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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字71号组织部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文件
华师党字〔2012〕71号
关于印发《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中层副职干部换届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校内各单位: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中层副职干部换届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经党委常委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附件: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中层副职干部换届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二年六月二十日
附件:
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中层副职干部换届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华中师范大学委员会关于中层干部换届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华师党字(2012)49〕文件精神,经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启动中层副职干部换届调整工作。
为做好此次中层副职干部换届调整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原则
本次学校中层副职干部换届调整除应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规定的坚持党管干部,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等基本原则外,还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
(一)相对稳定的原则。
根据学校工作的特殊性和工作实际,为保持中层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按照相对稳定的原则进行中层副职干部换届调整工作。
(二)轮岗交流的原则。
加大干部交流工作力度,积极推进在同一个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副处级干部进行轮岗交流,促进干部多岗锻炼,使干部轮岗与交流常态化。
(三)个人志愿与组织决定相结合的原则。
在这次中层副职干部换届调整过程中坚持以工作需要为主,个人志愿与组织调配相结合
二、调整的范围和顺序
(一)换届调整范围。
本次中层副职干部换届调整的范围为学校党政机关各职能部门、群团组织、直附属单位(附中、附小除外)的副处所有专职干部;分党委副书记岗位纳入本次调整范围。
(二)换届调整顺序。
按照先交流后增补顺序进行换届调整,先进行副处职干部调整,然后进行副处空缺岗位的选拔任用。
三、有关规定
(一)坚持同级竞岗与公开选拔相结合。
现职副处级调整交流不进行竞聘面试,要求提交自荐表,校党委根据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推荐、个人自荐、组织考察等情况实行同级竞岗调整,聘任上岗;提任副处职干部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
(二)坚持干部轮岗交流的年限规定。
副处职干部在同一任职岗位任满12年必须交流;男性副处职干部年满57周岁、女性副处职干部年满52周岁原则上不交流。
干部的年龄、任职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
(三)坚持干部提拔的学历规定。
提拔副处职的干部一般应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及以上学位。
(四)坚持干部提拔的资历规定。
提拔副处职的干部需具有中级职员(职称)岗位工作4年及以上经历;提任副处职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具有在中级两个以上岗位任职的经历(专职辅导员除外)。
职级、职称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30日。
(五)坚持干部提拔的业绩规定。
在这次中层副职干部换届工作中,坚持凭政绩用干部,突出工作业绩。
提任副处职干部时,在笔试环节作出如下规定:
1、近四年来,获履职考核优秀一次加3分,校级综合奖(主要指“三育人”、“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一次加4分,累计加分不超过10分;2、近四年来,借调过中央、国家有关部委及湖北省有关部门工作达半年以上的笔试成绩加3分;3、近四年来,参加过国家、省、市及学校有关援疆计划、博士服务团服务基层计划、挂职团县委副书记、“三万”活动等服务项目时间达3个月以上的笔试成绩加3分;4、2010年1月以来,参加副职竞聘入围1:
2考察的同志免于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环节。
(六)坚持非领导职务干部的管理规定。
年满58周岁(1954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男性副处职干部、年满53周岁(1959年6月30日以前出生)女性副处职干部,不再任实职,改任同级调研员,原职级待遇不变。
年满57周岁(1955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男性副处职干部、年满52周岁(1960年6月30日以前出生)的女性副处职干部,本人要求退出领导岗位的,也可担任同级调研员。
在此次干部调整中,无合适岗位安排的专职干部在原单位转任同级调研员。
四、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副处职干部的调整交流(2012年6月19日—30日完成)
1.动员部署。
6月20日,学校召开干部动员大会,在校园网公布岗位、职数。
2.民主推荐。
6月20日,由全校中层干部在现有副处职干部中进行民主推荐。
3.个人自荐。
凡符合条件的干部自荐1-2个岗位,并按要求填写自荐表,请于6月21日上午12:
00前将自荐表交到党委组织部办公室。
4.调整志愿。
6月21日下午,学校对自荐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在组织部网站上公布岗位自荐人数,中层干部个人可根据情况在6月21日下午5:
00前调整志愿。
5.提出拟任人选。
6月24日,根据民主推荐、履职考核或考察情况(必要时组成考察组进行考察听取群众意见)提出拟任人选。
6.讨论决定。
6月25日,党委常委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各岗位拟任人选。
党委常委分别对各岗位现任干部和拟任人选进行谈话。
7.发文任用。
6月26日,签发副处职干部任免文件。
6月30日前完成工作交接。
(二)空缺副处职岗位的选拔(2012年6月19日-7月5日完成)
1.发布通知。
6月20日,在校园网发布招聘副处职干部的任职条件和报名资格。
2.个人报名。
6月22日下午5:
00前,凡符合条件的个人,可填写电子版报名表发送邮件到zzbccnu@报名。
3.资格审查。
按照任职条件和资格,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知符合条件人员参加笔试。
4.笔试考核。
6月25日,所有符合条件的个人参加笔试,根据竞聘副处职岗位的个数按照一定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选。
笔试成绩仅作为面试入围的参照条件,不带入竞聘面试环节。
5.发布岗位。
6月26日,在校园网上公布需选拔的副处职干部岗位。
6.填报志愿。
6月27日上午12:
00,笔试合格的人选填报志愿。
7.志愿调整。
6月27日下午2:
30,党委组织部向所有报名人员通报报名情况并接受调整志愿,6月27日下午4:
00进行面试抽签。
8.竞聘面试。
6月28日、29日,进行面试。
面试分为个人陈述和回答问题两部分,个人陈述内容包括工作情况和对竞聘岗位的工作思路。
个人陈述时间为8分钟,回答问题时间为5分钟。
9.组织考察。
6月30日、7月1日,根据面试、个人年度履职考核情况确定考察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并就考察对象的廉洁自律情况书面征求纪委的意见。
10.确定拟任人选。
根据考察情况,校党委常委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决定拟任人选,并报党委全委会审批。
11.任前公示。
对拟任人选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
12.组织谈话。
13.发文任用。
五、几点说明
1.干部的年龄及任职计算截止时间统一为2012年6月30日。
2.副处职干部的交流与空缺副处职岗位的选拔在时间交叉进行,在副处职干部的交流期间完成选拔副处职干部的笔试工作。
六、工作要求
(一)中层副职调整交流工作由学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具体负责实施,各单位要积极配合,做好安排,确保换届工作顺利完成。
(二)校内各单位、各部门要以学校改革发展的大局为重,正确处理好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之间的关系,积极支持和自觉服从学校党委的决定决议。
凡涉及工作调整、变动的干部,应在干部任免决定宣布后尽快到新单位报到,拒不执行决定的免去其职务。
(三)各中层领导班子和处级干部,要增强党性观念,顾全大局,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安排好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确保工作的连续性,保证本学期各项任务的圆满完成。
(四)要严肃干部人事工作纪律。
组织部门要坚持用好的作风选人,选作风好的人。
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此次干部换届调整全过程的监督,负责受理和调查群众举报,对不讲党性、违反组织原则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努力创造一个风清气正的换届调整工作环境。
附:
1.华中师范大学副处职干部个人任职自荐表
2.华中师范大学部分副处职干部民主推荐表
附1:
华中师范大学副处职干部个人任职自荐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岁)
民族
籍贯
出生地
入党
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
状况
任副处时间
任正处时间
现任
职务
职员职级(专业技术职称)及聘任时间
是否服从
组织安排
学历
学位
全日制
教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在职
教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个人任
职意向
1.
2.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个
人
简
历
奖惩
情况
本人
的优
势和
特长
注:
表格填好后请发送到以下电子邮箱:
xgsu@
附2:
华中师范大学部分副处职干部民主推荐表
序号
推荐岗位
推荐人选
1
学校办公室副主任兼机关党委副书记
2
学校办公室副主任1
3
学校办公室副主任2
4
学校办公室副主任3
5
政策法规研究室副主任
6
监察处副处长
7
副处职监察员
8
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兼党校副校长
9
党委组织部副部长
10
党委宣传部副部长1
11
党委宣传部副部长2
12
学工部副部(处)长兼学生资助中心主任
13
学工部副部(处)长1
14
学工部副部(处)长2
15
人武部副部长
16
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兼科教仪器厂离退休职工管理办公室主任
17
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1
18
离退休工作处副处长2
19
人事处副处长1
20
人事处副处长2
21
人事处副处长3
22
教务处副处长1
23
教务处副处长2
24
教务处副处长3
25
社会科学处副处长1
26
社会科学处副处长2
27
科技与产业处副处长1
28
科技与产业处副处长2
29
科技与产业处副处长3
30
研究生院综合处副处长
31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
32
研究生院培养处副处长
33
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主任
34
研究生院学科管理办公室主任
35
学生就业工作处副处长1
36
学生就业工作处副处长2
37
财务处副处长1
38
财务处副处长2
39
审计处副处长
40
外事处副处长1
41
外事处副处长2
42
保卫处副处长1
43
保卫处副处长2
44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1
45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副处长2
46
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兼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47
后勤管理处副处长1
48
后勤管理处副处长2
49
基建处副处长1
50
基建处副处长2
51
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校友联络办公室副主任
52
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兼教育发展部副主任
53
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54
招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
55
校工会副主席
56
校团委副书记1
57
校团委副书记2
58
图书馆副馆长1
59
图书馆副馆长2
60
档案馆副馆长
61
网络与信息服务中心副主任1
62
网络与信息服务中心副主任2
63
校医院副院长
64
学报编辑部副主编1
65
学报编辑部副主编2
66
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副主任
67
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1
68
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2
69
教师教育学院副院长3
70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
71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党委副院长1
72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党委副院长2
73
职业与继续教育学院党委副院长3
74
出版社副社长1
75
出版社副社长2
76
出版社副总编辑
77
后勤集团副总经理1
78
后勤集团副总经理2
79
后勤集团副总经理3
80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
81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
82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3
83
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4
84
教育学院党委副书记
85
心理学院党委副书记
86
文学院党委副书记
87
历史文化学院党委副书记
88
马克思主义学院(政治传播学院)党委副书记
89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
90
公共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
91
法学院党委副书记
92
社会学院党委副书记
93
外国语学院党委副书记
94
信息与新闻传播学院党委副书记
95
信息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
96
体育学院党委副书记
97
音乐学院党委副书记
98
美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99
数学与统计学学院党委副书记
100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党委副书记
101
化学学院党委副书记
102
生命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
103
计算机学院党委副书记
104
城市与环境科学学院党委副书记
105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副院长1
106
国际文化交流学院副院长2
107
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办公室副主任
108
武汉传媒学院招生处处长
109
武汉传媒学院财务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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