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旧物资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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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物资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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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全面加强公司废旧物资回收、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规范废旧物资处置程序,最大限度利用废旧物资,节约成本,控制费用,提高综合经济效益,根据《国电电力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物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废旧物资是指公司在日常生产、生活中,更换或废弃不用的零件、材料及已经报废的设备等经过技术鉴定后须报废的物资(已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的物资;已办理流动资产报废手续的库存物资)。
废旧物资主要来源为设备大修技改、更新或严重损坏,备品备件的更换,润滑油的更换,现场检修废弃的边角余料。
第三条废旧物资处置主要分为再利用和报废变卖两种处理方式。
废旧物资的处置实行“统一管理、合理利用、集中处置”的原则,任何单位及个人无权擅自处理废旧物资。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废旧物资管理。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废旧物资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
领导小组),组成成员:
组长:
总经理党委书记
副组长: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工程师纪委书记
成员:
计划经营部、生产技术部、财务部、物资管理部、
纪检监察室、审计部等部门负责人。
职责:
负责制定完善废旧物资管理办法,确定废旧物资处
置方法及细则;组织协调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审定
废旧物资中标单位。
第六条领导小组下设废旧物资处置工作组(以下简称:
工作组),组成成员:
组长:
物资管理部负责人
副组长:
检修部修旧利废单位负责人
成员:
纪检监察室、审计部、计划经营部、生产技术部、
财务部、物资管理部、检修部修旧利废单位、废旧
物资产生部门的相关管理与技术人员。
职责:
组织公司废旧物资的鉴定、回收、移交、仓储、处
置工作;负责实施废旧物资处置的具体流程;组织
(或委托)以招标或拍卖等形式集中处置报废物资;
负责制定废旧物资的招标标底或拍卖底价。
第七条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
负责对废旧物资进行技术鉴定,由相关专业管理人员给出鉴定意见,部门主任负责进行审核。
第八条检修部修旧利废单位是废旧物资处置的归口管理单位,主要职责:
负责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的管理工作;与检修部、生产技术部等共同参与对废旧物资的技术鉴定;负责废旧物资的现场盘点工作,核实现场实收数量,办理移交手续;全面负责废旧物资处置过程中的装运、过磅、登记出厂等相关工作。
第九条物资管理部主要职责:
(一)负责协调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工作的相关事宜;参与废旧物资的审定、移交;负责废旧物资的建账、仓储和保管。
(二)安排相关部门对可再利用物资进行使用。
(三)负责建立、登记《废旧物资处置实物台账》(附件二)。
(四)协助工作组制定废旧物资的招标标底或拍卖底价。
第十条公司招标监督办公室负责对废旧物资回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参与废旧物资的鉴定工作;协助工作组制定废旧物资的招标标底或拍卖底价。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部是废旧物资的价值管理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废旧物资处置结果,核定废旧物资的资产损失并办理相关手续;负责废旧物资变卖后残值回收和帐务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审计部门负责对废旧物资处置工作全过程进行审查、监督。
第三章 处置原则和方式
第十三条废旧物资的处置坚持“先利用,后变卖”的原则。
第十四条可再利用的废旧物资,物资部负责仓储管理及利库。
第十五条报废物资的变卖处理采用公开(邀请)招标和竞拍卖方式进行,以出价最高者中标为原则。
第十六条废弃危险品和化学品的处置应依照国家相关法规执行。
第四章废旧物资处置实施细则
第十七条废旧物资处置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所有有价值的废旧物资由其产生单位负责进行初步鉴定,并按品种分类存放、妥善保管,同时向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工作组提交经过鉴定批准后的《废旧物资预处理鉴定审批单》(附件一)。
(二)工作组组织生产技术部、物资管理部对废旧物资进行鉴定。
招标监督办公室、审计部派员参与监督。
(三)单批价值在5万元以内的,工作组应以邀请招标的方式向领导小组提出处理方案申请报批,由公司检修部修旧利废单位负责按批准方案组织实施处置工作。
(四)单批价值在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由公司检修部修旧利废单位将需公开处置的废旧物资以书面委托形式报工作组。
工作组以公开(邀请)招标方式报告领导小组批准后进行处置。
1.工作组负责上网发布处置公告,组织竞买人的报名工作,审查竞买人资质,收取和退还竞买保证金。
处置公告发布于云南恒林科技网上物资交易平台。
对非会员单位以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报价。
2.检修部修旧利废单位负责对待处置物资进行现场展示介绍,并提供待处置物资的相关资料。
3.对可确定招标底价的废旧物资,由工作组组织物资部、招标监督办公室相关人员,根据市场情况共同商定底价,报经领导小组批准后,密封。
4.竞价:
首轮竞价:
对于云南恒林科技网会员,首轮竞价可直接在网上进行;非会员单位根据公告要求,以密封报价的方式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日期内,将标书送达工作组。
公开竞价:
工作组负责组织现场公开竞买会,对竞买会全过程记录并形成《废旧物资处置竞价过程表》(附件三)。
根据首轮竞价结果,以高于标的底价的最高报价为起步价,参与竞买者可继续进行公开竞价;对无法确定招标底价的废旧物资竞价,以最高报价为起步价,出价最高者为最终买受人。
5.对所有投标人的报价均低于标底浮动值下限的,领导小组和标底编制人员应共同对标底进行审核,若标底编制合理,投标人的投标视为废标,应重新组织招标。
(五)单批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废旧物资处置,应报请国电电力财务产权部批准后,由工作组负责委托社会有资质的专业拍卖公司进行公开拍卖。
(六)《废旧物资处置竞价过程表》须经领导小组组长审批同意后,由工作组安排专人与买受人办理处置协议或合同签订手续。
(七)废旧物资出售后,由检修部修旧利废单位向买受人发出交款通知书,买受人在规定时间内交付货款后,由财务部门出具收款凭证(回执单);经检修部修旧利废单位核对无误后,与买受人进行货物交接、数量清点、过磅、现场清运、存档等工作。
(八)废旧物资售出后,由检修部修旧利废单位办理专用出门条手续后方可运出,其他部门办理的出门条一律无效。
第十八条公司各单位、部门如需对废旧物资进行再利用,应由需用部门根据需用量,报公司领导批准后,优先供应,剩余部分再进行对外公开处置。
第四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公司授权废旧物资处置工作组制定,并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实施。
原公司印发实施的《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实施细则(试行)》自本办法实施之日废止。
附件:
1.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物资预处理鉴定审
批单
2.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物资处理实物台
账
3.废旧物资处置竞价过程表
9
附件一:
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废旧物资预处理鉴定审批单
编号:
JL/WZ/XJLF年号
申报部门
申报人
日期
废旧物资名称数量
堆放地点
鉴定、审核人
鉴
定
意
见
申报部门
鉴定意见
生产技术部
鉴定意见
审核意见
物资部
纪检监察
分管领导意见
检修部(修旧利废单位)
签字:
日期:
年月日
处理结果
签字:
日期:
年月日
填报说明:
1.鉴定意见应由申报部门及生技部专工及以上人员进行填写,并对申报物资进行识别和技术鉴定,确定是否有修复和再利用价值后给出鉴定意见,部门主任审核后签字。
2.检修部修旧利废单位在审批单中提出处理意见,处理后交物资部建立实物台账。
附件二:
国电宣威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废旧物资处置实物台账
序号
时间
废旧物资名称及预估数量
堆放地点
数量(过磅后)
单位
单价
金额
现状态
申报部门
申报人
接收人
处理时间
1
2
审核:
监督人:
制表:
附件三:
废旧物资处置竞价过程表
处置项目:
处置地点:
处置时间:
参与竞买单位
首轮报价
基准价
竞价过程
最高出价
预买受单位(出价最高者):
预买受价:
预买受单位代表人签字确认:
主持人:
监督人:
记录人:
参与处置人员:
公司领导批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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