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扩报装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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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扩报装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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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扩报装工程
第一章业扩报装
目的和要求:
1.通过业扩报装基础的培训,让学员了解业扩报装的基本知识和办理业扩报装的全过程;
2.正确理解和执行业报装相关政策与规章制度,规范业扩报装管理,不断提升业扩报装服务能力。
第二节业扩报装的基本概念及主要内容
一、基本概念
(1)业扩报装。
又称业务扩充,指为客户办理新装、增容、变更用电和相关业务手续,答复供电方案,对客户受电工程进行设计审核和竣工检验,以及装表接电、签订供用电合同、建立客户档案等的整个过程管理。
(2)中高压客户。
指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为10kV及以上的用电客户。
(3)低压客户。
指供电企业供电的额定电压为220V/380V的单相/三相用电客户。
(4)新装用电。
指客户因用电需要初次向供电企业申请报装用电的业务。
(5)增容用电。
指客户因增加用电设备向供电企业申请增加用电容量的用电业务。
(6)受电工程。
受电工程也称为客户内部工程,是指因电力客户办理新装、增容、变更用电而引起属于客户产权的输电、变电、配电设备新建或改建的工程,它的设计施工一般由客户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7)用户受电工程“三指定”。
指供电企业对用户受电工程指定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的不良现象。
“三指定”往往会导致用户受电工程造价虚高,损害电力用户的利益,严重影响了正常的供电市场秩序。
(8)中间检查。
所谓中间检查就是按照原批准的设计文件,对客户变电站的电气设备,变压器容量、继电保护、防雷设施、接地装置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检查。
(9)报装容量。
指客户向供电企业申请用电时的申请容量。
报装容量是供电企业允许客户可以同时使用的最大容量。
(10)用电设备容量。
一般指低压供电客户的实际用电设备容量(低压合同中应附用电设备清单)。
高压供电一般不规定用电设备容量。
(11)用电容量。
指经客户申请,供电企业核实用电的最大功率或视在功率。
注意区别于受电设备总容量,用电总容量中包括客户热备用受电设备容量,但不包括冷备用受电设备容量。
(12)装接容量。
指客户按实际装设的受电设备容量(包括一次侧安装的冷备用设备容量)。
高压供电的装接容量指受电变压器容量、站(所)用变压器容量和同级供电电压的高压电动机容量(kW视同kV·A);低压供电的装接容量是指客户实际装接的用电设备容量(包括备用设备容量)。
(13)合同容量。
指合同中约定的由供电企业(简称供电人)提供的最大供电容量,包括供电人提供的各路电源供电容量的总和。
(14)保安容量。
指客户用于保安的负荷(一级负荷和二级负荷)容量。
二、业扩报装的主要内容
业扩报装是电力企业进行电力供应和销售的受理环节,是电力的售前服务行为。
业扩报装的工作任务包括对外和对内两部分。
其主要内容一般包括:
客户用电业务受理,收集客户用电需求的有关信息资料,并深入客户用电现场了解客户现场情况、用电规模、用电性质及该区域电网的结构,进行供电可能性和供电合理性调查。
然后根据客户的用电要求和现场调查情况及电网运行情况制定供电方案。
根据确定的供电方案,一方面组织因业务扩充引起的供电设施新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启动;另一方面组织客户内部工程的设计、施工审查,以及针对隐蔽工程进行施工中间检查。
接着组织客户内部工程的竣工验收。
竣工验收后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组织装表接电。
装表接电后立即将客户有关资料传递到相关部门并建立抄表、核算等账卡。
最后建立客户服务档案,进行日营业管理。
对业扩报装工程中客户变电工程的设计、施工,可由客户自主选择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进行,但供电企业需要对设计、施工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核,由供电企业把住设计审查和施工验收两个关口。
业扩报装要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平,达到管理制度化、制度流程化、流程表单化,最终实现业扩报装“一体化”模式。
第二节受理用电申请
一、受理用电申请的方式
(1)营业柜台受理。
(2)网站受理。
(3)95598电话受理。
95598是全国统一使用的电力免费客户服务电话,95598的服务方式分人工和自动两种,不论是哪一种方式,都会得到快速的回应。
供电企业的用电营业机构统一归口办理业扩报装的用电申请工作,包括用电报装一次性告知书、用电申请表的发放及客户报装资料审核、供电条件勘察、供电方案确定、有关费用收取、受电工程的管理、供用电合同(协议)的签订、装表接电等项业务。
二、填写用电申请表
用电申请表一般分为居民用电申请表、低压用电申请表、高压用电申请表和双电源用电申请表。
办理用电申请时,客户应根据用电性质提供以下资料:
(1)居民一户一表客户应提供的资料。
用电申请书(单)(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负荷)、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客户授权委托书(由非客户本人亲自办理时出具)、其他证明资料(如五保户、低保户证明等)。
(2)低压非居民客户申请新装或增容用电时应提供的资料。
用电申请书(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设备清单、客户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级管理单位的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军人证、护照、回乡证)、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资料[房产证、购房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含有明确房屋产权判词且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租用房屋凭证等]、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居民身份证)、客户授权委托书(由非客户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办理时出具)。
(3)中高压客户申请新装或增容用电时应提供的资料。
用电申请书(包括用电地点、电力用途、用电性质、用电负荷、保安电力)、用电工程项目批准文件、用电设备清单、用电规划、客户身份证明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级管理单位的证明文件、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军人证、护照、回乡证)、用电地址物业权属证明资料[房产证、购房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含有明确房屋产权判词且发生法律效力的法院法律文书(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等)、租用房屋凭证等]、经办人身份证明资料(居民身份证)、客户授权委托书(由非客户或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亲自办理时出具)。
租赁户办理用电手续还应提供租赁合同、业主身份证明资料、业主担保。
用电申请表是供电企业制定供电方案的依据,客户应如实填写,包括用电地点、用电性质、用电设备清单(负载容量、性质、额定参数)、用电负荷(负荷特性)、保安电源、用电规划、工艺流程、用电区域平面图及对供电的特殊要求等。
第三节制定供电方案
供电企业在正式受理客户用电申请后,应在规定的时限内迅速组织相关人员汇同客户进行现场勘查。
现场勘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审核客户的用电需求,确定客户的用电容量、用电性质及负荷特性,初步确定供电电源(单电源、双电源或多电源),确定电压等级、电源位置、供电电压、供电线路、计量方案及经营范围等是否与客户提供的相关资质相符,现场勘查结果应在勘查单上记录。
确定供电方案是业务扩充工作的一个重要环节,供电方案合理与否,将直接影响电网的结构与运行是否合理灵活、客户的供电可靠性能否得到满足、电压质量能否得到保证、客户与供电企业的投资和运行费用是否经济合理等。
一、制定客户供电方案时需要掌握的信息
制定客户供电方案时,需要了解客户的以下信息:
(1)用电地点。
(2)用力用途。
(3)用电性质。
(4)用电设备清单。
(5)用电负荷(客户逐年最大用电负荷、设计规模最大负荷)。
(6)负荷性质,对供电可靠性的要求。
(7)保安电源(客户最低保安负荷)。
(8)用电规则。
业扩报装人员应该根据客户的用电申请,主动到客户处了解上述有关信息。
新建大型用电项目在立项阶段,供电企业与客户应主动联系,就项目供电的可行性等达成意向性协议。
如因供电企业供电能力不足或政府规定限制的用电项目,供电企业可通知客户暂缓办理。
二、制定供电方案的基本要求
供电方案由客户接入系统方案、客户受电系统方案、客户电能计量方案及客户电价方案组成。
(一)高压客户的供电方案
高压客户采用高压供电方式,即以10kV及以上电压实施的供电。
1.高压客户的供电方案应包括的内容
(1)允许客户用电的容量。
(2)为客户供电的供电电源点、供电电压等级及每个电源的供电容量。
(3)对客户供电线路、一次接线和有关电气设备选型配置安装的要求。
(4)客户计费计量点的设置、计量的方式、计量装置的选择配置。
(5)供电方案的有效期。
(6)其他需说明的事宜。
2.制定供电方案应遵循的原则
(1)在满足客户供电质量的前提下,方案要经济合理。
(2)考虑施工建设和将来运行、维护的可能性与方便。
(3)符合电网发展的规划,避免重复建设。
(4)应注意与改善电网运行的可靠性和灵活性结合起来。
(5)考虑客户的发展前景。
(6)对特殊客户,要考虑用电后对电网和其他客户的影响。
对具有冲击性、不对称性的用电负荷,应考虑:
(1)注入电网的谐波电流,不得超过GB/T14549-1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的规定。
(2)对冲击负荷、波动负荷、非对称负荷,应采取措施,达到GB12326-1990《电能质量、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或GB/T15543-1995《电能质量、三相电压允许不平衡度》的规定。
3.双(多)电源用户供电
(1)凡中断供电后,有下列后果之一的重要用户,可向供电部门申请双路电源: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者。
2)中断供电将造成环境严重污染者。
3)中断供电将造成重要设备损坏,连续生产过程长期不能恢复者。
4)中断供电在政治上造成重大影响者。
(2)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可申请装设自备电源:
1)因配电网发生特殊情况而中止供电时仍需用电者。
2)供电线路检修或限电确需维持生产或用电者。
(3)备用电源与主电源之间的关系如下:
1)备用电源的容量应等于或小于主电源的容量。
2)主、备用电源的供电电压原则上应为同一电压等级。
(二)低压客户供电方案
低压客户采用低压供电方式,即以0.4kV及以下电压实施的供电。
低压供电方式分为单相和三相两类。
单相低压供电方式主要适用于照明和单相小动力。
单相低压供电方式的最大容量应以不引起供电质量变劣为准则;当造成的影响超过标准时,需改用三相低压供电方式。
三相低压供电方式主要适用于三相小容量客户。
《供电营业规则》规定,客户用电设备容量在100kV·A及以下或需用变压器容量在50kV·A以下的,可采用三相低压供电。
确定低压客户供电方案时,应考虑本身线路的负荷、本站变压器的负荷、负荷自然增长因素及冲击负荷、谐波负荷、不对称负荷的影响。
确定供电电源和进户线时应注意:
(1)进户点应尽可能接近供电电源线路处。
(2)容量较大的客户应尽量接近负荷中心处。
(3)进户点应错开泄雨水的水沟、墙内烟道,并应与煤气管道、暖气管道保持一定的距离。
(4)一般应在墙外地面上看到进户点,便于检查、维修。
(5)进户点的墙面应坚固,能牢固安装进户线支持物。
(三)其他供电方案
1.趸售供电
从大电网趸购电能,再向其营业区内客户售电的经营方式称为趸购转售。
向趸购转售电能的供电企业实施的供电称为趸售供电。
趸售供电是一种管理关系特殊的供电方式。
我国1963年颁发的《全国供用电规则》中对此做出过规定,1996年颁发的新的《供电营业规则》专门规定“供电企业一般不采用趸售方式供电,以减少中间环节”。
2.委托供电
公用供电设施能力不足或公用配电网未到达的地区,为解决该地区一些客户的用电,供电企业委托该地区有供电能力的直供高压客户代理向其他客户实施的供电。
未经供电企业委托,客户不得自行转供电。
当需要委托转供时,供电企业与委托转供户(简称转供户)应就转供范围、转供容量、转供期限、转供费用、计量方式、电费计算、转供电设施建设、产权划分、运行维护、调度通信、违约责任等事项签订协议。
委托代理转供电可发挥现有供电设备的闲置能力,缓解投资紧缺情况,及时解决客户的用电急需,但不利于客户的安全、经济、合理用电,用电关系也不顺。
随着电网的改造和发展,供电企业应逐步将委托供电改为直接供电。
3.临时供电
临时用电指向用电期限短暂或非永久用电的客户,如基建施工、市政建设、抗旱打井、防汛排涝、集会演出等实施的供电。
临时供电期限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逾期不办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电手续,供电企业应终止供电;使用临时电源的客户不得向外转供电,也不得转让给其他客户,供电企业也不受理其变更用电事宜。
如需改为正式用电,应按新装用电办理;因抢险救灾需要紧急供电时,供电企业应迅速组织力量,架设临时电源供电。
架设临时电源所需的工程费用和应付的电费,由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从救灾经费中拨付。
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是指从供电方案正式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受电工程开工之日为止。
高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1年,低压供电方案的有效期为3个月,逾期注销。
用户遇到有特殊情况需延长供电方案的有效期时,应在有效期到期前10天向供电企业提出,供电企业应视情况予以办理延长手续。
(四)确定供电方案需要注意的问题
1.变压器容量的确定
(1)采用用电负荷密度的方法,确定变压器容量。
供电企业应根据当地的用电水平,经过调查分析,确定当地的负荷密度指标。
下面是某城市不同客户负荷密度指标:
繁华地区商贸用电:
80~100W/m2;
商贸、写字楼、金融、高级公寓混合用电:
60~80W/m2;
高层住宅:
50W/m2;
一般住宅:
50W/m2。
(2)采用需用系数确定变压器容量。
根据客户用电设备的额定容量和行业特点在实际负荷下的需用系数所求出的计算负荷,考虑用电设备使用时的各种损耗及国家规定客户应达到的功率因数和客户实际能够达到的功率因数等因素,确定变压器的容量,即
S=Pc/cosφ=KdP/cosφ
式中S——客户负荷的视在功率,kV·A;
Pc——计算负荷,kW;
Cosφ——客户的功率因数;
Kd——需用系数;
P——用电设备的额定容量,kW。
2.供电电压的确定
客户的供电电压应从供电安全、经济的角度出发,根据电网的规划及客户的用电性质、用电容量、供电方式、供电距离与当地的供电条件等因素,经过经济技术比较后,选择合适的供电电压。
(1)低压供电。
1)市区内客户的用电容量在100kV·A及以下,或变压器容量在50kV·A以下时,采用低压三相四线制供电,特殊情况也可以采用高压供电。
2)客户用电容量为100~250kV·A、且供电部门有能力时,可采用低压供电。
3)用电负荷密度较高的地区,经过经济技术比较认为低压供电明显优于高压供电时,低压供电的容量界限可适当提高。
(2)10kV供电。
1)客户用电容量在100kV·A及以上时,也可采用10kV供电。
2)下列情况下,用电容量不足100kV·A时,也可采用10kV供电。
a.客户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如通信、医疗、广播、计算机中心、机要部门等用电。
b.对供电质量产生不良影响的负荷,如整流器、电焊机等。
c.边远地区的客户,为了利于变压器的运行维护和故障的及时处理,经供用双方协商同意的。
(3)35kV及以上供电。
1)客户变压器总容量在3000kV·A及以上时,一般采用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供电。
2)对用电容量虽不足3000kV·A,但经过经济技术比较,用35kV及以上电压等级更合理时,可采用35kV或更高等级电压供电。
3)对用电容量较大的冲击负荷、不对称负荷和非线性负荷的客户,可视其情况采用高一等级电压供电。
3.电能计量方式的确定
计量点就是用电计量装置的安装位置,应在供电方案中予以明确指出,以便在供电工程设计时预留位置。
所谓用电计量装置包括计费电能表和电压、电流互感器及二次连接线。
计量点原则上设置在客户与供电企业供电设施的产权分界处,如果产权分界处不具备计量装置安装条件的,计量点一般设置在客户的受电点处,并在《供用电合同》中明确规定线路和变压器损耗的有功和无功电量由产权所有者负担。
(1)对于高压供电的客户,原则上电能计量装置应安装在变压器的高压侧,在高压侧计量;对于用电容量较小的客户,也可在变压器的低压侧装表计量,计费时负担变压器本身的有功、无功损耗。
(2)对于专用线路供电的高压客户,应以产权分界点作为计量点。
如果供电线路属于客户,则应在供电企业变电所出线处安装电能计量装置。
(3)对于有冲击负荷、不对称负荷、谐波负荷等非线性负荷的客户,计量装置应装设在客户受电变压器的一次侧。
(4)对于双电源供电的客户,每路电源进线均应装设与容量相对应的电能计量装置。
(5)非普工业客户的生活照明和生产照明及大工业客户的生活照明用电都应分表计量,并按各自的电价分别交、收电费。
因此,在客户报装时,必须考虑分线分表或装设套表。
电能计量装置选择的基本原则是准确计量电能和合理计算电费,并在使用中定期校验、轮换。
第四节业扩报装工程
业扩报装工程包括工程设计、设计审查、设备购置、工程施工、中间检查、工程验收等环节。
客户受电工程的设计、施工,由客户自主选择并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进行。
设计资质审核:
设计单位需持有政府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证书,业务范围必须载明电力行业。
施工资质审核:
施工单位需持有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
材料供应审核:
设备材料供应单位需提供生产许可证和产品质量证书。
设计图审核:
应按国家标准、电力行业标准进行审核,不得私自抬高审图标准进行审图。
一、工程设计审查
1.工和设计审查
客户应根据确定的供电方案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受电工程设计,设计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电力安全及技术规范、标准,对审查中存在的问题一次性书面通知客户。
2.设计审查时高压客户应提供的资料
(1)受电工程设计书及其说明书。
(2)用电负荷分布图。
(3)负荷组成、性质及保安负荷。
(4)影响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清单。
(5)主要电气设备一览表。
(6)主要生产设备、生产工艺耗电及允许中断供电的时间。
(7)高压受电装置一、二次接线图与平面布置图。
(8)用电功率因数计算及无功补偿方式。
(9)继电保护、过电压保护及电能计量装置的方式。
(10)隐蔽工程设计资料。
(11)配电网络布置图。
(12)自备电源及其接线方式。
(13)逐年和终期发展情况。
(14)其他资料。
二、工程施工及验收
1.工程施工
供电企业负责审查施工的单位具备相应的施工资质,负责对客户受电工程实施监督管理工作,在受电工程施工期间,应根据审核同意的设计和有关施工标准实施监督。
在工程施工监督中,严格执行GB50168—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DL/T599—2005《城市中低压配电网改造技术导则》等有关规程定,保证客户业扩报装工程安全优质。
2.工程中间检查
客户依据设计方案排施工,工程验收分为土建施工验收、中间检查两个阶段。
(1)土建施工验收。
在土建施工完毕后进行,对电缆接地装置预埋件、暗敷管线等隐蔽工程应配合土建事先检查验收。
(2)中间检查。
在电气设备安装约2/3时开始,对变电工程进行检查,一般为1~4次,直至验收合格。
客户受(送)电工程中间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客户工程的施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2)施工工艺和工程选用材料是否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
3)检查隐蔽工程,如电缆沟的施工和电缆头的制作、电缆线路敷设、接地装置的埋设等是否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
4)电气设备元件安装前的特性校验等。
5)多电源切换开关调试和闭锁装置调试等。
3.工程竣工验收
(1)供电企业在接到客户的受(送)电装置竣工资料及检验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限内组织竣工检验。
检验不合格的,供电企业应以书面形式一次性通知客户令其改正,改正后方予以再次检验,直至合格。
客户提交的受(送)电工程竣工资料应包括:
1)工程竣工图及其说明(工程竣工图应加盖施工单位“竣工图专用章”)。
2)变更设计的说明。
3)电气试验及保护整定调试报告(记录)。
4)安全工器具的试验报告(记录)。
5)主设备的厂家说明书、出厂试验报告、合格证。
6)隐蔽工程施工及其试验记录。
7)运行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8)值班人员名单和上岗资格证书。
9)其他必要的资料。
(2)竣工检查的具体内容包括:
1)客户工程的施工是否符合审查后的设计要求,隐蔽工程是否有施工记录。
2)设备的安装、施工工艺和工程选用材料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3)一次设备接线和安装容量与批准方案是否相符,对低压客户,应检查安装容量与报装容量是否相符。
4)检查无功补偿装置是否能正常投入运行。
5)检查计量装置的配置和安装是否正确、合理、可靠,低压客户应检查低压专用计量柜(箱)是否安装合格。
6)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是否落实,能否保障供用电设施运行安全。
7)高压设备交接试验报告是否齐全准确。
8)继电保护装置传动试验动作是否准确无误。
9)设备接地系统应符合SDJ8-1979《电力设备接地设计技术规程》要求,接地网及单独接地系统的电阻值应符合规定。
10)检查各种连锁、闭锁装置是否齐全可靠。
检查多路电源、自备电源的防误连锁装置及协议签订情况。
11)检查各种操动机构是否有效可靠。
电气设备外观应清洁,充油设备应不漏不渗,设备编号应正确、醒目。
12)客户变电所(站)的模拟图板的接线、设备编号等应规范,且与实际相符,做到模拟操作灵活、准确。
13)新装客户变电所(站)必须配备合格的安全工器具、测量仪表,消防器材。
14)是否建立本所(站)的倒闸操作、运行检修规程和管理等制度,是否建立各种运行记录簿、备有操作票和工作票。
15)站内应备有一套全站设备技术资料和调试报告。
16)客户进网作业电工是否具备资格。
工程施工及验收应符合国家和电力行业颁发的技术规范、规程和标准。
对验收合格的客户,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组织装表、接电。
第五节供用电合同
供用电合同作为供电企业与电力客户连接的纽带,在供电企业依法经营中扮演着重要角色。
加强供用电合同的管理,对于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保护供用电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供用电行为、促进公司依法经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供用电合同是供电企业与客户就供用电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的法律文书,是双方共同遵守的法律依据。
供电企业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按照平等协商的原则,在正式接电前与客户签订供用电合同。
未签订供用电合同的客户,一律不得接电。
供用电合同应采取书面形式,经双方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电传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低压客户供用电合同可采用背书形式。
供用电合同分为高压供用电合同、低压供用电合同、临时供用电合同、趸购电合同、特殊供用电合同和居民供用电合同等。
1.供用电合同应当具备的条款
(1)供电方式、供电质量和供电时间。
(2)用电容量和用电地址、用电性质。
(3)计量方式和电价、电费结算方式。
(4)供用电设施维护责任的划分。
(5)合同有效期限。
(6)违约责任。
(7)双方共同认为应当约定的其他条款。
为平等协商签订供用电合同。
2.高压供用电合同范本
供电方用电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法定地址:
法定地址:
电话:
电话:
电传:
电传:
邮编:
邮编: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工商注册号:
工商注册号:
税务登记号:
税务登记号:
所有制形式:
所有制形式:
为明确电力供应与使用中供电企业(简称“供电方”)和电力用户(简称“用电方”)的权利和义务,维护正常的供用电秩序,根据《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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