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电工程部文件控制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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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部文件控制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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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部文件控制管理办法
福州地铁2号线PPP工程
机电工程文件控制管理办法
福州中电科轨道交通有限公司
2017年3月30日
机电工程文件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工程资料的形成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规范、工程合同与设计文件等规定。
第二条工程各参建单位应将工程资料的形成和积累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有关人员的职责范围。
第三条工程资料应随工程进度同步收集、管理并按规定移交。
第四条工程资料应实行分级管理,由项目公司、监理、设计、施工单位主管(技术)负责人组织本单位工程资料的全过程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各参建单位应确保各自资料的真实、有效、完整和齐全,对工程资料进行涂改、伪造、随意抽撤或损毁、丢失等,应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的,应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六条由项目公司采购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项目公司应保证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符合文件和合同要求,并保证相关物资文件的完整、真实和有效。
第七条项目公司应负责监督和检查各参建单位工程资料的形成、积累和立卷工作。
第八条项目公司负责施工资料的管理工作,实行技术负责制、逐级建立健全施工资料管理岗位责任制。
第九条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编制:
机电工程竣工档案资料7套。
第一十条资料的整理申报程序:
分包单位将资料整理,报总承包单位进行汇总、整理,完成后报监理部进行审批,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报项目公司进行备案。
第二章文件管理
第一条文件标识分“受控”和“非受控”,受控文件需在封面加盖“受控”章,并标注受控序号,受控序号用阿拉伯数字标注,可手写或用数码打印机。
非受控文件不做标记,需分类保存。
(施工图纸、上级文件、项目公司编制的管理文件等属于受控文件)。
第二条对收到的文件在《收文本》中进行登记,经批示后,有关部门(人员)阅办,并分类保存。
第三条外来文件根据其重要性,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办理受控手续,不办理受控手续的,按文件分类进行归档。
第四条受控文件应严格按照范围发放,并在《发文本》中做好记录。
第五条所有的存档文件XX和批准严禁更改。
第六条所有外来单位未经许可,不准对存档文件进行复制,经同意后进行复制,需填写《文件复制登记表》。
第七条文件借阅需要办理借阅手续,并做好登记。
第八条设计院按出图计划完成施工图纸后,应及时向项目公司递交。
递交图纸数量为18套。
由项目公司进行发放,分发同时做好登记。
施工总承包单位收到图纸后,做好文件标识工作,并按规定做好图纸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设计单位应向项目公司向上报年、月(季)进度计划,做好文件存档工作。
第三章监理资料
第一条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
项目监理部组建后,应及时编写监理规划与监理实施细则,监理规划包括工程项目特征(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工程特点)及工程相关单位名录(项目公司、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主要分包单位等),监理工作的主要依据、监理范围和目标、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质量控制、工程造价控制、合同其他事项管理、项目监理部人员构成及职责分工、项目监理部资源配置一览表、监理工作管理制度等。
监理规划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报项目公司备案。
监理实施细则内容包括:
专业工程特点、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控制要点及目标值、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监理实施细则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报项目公司备案。
第二条监理工作总结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监理组织机构、监理人员和投入的监理设施、监理合同履行情况、监理工作成效、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其处理情况和建议、工程照片(必要时)等。
监理工作总结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编写并审批,报项目公司备案。
第三条监理月报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签署后,报送项目公司。
监理月报的内容包括工程概况、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工程计量、工程款支付、材料、构配件与设备情况、项目监理部工作统计、本月监理工作小结和下月监理工作重点等项目,报项目公司备案。
第四条监理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部根据会议记录整理,经总监理工程师审阅,由与会各方代表会签,并及时发放。
第五条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有怀疑时,可以随时进行抽检,并填写《监理抽检记录》,报项目公司备案。
第六条监理工程师在隐蔽工程验收和检验批验收中,针对不合格的工程应填写《不合格项处置记录》,报项目公司备案。
第四章施工资料
第一条施工总承包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达到开工条件时,应向项目监理部申报《工程动工报审表》。
由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批结论,上报项目公司备案。
第二条在正式施工前总承包单位应审查分包单位资质以及专业工种操作人员的岗位证书,填写《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报监理单位。
第三条施工分包单位应在正式施工前编制完成单位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组织设计,报总承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审查无误后,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监理单位批复后实施,监理批复后报项目公司。
第四条施工总承包方应对分包单位的各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报监理进行审查,并报项目公司备案。
第五条施工技术资料是在工程过程中形成的,用以指导正确、规范、科学施工的文件。
施工单位应编写工程技术文件,并填写《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工程监理工程师审核,并填写审核意见,由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定结论。
施工技术资料随工程整理,并按程序要求进行申报,最终纳入竣工资料。
第六条图纸会审记录
图纸发放后,监理、施工单位应将各自提出的图纸问题及意见,按专业整理汇总后报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提交设计单位做交底准备。
项目公司组织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
设计单位对各专业问题进行交底,施工总承包单位负责将设计交底内容按专业汇总整理,形成图纸会审记录。
并由项目公司、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施工总承包单位的项目技术负责人签认。
第七条物资资料
工程物资主要包括建筑材料、成品、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等,建筑工程所使用的工程物资均应有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产品合格证、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试验报告、产品生产许可证和质量保证书等)。
质量证明文件应反映物资的品种、规格、数量、性能指标等,并与实际进场物资相符。
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应与原件内容一致,加盖原件存放单位公章,注明原件存放处,并由经办人签字和时间。
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填写《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将质量证明文件做为附件,报项目监理部,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结论。
并报项目公司备案。
第八条工程进度控制报审资料主要包括:
《工程动工报审表》、《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月工、料、机动态表》、《工程延期申请表》、《工程延期审批表》和《工程复工报审表》。
以上表格均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填写,报项目监理部审批,报项目公司备案。
第九条工程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约定,按时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季度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周进度计划,并填写《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报项目监理部审批,报项目公司备案。
第一十条造价控制报审资料包括《()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工程款支付证明申请表》、《工程款支付证书》、《费用索赔申请表》、《费用索赔审批表》。
以上表格均有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填写,报项目监理部审批,报项目公司备案。
第一十一条对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有关规定上报处理,项目监理部应以书面形式报项目公司。
第一十二条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资料
在完成一个检验批的施工后,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查验,监理工程师应对该检验批进行验收,并在《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上签字。
在完成分项工程后,经自检合格后,施工总承包单位应按分项工程进行报验,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并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相关附件。
在完成分部工程施工后,经自检合格后,填写《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并附《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和相关附件,报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验收并签署意见,报项目公司备案。
第一十三条单位工程完工,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应报请监理单位进行工程预验收,通过后向项目公司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并填报《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项目公司应组织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并记录,验收记录上各单位必须签字并加盖公章,存档保管。
第一十四条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时,施工单位应同时填报《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作为《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的附表。
第五章工程资料编制与组卷
第一条本章参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编号:
DBJ01-51-2003)、《北京市建设工程监理规程》(编号:
DBJ01-41-2002),以及北京市档案馆竣工档案要求进行编制。
第二条竣工档案的内容要求
工程资料按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竣工图分别进行组卷。
卷内资料排列顺序应依据卷内资料构成而定,一般顺序为封面目录、资料部分、备考表和封底。
案卷厚度一般不超过40mm。
第三条竣工的质量要求
1.工程资料应真实的反映工程的实际状况,具有永久和长期保存价值的材料必须完整、准确和系统,应按照专业系统划分进行整理(分类参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TBJ01-51-2003中表5.1《工程资料分类表》)。
2.按照有关文件规定,编制竣工档案,必须采用不易褪色具有较长保管时间的黑色、兰色绘图、书写墨水,不得使用红色墨水、复写纸、铅笔、圆珠笔等。
3.工程档案应收集、整理齐全,项目齐全、真实,表格填写规范,编制单位、审核人、技术负责人要认真在应签字或盖章的栏目中签字、盖章。
计算机形成的资料应采用内容打印、手工签名的方式。
4.竣工图的变更、洽商绘图应符合技术要求。
竣工资料、竣工图必须符合档案缩微、扫描和计算机录入的要求,图面必须整洁,反差明显。
施工图改绘成竣工图的,要使用新蓝图。
5.卷内资料、封面、目录、备考表统一采用A4幅(297mm×210mm)尺寸,小于A4幅面的资料要用A4白纸托裱。
6.竣工资料、竣工图必须符合档案缩微、扫描和计算机录入的要求,图面必须整洁,反差明显。
7.缩微制品应符合国家标准,以适应长期保管。
8.照片规格为5英寸,附底片、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等应详细说明。
数码照片没有底片的用光盘刻录。
9.声像制品应清晰,声音清楚,文字说明准确。
10.电子文件附纸质文件目录,注明存盘格式。
第四条竣工档案的技术要求
(一)组卷
1.按基建文件、监理资料、施工资料和竣工图的顺序分别组卷。
2.基建文件、监理文件可根据文件数量的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3.施工资料和竣工图应按专业分别组卷,每一专业可根据其数量多少组成一卷或多卷。
4.组卷时要根据所执行文件的分类要求和排列顺序进行组卷。
5.照片、底片按单位工程单独组成照片册、底片册。
(二)排列
1.卷内资料若是同类资料,可按重要程序或时间或文件的逻辑关系进行排列,若是多种资料,不同资料之间的排列顺序应按所执行文件的规定顺序排列。
2.图纸的排列:
竣工图要有图纸目录,并按图纸目录的顺序进行排列。
3.案卷的排列:
卷内目录、文件材料或图纸、备考表。
4.文件材料和图纸原则上不能混装在一个盒内,如文件材料较少需装在一个盒内时,应按文字在前,图纸在后的顺序排列。
5.案卷按标段、里程、专业的顺序排列,文件材料在前,竣工图在后。
(三)编目
1.页号:
(1)案卷页号的编写应以独立卷为单位,每卷从阿拉伯数字1开始,用打号机或钢笔依次逐张连续标注页号,采用黑色、兰色油墨或墨水。
(2)页号编写位置:
单面书写的文字材料编写在右下角,双面书写的文字材料页号正面写在右下角,背面编写在左下角,图纸折叠后无论何种形式,页号一律编写在右下角。
(3)案卷封面、卷内目录和卷内备考表不编写页号。
2.档号章:
(1)每卷以件为单位,在其首页右上角加盖档号章,档号章包括档号盒件号,施工单位只填号一项,并按文件后图纸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流水号。
(2)如果文件或图纸右上角有内容,档案号可盖在附件空白处,不能盖在背面。
(3)档号章为红色。
3.卷内目录:
工程资料卷内目录,内容包括序号、工程资料名称、原编字号、编制单位、编制日期、页次和备注。
卷内目录应与案卷内容相符,原图纸目录不能代替卷内目录,并且不能省略。
卷内目录要求机打,并制作软盘2套(用word软件制作),随档案移交给建设单位。
(1)序号:
按卷内资料的排列顺序,用阿拉伯数字从1起依次标注。
(2)工程资料名称:
填写文字材料和图纸名称,无标题的资料应根据内容拟写标题。
(3)原编字号:
资料制发机关的发号文或图纸原编图号。
(4)编制单位:
资料的形成单位或主要责任单位名称。
(5)编制日期:
资料的形成时间(文字材料为原资料形成日期,竣工图为编制日期)。
(6)页次:
填写每份资料在本案卷的页次或起止的页次。
(7)备注:
填写需要说明的问题。
4.备考表
施工单位只填写本卷文件或图纸的件数、页数、立卷人和立卷时间及要说明的问题。
5.案卷盒封面
案卷封面包括名称、案卷题名、编制单位、技术主管、编制日期(以上由移交单位填写)、保管期限、密级、共__册第__册等(由档案接受部门填写)。
(1)名称:
填写工程建设项目竣工后使用名称(或曾用名)。
若工程分为几个(子)单位工程应在第二行填写(子)单位工程名称。
(2)案卷题名:
填写本卷卷名。
第一行按单位、专业及类别填写案卷名称;第二行填写案卷内主要资料内容提示。
(3)编制单位:
本卷档案的编制单位,并加盖公章。
(4)技术主管:
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5)编制日期:
填写卷内资料材料形成的起(最早)、止(最晚)日期。
(6)保管期限:
由档案馆保管单位按照本规程保管期限规定或有关规定填写。
(7)密级:
由档案保管单位按照本单位的保密规定或有关规定填写。
6.案卷脊背
案卷脊背项目有档号、案卷题名,由档案保管单位填写。
城建档案的案卷脊背由城建档案馆填写。
(四)案卷的规格和装订:
1.规格:
(1)卷内目录、备考表应与卷内资料规格相同,采用A4幅面。
(2)档案盒采用统一的规格尺寸,档案盒、卷内目录、备考表等要到建管公司和城建档案馆指定地点购买。
2.装订:
(1)文字资料必须装订成册,图纸材料可装订成册,也可散装存放,装订时要剔除金属物,装订线一侧根据案卷薄厚加垫草板纸,案卷用棉线在左侧三孔装订,棉线装订结打在背后。
装订线距左侧20mm,上下孔分别距中孔80mm。
(2)装订时须将封面、目录、备考表、封底与案卷一起装订,图纸散装在卷盒内时,需将案件封面、目录、备考表三件用棉线在左上角装订在一起。
(五)竣工图
1.竣工图的编制:
按所执行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
2.编制时注意的几点问题
(1)编制竣工图必须编制各专业竣工图的图纸目录,绘制的竣工图必须准确、清楚、完整、规范、修改必须到位,真实反映项目验收时的实际情况。
(2)竣工图编制单位应按照国家建筑制图规范要求绘制竣工图,使用绘图笔或签字笔及不退色的绘图墨水。
(3)按施工图施工而没有任何变更的图纸,在原施工图上逐张加盖竣工图章,可做为竣工图。
(4)有一般性图纸变更,编制单位可根据设计变更依据,在施工图纸上直接改绘,并加盖及签署竣工图章。
(5)凡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超过40%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重新绘制的图纸必须有图名和图号,图号可按原图编号。
(6)用于改绘竣工图的图纸必须是新蓝图或绘图仪绘制的白图,不得使用复印的图纸。
(7)在施工蓝图上一般采用杠(划)法,叉改法,局部修改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绘出更改内容,所有的变更处必须引划索引线并注明更改依据。
在施工图上改绘,不得使用涂改液涂抹、刀刮、补贴等方法修改图纸。
(8)原施工图纸的封面及目录必须加盖竣工图章,一并归档,凡有作废、补充、增加、修改的图纸,均要在原施工图目录中标注清楚。
(9)凡是洽商图作为竣工图,必须按正规设计图纸要求进行绘制,统一编写图名、图号,并加盖竣工图章。
并注明是哪张图纸哪个部位的修改图,在原修改部位注明修改范围,并标明见补图的图号。
(10)某一条洽商可能涉及到多张图纸,凡涉及到的图纸盒部位均应按规定修改,不能只改一不改其二。
(11)不允许将洽商的附图原封不动地贴在竣工图而不作修改,也不不允许将洽商内容直接抄在蓝图上做为修改。
凡修改的内容均应改绘在蓝图上或用做补图的办法附在本专业图纸之后。
洽商和设计变更要用规范语言,并和图纸对应。
(12)修改的内容盒有关说明均补得超过原图框。
(13)“竣工图章”应具有明显的“竣工图”字样,并包括编制单位名称、制图人、审核人和编制日期等基本内容。
竣工图章应使用不退色的红或蓝色印泥。
3.图纸折叠方法
(1)图纸折叠前要按裁图线裁剪整齐。
(2)图面折向内,成手风琴风箱式(先横向后纵向)。
(3)折叠后幅面尺寸应以A4(297mm×210mm)为标准。
(4)标题栏及竣工图章露在外面。
第五条制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1.建筑安装、市政设施的工程档案:
文字3套、图纸5套;
设备、系统工程的工程档案:
文字4套、图纸7套;
2.监理文件:
建筑安装和市政设施工程3套。
设备、系统工程4套。
3.原件保证2套,一套移交城建档案馆,一套移交建设单位;所有档案一套须按城建档案馆要求整理,其余按建设单位的要求整理。
第六条竣工档案验收
工程档案的验收工作,是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
按照国家档案局国档发(1992)8号文的规定,城市地铁工程将接受国家档案局、北京市档局、市城建档案馆上级单位的验收,因此做好工程的竣工档案工作尤为重要。
项目公司将组织市建档案馆、地铁建设管理公司的有关人员,到各施工单位进行业务监督、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施工单位完成竣工档案的制作后,可申请验收。
建设单位可根据市质监站和监理公司出具的档案齐全完整的证明,进行档案的验收工作。
第七条向城建档案馆报送的工程档案应按《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TBJ01-51-2003中附录E《交城建档案馆工程档案内容与组卷表》要求进行组卷。
第八条移交档案馆的竣工资料中施工技术文件、竣工图为原件(包括各种隐蔽检查记录、工程洽商单、设计变更等)。
第九条属于城建档案馆接收范围的工程档案,还应由城建档案管理部门对工程档案资料进行预验收,并出具《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预验收意见》。
第一十条竣工验收通过后3个月内,项目公司将汇总后的全部工程档案移交档案馆并办移交手续。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办法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第二条本办法由北京中铁工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条本管理办法内容中表格形式请参考《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的表格(见以下表格说明):
1.《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B2-1
2.《施工进度计划报审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B2-3
3.《工程物资进场报验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B2-4
4.《工程动工报审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B2-5
5.《分包单位资质报审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B2-6
6.《分项/分部工程施工报验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B2-7
7.《()月工、料、机动态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B2-8
8.《工程复工报审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B2-9
9.《()月工程进度款报审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B2-10
10.《费用索赔申请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B2-12
11.《工程款支付证明申请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B2-13
12.《工程延期申请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B2-14
13.《监理抽检记录》《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B2-17
14.《不合格项处置记录》《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B2-18
15.《工程延期审批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B2-20
16.《费用索赔审批表》《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B2-21
17.《工程款支付证书》《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B2-22
18.《见证记录》《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附录F
19.《有见证取样和送检见证人备案书》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附录F
20.《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D-1
2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D-2
22.《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D-3
23.《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D-4
24.《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D-5
25.《单位(子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D-6
26.《单位(子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
《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表D-7
第四条对本内容中未说明的表格,请参照《建筑工程资料管理规程》中的相关表格格式要求进行填写。
附件:
1.《文件复制登记表》表式
《档号章》《竣工图章》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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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图
(此栏为编制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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