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的调研与思考.docx
- 文档编号:10432239
- 上传时间:2023-02-11
- 格式:DOCX
- 页数:8
- 大小:21.60KB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的调研与思考.docx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的调研与思考.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的调研与思考.docx(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的调研与思考
规范干部选拔任用问题的调研与思考
近几年来,我县在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工作中,不断扩大民主,立足机制创新,从建立制度和健全机制入手,把认真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对干部的考察、提拔、使用和监督等有机结合起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进行严格把关,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工作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初步形成了严格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实施监督的良好氛围和比较完备的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工作监督机制。
但是,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入,面对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工作的难度不断加大、工作效力不高和效果不明显等成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一、干部选拔过程及任用监督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经过近几年的努力和探索,在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工作的监督方面,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进行了不懈地努力,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
但是,由于多种因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从根本上还存在监督缺失和监督不到位的情况。
(一)思想认识滞后,观念陈旧。
一些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对新形势下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的重要性认识不足,没有把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和提上议事日程,思想观念还停留在领导干部“自觉接受监督”的老框条里,认为考察任免干部是组织部门的职责,监督是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的事,抓不抓问题不大,从而影响了监督的整体效能。
(二)监督不够到位,力度不够大。
由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本身的特殊性,使其在组织部门系统外以及广大干部群众中具有神秘的一面,特别是一些关键的程序和环节,例如民主推荐结果的使用、考察对象的确定等,是“保密的”。
这种“在一定范围内”的操作,就是监督的真空。
而知情干部选拔任用的工作者,有铁的纪律要求,对相关情况往往讳莫如深,局外人则道听途说,议论纷纷,导致外界有一种“公认”:
干部人选早就定了,推荐、考察只是搞形式、走过场,履行程序而已。
为此,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部分人心中失去了严肃性,不愿监督和没必要监督成了大家的惯性认识。
(三)监督方法不够多,针对性不够强。
近年来,虽然一些监督方式,如经济责任审计、任前公示、政绩公示、诫勉谈话、绩效考核等都取得一定的成效。
但对于在新形势下,如何加强和改进干部监督工作,研究探讨得不够,手段不新,措施不多,难以及时准确地了解掌握各种信息,从根本上扭转干部监督信息来源窄、途径少、管理分散、监督滞后的被动局面。
对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领导干部如何实行符合其特点的监督,仍缺乏行之有效的办法。
如在对双重管理干部的监督上,作为主管的上级领导机关来讲,平时接触比较少,对其工作情况,特别是生活圈、社交圈了解的比较少;而作为协管的组织部门来讲,平时掌握了解的情况比较多,但缺少有效的制约措施。
(四)监督的内容与方法不适应新形势的发展和要求。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目前建立的监督制度,有的已不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规定和措施相对滞后;有的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全面性、规范性和系统性,还有的对干部提出正面要求的多,具体实施细则少,与制度配套的相应的奖惩措施跟不上,以至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对执行效果难以进行评判。
可见,现有的制度执行不力,已成为影响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工作不力的客观原因和关键所在。
(五)监督主体的作用发挥不够理想。
经过多年的努力和探索,我县已建立起一整套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较为完善的网络,既有党内监督,又有党外监督;既有人大、纪检监察、统战等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又有干部群众、新闻舆论的监督;既有上级、同级的监督,又有下级的监督,党员干部已处在全方位的监督之中。
这些监督,较为有效地防止了党政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和贪污腐败行为的发生。
但是,目前这个监督网络中各监督主体的作用还未得到充分发挥,监督主体之间在工作上的联系和联合还不够紧密,影响了监督网络整体的发挥。
(六)监督的大环境、大气候还没有形成。
对于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工作,少数一些主要领导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还不够强,一提监督就认为“跟自己过不去”,是有意找毛病,甚至采取不正当手段逃避监督。
作为一般干部群众来讲,有的碍于情面,不愿监督;有的害怕打击报复,不敢监督;有的知情较少或不知情,无法监督。
尤其是单位的主要领导,集人权、财权、物权于一身,权力太大了,群众不愿监督、更不敢监督。
(七)监督管理制度执行不到位,贯彻党纪条规的严肃性不够。
经过多年的实践摸索和完善补充,对领导干部监督管理的体系和制度己经比较健全,任期审计制度、个人收入申报制度、民主评议制度等均有较强的针对性。
但实际工作中,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造成了一些不该有的“漏洞”。
在党纪条规贯彻执行中,一支敢叫真、敢碰硬的执纪队伍还不强大,遇到权力、人情关系等干扰时,党纪条规常会偏离正常轨道,严肃性被大打折扣,在一定程度上损害了党员干部的整体形象。
二、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工作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及根源
造成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工作监督缺失和不到位的原因有多方面,表现形式多种多样,究其根本,还在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意识不强、体制不合理、机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善等。
(一)监督意识不强,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贯彻不够到位。
当前,有少数领导干部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理解不够、政治责任感和自觉监督意识不强,认为监督是组织、纪检监察部门的职责,导致监督意识有偏差;有个别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贯彻不够到位,班子成员之间、成员与“一把手”之间,构不成强有力的内部约束。
(二)监督机制不健全,监督机制不畅。
领导干部能上能下特别是“下”的机制还不健全,如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干部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领导干部引咎辞职制等,职能部门还没有形成高效联动的全程监督运行机制,有时监督没有到位。
群众监督条件不完备,渠道不通畅,监督保障体系还不能有效保护群众监督的合法权益。
(三)协作不到位,监督合力发挥不充分。
从干部管理监督的体系来看,有党内监督、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组织部门作为干部管理监督的主体力量,与各有关监督部门普遍建立了工作联系制度。
但在实际运做过程中效果并不十分明显。
往往是单打独斗,信息成果不能共享。
(四)平时监督与任前监督不协调。
对选拔任用的干部考察往往时间短、任务重而难以深入,组织部门平时掌握情况偏少,特别是对干部“八小时以外”情况、对社交圈、生活圈了解不多,很大程度上影响了监督约束力发挥。
(五)制度落实不够,监督氛围不浓。
目前干部监督的制度规定措施已经不少,但缺乏后续措施。
在调研中,有的同志甚至提出:
制度不落实关键在党政一把手,“没人愿意往自己头上戴紧箍咒”!
不利于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群众监督、民主监督、社会舆论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高。
三、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的对策及建议
通过学习《四项监督制》和本次的专题调研,我局认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既要达到促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又保证干部队伍肌体纯洁的有效手段。
因此,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的监督应重点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一)从坚持标准和条件入手,强化学习宣传,提高思想认识。
1、要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的学习。
一是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干部监督的有关文件规定,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了解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规定、程序和要求,营造一种全员参与监督的氛围。
二是要始终坚持把反复学习,以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作为各级党委、组织部门中心组学习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重要内容,并定期监督考核,紧密结合干部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项监督制》的要求,查找问题和不足,制定改进措施。
三要以党校、党员活动室、会议室等为主阵地,开办专题讲座,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列入对领导干部进行培训和组工干部学习的重要内容,采取专门培训、开设专题讲座、以会代训等形式进行学习,强化学习培训。
四要利用班子考核和干部考察的机会,向干部群众宣传干部监督的有关规定和知识。
要通过强化宣传学习教育,切实增强党政领导干部主动监督、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监督的意识。
2、要始终不渝地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规定作为工作的基本准则。
坚持按标准选人、按程序和规定办事,选贤任能,从根本上说,要靠制度。
因此,我们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一整套符合干部工作实际情况和活动规律,使干部工作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则运转。
要健全完善干部管理监督制度。
抓职位变动监督,实行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重要部门和岗位定期交流轮岗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对领导干部实行全程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决策责任追究制度,使领导干部在任职的全过程中都受到有效监督;要实行谈心谈话诫勉制度,对新提拔的领导干部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有轻微问题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要实行考核结果反馈制度和领导干部诫勉谈话制度,下发诫勉通知书,促其限期改正错误,克服缺点;要坚持干部监督联系通报制度,做到有规必依执规必严。
3、要以推进干部规范化为途径,加强程序的监督。
在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工作中,一方面要高标准要求加强组织部门自身建设,坚持不折不扣地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四项监督制》规定的原则和条件,以严密程序、强化监督为根本,把监督的关口前移,树立全过程监督的意识。
必须牢固树立严格按程序办事的观念,对干部选任的每个环节都要严格把关,原原本本、不折不扣地按《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项监督制》规定的程序执行,以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使其公道正派,照章办事。
另一方面要坚持凡没有经过规定程序的,一律不考察,不研究,不呈报,真正做到履行程序环环紧扣,一步不缺,一步不错,使程序成为不正之风不可逾越的屏障,以保证干部工作的正确方向,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
(二)坚持从完善监督体系入手,努力推进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工作规范化。
1、要进一步完善干部考察制度和方法。
干部工作如果没有规范和程序,制度就等于虚设。
从这个意义上讲,一要坚持把考核政治理论水平和思想道德素质同考核工作实绩结合起来,不仅考察干部本人是否清正廉洁,还要考察其家属子女有无利用干部职权违法违纪问题。
二要不仅了解干部在本单位的表现,也了解干部社会生活方面的情况;不仅了解同事和上级的意见,也注意倾听少数知情人的意见。
通过多方面、多层次、多渠道、多角度的考察,切实做到考察符合实际,集中体现公开的原则和群众公认的原则,能够准确反映干部的德才情况和工作实绩。
2、要在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上下功夫。
一是要做到领导干部的任用都要有规范的推荐程序,从根本上杜绝一些领导干部口头推荐、临时动议和点名推荐的不良现象。
二是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考察,每一个程序、每一项考察工作都要有详细的记录,每一个结论都必须签署考察责任人及考察组成员的姓名,以便实行责任核实和责任追究,做到环环有人把关、事事有人负责。
三是对干部的任免,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办事,切实做到个别酝酿、集体讨论、民主集中、会议决定,不搞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四是要做到谁推荐谁负责,谁考察谁负责,谁决策谁负责,对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对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项监督制》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任用干部的,要严肃查处,问题严重的要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3、要切实发挥组织部门的监督职能。
强化组织部门的监督,应突出自身特点,切实在以下几个环节上下功夫。
一是要加强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建设,选准配强力量,要进一步细化组织部门干部监督职责分工的规定。
二是要充分利用信息网络,提高工作效率。
要紧紧抓住信息运用这一关键环节,发挥信息网络在干部监督工作中的作用,信息收集的途径主要是从来信来访、群众举报、干部考察、执纪执法部门提供和干部公示等渠道,因此在收集整理、调查核实的基础上,要认真进行整理归纳综合。
三是要把组织部门的干部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转化为组织监督的优势。
重点要根据干部的表现和工作需要,通过对干部进行必要的调整和干部职务的升降,实施对领导干部更有力、更有效的监督。
(三)从保障群众“四权”入手,努力提高监督实效。
1、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制约作用。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一要认真落实群众对干部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要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真正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推荐、考察、决定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为有针对性地进行监督提供标准和武器。
二要大力构建群众实施有效监督的“平台”。
要建立完善有利于实施民主监督的好制度好做法,完善民主推荐、民意调查和民主测评等制度,积极推进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政绩公示、试用期制等,为群众监督经常化、全程化、制度化提供保障,使广大干部群众深入了解掌握党的干部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具体规定、纪律,引导人们关心和积极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及其监督工作。
三要把群众监督贯穿干部推荐、考察、任用的全过程。
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部门举报和案件查处工作。
对群众举报反映的问题一定要有说法,凡是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作为考察对象,凡是多数党委成员不同意的,坚决不予任用,使群众感到他们说的话、提供的情况“管了用”,受到了重视,调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同时要注意对群众举报的情况一定要做认真分析,防止对干部的诬告陷害行为。
2、要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要将监督的着力点放在对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的权力上,以保证用《四项监督制》规定来规范选拔任用干部工作行为。
二要把对领导干部特别是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和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作为干部监督的重点。
三要重点抓好民主集中制和民主生活会制度的贯彻执行。
特别是要加强对乡镇、县属各单位和部门“一把手”选人用人工作监督。
重点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做好巡视工作,通过有效监督,弱化、制约“一把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过于集中的权力。
四要重视群众信访举报反映的问题,注意发挥舆论监督在干部监督中的作用。
五要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拓宽识人、用人渠道,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环境,避免在干部问题上少数人说了算或“暗箱操作”问题,使选拔任用干部全过程工作处于群众监督之下。
3、要从提高监督质量入手,提高监督工作的实效。
一要在增强各个环节的公开性、规范性和合理性上有所创新。
对一些不够明确、细致的方面做出规定,完善各项监督管理制度,着重在科学性、准确性上下功夫,缩小弹性,强化刚性约束。
要注重其适用范围和操作程序上的严密性、合理性、规范性,避免形式的单一化、简单化;二是要注重静态监督与动态监督相结合,侧重于平时监督,对适用于量化的监督的事项,尽量分析评价,尽量扩大干部群众知情内容、范畴等;三是要注意处理监督领域的拓宽与监督内容扩展之间的关系,在认真总结工作经验的同时要善于引进、借鉴兄弟县市的成功经验和好的做法,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监督工作的科学化和系统化。
(四)从理顺监督体制入手,正确把握和处理好三个重要关系。
一是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扩大民主与党管干部的关系。
既要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不动摇,始终把握扩大民主的正确方向,以党委的提名权、考察权、决定权和监督权的落实来保证和促进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的落实。
既不能将扩大民主绝对化,用群众意见去取代干部标准,取代组织结论;又要注重群众公论,尊重民意,让群众尽可能多地参与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防止把发扬民主当摆设、走过场。
二是要正确处理依靠群众与引导群众的关系。
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必须立足群众、面向群众,充分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切实尊重民意,注重群众公论。
必须加强对群众的引导,广泛深入地向群众宣传、解释党的干部政策和《四项监督制》规定,让群众充分了解这项工作,并帮助广大群众正确理解和认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三是要正确把握和处理好扩大民主与依法办事的关系。
一方面,各级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强化群众观念和民主意识,充分扩大民主,尊重民意,将扩大民主贯穿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过程;另一方面,又要强化干部和群众的法规意识,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四项监督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办事,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依法发扬和扩大民主,把民主意志体现于程序、法规之中,在严格依法办事中把握扩大民主的正确方向,将扩大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工作中的民主纳入法制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
(南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供稿)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规范 干部 选拔 任用 问题 调研 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