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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社会主义国民收入的分配
第十八章社会主义国民收入的分配
[学习目的和要求]
社会主义国民收入的分配,是社会主义宏观分配和经济运行中
的重要问题。
学习本章应把握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社会
主义积累和消费的相互关系,以及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等内容。
第一节社会主义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
社会主义国民收入从创造出来到最终使用,其间要经过复杂的
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过程。
一、社会主义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
国民收入分配作为一种分配关系,它的性质和形式是由社会生
产方式,首先是由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决定的。
在社会主义公有
制条件下,国民收入归劳动者共同所有,并按照有利于劳动者的原
则进行分配,一部分用于满足社会和劳动者个人的消费需要,另一
部分用于扩大再生产等方面的需要。
国民收入的这种分配,把国
家、集体和劳动者个人的利益,以及劳动者的长远利益和目前利益
结合起来,充分反映了国家、集体和劳动者个人之间的根本利益一
致和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的本质。
由于社会主义国民收入是由生产部门创造出来的,因此社会主
义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是在与生产领域有直接联系的经济单位和
社会成员中进行的。
社会主义公有制是我国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主
体,因此,我国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主要是在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
的生产企业内部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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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国有制企业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为三部
分:
(1)以税金或利润形式按规定上缴国家,作为国家集中的纯收
人,由国家统筹安排,在全社会范围内合理使用;
(2)以企业基金
形式留给企业,用于企业发展生产、举办集体福利事业和奖励先进
职工;(3)以工资形式分配给企业的职工,由职工个人支配和使
用。
社会主义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
分解为四部分:
(1)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
(2)以合作事业基金形
式上缴集资单位或主管部门;(3)以企业基金形式留给企业;(4)
以工资形式分配给企业职工。
农村集体所有制经济由于普遍实行家
庭承包经营,所以,承包农民创造的国民收入,在初次分配中分解
为三部分:
(1)以税金形式上缴国家;
(2)以公积金、公益金形式
作为集体提留;(3)以个人收入形式留归农民。
此外,社会主义现阶段还存在个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营
企业和混合所有制企业,它们所创造的国民收入也要进行初次分
配。
社会主义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直接涉及到国家,企业(集
体)和个人的经济利益。
因此,在分配国民收入时,必须采取各种
正确的政策措施,统筹兼顾三方面的利益,注意经常调节三者的矛
盾,以便更好地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社会主义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形成国家集中的纯收入、企
业收入和个人收入三个部分,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三种基本的原始
收入。
二、社会主义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基础上,社会主义国民收入还要进行再分
配。
通过再分配形成的收入,称为派生收入。
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是继初次分配之后,国民收入在整个社会范围内的分配。
社会主义国民收入之所以必须进行再分配,有下列原因:
(1)
满足非生产部门的需要。
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中,只有生产部
门的个人获得了原始收入。
所以,必须通过对国民收入的再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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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生产部门创造的一部分原始收入,转给不创造国民收入而需要政
府财政开支的非生产部门,用以满足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党政军
警和团体等部门发展的需要和支付这些部门的劳动者劳动报酬的需
要。
(2)加强重点建设,保证国民经济按比例地协调发展。
国民经
济各部门、各地区、各企业的发展往往是不平衡的,它们的发展速
度、生产增长规模、技术结构等互不相同,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某些
比例不协调现象和薄弱环节。
而各个生产部门、各个地区、各个生
产企业从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得到的份额,往往同它们各自的经济
文化发展的需要不相一致。
因此,社会主义国家必须从宏观调控的
全局出发,有计划地将国家集中的纯收入,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
配,在不同部门、地区和企业之间以及不同经济形式之间调节使
用,以加强重点建设,克服薄弱环节,使社会生产力在全国范围内
得到合理配置。
(3)设立社会保障基金。
对养老、医疗、失业、工
伤、死亡等保险所需的费用,对生活困难的劳动者及其家属的救
济,以及举办各种社会集体福利和优抚事业的费用,要通过国民收
入的再分配,设立社会保障基金来解决。
(4)建立社会后备基金。
为了应付各种突然事故和自然灾害,要通过国民收入的再分配,建
立社会后备基金,来满足这方面的需要。
社会主义国民收入再分配的途径是:
第一,国家财政预算。
在社会主义财政中,对国民收入进行再
分配的基本环节是国家预算,这是国民收入再分配的主要途径。
社
会主义国家预算是指社会主义国家制定的年度财政收支计划。
通过
国家预算对国民收入进行再分配,就是在国民收入初次分配过程
中,国家以预算收入的形式,把各个部门上缴的税金和利润集中起
来,然后再以预算支出的形式,有计划地把国民收入再分配于各部
门、各地区和改善人民生活。
第二,银行信贷。
银行信贷作为对社会主义国民收入进行再分
配的手段,有两个方面。
一是存贷款活动本身。
信贷在不改变资金
所有权的条件下,把社会闲置的资金和货币集中起来,然后向单
位、企业或个人发放贷款。
这就改变了资金使用的主体、使用的方
向、使用的时间,从而对国民收入的使用进行了再分配。
二是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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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
包括存款与贷款利息率的差别、不同项目不同条件下的贷款
利息率差别。
信贷机构通过差别利率获得的利润,可用于充实信贷
资金、提留信贷企业基金、支付职工工资。
同时,通过存贷款的利
息率,可以影响存款者和贷款者的收入。
这就使一部分国民收入在
工商企业、职工、居民之间进行了再分配。
第三,劳务费用的支付。
享受服务行业各种劳务的人们,用自
己的收入支付各种劳务费用。
提供劳务活动的单位,在得到劳务费
后,用于支付职工工资、支付管理费用、提留基金和上缴国家税
利。
因而通过劳务费用的支付,使这部分国民收入实现了再分配。
第四,价格体系。
社会主义国家利用价格体系,通过价格的调
整,影响着交换双方的实际收入,引起一部分国民收入在各部门、
各企业以及居民之间的再分配。
例如提高农副产品收购价格和降低
农用生产资料销售价格,就会影响国家的财政收支和城乡居民的收
人,从而在国家、企业、职工、农民之间实现了国民收入的再分
配。
市场价格水平的波动,影响交换双方的实际收入,也会造成国
民收入的再分配。
我国在国民收入分配中,要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
并存的制度,正确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和中央与地方之间的
分配关系,逐步提高财政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
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
要把调节个人收入分配、防止两极分化,作
为全局性的大事来抓,保护合法收入,取缔非法收入,整顿不合理
收入,调节过高收入,保障低收入者的基本生活。
第二节社会主义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
社会主义国民收入经过初次分配和再分配,按其最终用途来
看,是用于积累和消费两个方面,形成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
积累
和消费的比例,是社会主义国民经济中的重要比例关系。
一、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构成
积累基金是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所创造的国民收入中主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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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追加的生产资金部分,它的物质形式主要是一年内新增加的生产
资料总量。
消费基金是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所创造的国民收入中
用于满足劳动者个人消费及社会消费的那部分资金,它的实物形式
为一年内用于个人消费和社会消费的消费资料总和。
积累基金由扩大生产基金、非生产性基本建设基金和社会后备
基金三部分构成。
扩大生产基金主要用于工业、农业、交通运输业
等生产部门的基本建设、技术改造和增加流动资金。
在积累基金
中,扩大生产基金是最主要的部分,所占比重较大。
非生产性基本
建设基金主要用于文教卫生科研部门、国家行政部门和国防部门的
基本建设以及工农业等生产部门的非生产性基本建设,如修建文教
卫生科研设施、办公用房等。
社会后备基金主要用于原材料、燃料
和粮食等重要物资的储备,它是为了应付突然事变,意外事件和自
然灾害等而建立的,在积累基金中所占比例较小。
消费基金由社会消费基金和个人消费基金两部分构成。
社会消
费基金分为国家管理基金、文教卫生基金、社会保证基金三个部
分。
国家管理基金包括国家行政管理费用和国防费用。
文教卫生基
金包括用于科学、教育、文化艺术、体育卫生等事业方面的费用。
社会保障基金是国家和企业用于社会救济、劳动保险、抚恤补助、
退休养老等方面的费用。
个人消费基金包括物质生产部门和非物质生产部门劳动者的劳
动报酬基金。
但是,非物质生产部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基金,实际
上已经包括在社会消费基金的有关项目中,如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工
作者的劳动报酬基金,已经包括在国家行政管理费用中。
非物质生
产部门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基金,按其性质来说,属于个人消费基
金,在计算时不要在社会消费基金中重复计算。
消费基金中,个人消费基金和社会消费基金的比例受社会经济
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水平的制约。
我国目前的经济发展水平不高,
人口众多,生活水平较低,因而在消费基金中,个人消费基金占的
比重较大,社会消费基金占的比重较小。
综上所述,社会主义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构成可列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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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解图见课本328页
二、社会主义积累和消费的关系
社会主义国民收入中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之间的关系,即积累
与消费的比例关系,是一个综合性的重要比例关系。
社会主义积累
基金和消费基金的作用从根本上说是一致的。
积累基金主要用于扩
大再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和发展文教卫生事业,消费基金主要用于
满足劳动者的个人生活需要。
积累基金代表了劳动人民的整体利益
和长远利益,消费基金代表了劳动人民的个人利益和目前利益,两
者在根本上是相统一的。
但是,两者也有矛盾的一面。
在国民收入
总量一定的条件下,积累基金过多,消费基金就会相应减少,从而
不利于当前人民生活的改善;反之,消费基金过多,积累基金就会
相应减少,从而不利于扩大再生产的进行,限制生产的增长速度。
所以,在国民收入总量既定条件下,积累与消费此长彼消,相互之
间存在着矛盾。
这个矛盾实际上反映了发展生产和改善生活之间的
矛盾,以及长远利益和目前利益,国家、集体和个人三者利益的矛
盾。
它是在人民的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矛盾,可以通过正确的处
理得到解决。
三、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积累和消费关系的原则
正确处理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关系,就是要安排两者的最优
比例,既要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扩大再生产,以维护人民的整体利
益和长远利益;又要有利于提高人民的消费水平,以保障人民的个
人利益和当前利益。
根据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正反两方面的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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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正确处理积累和消费的比例关系,总的说来必须坚持“统筹兼
顾,全面安排”的方针,要求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第一,必须在生产发展和国民收入增长的基础上,兼顾积累与
消费,使积累基金要能保证进行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消费基金要能
保证劳动者物质文化生活水平提高的需要。
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和
人民生活的改善,两者要有机地相互结合,不应片面强调一个方面
而忽视另一个方面。
我国现阶段的生产力水平不高,人口众多,按人口平均的国民
收入还很低,因此在具体安排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关系时,应当
先安排好人民的生活,再安排扩大再生产。
在国民收入总量既定的
前提下,国民收入中用于消费基金的部分,必须保证计划期内按人
口平均的消费水平不低于前一时期,以保证劳动者的物质文化水平
得到逐步改善;国民收入中用于积累基金的部分,必须保证计划期
内全体就业人口的平均资金和技术装备程度不低于前一时期,以保
证扩大再生产顺利进行的需要。
第二,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的比例,必须同国民收入中的生产
资料和消费资料的比例相适应。
积累基金和消费基金,是国民收入
的价值形式;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是国民收入的实物形式。
积累
基金主要是用于基本建设,它的数量和构成,必须和社会能够提供
的追加生产资料数量和构成相适应。
如果积累基金安排过多或过
少,就会造成生产资料供应不足或积压,不利于基本建设和再生产
的发展。
消费基金主要是用于个人消费,它的数量和构成必须和社
会能够提供的消费资料数量和构成相适应。
如果消费基金安排过多
或过少,就会造成消费品供应紧张或积压、不利于人民生活应有的
改善。
第三,正确安排积累基金内部的生产性积累和非生产性积累的
关系。
积累基金中的生产性积累,主要用于生产性基本建设;非生
产性积累,主要用于非生产性基本建设。
积累基金较多地用于生产
性基本建设是必要的,这样才能更好地进行扩大再生产,有效地提
高人民的物质文化水平。
但非生产性基本建设投资也必须相应增
加,这不仅是人民生活所必不可少的,而目是发展社会生产和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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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所必须的。
此外,在生产性积累中,还要正确安排农业,轻工
业、重工业之间的投资比例,以及农业内部和轻、重工业内部的投
资比例。
第四,正确安排消费基金中社会消费基金和个人消费基金的比
例。
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消费基
金总量比较少,从而劳动者的个人收入还比较低,如果过多地扩大
社会消费基金,势必造成劳动者的个人收入水平降低,影响劳动者
积极性的发挥。
因此,必须使个人消费基金在整个消费基金中占较
大比重,社会消费基金部分不宜增长过快。
同时,还要正确安排社
会消费基金内部的比例,国家管理基金应逐步缩减,文教卫生基金
和社会保障基金应逐步增加。
第五,确定合理的积累率,讲求积累基金的经济效益。
积累率
是指积累基金在整个国民收入中所占的比率。
在国民收入的分配
中,积累率的恰当与否,对国民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改善有直
接的影响。
积累率的高低受一系列客观因素的制约:
首先,积累率
受国民收入的总量和增长速度的制约。
在正常情况下,积累率的最
高限度,要以保证原有人口和新增人口的消费水平不降低为原除
积累率的最低限度,要以保证新增就业人口所需的平均资金和技术
装备需要为原则。
如果积累率过高,势必会影响到人民生活的改
善;如果积累率过低,又会影响经济正常增长所必须的资金和技术
装备。
要在保证最优发展速度和最大限度满足人民需要的条件下,
确定最适度的积累率。
其次,积累率受国民收入的物质构成的制
约。
积累基金既然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因此必须和国民收入中的
生产资料的数量与构成相适应。
而且,积累基金中相当一部分是用
于建筑工人和其他追加劳动者的工资,从而也对消费资料提出追加
的要求。
如果积累率过高,会使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的供应紧张。
我国在使用国民生产总值指标的情况下,相应地要恰当安排投资
率。
投资率是指固定资产投资在整个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的比率,
它同样要受上述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
要通过调整投资和消费的关
系,逐步提高消费在我国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
为了促使生产不断增长和人民生活不断提高,不仅要有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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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累率,还要提高积累效益。
提高积累效益,是指一定数量的积累
基金,要取得尽可能多的有用的劳动成果。
提高积累效益有以下途
径:
(1)积累基金应主要用于内涵扩大再生产和促进经济的集约型
增长;
(2)积累基金应着重用于企业的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促进
企业技术进步;(3)积累基金要用于扩大和开发原料。
材料和燃料
的范围和种类,发展对资源的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率;(4)积
累基金的使用方向,在保证完成一定时期的经济建设战略目标的前
提下,要以在扩大再生产中取得最佳的积累效益作为出发点和归
宿,而不能单纯追求生产发展速度。
第三节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作用与意义
社会保障体系是指社会为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和福利而提
供物质帮助的各项措施的统称。
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包括社会
保险(包括养老。
医疗、失业、工伤、死亡等保险)、社会救济、
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措施。
社会保障是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所形
成的一种分配关系。
各种社会保障措施的总和,构成社会保障体
系。
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既是社会稳
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证,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发展社会
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
1.有利于保持社会稳定。
我国正进行经济体制转轨和经济结
构调整,不可避免地会伴随劳动力结构的调整。
在这一过程中,一
些企业要被淘汰,退出市场,更多企业要分流富余人员。
这就需要
社会保险、社会救济、社会福利体系的保障。
可见,健全的社会保
障体系,有利于顺利进行改革和转轨,保持社会稳定。
2.有利于保障人民基本生活。
社会成员由于年老、失业、疾
病、工伤,以及其他各种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发生困难时,通过社会
保障体系,可以解除或缓解其困难,使劳动者老有所养、病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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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难有所济、伤有所疗,从而使他们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
3.有利于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
社会保障体系的健全与完善,
可以使企业摆脱职工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性负担,有利于企业
优化劳动组合与人才‘合理流动,从而有利于企业作为市场主体集中
精力从事生产经营,提高效率,增强企业活力和转换企业经营机
制。
4.有利于政府精简机构和减轻负担。
社会保障体系的发展,
可以将社会保险、救济、福利、优抚等方面的某些事业,由专门的
社会保障机构承担,使政府摆脱这些社会问题的困扰,减轻费用负
担,有利于政府精简机构,提高工作效率。
5.有利于引导合理消费和促进经济建设的发展。
随着社会保
障事业的发展,通过政府、企业、个人共同负担和筹集社会保障费
用,可以使劳动者个人收入的一部分,以社会保障基金的形式,用
于养老、医疗、待业,以及防止各种意外事故,从而使劳动者的消
费结构趋于合理化。
同时,随着各种社会保障基金的日益增多,在
保证正常支付劳动者各种保障金的前提下,有一部分暂时不使用的
社会保障基金,可转化为投资,用于经济建设。
二、建立和健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目标和要求
新中国成立以来,实行了职工的养老、医疗、工伤、救济。
福
利等方面的社会保障体系,它在保障广大职工的养老。
健康和应付
各种意外事故,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调动职工劳动积极性等方
面,起了重要的作用。
但是,我国原来与计划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
障体系存在着较多的弊端,主要是:
(1)社会保障费用全部由国家
和企业支付,造成国家财政和企业的沉重负担,未树立职工个人的
保障意识,使职工个人收入中本应用于个人保障的费用,变成了现
实购买力。
特别是随着社会保障内容的扩大与人口老龄化的迫近,
国家财政和企业负担日益加重,难以为继。
(2)社会保障覆盖面
窄,享受社会保障的机遇不均等。
社会保障多数是在国有企业和城
镇大集体企业职工实行,其他社会成员特别是农民不能享受或只享
受有限的社会保障。
(3)社会保障体系不完善。
社会保障项目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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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保少、暗保多,保障效果不明显;社会保障项目不完备,特别是
待业保险制度不健全或不能有效推行,难以有效实现企业的劳动优
化组合与职工的合理流动;实物性福利保障所占比重相当大,浪费
现象严重。
(4)社会保障管理体制不完善。
保障措施不配套,社会
保障立法滞后,未建立宏观社会保障管理机构,缺乏社会保障的规
划、协调、监督体系。
因此,必须加快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改革和
创新,建立和健全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
建立和健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基本目标和要求,就是党的十
六大报告所指出的,要“建立健全同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
障体系。
”也就是要加快形成独立于企业事业单位之外、资金来源
多元化、保障制度规范化、管理服务社会化的社会保障体系。
社会保障体系必须同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也就是必须同
各方面的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既要尽可能扩大社会保障的覆盖范
围,又不能脱离经济发展水平而追求高标准,不能不顾不同地区、
不同阶层的经济差异而追求统一标准。
社会保障体系独立于企事业之外,是健全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
重点与难点。
这就是要改变计划体制下的“政府保障”、“企业保
障”,转为与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制。
各级
政府除依法支付社会保障的投入和制定有关法规、政策外,不再包
办社会保障事宜。
企事业单位除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费外,不再承担
发放保障金和保障对象的日常管理。
使社会保障由社区组织统一管
理与服务。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多元化,多渠道筹集和积累社会保障基金,
这是健全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关键。
我国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主要是
两方面:
一是用人单位和职工本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二是各级政
府的社会保障财政预算,即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
这两方面
来源稳定了,社会保障资金就有了基本保证。
此外,还要扩大社会
保障的覆盖面,开辟新的资金筹措渠道。
保障制度规范化。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就一定要贯彻依法治国
精神,由国家对社会保障的各种制度做出明确的规定,并合理确定
社会保障的标准,依法进行管理;同时建立各种监督机制,贯彻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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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
特别是各种社会保障资金的收缴、支付、营运和保值增值,都
要有法可依;各种社会保障工作,都要依法规范,切实做到公开、
透明、安全。
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社会化,是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社会保
障体制的重要特征。
要建立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社会机构,提高
这些社会机构的管理服务质量,形成覆盖全国的社会保障服务网
络,以及统一规划、行为规范、运转协调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系
统,实现社会保障的高效管理服务。
三、建立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主要内容
我国现阶段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与健全,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
方面:
1.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经
过20多年的探索和改革,我国已经基本形成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
相结合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应继续
加以完善。
需要进一步扩大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确保个人账户的
有效积累,多渠道筹集养老保险基金。
要逐步扩大基本医疗保险范
围并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改革医疗保险费用的筹集办法;建立
医疗费用支付的约束机制;特别要通过药品生产流通体制的改革,
打破垄断,严格规范药品的购销行为,以提供安全有效、价格合理
的药品。
2.健全失业保险制度。
我国初步建立了国有企业职工失业保
险制度。
健全这一制度,就是要将失业保险逐步扩大到城乡各类企
业全部职工;积极发展再就业培训、职业介绍、扶持生产自救;企
业和社会都要开拓多种就业渠道,创造再就业条件。
3.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
保障制度是保障企业失业职工和城市贫困居民的“最后保障线”,
必须进一步强化。
要将符合条件的所有城市贫困人口全都纳入保障
范围;要根据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最低生
活保障标准;要准确调查核实保障对象家庭的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
水平,规范申请、评审和基金发放的程序。
4.探索建立农村养老、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我国
农村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各地发展又很不平衡,因
而只能在有条件的地方,从当地的实际情况出发,自主自愿、民办
公助、标准有别,逐步探索建立适合当地农村特点的养老、医疗和
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复习思考题
(1)社会主义国民收入如何进行初次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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