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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造价辅导资料
第一章:
基本知识
一、基本建设程序
(一)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目前仍遵循以下基建程序:
1、规划:
重点任务是提出流域(区域)的综合开发、综合利用最优方案,推荐近期开发的工程项目。
2、项目建议书:
由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的轮廓设想,宏观分析工程建设的必要性、可能性,分析建设条件是否具备、是否值得资金投入、是否进行可行性研究。
3、可行性研究:
重点研究工程建设必要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
主要内容:
论证工程建设的必要性;确定主要水文参数;选定建设场址、主要建筑物基本形式;初选主要机电设备、工程管理方案;基本确定水库淹没、工程占地范围;提出主要工程量建材需用量,估算工程投资;明确工程效益,评价经济合理性等等。
4、初步设计:
在批准的可研报告基础上,确定规模、水位、流量等;复核水文成果、设计标准;确定工程总体布置,主要建筑物轴线、结构型式、控制尺寸、高程;确定设备选型;选定施工交通方案、导流方式、施工总布置、总进度、主要施工方法,提出建筑材料来源;确定水库淹没、工程占地的范围;提出投资概算;拟定管理机构,提出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等等。
5、施工准备阶段:
开工前所完成的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主要内容:
通水、通电、通路;征占地、拆迁;必要的临建设施;监理招标、施工招标;办理有关手续等等。
6、建设实施阶段:
项目法人按照批准的建设文件,组织工程建设,保证建设目标的实现。
7、生产准备阶段:
建立生产管理机构及管理制度、招聘和培训人员、生产技术、物资准备等等。
8、竣工验收:
是完成工程建设项目的标志。
竣工验收合格后即可交付管理(生产)单位使用。
9、后评价:
项目竣工投产(运行)1~2年以后,对经济效益、各方面影响、各个过程等方面的评价,以达到总结经验、改进工作、提高投资效果等目的。
二、设计阶段的划分
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设计一般划分为以下5个阶段:
1、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
3、初步设计
4、招标设计
5、施工图设计
三、水利水电工程投资预测的类型
(一)设计阶段主要涉及以下三个类型:
1、投资估算------------------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议书
2、初步设计概算------------初步设计
3、施工图预算---------------施工图设计
(二)除以上计算类型外,还常涉及到的有调整概算、修改概算,执行概算、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竣工决算。
(1)调整概算、修改概算:
工程开工后,由于设计有重大修改、遇到不可抗拒的重大自然灾害、国家有较大的政策性调整、物价有较大幅度的上涨等原因造成投资大幅度突破原概算时,业主应修改原概算,并按原概算审批程序报批。
只改变价的称“调整概算”;量、价都改变的称“修改概算”。
(2)执行概算是为满足业主投资控制和管理的要求,按照总量控制、合理调整的原则编制的内部预算,也称业主预算。
投资较小、项目简单的工程项目一般不编制执行概算。
编制时应按执行概算编制办法编制。
(3)标底是业主对招标工程的预计价格;
(4)投标报价是承包商根据自己的生产水平、经验,结合业主规定的条件,所提出的自主报价。
(5)竣工结算是承包商与业主对承包工程项目的最终结算。
(6)竣工决算是建设单位(项目法人)向国家汇报建设成果和财产状况的总结文件,它反映工程的实际造价,由建设单位(项目法人)负责编制。
四、新定额介绍
(一)水利部颁发的定额
(a)[1999]523号文和[2002]116号文颁发的定额(简称116号文),自2002年7月1日执行。
1《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2《水利建筑工程概算定额(上、下册)》
3《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上、下册)》
4《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
5《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定额》
6《水利工程施工机械台时费定额》
(b)[1993]63号文颁发的《[中小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定额(概算、预算)》
(二)河北省补充定额介绍
1《河北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补充编制规定》
2《河北省水利水电工程补充预算定额》
1)建筑工程部分
2)设备安装工程部分
3为方便使用,河北省规定在使用水利部93年颁发的《[中小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定额》时,只使用预算定额,编制概算时乘以1.03的扩大系数。
编制估算时乘以1.133的扩大系数(即在预算定额的基础上先扩大3%,达到概算阶段水平,再扩大10%达到估算阶段水平)。
五使用定额时应注意的事项
1大型项目或投资在3000万元以上的其他水利工程项目、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水利工程项目:
使用部《编制规定》及配套定额。
不足部分可以用《[中小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预算定额、河北省水利水电工程补充预算定额作为补充。
2地方投资的中小型水利水电工程项目、地方投资的投资在3000万元以下的其他水利工程项目:
使用省补充《编制规定》;省补充《编制规定》未明确的事宜,皆遵照部《编制规定》执行。
省《补充编制规定》与部《编制规定》有不一致的条文,按省补充《编制规定》执行。
定额的使用方法同上。
3具体编制当中,一些特殊项目要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也可以调整。
4编制投资估算:
使用概算定额,并按部《编制规定》第103页规定乘以1.1的扩大系数(即扩大10%)。
个别单价若采用预算定额,乘以1.133的扩大系数.
5项目等级划分
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划分标准》,大型、中型、小型项目划分见《补充规定》附-16。
六 编制概预算人员资质要求(见补充规定附录)
七设计报告审批程序及权限
(一)项目类别划分
1)中央项目:
是指对国民经济全局、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防洪、水资源配置、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水资源保护等项目,或中央认为负有直接建设责任的项目。
中央项目由水利部(或流域机构)负责组织建设。
2)地方项目:
是指局部收益的防洪除涝、城市防洪、灌溉排水、河道整治、供水、水土保持、中小型水电建设等项目。
由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建设。
A 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
由中央审批立向,并在立项阶段确定中央投资额度。
B中央补助地方项目是指由地方审批立项、中央根据有关政策给予适当投资补助的项目。
C一般地方项目是指由地方审批立项并全部由地方投资建设的项目。
(二)等级划分
根据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大中型项目指以下工程(此划分方法与《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划分标准》的划分略有不同,仅适用与投资计划管理):
A 堤防工程:
一、二级堤防。
B 水库工程:
总库容≥1亿立方米。
C 水电工程:
总装机容量≥5万千瓦。
D 灌溉工程:
灌溉面积≥30万亩。
E 供水工程:
日供水≥10万吨。
F 总投资在国家规定限额以上。
(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权限
地方大中型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发改委报送国家发改委,并抄报水利部和流域机构,由水利部或委托流域机构负责组织技术审查,提出审查意见报国家发改委审批;地方其它水利基本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省水利部门提出行业意见,报省发改委审批。
其中涉及省际水事矛盾的需报国际流域机构审查、协调后在行审批。
(四)初步设计报告的审批权限
1、水利部或流域机构审批的项目:
(1)中央项目;
(2)地方大中型堤防工程、水库枢纽工程、水电工程;
(3)中央参与投资的地方项目;
(4)总投资在2亿元以上的病险水库(闸)除险加固工程;
(5)省际边界工程。
2、省水利厅负责审批的项目:
水利部或流域机构审批的项目以外的其它地方项目。
第二章:
工程分类及概算组成
一、工程分类
水利工程按工程性质为两大类:
(1)枢纽工程:
包括水库、水电站和其他大型独立建筑物。
(2)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
包括供水工程、灌溉工程、河湖整治工程和堤防工程。
二、概算组成
水利工程概算由工程部分、移民和环境两部分构成。
具体划分如下:
工程各部分下设一级、二级、三级项目。
第三章:
工程项目划分
一、水利工程概算由五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
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三部分:
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
第四部分:
施工临时工程
第二部分:
独立费用
二、每个部分下设三个等级项目(项目划分详见《水利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规定》)。
(一)一级项目:
具有独立功能的单项工程。
A)枢纽工程下设的一级项目一般包括挡水工程、泄洪工程、引水工程、发电厂工程、升压变电站工程、航运工程、鱼道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B)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
下设的一级项目一般包括渠道工程(或堤防工程、疏浚工程)、建筑物工程、交通工程、房屋建筑工程、供电设施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二)二级项目。
如枢纽工程一级项目中的挡水工程,其二级项目划分为混凝土坝(闸)、土石坝等工程。
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一级项目中的建筑物工程,其二级项目划分为泵站(扬水站、排灌站)、水闸、隧洞、渡槽、倒虹吸、小水电站、调蓄水库、其他建筑物等工程。
(三)三级项目。
二级项目中的三级项目为土方开挖、石方开挖、混凝土、模板、防渗墙、钢筋制作与安装、混凝土温控措施、细部结构工程等。
(四)项目划分应注意:
设计单位的习惯与现行项目划分的规定有一定差异,目前我国多数设计单位都是分水工、施工、机电、水库等专业提供工程量或设备清单,造价专业人员应将其提供的所有资料加以整理归类,或向其他专业明确要求,使之符合项目划分和费用构成的规定并避免遗漏或重复。
第三章:
概(估)算文件的组成内容
水利工程概(估)算文件由概算正件和概算附件组成,概算正件和概算附件均应单独成册并随设计概算文件同时报审。
一、概算正件组成内容
(一)编制说明
1.工程概况
工程项目所处流域、河系,兴建地点,对外交通条件,工程规模,工程效益,工程布置型式,主体建筑工程量,主要材料用量,施工总工期和工程从开工至开始发挥效益工期,施工总工日,施工平均人数和高峰人数,资金筹措情况和投资比例等。
2.投资主要指标
工程总投资和静态总投资,年度价格指数,基本预备费率,建设期融资额度、利率和利息等。
3.编制原则和依据
(1)设计概算编制原则和依据;
(2)人工预算单价,主要材料,施工用电、水、风,砂石料等基础单价的计算依据;
(3)主要设备价格的编制依据;
(4)建筑安装工程定额指标采用依据;
(5)费用计算标准及依据;
(6)工程资金筹措方案。
4.概算编制中其他应说明的问题
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
6.工程概算总表。
(二)工程部分设计概算表格
1.概算表
⑴总概算表
⑵建筑工程概算表
⑶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
⑷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
⑸施工临时工程概算表
⑹独立费用概算表
⑺分年度投资表
⑻资金流量表
2.概算附表
⑴建筑工程单价汇总表
⑵安装工程单价汇总表
⑶主要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⑷其他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⑸施工机械台时费汇总表
⑹主要工程量汇总表
⑺主要材料量汇总表
⑻工时数量汇总表
⑼建设及施工场地征用数量汇总表
二、概算附件组成内容
1.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
2.主要材料运输费用计算表;
3.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表;
4.施工用电价格计算书;
5.施工用水价格计算书;
6.施工用风价格计算书;
7.补充定额计算书;
8.补充施工机械台时费计算书;
9.砂石料单价计算书;
10.混凝土材料单价计算表;
11.建筑工程单价计算表;
12.安装工程单价计算表;
13.主要设备运杂费率计算书;
14.临时房屋建筑工程费用计算书;
15.独立费用计算书(按独立费用项目分项计算);
16.分年度投资表;
17.资金流量计算表;
18.价差预备费计算表;
19.建设期融资利息计算书;
20.计算人工、材料、设备预算价格和费用依据的有关文件、询价报价资料及其他。
第四章基础单价计算
基础单价包括人工预算价格、材料预算价格、施工电风水预算价格、施工机械使用费、砂石料单价、混凝土材料单价。
§4-1:
人工预算单价
人工预算单价是指生产工人在单位时间(工时)的费用。
根据水利部人劳工[1994]48号文印发的《水利企业工资制度改革办法》有关规定,以及近几年国家陆续出台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障的改革措施,结合水利工程特点,制定了新的工资标准。
工资标准分枢纽工程、引水及河道工程两种,同时分别划分为工长、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四个档次,与定额中的劳动力等级相对应。
编制概(估)算时应分别计算。
一、人工预算单价的计算方法
人工预算单价的计算表格形式
序号
项目
计算式
单价
1
基本工资
基本工资标准(元/月)×地区工资系数×12月÷年应工作天数×1.068
2
辅助工资
(1)
地区津贴
津贴标准(元/月)×12月÷年应工作天数×1.068
(2)
施工津贴
津贴标准(元/天)×365天×95%÷年应工作天数×1.068
(3)
夜餐津贴
(中班津贴标准+夜班津贴标准)÷2×(20~30)%
(4)
节日加班津贴
基本工资(元/工日)×3×10÷年应工作天数×35%
3
工资附加费
(1)
职工福利基金
[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2)
工会经费
(3)
养老保险费
(4)
医疗保险费
(5)
工伤保险费
(6)
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7)
住房公积金
4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
[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元/工日)
5
人工工时预算单价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8(工时/工日)
二、人工预算单价的内容及其计算标准
1.有效工作时间
年应工作天数:
按年日历天数365天,减去双休日2×52天、法定节日10天(1+3+3+3)后,为251工日/年。
年非作业天数:
指气候影响施工、职工探亲假、开会学习培训、6个月以内病假等在年应工作天数之内而未工作的天数,每年非作业天数平均按16d计。
年有效工作天数:
年应工作天数251d,减年非作业天数16d,为235d。
年应工作天数内年非作业天数的工资系数:
251÷235=1.068
日工作时间:
8小时/工日。
2.计算标准
1)基本工资标准:
序号
名称
单位
枢纽工程
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
1
工长
元/月
550
385
2
高级工
元/月
500
350
3
中级工
元/月
400
280
4
初级工
元/月
270
190
地区工资系数:
七类工资区1.0261
八类工资区1.0522
九类工资区1.0783
十类工资区1.1043
十一类工资区1.1304
2)辅助工资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枢纽工程
引水工程及河道工程
1
地区津贴
按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2
施工津贴
5.3元/天
3.5元/天~5.3元/天
3
夜餐津贴
4.5元/夜班,3.5元/中班
3)工资附加费标准
序号
项目名称
工长、高中级工
初级工
1
职工福利基金
14%
7%
2
工会经费
2%
1%
3
养老保险费
按国家、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规定
按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4
医疗保险费
4%
2%
5
工伤保险费
1.5%
1.5%
6
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2%
1%
7
住房公积金
按国家、省、自治区、
直辖市的规定
按国家、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
注:
河北省人工预算单价编制规定
人工单价计算方法,计算标准按部《编制规定》,其中工资附加费中的养老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标准按下表计算:
项目
费率标准(%)
工长、高中级工
初级工
养老保险费
20
10
住房公积金
5
2.5
【例4—1】
某大型水利枢纽位于七类地区,经国家物价部门批准的地区津贴为30元/月,地方政府规定的特殊地区补贴20元/月,按部颁规定计算高级工的人工预算单价(假设养老保险费率为18%,住房公积金费率为5%)。
例题说明:
根据《编规》P58
1.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地区津贴30元/月进入人工预算单价;
2.地方政府规定的特殊地区补贴20元/月不计入人工预算单价。
解:
例4—1表高级工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七类地区)
序号
项目
计算式
单价
1
基本工资
500(元/月)×1.0261×12月÷251×1.068
26.20
2
辅助工资
11.68
(1)
地区津贴
30(元/月)×12月÷251×1.068
1.53
(2)
施工津贴
5.3(元/天)×365天×95%÷251×1.068
7.82
(3)
夜餐津贴
(4.5+3.5)÷2×30%
1.20
(4)
节日加班津贴
26.2(元/工日)×3×10÷25l×35%
1.13
3
工资附加费
17.62
(1)
职工福利基金
[26.2+11.68(元/工日)]×14%
5.30
(2)
工会经费
[26.2+11.68(元/工日)]×2%
0.76
(3)
养老保险费
[26.2+11.68(元/工日)]×18%
6.82
(4)
医疗保险费
[26.2+11.68(元/工日)]×4%
1.52
(5)
工伤保险费
[26.2+11.68(元/工日)]×1.5%
0.57
(6)
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26.2+11.68(元/工日)]×2%
0.76
(7)
住房公积金
[26.2+11.68(元/工日)]×5%
1.89
4
人工工日预算单价
[26.20+11.68+16.36](元/工日)
55.5
5
人工工时预算单价
55.5(元/工日)÷8(工时/工日)
6.94
§4-2材料预算价格
材料费是建安投资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建安工程投资中所占比重一般在30%以上。
1、定义:
材料预算价格是指材料从购买地运至工地分仓库(或堆放场地)的出库价格。
材料预算价格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运输保险费、采购及保管费四项。
2、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公式: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运输保险费
1)材料原价:
材料按市场价格计算,即按工程所在地区城市成交价(业主选定厂家的出厂价)或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价计算。
电及火工产品执行国家定价。
2)包装费:
为便于材料运输和保护材料而进行包装所需的费用。
一般已包含在原价中。
3)运杂费:
指材料由交货地点运至工地分仓库(或相当于工地分仓库的堆放场地)所发生的各种运输车辆的运费、调车费、装卸费和其他杂费。
4)运输保险费:
指材料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保险费,按当地保险市场的正常费率计算。
运输保险费=材料原价×材料运输保险费率
5)采购及保管费:
材料在采购及保管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采购及保管费=(材料原价+包装费+运杂费)×采购及保管费率
采购及保管费率按3%计算。
对于一些小型工程,主要材料预算价格也可直接采用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价,再考虑一定的运费。
其他材料预算价格可直接采用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信息价,再考虑一定的运费。
§4-3施工用电、水、风预算价格
水利工程施工电、水、风的消耗量较大,因此,在编制工程概(估)算时,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电、水、风供应方式、布置形式、设备配置情况等资料分别计算其价格。
施工用电、水、风价格是编制水利工程概(估)算的主要基础价格,其价格组成大致相同,由基本价、能量损耗摊销费、设施维修摊销费三部分组成。
(一)施工用电价格
施工用电按用途可分为生产用电和生活用电两部分。
生产用电直接进入工程成本,包括施工机械用电、施工照明用电和其他机械用电,构成工程直接费。
生活用电是指生活文化福利建筑的室内外照明和其他生活用电。
水利工程概(估)算中的电价计算范围仅指生产用电,生活用电因不直接用于生产,应在现场经费内开支或由职工负担,不在施工用电电价计算范围内。
1、电价的组成:
施工用电价格由基本电价、电能损耗摊销费和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
2、电价计算
电价的计算分两种:
外购电价和自发电电价。
(1)外购电电价计算公式:
外购电电价=基本电价÷[(1-高压输电线路损耗率)×(1-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
上式中:
a、国家计划发展委员会批准的各省、市、自治区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电价执行。
b、有关电能损耗摊销费,在编制设计概(估)算时,电能损耗摊销费一般按占供电量的百分率(即损耗率)计算。
其中高压输电线路损耗率可取4%~6%,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可取5%~8%。
c、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
指变配电设备的折旧费、维修费和安装拆除费,变配电设备和线路的移设及运行维护费等。
一般可按每度电0.02~0.03元的指标直接摊入电价。
(2)自发电电价电价计算公式:
(采用循环冷却水时)电价=柴油发电机组组时总费用÷[柴油发电机额定容量之和×K1×(1-K2)×(1-K3)]+循环冷却水摊销费+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
(采用专用水泵供给冷却水时)电价=(柴油发电机组组时总费用+水泵组时总费用)÷[柴油发电机额定容量之和×K1×(1-K2)×(1-K3)]+供电设施维修摊销费
(3)综合电价计算
外购电与自发电的电量比例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有两种或两种以上供电方式的工程,综合电价可按其供电比例加权平均计算。
以外购电供电为主的工程,自发电的电量比例一般不宜超过5%。
如仅为保安备用,可忽略不计。
【例4—2】某水利工程电网供电占97%,自备柴油发电机组(400kw机组2台)供电占3%。
该电网电价及附加费见例4—2表。
例4-2表
项目名称
单位
单价
大宗工业用电
元/kw·h
0.381
非工业用电
元/kw·h
0.436
三峡工程建设基金
元/kw·h
0.007
附加费(国家批准)
元/kw.h
0.050
自备柴油发电机组能量利用系数K1取0.85;厂用电率K2取4%;
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K3取6%;
高压输电线路损耗率为5%;
循环冷却水摊销费0.04元/kW·h;
供电设旋维修摊销费为0.03元/kW.h;
柴油发电机组台时费240.60元/台时。
根据以上已知条件,计算施工用电综合电价。
解:
1、外购电电价计算
将本例表中的有关数据代入,得:
基本电价=0.436+0.007+0.050=0.493(元/kW.h)
则外购电电价=0.493÷[(1—5%)×(1—6%)]+0.03
=0.582(元/kW.h)
2、自发电电价计算
自发电电价=(240.60×2)÷[(400×2)×0.85×(1—4%)×(1—6%)]+0.04+0.03=0.854(元/kW·h)
3、综合电价计算
综合电价=外购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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