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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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手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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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手册
目录心之所向,所向披靡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
第三章福利制度
第四章薪酬制度
第五章考核规定
第六章聘用及岗位管理
第七章培训制度
第八章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九章人力资源管理系统和互联网的使用
第十章保密制度
十一章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行政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考勤、休假、行为规范等事项均按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本公司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规则各项规定。
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作息时间:
执行时间08:
00-17:
30
每天12:
00至13:
30为午餐休息时间;
考勤方式为指纹式考勤机。
四、每月休息四日,一般职员财务周日为休息日。
周日值班由办公室统一安排,市场营销部、售后技术部由本部门自行安排休息日【调休】,因工作需要周日或夜间加班的,部门经理自行安排;法定节假日安排、值班由公司行政部统一安排。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
员工因私事请假2天以内的(含2天),由部门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含3天),由总经理批准。
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
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六、1、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内的,累计惩罚每次扣10元;
2、迟到/早退在5分钟以上、30分钟以内的,累计惩罚每次扣50元。
3、迟到/早退超过30分钟但在4小时以内的,每次另按一天事假计算。
此项单独累计三次加计旷工一天,单独累计5次加计旷工二天,单独累计5次以上加计旷工三天和计过一次。
4、迟到/早退超过4小时的,每次另按旷工一天计算;此项单独累计2次以上按辞退处理。
5、迟到/早退(不限时间)每月累计惩罚超过5次的,另扣除岗位绩效工资50%。
。
八、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基本工资、效益工资和奖金,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者予以辞退。
九、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十、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
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一、员工按规定享受病假、探亲假、婚假、产育假、结育手术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员工病假期间只发给基本工资。
第三章福利制度
第一条国家法定假日
法定节假日依据国家规定,按公司具体办法执行。
第二条带薪年假
一、员工在公司工作时间满一年者(自员工进入公司之日起,含试用期),可以享受2天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可享受5天/年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受聘为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工作满一年便可享受5天/年的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在公司工作满五年的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的人员可享受7天/年的带薪年假(次一服务年度内使用)。
二、凡要求休年假者,须提前一周填写《请假/休假申请单》,报上级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未经批准强行休假者,按公司考勤制度规定以旷工处理。
在一个服务年度内已休产假和/或婚假的员工,不再享受该年度所属的带薪年假。
跨服务年度休产假、婚假者,假期所属年度视为前一个年度。
三、一次申请的年假最低天数为半天,员工可自行选择用年假抵病、事假。
四、年假要求员工在一年内休完,不能跨年度使用。
当年未休年假视为自动放弃。
五、由公司或合作伙伴安排的出国学习、旅游、考察出访等人员(需提前到行政人事部将情况备案),本年度不得再享受该年度的带薪年假,当年已休的天数按事假从工资奖金中扣回。
六、休产假或婚假的员工,当年度不得再享受该年度的带薪年假,当年已休的天数按事假从工资奖金中扣除。
跨年度休产假或婚假的员工,休产假或婚假视同为第一年度的假期。
七、解除合同的人员,其未休年假不予兑现或补偿。
八、在分支机构或利润中心在外地所设平台工作的员工调回本部,应持曾工作地点的人事部门提供的关于年假执行情况等的考勤相关文件提交到人力资源部。
第二条婚假
1、在本公司工作期间,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并经婚姻登记机关批准结婚的员工可享受3天婚假,晚婚(指:
男25周岁,女23周岁,初婚)员工可享受10天婚假。
2、婚假需提交书面申请并得到上级经理的批准,如因工作安排等影响无法一次性休完婚假,可视工作安排情况在6个月内分两次连续休完。
其它特殊安排需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3、员工申请婚假者,须在休假结束后一周内将结婚证原件交行政人事部查验,并留存复印件。
情况不属实者,按旷工论处;情况属实,但不能按要求提交结婚证原件查验者,按事假处理。
4、员工婚假期间可享受全额基本工资和基本津贴以及部分福利;不享受与出勤情况和工作绩效相关的绩效奖及部分福利。
第三条丧假
本人配偶、父母及子女、配偶父母等直系亲属死亡者,可给丧假3天,要求出具死亡证明复印件。
丧假期间发放全额工资。
员工申请丧假须提前或在事发三日内由部门经理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如确有特殊需要延假者,须由本人提前一个工作日向本部门经理和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报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方可准假。
未经同意即自行延假者,所延假期按旷工处理。
丧假期间,除有特别注明者,一般员工薪资总额不变。
延假期间薪资按事假处理。
第四条产假
公司鼓励晚育。
已婚妇女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为晚育。
员工必须在公司转正后满1年以上并提供生育证者方可申请产假。
有生育计划的员工请提前2个月通知部门负责人,以利安排工作。
符合以上条件的女员工可享受公司给予的产期待遇:
1.女职工正常生育的产假为90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晚育的增加30天。
女员工产前检查可享受累计10天的孕期体检假,根据实际发生天数从产假天数中核减。
产假期间每月发放员工相应级别的基础工资,以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为准发放;3-6个月内的延休产假须经副总裁批准。
任何员工休产假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2.女员工初婚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产假15天;怀孕不满4个月引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30天;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的,根据医院证明,给假42天。
5.凡不符合国家计划生育规定情况的,一律按照事假处理,所有费用自理。
计划生育失败的,持指定医院,可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6.产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不得重复计算假期。
产假不应与其他公休假、年假连休,如确有特殊需要,员工须向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由部门经理与行政人事部协调,报(副)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
第五条哺乳假
1.有不满1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与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
每天哺乳时间不可合并使用。
2.哺乳期间超过以上哺乳假规定的单位外往返时间不计入哺乳假,可按照本人出勤记录记入公休或事假。
第六条其它
1.婚假、产假、丧假的福利规定不适用于试用期员工。
2.除上述各类假期外,员工有特殊情况需要申请休假的,要事先逐级经上级领导和公司总经理批准,此类假期的薪酬发放由总经理决定,书面通知行政人事部。
第七条以上所有假期除有特别说明外,所指天数均为日历月,不得按实际工作日计算。
除国家法定假日外,所有员工均须按规定提前取得公司有关领导签字同意后方可休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第八条所有员工有义务在公司的统一调配下在适当的时间安排休假,并在休假前就假期内工作做好交接及安排,如未能在预计时间完成工作目标,则假期应自觉顺延。
第九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将为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缴纳比例按照国家规定执行,个人部分由本人承担,由公司每月从工资中代扣代缴。
凡符合参保条件的员工都可享受社会保险。
因员工个人原因暂无法参加保险办理的,需提出书面申请,总经理批准,报行政人事部备案,公司不承担相应责任。
员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条件:
1.公司正式员工;
2.不存在有其他单位同时为其办理上述社会统筹保险;
3.符合国家和当地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要求。
第四章薪酬制度
第一条由公司总部人力资源部依据公司年度经营计划与方针,统一制定薪酬计划和调整工资管理制度,经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二条员工薪酬构成分为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绩效工资几部分。
公司将每月实行绩效考评,根据绩效考评的结果确定员工每月薪资总额。
根据公司的业绩情况及考核结果,可酌情给予员工发放奖金。
第三条工资报酬实行保密管理,任何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非因履行工作职责之需要,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所获悉的公司薪酬结构;任何员工不允许以任何方式询问、议论他人的薪资报酬,并不得向他人泄露自己的薪资报酬。
凡违反者公司将作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者处理。
视情节严重予以罚款500~1000元,直至开除处理。
第四条薪酬与效益挂钩原则:
为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及经营管理需要,利润中心的员工薪资、福利与所在利润中心的总体效益相结合。
其中:
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其本人的业务完成额直接挂钩;非业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本人的工作绩效及部门任务指标完成情况相关联。
第五条发放和领取:
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并在某岗位工作,行政人事部按照当月实际出勤天数和员工薪酬标准为员工核算当月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在次月15日发放(因离职手续未按规定办理、欠外勤票达到一定额度等而缓发者除外)若遇节假日或休息日顺延发放。
第五章考核规定
第一条员工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晋升考核等,主要针对员工品德、能力、考勤及绩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
第二条员工考核是员工聘用、岗位确定、职级升降、薪酬增减等方面的重要依据,公司将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对每位公司员工进行考评。
第三条各部门、各职位具体考核标准按各职位工作内容及要求另行规定。
公司对绩效评价不达标者,视为不胜任本岗位工作,公司将有权扣发全部绩效工资、奖金的权力,并且保留调整其固定薪资额度的权力。
第六章聘用及岗位管理
第一节新员工招聘管理
第一条本公司所需员工,一律按照公开、公平、公正之原则公开面向社会招聘或内部晋升。
第二条本公司聘用各级员工以学识、品德、能力、经验适合于工作岗位需要为原则。
第三条新进员工的聘用,根据业务需要,由各部门填报《人才招聘申请表》报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招聘;行政人事部将在收到简历后进行简历筛选及初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将安排相关部门经理进行复试,部门经理(主管)以上级别或有特别需求者须经过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第三次复试后方可录用。
第四条复试合格者行政人事部门将对其学历证明等进行资格审查。
第五条新进员工通过审核后,经公司领导签署同意聘用意见后,由行政人事部办理试用手续。
第六条新进员工入职前应接受入职培训,并办理入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原单位的离职证明原件、填写个人《员工情况表》、交登记照片4张、交身份证复印件2份、交学历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等手续。
《员工情况表》必须在到职当日填写,由部门经理写明薪资待遇和使用期限后在当日送交人事部门备案。
各分公司人事需每周向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提报新员工入职情况。
商务部员工须经过岗前培训与考核后方可办理入职手续。
第七条部门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的招聘,由公司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提出申请,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执行。
第二节岗位管理
第一条行政人事部与新进员工签订《劳动合同》,首签期限及所含试用期期限的比例按《劳动法》有关规定办理:
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除特别在劳动合同中注明者外,一般员工试用期为1-3个月,员工在试用期内品行或能力欠佳不适合工作者,公司可随时停止试用。
表现优异之员工可由部门经理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在试用期申请提前转正。
试用期内累计迟到、早退6次(含)以上、累计病、事假3天以上者,不得提前转正。
第二条新进员工试用期结束前两周内,由部门经理完成试用期考评,交行政人事部报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后,决定是否留用及留用方式。
确定留用人员由行政人事部发出《转正通知单》,需经中搜总部行政人事部总监签字确认后方可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正式聘用手续及国家规定的各项保险。
确定不留用人员由行政人事部提前一周通知其离职。
第三条公司基于业务上的需要,可调动员工的职务或服务地点。
各单位主管依其管辖内所属员工的工作态度、学识和能力,可向行政人事部进行推荐。
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由行政人事部填写《岗位调动单》上报至中搜总部行政人事部,经总部确认后并下达至员工本人。
调岗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按要求需在2个工作日内快办理交接手续就任新职。
交接工作完成后由员工本人携带《岗位调动单》到新公司办理入职手续。
第四条分公司部门经理之任免或变更,须由行政人事部门制作《人事任免令》,提交总经理签字后上报总部人力资源部,经总部确认批准后方可生效,同时根据职务之变化决定薪酬变化之具体数额。
分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由分管副总裁或总部人力资源部提名,报总裁批准后任免。
第五条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司通过以下途径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2)提前书面通知解除劳动合同;(3)员工辞职。
(1)、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在下列情况下,本公司有权立即解除与员工的劳动合同而无任何经济补偿,并有权视情况要求赔偿或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A、疏忽职守或违章操作或擅离职守导致公司或他人生命财产蒙受损害者;
B、违反操作规程,损坏公司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经济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或未履行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要求,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达5000元以上的;
C、涂改重要文件或损坏重要公物者;
D、贻误工作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E、在与客户共事中,服务态度恶劣,被客户以此为由终止与公司合作,或有损害客户利益行为的;
F、对同事暴力威胁、恐吓、妨害团体秩序者或殴打同事、打架斗殴者;
G、经营其他非本公司业务、受聘其他公司谋取私利、有损企业经营效益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在外从事与本公司业务相近/相同或竞争的业务者;
H、连续旷工或全年累计旷工触犯规定者;
I、偷窃、侵犯他人或公司财物,经查属实者;
J、滥用职权、违反政策法规、财经纪律,使公司遭受重大损失者;
K、有贪污受贿、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贩毒以及其它违法行为者;
L、故意煽动员工罢工或罢工者;
M、吸食毒品或其他代用品者;
N、携带枪支、炸药或其他危险违禁品进入公司者;
O、泄露公司机密,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者;
P、伪造或滥用公司印鉴,在外行骗者;或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公司名誉或经济蒙受损失者;
Q、参加非法组织者;
R、因盗窃、赌博、打架、流氓等行为而违反社会治安、受到公安机关的拘留者;受到刑事控诉而被法院判定有罪者;违反政府的有关法令者;
S、违反公司纪律被记过两次者;
T、其他同等错误者。
(2)、员工符合下述情况之一的属于严重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公司可以依照《劳动法》和《聘用合同》的规定单方面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关系,并且不支付辞退补偿金。
A.违反《聘用合同》所列的劳动纪律,给公司带来较大的经济损失或商誉损失的;
B.蓄意或轻率导致公司设备或物品材料较大损失者;
C.不服从领导合理安排,屡劝不听者;
D.对公司/部门组织的培训,无经理以上部门负责人的同意或正当理由,累计三次不参加培训的;
E.未履行公司规定请假手续不到岗或超过请假期5天不到岗也未有任何书面说明的;
F.犯有其它严重错误,符合解聘条件的员工,按照公司及各部门具体规章制度规定执行。
(3)、员工辞职
A正式员工辞职须提前一个月向本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报给行政人事部备案,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B试用期员工辞职须提前一周向本部门经理提交辞职报告,并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C员工在离职通知期内与各有关部门办理清楚所有离职手续,如员工有欠公司财物款的,须在离开公司前还清所欠所有财物,如员工在辞职前给公司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坏或经济损失,须在离开公司之前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公司相应赔偿,公司并保留向其继续追讨的权利;由员工本人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的,本公司不支付其经济补偿金。
D未按以上相关要求办理辞职,公司有权扣除该员工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第十二条解聘程序。
1.解聘试用人员
A)根据《聘用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公司对试用期员工可以随时解聘;
B)主管经理直接向该等试用人员发出解聘通知书,部门安排工作交接后,填写《交接工作清单》,报行政人事部备案;
C)离职当月工资于下月发放工资之日统一发放。
2.解聘正式员工
A)根据《聘用合同》或公司规定对不符合继续在岗工作条件的员工,由直接负责人填写《解聘员工申请表》,部门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行政人事部,必要时应提供该员工以往的《员工违规行为处理意见表》。
行政人事部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司规定以及双方的《聘用合同》对部门的解聘申请确认后,由行政人事部在2个工作日内向该员工发出正式的《解聘通知书》,通知书中将写明解聘理由和处理方法及依据;
B)被解聘员工持《解聘通知书》,依照公司离职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开始工作交接以及离职。
第十三条离职员工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离职手续,进行工作交接,逾期不办理者视为自动离职。
各分公司行政人事部门须在员工离职当日将离职手续报送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并在1日内修改人力资源管理的纪录。
第十四条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离职须经分管副总裁批准后,提交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转报总裁审批并安排离职手续的办理工作。
第七章培训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员工素质和工作效率,加强员工的品德教育及知识技能的培训,公司根据各部门工作需要及工作性质开展具体的岗位培训,员工应积极参加,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能,对于公司要求必须参加的相关培训,如无正当理由,员工不得缺席;如确有困难不能参加者,须按相关请假制度之规定提前向部门经理或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请。
第二条员工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
(1)、岗前培训:
公司新招聘员工在上岗前均须接受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主要包括:
A、公司简介及企业文化
B、公司的规章制度
C、公司产品简介
D、公司业务特点
E、员工将入职之岗位要求及工作规定流程等专业知识
(2)、在岗培训:
公司通过在岗培训制度,为开发员工的潜在能力、提升员工价值提供条件,在岗培训的主要形式有:
A、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班
B、E-learning等其它培训方式
第三条员工岗前培训不合格者不得录用,累计三次在岗培训不合格者可由行政人事部提请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同意后予以降薪或降级处理。
第八章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员工自进入公司之日起,行政人事部将为其建立人事档案。
内容包括:
《员工情况表》、应聘简历、面试记录、身份证及学历证明等相关证书的复印件、转正评核表、考勤记录、历次绩效考评结果、薪资变动记录、职位变动记录、奖惩记录、工作交接记录、相关财务记录等记录该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品德、业绩等方面情况的书面材料。
第二条员工档案所需材料由行政人事部负责收集整理,所有员工应给予充分配合,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如有提供虚假材料者,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严惩。
第三条所有员工之人事档案由行政人事部专人管理,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循保密的原则,对人事档案的内容不传阅、不散布、不议论、取阅时不在外滞留,不得将任何人的人事档案私自带出公司。
第四条其它部门经理以上级别之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需查阅人事档案,须提出书面申请,经行政人事部经理、总经理签字同意,档案管理人员将档案中无关内容撤出后,方可在行政人事部借阅;借阅人不得将档案带出行政人事部。
第五条分公司人员情况报表需月度进行上报中搜总部人力资源部。
第九章内部办公信息网及和互联网的使用
第一条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内部沟通和交流,公司建立内部办公应用系统(包括IGE),要求员工上班时间登录内部办公应用系统.
第二条各内部办公应用系统内发布的信息由各分公司安排人员负责维护和更新,其他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更改。
人事部门应在员工到职或者离职的当天及时进行信息的变更。
第三条“员工交流”版面供员工进行产品、技术、工作经验等方面的交流和探讨;员工不得发布任何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不利于公司稳定发展的言论;员工不得利用上班时间发布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第四条员工不得利用互联网从事违反国家法律、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侵犯国家、社会、公司利益,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上网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五条公司为员工设立的内部邮箱仅限用于公司业务,禁止利用公司邮箱传递与本公司业务无关的内容、注册外部网站或者与同事进行与工作无关内容的交流。
公司有权对内部邮箱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做出相应惩罚。
第六条公司内部网及互联网络均由公司有关部门负责统一维护和管理,公司有权对员工的上网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对违反规定的员工做出相应处罚。
第十章保密制度
第一条客户资料、价格策略、商业计划、软件源代码、未公开的技术文档等涉及公司利益及知识产权的,均属于公司技术及商业机密。
公司所有员工均有责任与义务保守公司技术及商业机密。
第二条所有以公司名义对外发布的宣传推广资料、产品信息、技术资料等,必须获得管理层相关负责人的书面批准,并由综合部登记备案后,方可由指定部门委派专人对外发布。
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三条掌握公司相关技术及商业机密的员工,不得以任何方式把公司技术及商业机密告知其他公司或个人,包括本公司内部与自身业务无必然联系的其它员工。
如有违者,其行为则视之为故意泄密,公司将按照人力资源奖惩制度予以严肃查处。
第四条为保证存储商业机密的计算机、文件、光盘等不会轻易泄露,公司对涉及技术及商业机密的文件、光盘等实行专人管理、借阅登记的制度;同时储存涉及技术及商业机密的计算机均应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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