安学校工作时间
来本单位工作时间
本单位首签合同时间
本次合同开始时间
本次合同结束时间
工资待遇水平
普通话水平
计算机水平
外语水平
居住证号
办公电话
家庭电话
移动电话
家庭住址
住房情况
家庭收入
子女数
电子邮件
工作经历
(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工作单位及职务)
配偶及子女情况
(关系/姓名/性别/政治面貌/工作单位/)
奖惩情况*
年度考核*
(个人不用填写)
学校评价*
(个人不用填写)
个人签名确认:
宝安区教育局制订的格式合同,私自更改视为无效。
请用A4纸双面打印。
编号: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借聘教师
聘用合同书
聘用单位:
受聘人:
签订日期:
年月日
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借聘教师
聘用合同
甲方(聘用单位)乙方(受聘人)
名称:
姓名:
性别:
学校性质:
籍贯:
年龄:
法定代表人:
学历:
职称:
单位地址: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教师资格证号:
联系人:
教师资格种类:
原工作单位: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合同并严格遵照执行。
第一条合同期限
(一)试用期(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十五日;劳动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试行期不得超过三十日;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六十日):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正式聘用期:
自年月日至年
月日。
(三)聘用合同期满,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签聘用合同。
第二条工作岗位
(一)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的学历、职称、能力,聘乙方专业技术职务为,乙方的工作岗位为。
(二)聘用期间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德、能、勤、绩的综合表现,可以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但需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按时获得劳动报酬;
2.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3.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5.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6.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二)乙方的义务:
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2.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
3.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学校(幼儿园)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做好本职工作;
4.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5.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制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6.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7.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业务水平;
8.首次受聘人员,须参加区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岗前培训,并持有岗前培训合格证。
第四条工作报酬、福利及社会保险
(一)甲方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资。
乙方试用期工资为元/月;正式聘用期工资为元/月。
每月日为上月工资的发放日,不得拖欠工资。
合同期满不续聘的,应在合同期满日的次日发放聘期最后一个月的工资。
(二)甲方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依法确定工资的结构,乙方的奖励、补贴按甲方依法确定的分配制度、方式和标准执行。
(三)甲方可以根据国家、省、市、区和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调整乙方的工资。
(四)甲方按有关规定于年月开始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办理的险种是、。
其中,上缴社会保险费中乙方个人负担部分,由甲方按月从工资中代为扣缴。
(五)乙方在聘用合同期内公休假、女工保护待遇、因工负伤、伤残和死亡待遇、非因工负伤和患病待遇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甲乙双方有关寒暑假工资的约定:
第五条工作纪律
(一)乙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乙方应遵守甲方和甲方的主管部门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三)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四)乙方如违反甲方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甲方可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和违约责任
(一)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随时解除合同:
1.有违反法律的行为,被司法机关采取人身限制措施的;
2.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3.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达到解聘条件的;
4.签订合同时采取欺骗手段故意隐瞒个人重要事项的;
5.故意不履行岗位职责,不完成分配的任务,给学校(幼儿园)工作造成损失的;
6.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7.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但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愿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2.未违反第六条第
(一)款规定,但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和教育教学辅助服务工作的;
3.聘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聘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聘用合同达成协议的。
(三)乙方在聘用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解聘:
1.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医疗期内的;
2.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女性受聘者在孕期、产假及哺乳期内的;
3.因公负伤、致残而丧失劳动能力的。
第1项中,医疗期限按其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不满一年的,为累计十五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十五日,但最长不超过九十日。
医疗期内甲方应按规定支付乙方的病、伤假工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随时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甲方以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工作的。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给予乙方经济补偿金:
1.依第六条第
(二)款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2.依第六条(四)款第2、3项的规定解除合同的。
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按乙方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年限计算:
每满一年的,发给乙方一个月的工资,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
属第六条第
(一)款规定情形的,甲方不予经济补偿。
(六)为保证用人单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1.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不能获取甲方任何形式的奖金。
2.乙方在合同期未满,未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要求解除聘用合同而离职的,除不能获取甲方任何形式的奖金外,还应赔偿给甲方金额为正式聘用期月工资三倍的违约金。
第七条合同争议的处理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可以逐级向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无法协调解决的,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八条其他事项
(一)本聘用合同一式三份(其中一份输入“聘用信息系统”以磁盘存储),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在三十天内,到宝安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见证备案。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以磁盘存储的聘用合同交宝安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中心备案。
(二)本合同的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省、市、区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
(三)甲乙双方商定的其它条款:
1.
2.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聘用合同见证
见证字第号
见证部门(盖章):
见证日期:
年月日
续签聘用合同
根据甲方工作(岗位)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签聘用合同。
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聘用合同见证
见证字第号
见证部门(盖章):
见证日期:
年月日
续签聘用合同
根据甲方工作(岗位)需要和乙方要求,双方同意续签聘用合同。
合同期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经协商,变更原合同条款内容或增加原合同未尽事宜如下:
甲方(盖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聘用合同见证
见证字第号
见证部门(盖章):
见证日期:
年月日
附件九:
教职员工试用期考核表
填表日期:
年月日
姓名
性别
到岗日期
所属部门
岗位
试用期限
个人
总结
部门负责人
评价意见
主管副校长
意见
校长办公会
意见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员工变动管理办法
定义:
学校教职员工的调职、辞职、辞退等统称为变动.
一、目的
(一)为规范学校教职员工的调职、辞职、辞退等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调职办法适用于学校全体人员的异动管理;辞职。
二、调职
(一)调职:
因工作需要或员工个人能力及兴趣,从现岗位调配至同级岗位。
(二)调职程序:
1、在本部门内调职按以下程序办理:
由个人或部门主管提出,部门负责人批准,报行政部办公室备案。
2、教职员工跨部门调职按以下程序办理:
(1)普通教职员工调职,由个人或部门主管提出,并填写《教职员工变
动申请表》(附件十),行政部办公室复核,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
(2)调职人员在接到调职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内办妥交接手续。
(3)员工在变更岗位后,如新岗位与原岗位薪酬不同,其薪酬从岗位变动之日起计算。
三、辞职
(一)辞职指教职员工由于各种原因,终止与学校的劳动关系。
(二)在编在岗教职员工的辞职办法按《宝安区教职工辞职、辞退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三)聘用教职工的辞职办法按以下办法执行。
1.依照《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借聘教师聘用期合同书》第六条相关规定提出辞职。
2.在试用期外,教职员工辞职须提前30天填写好《辞职表》(附件十一),以书面形式告知所属部门负责人。
3.部门负责人与辞职员工进行良好的沟通后,将《辞职表》报行政部办公室送交校长办公会讨论。
4.教职员工辞职申请获准后,须于最后一个工作日办理离校手续。
(附件十三)
5.按学校离职程序正常办理的教职员工,行政部办公室可出具辞职人员在学校的工作履历和绩效证明。
6.辞职教职员工的薪酬计算至最后一个工作日.
四、辞退
(一)辞退指因教职员工不符合用工要求及业务变化而终止与员工的劳动关系。
(二)在编在岗教职员工的辞退办法按《宝安区教职工辞职、辞退管理暂行规定》执行。
(三)聘用教职工的辞退办法按以下办法执行:
1.按《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借聘教师聘用期合同书》第六条第的相关规定执行。
2.各部门负责人须在四十天前将拟辞退人员的名单及辞退理由和事实依据报行政部办公室送交校长办公会讨论。
3.学校辞退教职员工时,行政部办公室按《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借聘教师聘用期合同书》规定时间将《解聘通知书》(附件十二)及《离校手续程序》(附件十三)发给解聘人员。
4.被辞退人员的所属部门负责人应与被辞退人员进行良好的沟通,向其告知辞退事由,允许其提出异议和申辩。
5.被辞退教职员工对辞退处理不满者,可按《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借聘教师聘用期合同书》的有关规定提出申诉。
6.被辞退教职员工无理取闹,影响本校正常教学、工作秩序的,学校将提请公安部门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7.行政部办公室在接到辞退教职员工的相关通知后,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做出教职人员变动表。
8.补偿
按《深圳市宝安区教育系统借聘教师聘用合同书》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附则
(一)本办法由学校行政部解释。
(二)本办法由校长办公会议审议。
(三)本办法自二○○七年九月一日起执行。
(四)本办法附件。
附件十
教职员工变动申请表
申请人:
______________日期:
年月日
异动
种类
□调职□免职□其他
现任
部门
希望生
效日期
原任
职务
部门:
新任
职务
部门:
岗位:
岗位:
到岗日:
到岗日:
申请原因
部门
负责人意见
行政办公室复核意见
校长办公会意见
附件十一
辞职表
姓名
所属部门
职务/岗位
辞职日期
辞职原因
部门
负责人意见
行政部办公室意见
主管校领导
意见
校长办公会
意见
附件十二
解聘通知书
编号:
姓名
任职部门
岗位
解聘原因
□合同到期□国家政策□业务变化□试用期不合格
□按《聘用期合同书》第六条第
(一)款,第
(二)款
请于年月日到学校办公室办理离职手续,相应薪酬结
年月日。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
二○○年月日
附件十三
办理调离学校手续程序
老师
专业部签章
年月日
图书馆签章
年月日
保管室签章
(物资)
年月日
医务室签章
年月日
行政部办公室签章
年月日
财
务
室
处
理
结
果
年月日
说明:
1、到行政部办公室领取程序表;或登陆校园网“办事程序”下载表格。
2、到上述各部门结清帐目或档案,然后由主管人签名盖章。
3、最后到行政部办公室办理调离手续。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深圳市宝安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员工聘用管理办法DOC 27页 深圳市 职业技术学校 教职员工 聘用 管理办法 DOC 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