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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悲剧性格的渊源
林黛玉悲剧性格的渊源
摘要
在《红楼梦》中,林黛玉的性格是悲剧的。
主要表现在:
她虽寄人篱下却孤高自傲,显得与周围环境格格不入,因而产生了极度的孤独之苦,尤其是她违背封建礼教追求自由爱情却又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而经受着深深的忧伤,甚至最后以生命为代价来殉自己之所求。
关键词:
林黛玉悲剧性格社会
曹雪芹在凄凉困苦的晚年,用毕生的心血“于悼红轩中,批阅十载,增删五次”写出了流传千古的名著《红楼梦》,成就了伟大,感动了世人,也给中国小说人物画廊增添了许多光彩夺目的典型形象。
他用近乎白描的手法,写出了他心中的美,也写出了美的毁灭,留给世人的是深深的悲叹和无尽的思索。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作者结合封建社会极其复杂、错综的生活环境,为后人创造出许多有血有肉、有哭有闹、让人难忘、令人思索的经典人物形象。
而作者更以精雕细琢的功夫,用生命的力量创造出了一个生动感人的艺术形象——林黛玉,是什么原因使我们对于这个好哭的、敏感的、小性儿的、孤傲的让人难以接近的少年这样的动情和难以忘怀呢?
正是由于这个性格蕴含着特有的反抗意识和在生活中所呈现出的深沉的悲剧美打动了我们。
林黛玉是一个纯真、直率、美丽多情的女孩子,同时又是身体瘦弱、多愁善感、容易流泪的女孩子。
她执着、痴心地追求自由的爱情,同时却产生了因无法表达自己的爱情,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的深深的悲哀和痛苦,这是她性格上的最强烈色彩。
她是一个中国封建社会的不幸女子的典型代表,在她的身上集中了许多不幸:
(1)父母早死,寄人篱下;
(2)因为不愿讨得周围人的欢心而陷于孤独;(3)遇到了一个“知己”,然而却是没有希望的爱情;(4)最后还加上日益沉重的病。
但她从未在外部的环境压力和内心的精神折磨中放弃对纯真之爱的追求。
她最终为自己的爱情付出了生命的代价,以死实现了对现实人生的强烈抗议,造成了震撼人心的悲剧。
林黛玉的悲剧,首先是自身性格的悲剧。
一方面由于她出自“支庶不盛”的书香门第,养成了自尊与任性的性格;又由于父母双亡,寄人篱下的冷酷现实使她更加多疑、敏感,终于给贾府上下人等留下了“尖酸刻薄”的印象,因而“不得于姐妹,不得于王夫人,不得于贾母。
”另一方面,她的内心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的影响而不敢索取爱情,她的贵族小姐自身的脆弱性使她承受着沉重的精神压力。
其次,林黛玉的悲剧又是时代和社会的悲剧。
从贾府的家世利益来看,林黛玉只在宝玉一人身上下功夫,而背离家长意志,这样的爱情必然得不到贾府任何力量的支持,这是黛玉悲剧性格形成的直接原因。
从传统的道德观念来看,黛玉叛逆传统观念的爱情,必然不被居于统治地位的程朱化了的传统势力的承认,这是黛玉悲剧的重要原因。
从封建传统的势力根深蒂固与萌芽状态的新生力量的悬殊对抗来看,出现了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历史的必然要求与这个要求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的矛盾”,这是黛玉悲剧性格形成的根本原因。
她的悲剧,是性格的悲剧,更是时代和社会的悲剧。
《红楼梦》的作者生活在封建的清朝,经历过大富大贵和穷困潦倒的生活,深刻地体会到生活的悲剧在那个社会中是无处不在的。
但是由于受知识和思想的局限他也不能够用先进的思想去解释那个充满悲剧的社会,只好把它归结为命运的安排。
这种宿命的色彩在介绍宝黛的来历时表现得尤为浓重。
书中第一回介绍宝黛的木石前盟时,安排了一个充满悲剧意味的神话。
只因西方灵河岸上三生石畔,有绛珠草一株,时有赤霞宫神瑛侍者日以甘露灌溉,这绛珠草始得久延岁月。
后来仅修成个女体,终日游离于离恨天外,只因尚未酬报灌溉之德,故其五内便郁结着一段缠绵不尽之意。
神瑛侍者下凡,在警幻仙子前挂了号。
警幻亦曾问及,灌溉之情未偿,趁此倒可了结的。
那绛珠仙子道:
“他是甘露之惠,我并无此水可还。
他既下世为人,我也去下世为人,但把我一生的眼泪还他,也偿还得过他了。
”“还泪”之说,明白地揭示书中贾宝玉与林黛玉的爱情是注定要以悲剧作结的。
曹雪芹认为这个悲剧性的结局不是宝黛钗等人能够把握或更改的,因而是命中注定的。
《红楼梦》的开篇,作者就设计了这样一个荒诞神奇而又寓意颇深的神话故事来表明这一故事是一出命运的悲剧。
但同时,作者也认识到悲剧产生的原因绝不仅是命运的捉弄,还有着性格和社会的因素。
因此,《红楼梦》描写宝黛钗三个的爱情婚姻悲剧时,也着重突出了造成这一爱情婚姻悲剧的性格因素和社会因素。
具体分析如下:
(一)、性格的悲剧
家庭出身和身世孤苦造成了林黛玉自尊而又任性,孤傲而又偏狭的性格,这是导致她悲剧命运的一个重要原因。
林黛玉出生于一个世袭侯爵,支庶不盛的书香门第,也就是那个时代不少人羡慕不已的“清贵之家”。
父亲因为“聊解膝下荒凉之叹”,把这个独生女儿提到男子的待遇来抚养,从小便教她读书识字,爱之如掌上明珠。
因此,她有着一段比较娇惯的不受拘束的童年生活。
这样的家庭出身,绝不会培养出早就“留心家计”、“为父母分忧代劳”的宝钗式的干才。
这个家庭也还没来得及把那一社会给女人所规定的一切带给她以深刻的感受,使她没有接受封建闺范的熏陶,因而养成了自尊、任性、孤高自许的贵族小姐的“脾性儿”。
父母的早逝迫使她不得已来到了贾府,开始了她寄人篱下的生活。
这种情势下,自尊心显然失去了安放的地方,而她的任性也显得更加不合时宜了。
但处境的改变,并没有使这个少女的生活态度跟着改变过来,而是更加激起了她的心高气傲,更加使她多疑地注视着周围的一切,唯恐有人对她怀着歧视和轻蔑。
她仍然那么的任性,不怕得罪任何人,爱说就说,爱恼就恼,爱哭就哭。
薛宝钗被她不止一次地讥讽过,史湘云被她恼怒过,绘画才能平常的惜春被她打趣过,忙于夜赌的老婆子被她揭穿过,絮叨的令人厌烦的李妈妈被她斥骂过,就连周瑞家的给她送花去,她都酸酸地问:
“还是单送我一人的,还是别的姑娘们都有呢?
”周瑞家的道:
“各位都有了,这两枝是姑娘的了.”黛玉冷笑道:
“我就知道,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周瑞家的听了,一声儿不言语,本该应说感谢话的黛玉,却恰恰相反地奚落人家。
一切都根据她生活的好恶,凭着自己没有经过理智雕琢过的纯真感情,毫无顾忌的任性而为。
但这在大观园里,却成了“尖酸刻薄”“小心眼儿”的普遍印象。
试想,如果黛玉不是这样,而是在贾母的疼爱下,隐忍屈承,安分守己,装愚守拙,用缜密的心机、巧妙的欺诈去换取贾府上下人的欢心,结果就不会终日独自在潇湘馆内垂泪和忧伤,结果也可能不会是统治者们一致选定宝钗做宝二奶奶吧?
但黛玉又的确不愿牺牲自己的性灵以换取与环境的妥协。
她是一个愈是在屈承的境遇底下,就愈是坚持自己的人格尊严的人,这样的性格,生活在“这地方本也难站”的贾府,难道在众多势力的眼光下,一身之外无它物的林黛玉会安然的生活下去吗?
因而,寄人篱下之苦和孤独的悲哀无时无刻不在充斥着这位少女柔弱的心。
她的自尊和任性也在深重的精神负荷下扩张、发展,因而更加孤立、更加苦闷、更加于世不容。
涂瀛在《林黛玉赞》中这样说:
“人而不为时辈所推,其人可知矣。
林黛玉人品才情,为《红楼梦》最,物色有在矣。
乃不得于姐妹,不得于舅母,并不得于外祖母,所谓曲高和寡者,是耶非耶?
语云:
木秀于林,风必摧之;堆出于岸,流必湍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其势必然。
于是乎黛玉死矣。
”
然而黛玉又不是“身份下贱”,却有着强烈人格意识的晴雯。
黛玉毕竟不是“平民家的丫头”,她是一个出身侯门金闺的少女,她依然是一个又娇又贵的小姐。
她那贵族小姐的清高、娇贵、脆弱、生活情调等,也自然地从她的天性中流露出来,这是造成她悲剧命运的又一重要原因。
在她的内心,被封建主义腐蚀的理智与来自人类本性的感情发生了剧烈的扭打和厮杀。
她的柔弱的心被无情地折磨着,她的爱情被扭曲的让人难以理解。
因此,她经常处于这样的矛盾心理中:
她一方面热切的希望宝玉在她面前倾吐衷肠,但当宝玉真正在她面前赤裸裸地表达自己的感情时,她又忽然表现出一种难以理解的气愤和忧伤。
有好多次,贾宝玉在她面前这样的真情毕露:
“你就是个多愁多病的身,你就是那倾国倾城的貌。
”“你死了,我做和尚……”当她听到这些话时,本应高兴的她,却总是“气得说不出话来,”或者“早把眼圈儿红了。
”又认为那是宝玉在“胡说”“欺负”等等。
更有一次,她听了贾宝玉的吐诉后,感到“如轰雷掣电,”“细细思之,竟比自己肺腑中掏出来的还觉亲切。
”谁知,她愣了半天后,又是“两眼不觉滚下泪来。
”原来,爱情在那时,即使从林黛玉的眼光看来,也是一件可怕的、不道德的行为。
着实存在于她心里的传统观念在作祟。
她没有也不可能走出封建统治者规定的“男女授受不亲”的黑影,总在想:
“宝玉素昔与我和睦,终有嫌疑。
”她虽全心全意地想获得贾宝玉的爱情,却从来不敢明白把自己的心情表达出来,一直到死,她也没有说出一句爱宝玉的话来。
她的多愁善感和终年长流的眼泪,也说明她的无能为力,甚至还徒劳地想起“父母早逝,虽有铭心刻骨之言,无人为我主张。
”她的思想虽然越出了封建“淑女”的范围,她的行动却又不敢越出这个范围。
况且,即使有人为她主张,即使林黛玉有幸与宝玉结成终生伴侣,悲剧是不是就不会发生了呢?
答案是否定的,她仍然还是一个悲剧。
因为我们很难想象,这两个青年人结婚以后,将怎样在荣国府中安排他们的生活。
“孤高自许,目无下尘”的林黛玉难道可以永远坐在满架图书的旁边,过着她那灵智与感情的生活,她那将怎样去实践在那一社会对于一个出嫁后的妇女所要求的一套“妇顺”之礼呢?
既然林黛玉即使为了爱情也不屑在贾母、王夫人等的面前去献殷勤、讨欢心,难道她可以为了做媳妇而改变她的这种性格吗?
而黛玉又不可能在生活上摆脱对贵族家庭的依附,何况她根本就没有掌握自己命运的物质基础。
她在那个日暮穷途的荣国府中又怎样保持住生活的平衡呢?
……这一切都是新的问题、新的冲突、新的痛苦。
而最后仍将走向悲剧的结局是无疑的。
(二)时代和社会的悲剧
林黛玉的悲剧,不只是性格的悲剧,也是时代和社会的悲剧。
首先,从贾府的家世利益来看,出身于“书香门第”的林黛玉根本不符合封建家长们为贾宝玉选亲的标准,这是其悲剧性格形成的直接原因。
黛玉的脾性儿在贾府统治者眼里简直是格格不入。
贾府统治者要求女子温柔和顺,要伏于卑,而安于弱。
黛玉心直口快,不加雕饰,不随时俗,认清人性,既无揣迎之心,更无卑弱之态;统治者要求“女子无才便是德”,而黛玉则以自己的知识去欣赏《西厢》、《牡丹》一类的禁书,用自己的诗才去倾诉哀怨,表现对环境的强烈不满和抗争;统治者要求男女在婚姻上必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对宝玉配偶的选择,还必须有利于缓解和驯化其乖张性格。
而黛玉却自由的恋着宝玉,以自己“风露清愁”的高洁之心,去直接换取宝玉志同道合的纯真之爱,从没有说劝宝玉显身扬名的“混帳话。
”而薛宝钗却正符合封建家长们的标准。
不仅因为她德言工貌俱全,而且贾薛两家的利益也提出了通过这种联姻以贵护富和以富补贵的客观要求。
因为薛家和贾家是齐名的“四大家族”之一,这四大家族本来就“联络有亲”。
史王两家都有女儿在贾家,并且都成为管家之人,如果薛宝钗再下嫁贾宝玉,那么,贾母——王夫人——薛宝钗,就形成四大家族的利益。
为了使宝玉能继承祖德祖业,贾府也必然需要为他选择宝钗。
在这里,我们不难看出,婚姻并不是男女双方自己的事,而是直接关系到家族盛衰命运。
这就决定了黛玉对宝玉的爱情必然不会有婚姻的结果,是早已注定了的悲剧结局。
其次,从传统的文化心理结构和道德观念来看,林黛玉叛逆传统观念,追求自由自主的爱情,必然得不到当时居于统治地位的程朱化了的传统舆论和传统势力的承认,这必然要招致封建势力的残酷打击,这是林黛玉悲剧性格形成的重要原因。
在十八世纪旧中国的封建土地上,伦理道德已经腐败到了极点。
“浊臭”男子们偷鸡摸狗,烟花宿柳,今天勾引这个,明天又想糟蹋那个,甚至到了胡须苍白、儿孙满堂的年纪,依然是这样的。
性的关系混乱,是他们所存在的家庭的一个特征,而这种丑事,在他们几乎是公然进行的,人们也似乎已经司空见惯、不以为奇了,无怪连贾母这位老祖宗都变成了他们的辩护士,为他们披上了一件合法的外衣:
“什么要紧的事!
小孩子们年轻,馋嘴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不这么着,从小世人都打过的。
”而爱情,尤其是女子的爱情,在那一时代却意味着对整个秩序的庄严叛乱。
那个社会,就是存在着这样奇怪的生活逻辑:
只准男人通奸,不准女人恋爱,恋爱仅比通奸显得丑恶,见不得人。
在那一时代的道德经典上,曾对爱情规定了最严厉的惩罚:
“钻穴隙相窥,逾墙相从,则父母国人皆贱之。
”同时,为了禁绝爱情的发生,封建礼教又规定了一套极其严格的所谓“男女大防”。
而林黛玉在这种“大防”之内,偏偏私自产生了爱情,这已经违反封建礼教了。
更严重的是,她和贾宝玉一致地蔑视功名利禄,鄙弃“国贼禄蠹之流”,厌恶封建世俗思想,对某些封建道德进行反抗的叛逆性格,就更不能为封建势力所容许了。
她的悲剧,是封建礼教和封建婚姻制度所不能容许的叛逆者的悲剧,是双重的悲剧。
最后,从产生《红楼梦》的大背景和《红楼梦》所写及的具体环境来看,黛玉虽代表了追求自由爱情和朦胧的个性意识的妇女这样一支新生力量,但封建统治势力仍以其暂时的优势顽固地盘踞着历史的舞台。
在这两种悬殊力量的对抗中,出现了“历史的必然要求与这个要求实际上不可能实现”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正是造成其悲剧性格的根本原因。
《红楼梦》产生于清朝康熙时期,清朝统治者进一步加强中央集权的君主专治制度。
在思想上大力提倡程朱理学,鼓吹忠君思想,宣扬封建礼教,把程朱理学奉为正统哲学,圈养大批理学家,,给以高官厚禄,誉为“理学名臣”,又沿袭明代科举制度,以八股取士,笼络知识分子。
乾隆中叶后,社会矛盾虽开始激化,但正像黎明前的黑暗一样,封建统治势力的阻碍,成长的曲折而缓慢。
那时的民主进步思想虽已产生,但还不能像欧洲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启蒙主义思想那样形成严整的思想体系,更形不成中国一百五十年后庞大的民主思潮,也根本提不出代替封建制度的政治主张。
可悲的是,像林黛玉这样的弱女子,除了以爱情为生命支柱,不可能找到明确而又坚实的精神支柱,加之不可能完全涤除的贵族生活和教养的消极影响,就根本没有力量与顽强的封建统治势力相抗衡。
在贾府内部,封建家族势力也异常强大。
贾政是贾府内部所谓正派人物。
他道貌岸然、死心塌地地维护封建制度,他丝毫也不能允许他的周围有离经叛道的思想的存在,多亏他不得贾母欢心,常常无权干涉家内日常事务,否则的话,黛玉与宝玉根本不可能耳鬓厮磨,从而萌生爱情,单从他企图毁灭宝玉的生命就可以看得出来。
至于贾赦、贾珍、贾琏、贾蓉、贾芹、薛蟠等这类统治者就简直是“渣滓浊沫”而已,只会横行霸道、为非作歹。
而贾府的一些妇女也是封建势力的体现者。
贾母、王夫人、王熙凤等这股势力直接将黛玉置于死地。
贾母这位辈分最高的“老祖宗”看似显得温情、仁慈些,也曾“心肝儿肉儿”地疼黛玉,客观上正是她为宝黛准备了爱情的摇篮。
但她根本没有意识到两个人的爱情,仅而在两人拌嘴时抱怨他们是“两个不省事的小冤家”。
,并且心里早存下黛玉“柔弱多病”、“心细”、“心重”的印象。
而当黛玉病也病的奇怪,好也好的奇怪,不仅把内心的秘密暴露出来后,略猜八九的贾母终于撕下她温情的面纱,根据那个时代天经地义的原则——先给自己而后外人,作出了决定:
先给宝玉娶了亲,然后给林丫头说人家。
。
爱情就这样被这个统治者宣判了死刑,尽管在黛玉死后她也曾涕泪交流地说:
“是我弄坏了她了”,但随即又说:
“但只是这个丫头也忒傻气!
”看来,她对外孙女的疼爱是多么具有讽刺性啊!
而王夫人本来就倾向于薛家,凤姐也因为持家的缘故,而忌恨黛玉之才,自然地想出了“掉包儿计”。
贾府的男男女女统治者们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浑浊之气与宝玉、黛玉、晴雯等叛逆者自我意识觉醒中所散发出来的清新之气发生了猛烈撞击,这显然是两种悬殊力量的对抗。
在浊气与清气的侵袭压迫中,我们看到了爱情被毁灭,叛逆者被扼杀的过程。
这是形成林黛玉悲剧性格的根本原因,正像王国维所说:
“彼视人生最大之不幸,非例外之事,而人生之所固有故也。
”
结论
黛玉首先是个内慧外秀的女孩子。
她“心较比干多一窍”,在贾府生活“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唯恐被人耻笑了他去”,一开始就受到了心理上的压抑。
然而黛玉虽然寄人篱下却生性孤傲,天真率直,胸无城府,爱恨分明,言行举止间并不掩饰自己的喜怒好恶。
对于贾府的统治者,她也从来不说奉承话故意讨好。
出于孤苦的身世和强烈的自尊,黛玉对于他人的歧视和讥讽分外敏感。
基于自卫心理,黛玉有时出语未免尖刻,有时也哭哭闹闹,给人“小性儿”的印象。
而这样的气质和脾性,不仅很难让她融入贾府这个复杂的大家庭中,反倒加重了别人对她的成见。
如此循环往复,情势的发展越来越使她伤心难受,以至悲从中来,唱出了令人断肠的《葬花辞》: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
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
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孤苦的身世,孤傲的性格,孤独的处境加上多病的身体,使正值花样年华的黛玉产生了如此深重的悲苦意识。
作为一个才华横溢的少女,黛玉不可能不明白,只要她向贾府的统治者低头多说些奉承讨好的话,就能改善自身的生存处境,但她却不肯这样做。
在《五美吟》中,她言绿珠,说绿珠为石崇殉葬不值;她咏红拂,赞扬红拂私奔的壮举。
对于贾府的“混世魔王”、“祸根孽胎”贾宝玉,她引为知音,结为同心,从思想到行动都对他予以支持。
在大观园里,从不劝贾宝玉走“仁途经济之道”,从不讲这些“混帐话”的只有黛玉一人而已。
所以“宝玉深敬黛玉”。
黛玉与宝玉的爱情是建立在互相了解,思想一致的基础上的。
但是黛玉作为一个弱小的女孩子,在贾府这个复杂的环境里,生存尚且艰难,更谈不上努力地追求自身的婚姻幸福。
因此,当爱情遇到阻力时,弱小的黛玉只能用泪水和死亡来表达抗议。
寻求爱情而能得其所爱,这是黛玉在冷酷的人世上得到的唯一安慰;得其所爱而不能共偕连理,这是黛玉在贾府中的不幸命运;预感爱情有始无终,而又一往情深去爱,则是黛玉心志坚定、执着追求自主生活的体现。
“空对着山中高士晶莹雪,终不忘世外仙姝寂寞林。
”这是《红楼梦》为宝、黛、钗三人的爱情婚姻关系所写的最后结局。
它说明在这个悲剧中,没有哪一方是赢家。
黛玉之泪尽而逝,宝玉之出家,宝钗之守寡,固然有其性格中的悲剧因素。
然而我们知道,爱情中是没有对错之分的。
造成这一悲剧的,难道能说仅仅是性格的因素吗?
归根结底,无论是叛逆的宝玉、黛玉,还是精明世故的宝钗,在封建社会性里,他们都不能自主地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无力替自己作主。
只不过宝黛的毁灭是叛逆者的悲剧,宝钗的毁灭则是殉道者的悲剧。
然而,他们都是封建婚姻制度的牺牲品。
此外,我们可以看到宝玉与黛玉之间的爱情是建立在蔑视功名富贵,不谈“仕途经济”一类的混帐话这样的思想基础上的。
这样的思想对封建社会来说是大逆不道的。
因此宝玉与黛玉之间的爱情是叛逆者之间的爱情。
自然,贾府的统治者们作为封建社会的卫道士是不允许这样的爱情存在发展的。
他们可以采取一切残酷的手段来摧毁宝黛之间的爱情。
这就从根本上决定了宝黛的爱情只能以悲剧告终。
这就有力地说明,封建社会是罪恶的社会,封建婚姻制度是不合理的制度。
在封建社会里,悲剧是无所不在的,而悲剧的根源就是罪恶的封建制度。
作者所写的《红楼梦》是一部反映封建社会生活的大悲剧,生活在贾府的人都逃脱不了悲剧的命运,只是悲剧的内涵各有不同。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林黛玉用她短促的一生,唱出了中国古代妇女的悲歌,在那时可以纵容淫乱但却容不得真正爱情,特别是容不得叛逆者的爱情的社会里,黛玉所追求的爱情理智是崇高的尽管那个视恋爱为丑恶的社会环境也在她心灵上投下了阴影,使之承受了许多精神折磨,但她却能够顶着一切压力,历经许多复杂的凝聚和颤抖,矢志不移地执着于叛逆者的“木石联盟”,以致被当时的贾府的封建势力所吞噬,她也没有放弃自己的追求,使人们看到了在封建势力仍占优势的时代里有价值的东西的毁灭,和在毁灭中所迸发出来的耀眼的火花。
她的悲剧,固然引起人们的深切同情和深沉惋惜,但她又是难以避免的性格悲剧、时代和社会的悲剧。
总之黛玉是一个生于悲剧时代而又具有悲剧性格的悲剧人物。
附:
参考文献
1、曹雪芹《红楼梦》1996年人民文学出版社
2、涂瀛《红楼梦论赞》道光十二年(1832)刊行
3、何其芳《林黛玉论》1956年《文学研究集刊》第五辑
4、蒋和森《论<红楼梦>》1953年人民文学出版社
5、冯其庸《冯其庸点评红楼梦》2004年团结出版社
6、刘心武《揭秘红楼梦》2005东方文学出版社
7、周汝昌《梦解红楼》2005年漓江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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