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133132差旅费报销制度二次换版1010103114465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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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L133132差旅费报销制度二次换版10101031144654
2008年差旅费报销制度
编号:
Q/MN-BL-CW/GL13.3-13-2008-2
1目的
在遵循财务投资事业本部差旅费报销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冰淇淋事业本部差旅费报销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本着从实际出发、合理节约的原则。
2授权范围
冰淇淋各部门
3换版说明
《Q/MN-BL-CW/GL13.3-13-2008-2差旅费报销制度》替换《
Q/MN-BL-CW/GL13.3-13-2008-1差旅费报销制度》的全部内容。
4内容
4.1以办理业务为目的的出差规定
(1)差旅费报销范围包括:
长途交通费、出差补助、住宿费、市内交通费及自带车出差的同等费用。
(2)出差日期以车、船、飞机票日期为准,只有单程交通票据或自带车、乘公司车出差,出差天数需部门第一负责人确认并出具证明,否则不予报销。
(3)长途交通费报销标准
――因公出差可以报销的长途交通费有:
汽车票、火车票、飞机票、轮船票及随票附加的保险费、建设费、订票费(带有税务局税务章且单次定票费在30元以内的火车票订票费给予报销,其他不予报销)。
乘坐由于火车提速新增的D字头火车发生的长途交通费可以凭票据实报销。
――自带车出差可以报销油费、过路费、停车费,但报销标准的最高限额不得超出同等条件下乘坐汽车、火车、轮船或飞机的报销标准及市内交通费的报销标准之和。
自带车出差不再报销市内交通费。
――自带车出差的界定:
凡是到日常工作所在的市区及所属郊区以外的地方,均属自带车出差,所发生的费用计入差旅费,不再计入汽车费用补助范畴;凡是到日常工作所在的市区及所属郊区进行办理业务所发生的交通费用列入汽车补助报销范畴的,公司不再另按差旅费给予报销。
――冰淇淋本部总经理出差可乘坐飞机经济仓、轮船一等仓、火车软卧、动车组一等座。
――冰淇淋本部副总经理可以乘坐火车硬卧、轮船二等仓、动车组二等座,如业务紧急需乘坐飞机的,必须事先经本部总经理特批,不允许先斩后奏。
――其他出差人员遇夜间连续乘车6小时以上或白天连续乘车8小时以上可乘坐火车硬卧,费用据实报销;如够条件乘坐硬卧而乘坐硬坐的可享受硬座票价50%的补助。
――个别地区长途车票无税务监制章,但有道路票证专章也可报销。
――凡符合乘坐火车硬卧条件而乘坐飞机者,机票按火车硬卧票报销。
――人员级别界定:
执行冰淇淋本部人力资源部2008年的《冰淇淋本部人员级别划分规定》文件。
(4)住宿费报销标准:
单位:
元/人.日
职别
江北一般城市
江北省会和江南一般城市
京津渝和江南省会、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特区
香港
澳门
总经理
230
260
360
640
副总经理级(含副总助理级)
180
200
280
560
部长级(含副部级)
140
160
220
520
主管级
120
140
190
480
其他人员(含班长、主办级)
100
120
160
440
备注:
在标准范围内凭票据实列支,超出标准按标准报销;可以
合住的不得单住;随行人员按同行领导的标准报销住宿费。
(5)出差补助和市内交通费报销标准
――出差补助标准
单位:
元/人.日
职别
江北一般城市
江北省会和江南一般城市
京津渝和江南省会、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特区
香港
澳门
总经理
60
80
110
230
副总经理级(含副总助理级)
60
70
100
210
部长级(含副部级)
50
60
80
200
主管级
40
55
75
200
其他人员(含班长、主办级)
35
55
70
180
――市内交通费标准
单位:
元/人.日
职别
江北一般城市
江北省会和江南一般城市
京津渝和江南省会、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特区
香港
澳门
总经理
40
50
70
130
副总经理级(含副总助理级)
35
45
60
120
部长级(含副部级)
30
40
55
110
主管级
25
30
45
110
其他人员(含班长、主办级)
20
30
40
100
备注:
交通费采用包干方式,根据出差天数计算,不需要提供市内交通的车票;
(6)参加会议的报销标准
――参加各种会议报销时需提供会议方的邀请函或相关证明。
――参加各种会议,如果会务费中已经包含食宿、会议费,则不再报销住宿费、出差补助、市内交通费,只报销往返长途交通费,会务费按照会议标准报销计入会务费用。
――如果会议方不负责食宿,则会议期间的住宿费、出差补助、市内交通费,按“以办理业务为目的的出差规定”予以报销。
如在会议期间会议方只提供住宿,不提供伙食,则会议期间的出差补助、市内交通费,按“以办理业务为目的的出差规定”予以报销。
――参加会议以外的时间出差,按出差标准报销。
4.2外出培训人员差旅费报销规定
(1)参加学习培训人员,到财务部借款及报销时必须出具与人力资源部签订的培训协议,否则不予借款或报销。
(2)学习期间的市内交通费、电话费不予报销(特殊情况除外),学习培训路途中的费用报销标准按照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只报销学习培训路途中发生的往返长途交通费和相关出差补助)。
(3)如果学习培训由对方单位负责食宿、交通费则不能享受相应的住宿费、出差补助、交通费。
4.3出国考察的报销规定
出国考察人员的报销标准按总公司规定执行。
(1)出国学习考察人员,由对方承担交通、住宿费可享受出差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次(属于本公司首次外派)出国人员制装补助费1000元(人民币)。
――个人国外零用费按离、抵我国境内之日计算,每次每人出国在十天以内的,总计补助五十美元;超过十天的,自第十一天起,每人每天补助五美元。
――出国学习考察人员的伙食费,按财政部规定,不同国家享受不同待遇(见附表)。
(2)出国学习考察人员,由公司承担交通、住宿费,可享受出差补助,具体情况如下。
――第一次(属于本公司首次外派)出国人员制装补助费1000元(人民币)。
――零用费按离、抵我国境内之日计算,每次每人出国在十天以内的,总计补助五十美元;超过十天的,自第十一天起,每人每天补助五美元。
――冰淇淋本部总经理可乘飞机公务仓、轮船二等仓、火车软卧,其他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只能乘坐飞机经济仓、轮船三等仓,火车硬卧。
――出国人员乘坐国际列车,国内段按国内差旅费的有关规定执行,国外段超过六小时以上的按自然(日历)天数计算,每人每天补助十二美元。
――出国学习考察人员的伙食费,按财政部规定,不同国家享受不同待遇(见附表),若无票按包干标准进行补助,若有票在实报标准范围内凭票据实列支。
――公杂费是指用于国外的市内交通费,邮电费和必要的小费,在不超过标准的范围内凭票据实报销(见附表)。
外伙食费、住宿费、公杂费标准表
序号
项目
国家/地区
币别
伙食费(人/天)
住宿费(人/天)
公杂费(人/天)
包干标准
按实报销标准
01
韩国
美元
32
40
90
15
02
日本
日元
4200
6000
9000
2500
03
印度
美元
20
25
55
10
04
德国
欧元
48
60
120
20
05
荷兰
欧元
48
60
80
15
06
瑞典
美元
25
30
75
15
07
丹麦
美元
25
30
75
15
08
挪威
美元
25
30
70
15
09
意大利
欧元
35
40
85
15
10
比利时
欧元
28
35
95
15
11
奥地利
欧元
28
35
85
15
12
瑞士
欧元
28
30
60
15
13
法国
欧元
28
35
85
20
14
冰岛
美元
32
40
80
18
15
西班牙
欧元
28
35
70
15
16
卢森堡
欧元
28
35
95
15
17
英国
英镑
20
25
70
12
18
美国
美元
24
30
80
15
19
加拿大
加元
28
35
50
15
20
墨西哥
美元
24
30
50
13
21
巴西
美元
16
20
55
13
22
蒙古
美元
18
20
60
13
23
菲律宾
美元
20
22
65
10
24
新加坡
美元
23
25
70
13
25
塞班
美元
28
30
80
15
备注:
如出国学习考察不包括以上国家或地区,则参考财政部、外交部2002年发布的《临时出国人员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中的标准执行。
4.4其他事项
(1)本规定未涉及的事项,按集团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
(2)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
补助天数为出差天数减一天,并采用算尾不算头的方法计算(当天往返的按一天计算)。
但在出差第一日中午12:
00前起程的,在计算补助天数时不减一天;在出差第一日中午12:
00后起程的,在计算补助天数时减一天。
当天到达目的地、隔日到达目的地都按目的地标准报销。
(3)出差人员回来后七日内必须到财务部办理报帐手续(节假日顺延,年终决算等特殊时期除外),否则执行冰淇淋本部[2007]133号文件的考核规定。
(4)关于领导随员的规定:
总经理及副总经理最多可随行1人。
随行人员享受与同行人员的同等待遇,费用计入同行领导的费用。
领导随员是指因同一事宜随同领导同时出发且同行同时到达同一目的地(或多个同一目的地)办理相关业务的随同人员,随员的事宜必须与领导事宜具有同一性。
除上述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按同行的高级别人员标准报销差旅费。
(附件1)(5)出差人员报销差旅费时必须一次报销完毕,不允许分次报销。
(6)由于业务需要,出差人员需带领外单位人员一同出差时,所发生的差旅费按本部出差人员的标准报销并计入部门差旅费中。
如出差人员随同集团内其他本部或事业部(中心、室)人员出差,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冰淇淋本部的报销标准。
(7)驻外人员回呼市参会、培训、述职等,如家庭居住地与开会、培训、述职地在同一地点,给予报销长途交通费;如家庭居住地与开会、培训、述职地不在同一地点,给予报销长途交通费、出差补助、住宿费、市内交通费。
(附件2)
(8)差旅费原始凭证必须粘贴在费用粘贴单上,可以不以装订线为准粘贴,但必须保证所粘票据的牢固及美观并利于左上角的装订。
原始凭证的粘贴必须与报销单的填写顺序一致,票据张数较多时必须分类粘贴(如分为长途交通票、住宿票、市内交通票)。
票据经过审核后两次修改仍不合规的负激励相关人员20元,部门负责人连带。
(9)各事业部财务处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若遇到本差旅费制度中未予涉及的内容,各三级单位可在不违背本部二级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更加具体的细化与规范,但需报本部财务管理部进行备案;
(10)本制度自2008年十月二十七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属冰淇淋本部财务部;同时Q/MN-BL-CW/GL13.3-13-2008-1差旅费报销制度作废。
注:
沿海开放城市和经济特区专指:
大连、秦皇岛、烟台、青岛、威海、连云港、上海、宁波、温州、福州、广州、湛江、北海、泉州、深圳、珠海、厦门、汕头、海南。
江南省会指:
成都、重庆、武汉、南京、杭州、南昌、长沙、贵阳、南宁、合肥、昆明。
江南一般城市:
凡江南省会所属的其他城市属于江南一般城市。
江北省会:
哈尔滨、长春、沈阳、呼和浩特、石家庄、太原、济南、郑州、西安、银川、兰州、西宁、乌鲁木齐。
江北一般城市:
凡江北省会所属的其他城市属于江北一般城市。
5本制度从签发之日起换版说明条款生效
附件:
1.差旅费报销证明(随行人员)
2.差旅费报销证明(驻外人员)
冰淇淋财务部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起草人:
孙贵英审核人:
罗洪滨审批人:
邢文瑞
附件:
1
差旅费报销证明(随行人员)
年月日
申请部门
出差申请人
同行领导级别
出差事由
出差时间
返回时间
是否同意出差人按同行领导差旅费标准报销
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意见:
附件:
2
差旅费报销证明(驻外人员)
年月日
申请部门
出差申请人
出差事由
出差时间
返回时间
家庭常住地
直接上级或部门负责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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