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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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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管理办法
中交路桥项目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制度编号:
ZJLQ/XM-物02-2013
主编部门:
物资装备部
目录
第一章总则2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2
第三章机械设备的配置及来源3
第四章机械设备租赁3
第五章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4
第六章分包队伍机械管理4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和环保管理5
第八章附则7
附图1机械设备租赁流程图8
附表1机械设备需用计划表…………………………………………9
附表2机械(材料)外租审批表………………………………………10
附表3项目机械设备台帐……………………………………………11
附表4项目机械设备(船舶)进场(月安全)检查表……………12
附表5设备租赁统计报表……………………………………………13
附录1机械租赁合同(样本)14
附录2《项目经理部行政车辆配置管理办法》1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机械设备使用,提高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降低项目成本,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交路桥各施工项目的机械设备管理。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三条直属项目物装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规章、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管理细则,并检查落实情况。
(二)负责编制直属项目指挥部的车辆需求计划,并根据总部批复采购、验收工作,落实直属项目指挥部车辆保养维修工作。
(三)督促、检查所属分部的重要、大型设备进场,机械设备安全生产、合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工作。
(四)参与直属项目的机械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工作。
(五)督促、检查所属分项目部的特种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管理工作。
(六)对所属分项目部机械设备管理进行检查评比,做到有奖有罚,并将结果抄报中交路桥和分项目部所属二级公司。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物装部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规章、制度,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计划指标。
(二)根据施工生产计划、合同要求,合理安排机械设备使用,充分发挥机械设备效能。
(三)定期检查施工现场所有机械设备的技术和安全状况,监督现场设备配备,确保机械设备的过程能力和安全使用,参与机械设备事故的分析、处理工作。
(四)负责租赁机械设备的合同签订,进退场工作以及进场检验和过程检查,租赁设备效能核算。
(五)负责在信息系统中及时、准确地录入有关机械设备的相关数据。
第三章机械设备的配置及来源
第五条依据项目策划,充分结合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制订本项目《机械设备需用计划表》(见附表1),经项目审批后报二级公司主管部门。
第六条项目机械设备的来源:
自有、租赁、分包队伍配备。
第七条机械设备的选择配置
(一)要力求少而精,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做到生产上实用,技术性能先进,安全可靠,设备状况稳定,经济合理,满足施工要求。
(二)编制、实施机械设备使用计划时,应充分考虑到保养、维修方面的因素。
(三)对于大型专用设备,尤其是需要订单生产、甚至需要专门研发设计、或者需要进口的设备,项目应提前6个月或1年报送需求计划。
((四)项目经理部行政车辆配备按《项目经理部行政车辆配置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录2)。
第四章机械设备租赁
第八条项目需用的机械设备,应首先报二级公司主管部门审批,优先在二级公司内部租用。
对总租金超过100万元的设备租赁应向中交路桥总部报送需求计划,以便中交路桥范围内统筹安排。
以下情况允许项目租用社会设备:
第一,内部机械设备不能满足需要且购置又不经济的;第二,工程临时急用;第三,其他特殊情况。
第九条项目租赁设备流程见附图1,按《机械材料外租审批表》要求填写(见附表2),签订租赁合同(机械租赁合同样本见附录2)后设备方能进场。
第一十条设备进退场时应有书面的进退场通知,并填写《项目机械设备(船舶)进场检查表》(见附表4),同时加强对租赁设备的燃油消耗进行核算,防止偷盗。
第一十一条项目所有机械设备租赁合同每月在信息系统进行结算,确保租赁费及时进入项目成本。
第五章机械设备的使用管理
第一十二条机械设备合理使用
(一)对机械设备的使用应加强计划性,做到合理调度,统筹安排。
充分有效利用机械设备,并做到符合安全,环保要求。
(二)结合施工组织设计,尽量做到机械设备的工作能力与生产任务和施工条件相适应,达到既节约动力又不超负荷作业。
(三)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闲置,充分利用,提高机械设备的利用率。
第六章分包队伍机械管理
第一十三条在与分包队伍签订合同时,项目工程部应对其机械设备提出具体的要求,确保其机械投入与工程性质、工程量相符,项目合约部应将其在合同中明确。
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合同中机械设备清单。
第一十四条在分包队伍机械设备进场时,项目部组织有关人员应对其机械设备的型号规格、数量、技术状况进行进场验收,在信息系统中填写分包队伍机械验收(检查)表及进退场时间。
当机械设备型号、数量等低于合同条款时,项目经理部应向分包队伍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按合同提供。
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要求分包队伍限期整改或勒令退场。
分包队伍机械设备退场前须获得项目经理部的同意。
第一十五条项目物装部应及时更新信息系统中相关数据,以确保本项目所有分包队伍的机械设备台账得到及时更新。
第一十六条项目经理部每月应组织有关人员定期对所有分包队伍的机械设备进行检查,同时在信息系统中填写分包队伍机械设备检查表,对其存在的问题应限期整改,并跟踪整改结果。
第七章机械设备安全和环保管理
第一十七条机械设备事故分类、处理、事故报告等规定详见《中交路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事故预防见《中交路桥专业化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十八条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交底
(一)常规机械设备和通常施工环境下作业,机械设备安全交底可以是口头交底。
(二)特种设备和特殊施工环境作业时,应进行书面交底。
(1)交底时间:
在机械设备进场后、使用前进行安全交底。
(2)安全交底的参加人员,交底人为熟悉机械设备安全或特殊施工环境的项目物资装备部负责人、主办人等,被交底人为机械设备操作人员。
(3)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均签字,相关记录保存存档。
第一十九条项目物资装备部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作书面记录,及时在信息系统中录入。
第二十条机械作业环境因素交底的内容
(一)土地污染:
施工机械设备的漏油、机械设备维修保养时油污的排放、机械维修时废旧材料配件的遗弃、施工运输中物料的洒落、机械维修用废棉纱的遗弃、废砂轮片的废弃等。
(二)大气污染:
装有内燃机的各种机械如装载机、推土机、运输车等尾气排放;施工粉尘的排放;焊渣、焊锡烟的排放;焊接弧光的辐射;沥青拌合站烟尘的排放;水泥拌合站粉尘的排放。
(三)水体排放:
机械设备清洗时的污水排放;机械设备维修时发动机冷却水、防冻液的排放。
(四)废物管理:
机械设备的废旧配件、报废机械设备。
(五)材料、自然资源的利用:
机械设备油料、电、水的消耗;机械维修时清洗用油、水的消耗。
(六)当地环境问题和社区性问题:
机械设备作业时产生噪音的排放;机械设备作业时产生振动的排放。
第二十一条机械环境保护交底的步骤:
(一)项目经理部在组建初期应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由安全员和机械技术人员罗列工程所能用到的机械设备,在机械设备作业时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因素按照《中交路桥环境因素识别与评价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识别、评价。
对评价出的重大环境因素,并制定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二)机械技术人员根据对机械设备作业时可能产的危险源、重要环境因素影响,填写“机械作业影响环境的重要因素控制交底表”。
在机械进场后投入使用前,机械管理负责人和技术人员向机械操作人员、分包队伍以及相关人员进行交底,交底人与接受人都应签字,并保存交底记录备查。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由中交路桥物资装备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印发之日施行。
附图1:
机械设备租赁流程图
编号:
ZJLQ/XM-物02-图01
附表1:
机械设备需用计划表
填报单位(盖章):
编号:
ZJLQ/XM-物02-表01
序号
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计划使用时间
来源
备注
起
止
单位主管:
制表:
日期:
年月日
附表2:
机械(材料)外租审批表
编号:
ZJLQ/XM-物02-表02
项目名称
出租方
租用时间
起租日期:
停租日期:
设备概况
名称:
规格型号:
工作能力:
出厂时间:
技术状况:
主要
合同
条款
租用价格
我方承担费用:
对方承担费用:
结算方式:
其它承诺:
机械物资租赁公司意见
公司物资装备部意见
主管副总经理意见
附表3:
项目机械设备台帐
编号:
ZJLQ/XM-物02-表03
项目名称:
第页共页
合同编码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生产厂家
进场时间
退场时间
状态
来源
设备提供单位
附表4:
编号:
ZJLQ/XM-物02-表04
项目机械设备(船舶)进场(月安全)检查表
项目名称(盖章):
检查日期:
年月日
机械名称
规格型号
出租方
名称
检查内容项目
检查情况描述
检查结果(是否合格)
机容整洁情况
规格型号符合性
性能状况
安全装置齐全及有效性
消防及环保设施情况
操作手操作证符合及有效性/船员适任证书齐全、符合及有效性
常规设备证件齐全及有效性/特种设备产品合格证及安全使用合格证符合及有效性/船舶“四证”齐全、符合及有效性
整改内容及期限
检查人员签字
附表5:
设备租赁统计报表
自开工--年月份编号:
ZJLQ/XM-物02-表05
填报单位:
报出时间:
单位:
元
合同名称
管理
编号
机械
名称
型号
合同作业数量
单价
完成工作量
租赁费(元)
累计已支付
扣款(元)
起租日期
退租日期
本期结算
结算数量
计量单位
本期结算
累计结算
本期扣款
累计扣款
合计
机械主管:
财务负责人:
填报人:
附录1:
机械租赁合同(样本)
编号:
ZJLQ/XM-物02-录01
机械租赁合同(参考样本)
甲方:
(项目名称)
乙方:
根据施工需要,甲方需租赁乙方机械使用。
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租赁机械名称、规格、数量及租金:
台元/月台
二、租赁方式:
1、按月租赁。
若租赁时间不满一个月时,按实际租赁的天数计算,即实际天数×月租金÷30。
2、租赁机械使用两个月以上退场费由乙方负责,不到两个月退场费由甲方负责。
3、租赁机械的修理、配件及日常保养工作由乙方负责。
每台机械的修理、保养时间每月累计不得超过2天,若超过2天,则超过天数的租金不予计算。
若设备连续3天仍无法修理好,乙方应替换设备,替换设备应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进场。
4、乙方每台机械负责配备机驾人员名,机驾人员的工资、奖金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机驾人员的食宿由乙方负责。
5、租赁机械及机驾人员的保险由乙方负责,乙方必须对其现场施工人员,设备及财产的安全负责,在施工、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残、伤亡、财产损失、损害及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6、因自然气候的影响,当月阴雨天累计超过9天时该机械未施工时,则超过天数按天扣除租金,即超过天数×月租金÷30。
7、乙方根据施工需要提供优质服务,满足甲方24小时作业需要,随叫随到。
乙方机驾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指挥,如发生不听从指挥、调遣的事件发生,甲方视情况对乙方加处500-2000元/次的违约金。
8、机械使用的柴油由甲方负责。
三、租用时间:
从乙方机械到场之日算起,到甲方书面通知停租之日结束。
四、租金结算:
1、乙方应于租赁设备进场施工满一个月后,凭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签发的施工任务单到项目经理部部门办理结算手续,并经项目经理签认后10天内到甲方财务部门办理结算手续。
2、乙方每月的设备租赁款,扣除10%作为履约保证金。
机械租用期满,乙方办理了退场手续,且与甲方结清各种款项后15天内予以返还。
3、税金及各种地方性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4、乙方最后一次结算时,须提供符合甲方财务管理制度的票据。
五、乙方的责任及义务:
1、按合同约定的时间组织机械及人员进场,明确驻点负责人和机驾人员的职责,以优质服务于施工需要,能保证24小时参加工作。
2、听从甲方的指挥,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
3、乙方的机驾和修理人员,应积极配合项目完成机械作业,工作中不刁难对方,不消极怠工。
甲方要求调整机驾人员时,乙方应保证无条件调换,并保证不影响施工。
4、乙方机械需保养时,应提前与甲方有关部门商定,以便双方安排工作。
六、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安排管理人员,协助乙方作好设备的进场工作,并负责安排乙方机械的施工任务。
2、项目的生产计划要及时通知乙方驻点负责人,以便合理安排(多班)机驾人员的工作,以免影响生产。
3、负责按月结算工程款。
七、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
1、乙方应遵守国家、地方的一切法律、法令及规章制度(包括甲方规定的规章制度)。
2、乙方应建立内部安全管理机构,完善安全操作规程,保护好施工环境。
3、乙方必须保证工程完工后物清料净,施工期间施工场地内材料、机械设备摆放整齐,随时保证施工便道畅通无阻。
4、乙方必须对其现场施工人员,设备及财产的安全负责,在施工及材料的采购、运输等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人身伤残、伤亡、财产损失、损害及意外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乙方所有施工进场人员,必须办理人身保险及暂住证,费用由乙方自负。
5、为树立企业形象,文明施工,乙方在本项目施工中所用的机械设备均应按甲方的要求统一标识。
八、其他:
1、乙方与任何第三方签订的经济及其他合同协议等,甲方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争议解决:
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双方愿意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3、合同期间乙方委托为工地代表,进行与甲方间一切有关工程事宜的联络、工程款结算、工程管理等,执行本合同的所有工作。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最终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或代理人:
或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附录2:
《项目经理部行政车辆配置管理办法》
编号:
ZJLQ/XM-物02-录02
项目经理部行政车辆配置管理办法
一、为统一规范项目经理部行政车辆配置,做到有章可循,有效控制非生产性费用开支,制定本办法。
二、行政车辆配置原则
经济、合理、适用,依据工程规模、类型(道路、桥梁、隧道等)、当地交通状况、社会影响和对未来市场的影响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配置。
三、项目经理部行政车辆配置标准
1、常规项目
项目
数量
车辆
类别
项目规模
小型
项目
一般
项目
大型
项目
特大型
项目
合同额≤1亿元
1亿元<合同额≤5亿元
5亿元<合同额≤10亿元
合同额>10亿元
高级行政车
-
1
1
1
中级行政车
1
-
1
1
一般行政车
(包括商务车)
-
1
1
1
高级行政车总价(含购置税)40万元以下[越野车(含税)50万元以下];
中级行政车总价(含购置税)25万元以下;
一般行政用车总价(含购置税)15万元以下。
2、中交路桥直属项目
2.1、根据直属项目的特殊性,结合现有项目车辆配置情况,每个项目配置不超过4辆行政用车。
2.2、项目经理用车,可配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60万元以内的车辆,其它可配购车价格(不含车辆购置税)40万元以内的车辆。
四、若项目情况特殊,按以上规定标准配置的行政用车数量确实无法满足施工时,由二级单位审批可酌情增加1辆。
五、项目工程是以路基、隧道(非城市)、山区桥梁(非城市桥梁)为主,或便道条件恶劣,项目经理部方可允许配置越野车;其他项目经理部不得配置越野车(现有越野车调剂除外)。
六、所有行政车的购置按固定资产购置有关规定执行。
七、凡购置总价(含购置税)高于50万元的行政车辆时,由中交路桥总部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
八、所有行政车辆严禁豪华装饰。
九、中交路桥总部及二级公司应严格控制项目经理部的行政车辆购置,二级单位应依据现有行政车辆进行合理调配。
当现有行政车辆不能满足需要时,宜采用租赁形式解决,租赁时应按相关租赁审批程序执行。
十、本办法适用于中交路桥所属各施工单位。
十一、本办法由中交路桥物资装备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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