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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思考
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思考
随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承载这一改革创新内容的新型实体行政服务中心在全国各地得到进一步的完善和发展,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亦已成为各地建设效能型、廉洁洁型和服务型政府的必修课。
经过几年的实践和努力,行政服务中心所凸现的成效引人瞩目,当然,作为一项新生事物,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也日益明显。
如何进一步提高行政服务中心运行效能,完善“一站式、一条龙”的审批体系,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软环境建设,是十分紧迫的一项工作任务。
现通过对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的深入调研,结合自身实际工作体会谈几点肤浅的认识。
一、行政服务中心所取得的成效
行政服务中心作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新生事物,其成立的目的是促进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宗旨是公开、便民、廉洁、高效,功效是规范政务公开、简化审批流程、方便人民群众,从源头上遏制腐败。
以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为例,通过运行、边探索、边研究、边创新,取得的成效是十分明显的,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欢迎和支持。
其成效具体体现为:
创新了工作模式,促进了改革深化。
县行政服务中心未成立之前,行政审批制度的改革只是在县内有关行政职能部门内部进行,是真正意义上的“自我改良”,各项工作“隐藏”在各部门的工作中,其深度和广度难以明鉴。
这种“不公开”的自身改革一时很难触及问题的根本,对原有的审批运转方式和操作流程冲击不大,那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在某些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
县行政服务中心的成立,从形式到内容对各部门传统的审批理念和审批模式带来了革命。
我县在逐项清理、削减和规范审批事项的基础上,要求具有行政审批事权的部门在中心集中设立窗口,所有事项按照能进则进的原则进入中心服务大厅窗口办理,公开审批事项,公开办事规程,倡导优质服务,体现了县委、县政府改革的决心和力度,客观上也形成了外部强有力的推动和监督作用。
工作模式的创新,深化了行政审批制度的进一步改革。
提高了审批效率,方便了人民群众。
县行政服务中心在具体运作过程中,根据我县实际情况不断进行改革创新,摸索出种种行之有效的运转机制和方法,首先,中心集中了部门的审批事项,让群众享受“一站式服务、并联式审批”成为一种可能,体现了“集中进驻、集中办理”的服务效率。
其次,对县本级行政许可项目在原来336项的基础上,精简了119项、保留了217项进驻中心,精简率达%;县级原有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在原有47项的基础上,精简了14项、保留了33项,精简率达%;县级行政许可项目法定或原承诺的平均办结期限由原来的天缩减为天,缩短了45%;县级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法定或承诺的平均办结期限由原来的天,缩短为天,缩短了%。
其三,在办理事项过程中,实行并联审批制、一周三审制、首问负责制、告知承诺制和限时办结制等等。
这些机制和方法的创新,简化了部门的审批程序,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
如我县房屋建设报建、企业注册登记及房地产税收等已经实行并联审批、全程代办和一体化服务,尤其是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工作效率明显提高,经工业园管委会牵头初审认可的企业,可边开工边建设,边按法定程序向企业注册登记中心报批,承诺办结时限在原来的基础上再缩短30%,确保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对新增企业,符合有关设立登记规定、需取得而尚未取得前置审批的,可核发筹建营业执照,待取得前置审批许可后,办理企业营业执照变更登记。
这一“特事特办”制度受到了业主的广泛称赞。
改革了服务模式,转变了机关作风。
县政府让具有审批事权的行政部门在中心集中设立窗口,对外优质服务,变过去“你求我办事”为“我为你服务”。
一方面推行大厅式集中审批服务;另一方面,将审批流程输入软件程序,推行网上预审和电子监察。
大厅式的服务从根本上改变了原有的管理方式,柜台式的敞开服务形式使前来办事的企业和群众在心理上与工作人员平等相处,而行使审批职能的窗口公务员的服务也更为人性化、合理化、规范化,挂牌上岗、站立服务、微笑服务等已在中心成为自觉行动;网上预审和电子监察可使各项审批活动实现了实时远程开展,使向基层延伸审批网络成为可能,也便于县监察局在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的电子监察室进行实时监控、绩效评估和受理投诉,在此基础上衍生的电子控票使行政审批收费自由裁量权得到直接控制。
中心的创新带动了部门机关作风的转变,窗口诚信高效的运转和电子监察的实施,迫使部门提高办事效率,各部门服务群众、服务经济的理念随着中心建设的完善和发展进一步提高。
群众赞誉行政服务中心为“政府阳光超市”。
促进了政务公开,保证了依法行政。
行政服务中心是实施政府政务公开的有效载体。
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利用审批大厅电子显示屏、电子触摸屏等电子查询设备把各窗口单位进驻中心的项目内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及需要提交的材料进行公示。
同时,建立了中心网站,制作了中心网页,实现了与县政府网站的对接,设立了咨询台、投诉台和公告栏等,各服务窗口制作了服务事项指南卡和一次性告知书。
印制了《行政服务中心文件制度汇编》、《行政服务中心宣传手册》向社会发放,增加了政务透明度,并且统一编印了《行政服务中心服务指南》,公开了窗口办事项目、服务内容、办事程序、申报材料、承诺期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内容,免费为办事群众发放,从而使各部门的行政审批服务公开、公平、公正,有力地促进了政务公开,为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倡导廉洁从政,有效遏制腐败。
县行政服务中心的建立,使全县行政审批从内部走到前台,各项工作更为规范透明。
中心的职能是协调、管理、服务、监督,特别是监督方面,整合县纪检监察、效能投诉和财政监督有关单位共同进行,使工作更具实效。
推行联审联办、网上预审、电子监察的运转方式,有效杜绝了暗箱操作,“一个窗口对外”、“一条龙”的服务受到群众的拥护。
廉洁从政,依法行政在中心取得明显成效,有效遏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县廉政建设工作。
二、当前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窥一斑知全豹,从以上我县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取得的成效看,各地行政服务中心在短短的几年时间里所取得的成效是引人瞩目的,《行政许可法》鼓励和倡导集中审批、网上审批、统一办理,使行政服务中心运转模式在法律上得到相应的认可。
但不可否认的是各地行政服务中心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也很明显,阻碍中心发展的因素也越来越被人们所清晰地认识。
主要集中表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中心定位不明确,经费来源不足。
行政服务中心其职能和工作程序是改革过程中“摸着石头过河”的一种尝试,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其职能性质却未能得到很好理顺,很大部分地方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定性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甚至有些还是事业单位机构,部门派驻中心的窗口工作人员其编制、福利待遇和人事权仍在原单位,存在窗口工作人中人员之间同工不同酬,待遇差别化,而且作为新生事物,行政服务中心在完善发展过程中没有形成稳定统一、强力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加上其职能性质定位模糊,无形中弱化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的监管职能,存在一些窗口工作人员纪律观念不强,服务质量不高,甚至有的单位随意调整窗口工作人员。
窗口办公经费来源渠道不一,不稳定,运行经费问题也是中心普遍存在的问题。
二是中心职能难以发挥最佳效应。
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基本有五个方面:
协调、管理、监督、服务、指导。
但因为行政审批方面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制定、出台是针对有审批事权的行政职能部门而定,中心的运作却没有具体的法律法规依据,而且中心不是行政审批和执法主体,无权决定窗口的审批业务,中心的性质、所处的地位及职能,与所担当的重任不相匹配,工作效能难以达到理想的结果。
比如说“指导”,中心的重要职能之一是“指导”,但中心管理人员不多,而具有行政审批的政府职能部门很多,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心要指导部门的行政审批业务难免停留在浅层表面之上,而且由于传统审批方式的惯性影响,一些审批和行政执法部门也不适应接受中心在业务上的指导。
如果说中心按照地方政府的要求对部门进行政策及审批运作方式等方面的指导,各部门条线上从中央到地方在这方面都各自有明确的要求,而中心必须寻找地方政府要求与部门条线要求的共同点和吻合点来进行指导,目前这种指导的效果也不太理想。
再比如“监督”,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设置了监察机制,对谁监察?
监察什么?
监察的结果谁来执行?
如何执行?
这是必须明确的概念。
如果说监察的内容为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效能,那必须要有纪委和机关效能监察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方显成效。
再说“协调”,如果说“指导、监察”之类的职能中心难于发挥,那么行政服务中心最突出最基本的职能就是“协调”了。
第一是协调部门审批事项进驻中心,第二是协调解决审批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但处理解决的权力仍在窗口所在部门。
由于中心这一机构的设置定位模糊,在实际工作中,协调监督众多部门显得力不从心。
三是审批方式创新步履艰难。
几年的实践证明,审批方式创新也存在许多问题。
审批方式在什么内容上进行创新,如何创新,是摆在所有行政服务中心面前的一道难题。
因为行政审批是各部门、各审批主体的一项基本职能,涉及许多单位的直接利益,审批方式的创新必须紧紧依靠具有行政审批和许可权的部门,不是行政服务中心一厢情愿、自己想办就办成的事情。
举例说,近年来,我县大力推行了并联审批、绿色通道和一体化审批服务,取得了一些成效,无不是在县委县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强力推动下进展的,但一些“多头审批”、“明进暗不进”、“规避监察”等问题仍然客观上存在。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推动行政服务中心健康发展的思考
行政服务中心发展任重道远,今后乃至一段时期内要坚持以服务经济、服务群众为宗旨,从加强制度建设入手,不断改革创新,完善运作机制,创新管理模式,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全力打造廉洁高效的行政审批服务环境。
一是进一步强化行政服务中心职能。
地方党委、政府要整合行政审批资源,授与行政服务中心项目进入的确定权、审批服务的监督权、集中审批的协调权、窗口人员的归口管理权等,明确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为政府派出机构,行政单位,执行公务员管理,强化其监管职能,使之做到名实相符。
要借助推进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和电子政务的契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大力加强行政审批和服务电子网络建设,推进各审批单位和行政服务中心之间审批网络对接,使行政审批网络体系化。
二是进一步清理审批服务事项。
根据上级有关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和取消的规定,由本级政府统一组织监察、法制和行政服务中心管理部门开展审批项目清理工作,坚持“应进必进、不进则废”,进一步调整进入中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
明确各相关窗口部门的审批职责,加快办件速度。
同时将行政许可、审批、收费事项以及各项制度发布到网上,并及时进行更新,对申报的各类登记表、报表进行统一的格式化设置,提高办事效率。
三是进一步规范审批工作流程。
按照行政审批流程管理的要求,进一步核定办理程序、服务时限和收费标准,根据电子监察中群众反映的意见,不断完善和细化“中心”各窗口的工作流程,使行政许可、审批、收费事项更加规范、顺畅。
除重大项目以外,其余事项一律实行“一门受理送达,窗口全程代办,实行统一收费,限时满意办结”的服务方式,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
四是进一步落实全程办事代理制和并联审批制。
主动与当地发改部门和商务部门协调,提前参与到新上重点项目、外资项目、招商项目的服务中,对超过500万元以上项目和外资、域外项目实行并联审批和全程代办。
此外,对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外资项目和入驻开发区工业园项目的审批,自觉做到服务前移,提前介入,跟踪到底。
五是进一步健全核查机制。
从政府办、监察部门、财政部门、发改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管理机构抽调人员组成专项工作组,定期不定期到行政审批单位、部门,对进驻“中心”的所有行政审批单位的项目进入、网上审批、收费控票等情况进行排查,严查“多头审批”、规避中心监督的行为,列出“问题清单”,认真督促整改,坚持杜绝“体外循环”的现象发生,并将督查情况列入单位政风行风评议重点考核内容,严格奖惩机制。
六是进一步完善网上审批电子监察。
按照“完善功能、规范运作,拓宽领域、健全网络,加强监管、提高效能”的工作目标,稳步推进网上审批电子监察工作。
加强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强化电子监察,完善绩效评估。
抓好网上审批系统向各级延伸的工作,逐步实现乡镇“行政服务中心”办公自动化、审批网络化。
七是推行行政审批“两个集中”。
成立行政审批“两个集中”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在具备行政审批职能的单位推行“两个集中”工作,把行政审批职能集中到一个科室,成立行政审批科,行政审批科再集中进驻行政服务中心设立窗口集中办公,原单位不再受理,日常管理与原单位脱钩,窗口单位重点转移到审批后的监督和管理上,并将各职能单位“两个集中”工作开展情况与年终考评挂钩,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一票否决。
八是进一步注重细节,强化人文关怀。
“中心”要通过开展争创“优质服务窗口”和“优质服务标兵”活动和设立岗位绩效补贴等,全面调动窗口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增强服务理念。
引导中心工作人员时时处处将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把为人民服务作为一切工作的根本,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作为检验服务质量的唯一标准,自觉地从“一杯水、一句温暖的话”做起,努力让来到这里办事的群众得到一份关怀、增添一份信任、感受一份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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