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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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11月16日)
目录
序言
第一章教育发展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二)工作方针
(三)战略目标
(四)战略主题
第二章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五)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
(六)强化学前教育政府职责
(七)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第三章巩固提高义务教育
(八)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十)提升义务教育办学质量
(十一)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第四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十二)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
(十三)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十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十五)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办学
第五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六)强化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十七)提升职业教育发展能力
(十八)创新职业教育办学模式
(十九)营造职业教育发展氛围
第六章稳步发展高等教育
(二十)着力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二十一)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二十二)提升高等学校科学研究水平
(二十三)增强高等学校社会服务能力
第七章积极发展继续教育
(二十四)开发整合继续教育资源
(二十五)完善继续教育工作机制
(二十六)加快构建终身教育体系
第八章加快发展特殊教育
(二十七)关心支持特殊教育发展
(二十八)努力完善特殊教育体系
(二十九)健全特殊教育保障机制
第九章大力支持民办教育
(三十)健全民办教育扶持政策
(三十一)依法加强民办教育管理
(三十二)提升民办教育办学水平
第十章推进教育体制改革
(三十三)探索人才培养体制改革
(三十四)加快考试招生制度改革
(三十五)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
(三十六)推动学校办学体制改革
(三十七)深化教育管理体制改革
第十一章扩大教育对外开放
(三十八)加强教育对外合作交流
(三十九)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
(四十)提升教育国际服务水平
第十二章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四十一)实施人才强教战略
(四十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四十三)提高教师业务水平
(四十四)完善教师管理制度
(四十五)健全教师激励机制
第十三章保障教育经费投入
(四十六)加大教育投入力度
(四十七)完善教育投入机制
(四十八)健全学生资助体系
(四十九)加强教育经费管理
第十四章提高教育信息化水平
(五十)加快信息技术基础设施建设
(五十一)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发应用
(五十二)构建教育管理信息服务系统
第十五章全面推进依法治教
(五十三)依法行政依法治校
(五十四)健全教育督导制度
(五十五)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第十六章重大项目和改革试点
(五十六)组织实施重大项目
(五十七)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第十七章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五十八)完善教育工作领导机制
(五十九)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
(六十)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
实施
江西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
(2010-2020年)
(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稿11月16日)
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结合江西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序 言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
兴赣必先兴教,强省必先强教。
优先发展教育,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建设人力资源强省,对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决定性意义。
江西素有重教兴学的优良传统。
伴随新中国的建设与发展,江西教育取得长足进步。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新世纪以后,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把教育摆到重要战略位置,大力实施科教兴赣、人才强省战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全社会热情关心支持教育,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勤勉工作、无私奉献,教育事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
教育投入大幅增加,城乡实行免费义务教育,教育公平迈出重要步伐,教育资源有效扩充。
教育事业蓬勃发展,“两基”(基本普及九年义务教育、基本扫除青壮年文盲)目标如期实现,职业教育快速发展,高等教育稳步进入大众化阶段。
加强规范管理,推动教育创新,提升教育质量,全省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职业教育就业率、高等教育贡献率和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率不断提高。
教育的发展,保障了人民群众受教育的权利,提升了国民素质,推动了科技创新、文化繁荣,为我省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当前,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国内改革开放日益深化,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防和军队建设全面推进,我省进入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的重要时期。
随着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的推进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经济国际化和市场化进程的加快,提高国民素质,培养创新人才,推动科技创新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日益凸显。
我省仍是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要在未来的竞争中抢占发展制高点,赢得发展先机,发挥后发优势,关键靠人才,基础在教育。
面对我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新形势,面对国内外竞争日趋激烈的新挑战,面对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盼,必须清醒认识到,我省教育现有发展水平还难以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要。
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职业教育基础能力较弱,高等教育总体实力不强;教育观念相对落后,教学内容方法比较陈旧,中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素质教育推进困难;教育体制机制不够完善,教育投入仍然不足,学校办学活力不够,教育结构布局不尽合理,深化教育改革成为全社会共同心声。
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教育是今天,更是明天。
全省上下必须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按照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要求,不断推动教育事业在新的起点上科学发展,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构建体系完备的终身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将人口压力转化为人力资源优势,为促进江西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作出更大贡献。
第一章 教育发展总体战略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定不移地实施科教兴赣、人才强省战略,优先发展教育,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提升人民群众教育幸福指数,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立足江西省情,把握教育发展阶段性特征,坚持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面向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转变教育发展方式,优化教育结构布局,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为江西科学发展、进位赶超、绿色崛起提供坚强的人才支撑和智力支持。
(二)工作方针。
推进江西教育改革和发展,必须全面贯彻“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整体推进。
优先发展教育是党和国家提出并长期坚持的一项重大方针。
各级党委、政府要深化对教育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地位和作用的认识,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精力、更大的投入发展教育事业,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
完善体制和政策,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
育人为本是教育工作的根本要求。
各级各类学校要以学生为主体,以教师为主导,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关心每个学生,促进每个学生主动地、生动活泼地发展。
尊重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个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努力为经济社会发展培养造就高素质劳动者、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人才。
改革创新是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以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为突破口,努力在人才培养、考试招生、办学治校、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改革创新和探索试验,增强教育活力,为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
教育公平的关键是机会公平,基本要求是保障公民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重点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扶持困难群体,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
教育公平的主要责任在政府。
以发展促公平,以改革促公平,以政策支持促公平。
提高质量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
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适应社会需要作为衡量教育质量的根本标准。
树立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教育发展观,从注重外延扩张向注重内涵发展、从注重硬件建设向硬件软件并重转变,鼓励学校办出特色、办出水平,出名师、育英才。
建立以提高教育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优化资源配置,强化教学环节,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素质。
(三)战略目标。
到2020年,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省行列。
教育普及水平全面提升。
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巩固提高九年义务教育水平。
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提高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
每一位公民在教育中获得幸福体验,成为幸福生活的创造者和传播者。
教育公平迈出更大步伐。
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
济困助学体系更加完善,不让一个学生因贫失学。
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保障残疾人受教育权。
教育布局结构更加合理。
教育发展与人口数量、结构变化相协调,与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方式转变相适应,与城镇化、现代化进程相匹配,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对接更加紧密。
教育质量水平不断提高。
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师队伍数量、结构和素质适应教育发展需要。
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接受良好教育的需要。
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和创新能力明显提高。
终身教育体系更趋完善。
各级各类教育纵向衔接,学校与社会、家庭横向沟通,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同发展,全社会教育资源得到充分利用,学有所教、学有所成、学有所用。
教育体制机制充满活力。
具有江西特色的地方教育法规体系基本形成。
以政府办学为主、社会参与、公办和民办共同发展的格局更臻完善。
现代学校制度基本建成。
到2020年,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积极开展,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到95%,学前两年毛入园率达到8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72%,在园(班)幼儿达150万人。
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保持在99.5%以上,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6%,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达633万人。
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2%,在校生达170万人,职普比大体相当。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42%,在学人数总规模达138万人(其中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达98万人)。
博士授予单位(学校)达到10个以上,全国有影响的优势特色学科明显增加。
中小学教师学历达标率达100%,小学教师具有专科学历、初中教师具有本科学历、高中教师具有研究生学历人数占其专任教师总数的比例明显提高。
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所占比例达50%,高等学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达60%以上(其中普通本科高校专任教师中具有研究生学历的达90%以上)。
教育国际化进程加快,在赣留学生总规模达万人以上。
教育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明显增强。
公民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50%,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3.8年,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提高到11.5年。
教育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高。
(四)战略主题。
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是教育改革发展的战略主题,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时代要求,其核心是解决好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重大问题,重点是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工作着力点是增强学生的社会责任感,提高学生勇于探索的创新精神和善于解决问题的实际能力。
坚持德育为先、育人为本。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
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民族精神、井冈山精神、时代精神、传统美德和公民意识等教育活动,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荣辱观,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良好品质,成为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把德育渗透于教育教学的各个环节,贯穿于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各个方面。
切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和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努力构建大中小学有效衔接的德育体系。
完善大学生旁听省委全委会、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全体会议和省政协常委会制度,并向高中生拓展。
进一步加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校内外辅导员、学校团干部、班主任队伍建设。
坚持全面发展、能力为重。
全面加强和改进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并做到有机融合,使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加强学校生理卫生和心理健康教育,坚持开展“阳光体育”运动,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改善学生营养状况,保护学生视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定。
加强美育,开展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重视农村学校艺术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
加强劳动教育,培养学生热爱劳动、热爱劳动人民的情感。
通过多种载体,开展适合学生特点、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体验、宣传活动。
认真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加强学生科普教育。
积极开展安全、生命、国防、可持续发展、生态文明、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等专题教育,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注重学生能力培养,提高学生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生存能力,促进学生主动适应社会,增强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本领。
表1江西教育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学前教育
幼儿在园人数(万人)
112.3
129.0
150.0
学前一年毛入园率(%)
学前二年毛入园率(%)
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67.3
62.0
52.4
85.0
70.0
60.0
95.0
82.0
72.0
九年义务教育
在校生(万人)
612.1
627.7
633.0
巩固率(%)
90.0
93.0
96.0
高中阶段教育
在校生(万人)
157.2
165.0
170.0
毛入学率(%)
70.1
87.0
92.0
职业教育
中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79.9
82.0
84.0
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万人)
42.7
43.0
45.0
高等教育
在学总规模(万人)
95.5
125.0
138.0
普通高等教育在校生(万人)
81.2
88.0
98.0
其中:
研究生(万人)
1.8
3.6
7.2
毛入学率(%)
24.0
36.0
42.0
继续教育
从业人员继续教育(万人次)
43.8
76.7
93.0
表2江西人力资源开发主要指标
2009年
2015年
2020年
具有高等教育文化程度的人口数(万人)
213.9
310.0
370.0
主要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8.9
10.0
11.5
其中:
受过高等教育的比例(%)
7.3
16.0
22.0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10.9
12.5
13.8
其中:
受过高中阶段及以上教育的比例(%)
58.3
85.0
90.0
第二章积极发展学前教育
(五)提高学前教育普及水平。
学前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
积极发展学前教育,到2020年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市、县(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
重视0至3岁婴幼儿教育,加强城区早教指导服务机构建设和管理。
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改扩建、新建幼儿园,充分利用中小学布局调整富余的校舍和教师举办幼儿园(班)。
2015年以前,每个乡镇至少建设一所达标的公办中心幼儿园,并发挥其对村幼儿园的示范指导作用。
探索乡镇中心幼儿园举办村组分园,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在流动人口较为集中的地区,充分利用现有教育资源吸纳适龄幼儿入园。
着力保证农村留守儿童入园。
(六)强化学前教育政府职责。
把发展学前教育纳入城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
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支持街道、农村集体和有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企业办幼儿园。
鼓励社会力量办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提供面向大众、收费较低的普惠性服务。
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新增教育经费向学前教育倾斜。
设立专项经费,重点支持农村地区发展学前教育。
加强学前教育管理,制定学前教育办园标准,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和年检制度,实行动态监管。
分类治理、妥善解决无证办园问题。
完善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对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给予补助。
合理制定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加强民办幼儿园收费管理。
合理确定学前教育生师比,逐步配齐公办幼儿园教职工。
依法落实幼儿教师地位和待遇,切实维护其工资、职称评聘和社会保障等权益。
(七)提升学前教育保教质量。
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坚持科学保教方法,保障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
坚持实行幼儿教师和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培训体系,设立幼儿师范院校,办好幼儿师范专业,加大幼儿教师培养力度。
强化对幼儿园保教工作的指导,防止和纠正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
推动省级示范幼儿园与乡镇中心幼儿园开展结对帮扶活动。
建立完善学前教育保教质量评估监测办法。
第三章巩固提高义务教育
(八)巩固义务教育普及成果。
义务教育是国家依法统一实施、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具有强制性、免费性和普及性,是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适应城乡发展需要,合理规划学校布局。
根据农村人口变化趋势,积极探索通过寄宿制、配备接送校车等途径,有效配置农村教育资源。
坚持以输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研究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
健全留守儿童关爱和服务体系。
完善控制学生辍学和动员辍学学生复学机制,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不因家庭经济困难、上学不便、学习困难等而失学,努力消除辍学现象。
依法加强对企业用人的监督和检查,坚决杜绝企业招用或者变相招用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
(九)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均衡发展是义务教育的战略性任务。
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关键是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
缩小校际差距。
积极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强薄弱学校改造。
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实行县(市、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
进一步做好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指标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的相关工作。
禁止义务教育阶段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
探索建立以优质学校为主体的教育共同体,推动县域内城区学校帮助扶持薄弱学校。
缩小城乡差距。
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在财政拨款、学校建设、教师配置、教育技术装备等方面向农村倾斜,率先在县域内实现城乡均衡发展,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
在推进城镇新区教育园区建设的同时,适应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加强乡镇中心小学和乡镇初中建设,改善保留的村级小学、教学点的办学条件,方便学生就近入学。
缩小区域差距。
加大对革命老区、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组织开展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示范县创建活动。
鼓励经济发展较快的市、县支援欠发达的县、乡发展义务教育。
加快发展民族教育。
加大对民族乡村学校建设投入,改善民族乡村学校办学条件,提高民族乡村学校教学质量。
进一步加强民族团结教育。
努力提高内地民族班办班水平。
切实做好教育对口支援边疆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
(十)提升义务教育办学质量。
建立全省义务教育质量基本标准和监测制度。
健全义务教育质量保障机制、目标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深化课程和教学方法改革,逐步推行小班教学。
配齐音乐、体育、美术和信息技术等学科教师和卫生保健人员,开足开好规定课程。
重视师生语言文字的规范意识和应用水平的提高,大力推广普通话教学,使用规范汉字。
(十一)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
过重的课业负担严重损害儿童少年身心健康。
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政府、学校、家庭、社会必须共同努力,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全过程,率先实现小学生课业和心理双减负。
各级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和学校考核办法,规范办学行为,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公告制度。
坚决制止一些地方实际存在的以升学率给县(市、区)、学校进行排名和下达升学指标的做法。
规范各种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加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丰富学生课外及校外活动。
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科学安排学生学习及课外活动,把时间还给学生、把健康还给学生。
提高教师素质,强化教师责任心,改进教学方法,增强课堂教学效果,激发学生学习兴趣,规范作业量和考试次数。
严格执行课程方案,不得随意增加课时和提高难度。
不得对学生正常考试成绩进行排队,各种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不得作为义务教育阶段入学与升学的依据。
家长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尊重子女的健康情趣,培养子女的良好习惯,加强与学校的沟通配合与互动,共同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第四章普及高中阶段教育
(十二)统筹高中阶段教育发展。
高中阶段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
到2020年,全省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满足初中毕业生接受高中阶段教育需求。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统筹规划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建设,合理确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比例,保持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规模大体相当,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十三)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
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精选课程内容,优化课程结构,加强教材建设,改进教学方法。
全面落实课程方案,保证学生全面完成国家规定的文理等各门课程的学习,完善技术、音体美等课程的设施设备。
创造条件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积极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加强对普通高中新课程实验的评估指导。
(十四)提高普通高中教育质量。
全面加强普通高中建设,坚持布局合理、规模适度的原则,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实现增量扩容,逐步消除大班额现象,有效化解择校矛盾。
保持普通高中办学优势,全面提升高中教育质量,提高学生综合素质。
加强对薄弱学校的扶持,合理配置校长、教师、设备、图书等教育资源。
推进科研兴教,积极促进学习和交流。
建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评价体系,重视对学生的综合性、发展性评价,全面实施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加强对学生心理、学业、就业等多方面的指导。
完善普通高中评估制度,以评促建,提升质量。
(十五)推动普通高中特色办学。
增强普通高中自主发展能力,鼓励学校立足传统文化、地域特点、学生发展要求与教学现状,形成办学特色。
大力推进学校办学模式、育人方式多样化、个性化,注重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
鼓励有条件的普通高中渗透职业意识、职业能力教学。
探索综合高中发展模式。
通过多种方式,积极为高中在校生和未升学毕业生提供职业教育。
第五章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十六)强化职业教育体系建设。
发展职业教育是推动经济发展、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提高从业人员职业技能、建设先进制造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的重要基础。
各级政府应将职业教育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实履行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把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发展规划,逐步建立适应江西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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