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改革主要进展存在问题及今后思路调研报告doc.docx
- 文档编号:10483318
- 上传时间:2023-02-13
- 格式:DOCX
- 页数:10
- 大小:21.73KB
国有企业改革主要进展存在问题及今后思路调研报告doc.docx
《国有企业改革主要进展存在问题及今后思路调研报告doc.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国有企业改革主要进展存在问题及今后思路调研报告doc.docx(1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国有企业改革主要进展存在问题及今后思路调研报告doc
国有企业改革主要进展存在问题及今后思路_调研报告
南昌是一座工业基础较好的城市,也是一座正在朝着新型工业化道路迅速崛起的城市。
至今为止,全市已拥有汽车、医药、新材料、软件和信息产业、家电和服装产业、机电、冶金、化工等30余个行业、150余个种类、500余个小类、较为完整的工业体系。
根据实际情况,其中汽车、医药、新材料、软件和信息产业、家电和服装产业五类工业确定为全市的支柱产业。
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现有452户(包括市直工业企业147户[不含江铃],这147户企业涉及资产93.1亿元,负债96.1亿元,职工总数141738人),其中国有和公有制性质的大集体企业193户,国有控股的股份制企业79户,这些企业基本上是我市工业的支柱产业,年工业总产值和工业增加值均占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的72.5以上,也是我市企业改制的重点。
一、我市国有企业改革主要形式和基本成效
1、我市国有企业的改革主要形式十四大以来,我市加快了企业改革的步伐。
特别是1997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加大了对企业改革的领导力度,全市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目标,以产权制度改革为突破口,以公司制改革和股份合作制改制为主攻方向,以结构调整、资产营运为主要手段,突出了“抓大”、“放小”、“啃骨头”三条战线整体推进。
尤其是近几年来,我市企业改革按照“产权关系清晰化、产权主体多元化、产权代表人格化、产权交易制度化、产权保障法制化、劳动用工市场化”的“六化”要求,“一厂一策”、因厂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实施了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并取得了重要突破,创造了十种各具特色的改制形式:
一是招大靠大,嫁接重组。
二是捆绑式改制。
三是软着陆式改制。
四是对“三无”小企业调剂资金改制。
五是依法破产。
六是争取政策性破产后收购重组。
七是民营化改制。
八是股份出让。
九是退城进郊。
十是整体收购。
2、我市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成效
通过认真抓好企业的改制,我市一部分原国有企业实现了产权主体多元化;理顺了企业管理体制;剥离了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提高了企业直接融资比重;建立了厂长(经理)激励约束机制;培植了新税源;实现了做活做大做强。
一是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
通过招大靠大嫁接重组、捆邦式改制、收购重组、股份出让等多种形式的改革,国有企业产权主体实现多元化。
如市直工口147户国有企业中,截止到2003年10月,有46户企业基本完成改制工作,共涉及资产40.9亿元,负债41.5亿元,职工55913人,有38户企业正在实施改制工作,共涉及资产12亿元,负债16亿元,职工27281人。
截止到2003年上半年,市商贸口有2户大型商贸企业和8户中小商贸企业已经或正在实施改制。
二是理顺了企业管理体制。
我市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的要求,根据“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与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原则,积极整合了市直国有工业企业资产资源,在撤销原市机械、轻工、二轻、纺织、化工、电子、建材等7个工业局办的基础上,组建了南昌市工业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理顺了国有工业企业管理体制;整合了我市公交、自来水、燃气、出租以及市政工程开发等市政公用企业资产资源,组建了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集团)公司,理顺了市政公用企业管理体制。
三是剥离了国有企业办社会负担。
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将剥离企业办社会负担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先后采取措施剥离企业办学校、办医院等社会负担,强干主体,分离附体,使国有企业能够轻装上阵,参与市场竞争。
四是提高了国有企业直接融资的比重。
从江铃汽车集团于1993年成功上市至2000年,我市市属企业只有2户上市公司。
近几年市委、市政府加大了领导力度,到2003年9月底止,南昌地区现有上市公司共14户,其中市属企业猛增到5户。
它们包括汽车、飞机制造、机械、电子、能源、化工等行业,共募集社会资本67.5亿元。
洪城水业也将在2004年年初上市。
五是建立了厂长(经理)激励约束机制。
在推进国有企业改制的同时,我市积极探索国有企业经营者特别是重点骨干企业的经营者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先后在江铃、江纺、洪城大厦、百货大楼等企业实行企业经营者年薪制,有效地调动了经营者的积极性。
六是形成了一批新的增长亮点。
如江西棉纺织印染厂是我市管理基础较好,产品有市场的国有大型棉纺织企业,为进一步做大做强江纺,该公司与上海华源投资发展公司实行强强联合。
在原材料采购、享受技改国债贴息政策、承接日韩高档产品市场订单方面,得到了中国华源集团的有力扶持,企业发展后劲大大增强。
截止到2002年底,该公司实现销售收入4.7亿元,实现利润2015万元,实现利税4194万元。
江西电机厂是我市生产电机的国有中型企业,通过采取“靓女先嫁”的方式,与中国四通投资有限公司合资组建四通(江西)电机有限责任公司,四通投入货币资金7214万元,占总股本的72.14。
新公司通过新的投资、新的技术和产品的注入,将建成以变频调速异步电动机和环保、高效电机为特色的大中型电机生产基地,建设成泵类产品生产基地和贯流式水轮发电机组生产基地。
今年1-9月实现销售收入9239万元,利税600万元,实现两位数的增长。
江西变压器厂是全国特种变压器的骨干生产企业,通过剥离有效资产,组建了江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但由于江变科技公司先天不足,后天乏力,生产经营处在困境之中,现从事电子元件、电力设备研发和制造的上市公司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全部收购其股权(银河高科不仅投入7000万元收购资金,还为企业国债项目提供了6000万元的担保)。
通过重组,江变科技公司将建成全国特种变压器生产基地,进入全国行业前五名。
今年1-9月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30093万元,同比增长53,实现销售收入20852万元,利税总额达到1460万元。
七是促进了我市工业经济的发展。
2002年,全市完成工业总产值640亿元,同比增长19,完成工业增加值210亿元,增长17.6,占GDP的38,工业经济拉动GDP增长6.7个百分点,占GDP增长近一半。
其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完成工业总产值329.66亿元,增长20.08,完成工业增加值100.16亿元,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在全国27个省会城市中总量列第20位,增速列第3位,在中部6个省会城市中总量列第6位,增速列第1位,是南昌近十年来增长最快的一年。
今年以来,我市工业经济继续快速增长。
1-8月,全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工业增加值81.19亿元,同比增长27.9,工业产品销售大幅增长,完成销售产值248.22亿元,同比增长27.5,工业产品销售率为97.86,同比上升2.64个百分点。
二、目前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现代企业制度建立不规范,一些企业未严格按公司治理规范运作,总体上是形式上的变化大于实质上的变化,有效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没有真正建立起来。
有的公司虽然成立了“新三会”,仍然沿用原来企业的老办法运作。
少数企业董事长与总经理没有分设,监事会监督职能没有很好发挥,对企业经营者缺乏有效监督。
二是改制成本过高。
一些企业人员比较多,包袱比较重,资产状况差,历史欠账比较多,主要依靠土地变现来安置职工。
特别是一些资债相当、资不抵债的企业自身无力解决改制费用,目前除靠其他少数企业土地变现的结余资金进行有限的调剂外,还缺乏其它渠道的资金,因而很大程度上制约了企业的改制进程。
与新兴的非国有企业比,不少国有企业缺乏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三是观念转变难。
在一些企业,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主管部门领导怕出乱子、企业职工怕丢岗位、经营者怕丢位子的现象,观念难转变。
四是社会保障体系还比较脆弱,保险基金不雄厚。
社会保险基金出大于入,缺乏补充渠道,实力不雄厚。
五是下岗职工再就业问题难解决。
一方面适应下岗职工就业的岗位少,另一方面有些岗位下岗职工又不能胜任。
在下岗培训方面虽已做了不少工作,但往往不能与所需配套,影响下岗职工再就业。
六是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仍然不顺,存在多头管理现象。
如国有企业发展项目由市计委管,经营者由市经贸委管,具体经营活动特别是涉及资产经营则由资产经营公司管,多头管理,没有完全实现管事、管人和管资产相统一。
三、我市国有企业下一步改革思路及对策
根据中央、省、市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我认为我市国有企业下一步改革的思路应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
国有企业改制基本操作程序4
国有企业改制基本操作程序
一、改制立项
经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现场办公审定改革改制总体方案的厅局、行管办、集团公司(总公司)所属企业,按省属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省国企改革办)批复的具体改革改制形式进行改制,不再另行立项。
其余企业均须单独制订改革总体方案,申请改制立项,明确改革改制形式、股权设置等。
企业凭改革改制总体方案批复或立项批复申请办理审计、资产评估(含土地)等有关手续。
二、制订改制方案
(一)制订改制方案权限
企业改制方案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制订,也可由其从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选择并委托中介机构制订,或委托所属改制企业(向本企业经营管理者转让国有产权的企业、国有参股企业和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企业除外)制订。
(二)企业改制方案内容
企业改制方案由主件和有关附件(主要包括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资产处置方案等)组成。
不同类型企业改制方案的具体内容如下:
1、工厂制企业改制为公司制企业。
改制方案应包括:
企业基本情况,改制条件及政策依据,资产负债情况及处置办法,职工安置办法,改制成本费用计算及资金来源,新公司组建情况(包括股权设置)及改制后企业发展规划,实施步骤,请求解决的问题等。
附件包括:
改制立项批准文件,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结果(包括公示意见),省国资委核准或备案文件;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及省国土部门的审核意见,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及省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资产处置方案及省国资委的审批意见,债权债务处置方案;公司名称预登记,公司章程,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需公司发起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证明,发起人协议书;企业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对职工安置方案的表决决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
2、公司制企业增资扩股。
改制方案应包括:
企业基本情况,新增股东基本情况及出资额度,扩股后新的股本结构及比例,改制成本费用计算及资金来源,公司发展规划等。
附件包括:
新增股东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信证明,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及省国土部门的审核意见,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及省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及职代会决议(非国有控股企业),资产处置方案及省国资委的审批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
3、股权、产权转让。
改制方案应包括:
企业基本情况,受让方基本情况,转让产权、股权的数量及价格,改制成本费用计算及资金来源,转让收入安排,转让后的股本结构及比例,企业的发展规划等。
附件包括:
受让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资信证明,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关于同意产权、股权转让的决议,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及省国土部门的审核意见,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及省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及职代会决议(非国有控股企业),资产处置方案及省国资委的审批意见,转让合同,新公司章程,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
4、有限责任公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
改制方案应包括:
公司基本情况,股东基本情况;新公司的股本结构设计、法人治理结构、公司管理体制、改制成本费用计算及资金来源,公司发展规划等。
附件包括:
土地使用权处置方案及省国土部门的审核意见,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及省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审核意见及职代会决议(非国有控股企业),资产处置方案,产权持有单位及省国资委的审批意见;新增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资信证明;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决议;新公司章程,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
(三)具体工作步骤
1、清产核资、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
改制企业按照规定进行清产核资。
在此基础上,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从省国资委中介机构备选库中选择并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和资产评估事务所分别对拟改制企业进行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含土地评估)改制为非国有企业的须对企业负责人进行离任审计。
土地估价报告先报省国企改革办综合协调部,由综合协调部送资产评估处置部,对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由综合协调部退回;受理的由资产评估处置部衔接省国土资源厅在规定时间(20个工作日)内备案并将备案文书送综合协调部,由综合协调部送达改制企业。
资产评估结果经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初审、改制企业内部公示后报省国企改革办综合协调部,由综合协调部送资产评估处置部,对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由综合协调部退回;受理的由资产评估处置部衔接省国资委在规定时间(20个工作日)内核准并将核准文书送综合协调部,由综合协调部送达改制企业。
2、制订《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履行审核手续
按照湘政办发〔2004〕25号、湘政办发〔2005〕12号文件和国家、省有关政策,制订《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经企业职工大会或职代会审议通过并经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初审后一式十二份报省国企改革办综合协调部,由综合协调部送职工分流安置部,对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由综合协调部退回;受理的由职工分流安置部衔接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在规定时间(20个工作日)内审核并将审核文书送综合协调部,由综合
协调部送达改制企业。
3、制订资产处置方案,履行审批、交易手续
企业改制涉及土地使用权处置的,须制订《土地资产处置方案》,经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初审后报省国企改革办综合协调部,由综合协调部送资产评估处置部,对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由综合协调部退回;受理的由资产评估处置工作部衔接省国土资源厅在规定时间{44个工作日(不含招标、拍卖、挂牌变现土地资产时间),须报省政府审批的增加9个工作日}内审批并将审批文书送综合协调部,由综合协调部送达改制企业。
涉及矿业权处置的,按规定将有关申请材料报省国企改革办综合协调部,由综合协调部送资产评估处置部,对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由综合协调部退回;受理的由资产评估处置部衔接省国土资源厅在规定时间(4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将审批文书送综合协调部,由综合协调部送达改制企业。
涉及工会资产处置的,制订《工会资产处置方案》,经改制企业上一级工会审核后报省国企改革办综合协调部,由综合协调部送省总工会驻省国企改革办职工分流安置部,对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由综合协调部退回;受理的由职工分流安置部衔接省总工会在规定时间(7个工作日)内审批并将审批文书送综合协调部,由综合协调部送达改制企业。
涉及产权转让和不良资产核销的,按规定将有关申请资料报省国企改革办综合协调部,由综合协调部送资产评估处置部,对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由综合协调部退回;受理的由资产评估处置部衔接省国资委在规定时间(20个工作日)内审批并将审批文书送综合协调部,由综合协调部送达改制企业。
改制企业根据批复将拟转让的产权、股权进场挂牌交易。
改制企业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资产(含土地资产)处置批复和交易结果、《职工分流安置方案》审核意见等,确定企业净资产和改制成本,制订《国有资产处置方案》(包括剩余资产),经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初审后报省国企改革办综合协调部,由综合协调部送资产评估处置部,对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由综合协调部退回;受理的由资产评估处置部衔接省国资委在规定时间(7个工作日)内审批并将审批文书送综合协调部,由综合协调部送达改制企业。
三、改制方案审批
企业改制方案经职代会充分讨论,由其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审核后上报省国企改革办综合
协调部。
(一)企业改制方案审批要件
1、改制方案
2、改制立项批复文件(改革改制总体方案批复文件)
3、企业产权持有单位意见
(二)审批程序
未列入省国资委首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国有企业,其改制方案由其国有产权持有单位(所属厅局、行管办、集团公司)初审,提出意见报省国企改革办审批;列入省国资委首批履行出资人职责的省属国有企业(含投资设立的子企业),其改制方案由省国资委初审后报省国企改革办审批。
企业改制方案一式7份(带软盘)报送省国企改革办综合协调部,由综合协调部送改革改制部,对符合要求、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由综合协调部退回;受理的会同各有关业务工作部审查。
其中,改制费用和专项资金补助金额由资产评估处置部专项资金管理组审查提出意见。
改革改制部综合各有关业务工作部审查意见后提交省国企改革办主任办公会审议,报领导小组审定批复。
其中,引进外商投资者的还须先报省商务厅审批;省国资委监管企业因股权、产权转让以及增资扩股后致使国有不控股的须报省政府批准;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转让、上市公司国有股持股单位产权变动引起国有股性质变化的企业改制方案,由省政府决定,报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审批。
(三)审批时限和责任单位
受理企业改制方案后,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批复(不含送省商务厅、省政府、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证监会审批时间)
责任单位:
省国企改革办改革改制部
联系地址和电话:
省政府机关二院二办公楼210房,0731-*******
四、组织实施,办理有关过户、登记等手续
企业改制方案经批复后由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组织企业实施。
改制企业按规定程序实施改制,调整职工劳动关系,凭有关批复文件和产权交易证明等材料,办理省属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拨付手续,到相关部门办理国有资产、土地、房产等资产权属变更或注销、工商税务登记、银行账户注销和重新设立等有关手续。
未缴纳应缴纳的改革专项资金和职工安置没到位的,工商、税务、国土、国资部门不予办理工商登记、税务登记和产权过户等手续。
五、监督检查
由省国企改革办会同改制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对企业改制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检查重点是:
产权转让、资产处置是否规范,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和补偿安置是否到位,金融债权是否落实等。
对违法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对违规执业的中介机构,发现一起,三年不再委托其从事有关业务。
六、有关要求
(一)企业国有产权持有单位对企业改制和稳定工作负总责,负责核实基础数据和有关事项(资产评估公示等),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二)省国资委、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国土资源厅受理有关资产处置、土地资产处置、职工分流安置等行政许可事项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办结并将有关核准、批复文书送达省国企改革办,过时没有反馈意见的,视同同意。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国有企业 改革 主要 进展 存在 问题 今后 思路 调研 报告 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