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部门预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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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2019年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交易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第一部分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贯彻实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制定有关公共资源交易的业务工作规则、内部运行流程,明确交易各方主体责任,并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现场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负责提供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所需的场所和相应的技术支持;负责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土地使用出让、产权交易和政府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组织、服务和现场管理工作,并对交易过程进行见证。
(三)负责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络建设、管理、维护和数据统计及综合分析工作;承担公共资源交易的信息整理和发布工作。
(四)完善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制度,负责维护公共资源正常交易秩序;对进入中心的招投标等各类交易活动进行场内监督;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交易活动中产生的质疑和投诉。
(五)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信用评价体系,为实施行业监督和行政监察提供平台和相关的保障服务。
(六)接受采购人的委托,组织实施县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内的项目采购。
(七)负责政府采购、建设工程、资产资源等各类交易项目保证金代收代退工作;代管全县政府采购购置款基本帐户。
(八)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9年重点工作
1、讲标准促规范
持续深入推进全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加快全县交易服务“一网、一门、一微、一栏”建设,公开交易标准、规范交易流程,全面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工作服务中心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讲智慧促便捷
进一步加快电子辅助评标、政府采购电子商城等智能系统的运用,探索推进智能咨询服务、智能评标、智能监管等智慧交易建设,推动网上办事大厅从“电脑端”向“手机端”升级,积极营造市场各方交易主体参与交易活动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现代化营商环境。
3、讲数据促效率
全面梳理自交易中心成立以来涉及工程招标、政府采购、土地交易、资产处置等各类交易项目,分门分类实施交易大数据分析,研究评判整个交易活动、交易环节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进一步提升在政府购买服务、重大项目招投标、重点企业土地招拍挂等方面的工作效率。
4、讲专业促保障
按照市委、县委的要求,不断加强专业队伍建设,持续开展“交易小课堂”,不断拓宽培训方式,加快提升干部职工专业思维、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锤炼过硬能力本领,不断适应高质量发展需求。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预算包括:
交易中心本级预算。
无纳入交易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挂靠单位、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6.89万元。
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收入336.89万元。
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36.89万元。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6.8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354.64万元减少17.75万元,下降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和厉行节约,缩减经费开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2.05万元,占8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16万元,占9%;医疗卫生(类)支出7.62万元,占2%;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8.06万元,占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预算数为152.05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40.65万元减少11.4万元,下降8.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预算数为120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53.54万元减少33.54万元,下降21.8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经费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20.8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19.15万元增加1.68万元,增长8.7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8.33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7.66万元增加0.67万元,增长8.7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7.62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7.71万元减少0.09万元,下降1.1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28.06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25.93万元增加2.16万元,增长8.12%,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三、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16.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5.41万元,主要包括:
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1.48万元,主要包括:
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公车运行费、其他交通费、公务接待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9年无预算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9年预算安排2.5万元,较2018年预算1.5万元增加1万元,增长6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接待业务需要。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核定车编1辆,目前实际车辆保有量为1辆。
2019年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与2018年预算持平。
2019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经费。
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
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五、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说明
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六、2019年预算收支及变化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收入包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支出包括: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
本单位2019年收支总预算336.89万元,比2018年预算数354.64万元减少17.75万元,下降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缩减经费开支。
七、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收入预算336.89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6.89万元,占100%。
八、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预算本年支出总计336.89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216.89万元,占64%;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20万元,占36%。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1.48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5.7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5.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8年,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2019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本单位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20万元。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新津县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9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
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事业收入:
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
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
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结转下年:
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
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曰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
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
纳入县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县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
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含所有单位的公用经费及行政(参公)单位的运转类项目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曰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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