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导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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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导则
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化技术导则
(试行)
2012-08-01发布实施
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
前言
为促进青岛市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改善城市生态景观,提高城市园林品质,保证城市绿地符合生态、适用、经济、美观、安全、健康、环保等基本要求,特制定本《导则》。
本《导则》适用于城市内新(改、扩)建的道路绿地、公园绿地(不包括综合公园和专类公园)、居住区(庭院)附属绿地、城市绿道、垂直绿化的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养护管理以及植物的选择。
城市园林规划设计、施工建设、养护管理及植物选择应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现行相关法规和规范.
本《导则》自2012年8月1日起试行,试行期一年.
本《导则》由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城市园林局负责管理,由青岛市园林工程质量监督站和青岛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青岛市园林工程质量监督站(地址:
青岛市市南区延安一路106号103室,邮政编码:
266071).
主编单位:
青岛市园林工程质量监督站青岛市园林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要起草人:
石立林李成基罗杰马玉龙桂天丽徐细阳徐小慧任震王庆峰刘昌磊王宝国杨斌
主要审查人:
刘建军杨湧林丽萍
第一部分规划设计
为展示城市风貌,突出本土优势,彰显地方特色。
按照适地适树、植物多样性的原则,体现生态、景观与功能的和谐统一。
采取乔木、灌木、草坪、花卉相结合,形成复合植物群落,突出季相变化,丰富色彩、提高品质,并适当配置景石、雕塑及休憩设施等。
1道路绿地
1。
1行道树
结合城市特点及道路性质,优先选择生长势良好的乡土树种,以落叶、深根性、开展型树冠、耐修剪、寿命长的树种为主。
主干道行道树规格应达到胸径12cm以上、分枝点2。
7m以上;次干道苗木应达到胸径8cm以上、分枝点2.2m以上。
行道树定植株距,应以树种壮年期冠幅为准,最小种植株距宜为4m。
在立地条件差、选择窄冠型树种时,最小种植株距可为3m.行道树树干中心至路沿石外侧最小距离宜为0.75m。
具备条件的道路,应栽植双排行道树。
1。
2行道树绿带
行道树绿带以灌木为主,形成连续的绿带。
宽度按实际人行道宽度及人流量确定。
绿带一般选用生长缓慢、分枝点低、枝叶结构紧密的灌木,以常绿、色叶树种为主。
绿带种植土表面应低于路沿石上顶面50-80mm。
有条件的路段可在原路沿石绿化带一侧增加界石,高度宜150-180mm,并可沿界石内侧栽植麦冬草.
行道树绿带不能连续种植,应留有合理的过往人行通道、出租车停靠点和排水口,人行通道应与斑马线相对应,排水口与市政道路雨水篦子相对应。
1。
3中间分车绿带及道路两侧分车绿带
中间分车绿带应有阻挡相向行驶车辆眩光的功能,在距相邻机动车道路面高度0。
6m至1。
5m之间的范围内,配置常绿植物,树冠应常年枝叶茂密.有条件的可栽植行列式乔木。
在原路沿石一侧可增加界石,高度宜为15-18cm,并可沿界石内侧栽植麦冬草。
两侧分车带绿化应合理配置乔木、花灌木、时令花卉等。
宽度大于或等于1.5m,应以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分车绿带宽度小于1。
5m,应以灌木、地被相结合。
根据景观要求,可适当配置景石、造型植物、色叶地被.
1.4交通岛绿地
交通岛绿地可选择特选(盆景)景观树栽植,适当配置景石、花灌木、时令花卉等,丰富交通岛景观。
在交通岛周边行车视距范围内的植物配置宜采用通透式。
1.5道路两侧绿地
道路两侧绿地应按生态和景观的要求,结合周边环境进行种植设计,植物配置应以乔木、灌木、草坪、花卉合理搭配,并保持在路段内连续与完整的景观效果。
道路两侧绿地宽度大于8m时,可建设为开放式绿地,因地制宜建设绿道。
但绿化用地面积不得小于该段绿地总面积的70%。
沿海、临河、水库周边等道路两侧的绿地,应结合水面与岸线地形设计成滨水绿带。
绿地内可适当配置雕塑、景石等小品。
2公园绿地
公园绿地,是指在城市内向公众开放以休憩为主要功能,兼具生态、美化、防灾等作用的绿地。
包括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居住区公园和居住小区游园,以及街旁绿地、湿地公园等。
本《导则》不包括综合公园、专类公园内容。
公园绿地要提高“绿地容积率”。
乔木、灌木、草坪配置比例不低于5:
3:
2;草本花卉栽植面积不少于总栽植面积的10%,除专类园以外,每1000㎡绿地花卉种类不低于3种。
突出常绿树种,推广市树市花。
主要地段乔木胸径规格不小于12cm,一般地段不小于8cm。
公园绿地应具有避险功能.
2。
1居住区公园和居住小区游园
居住区公园是按居住区规模规划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配套公园绿地,规模宜在1.0-10.0公顷,园内布局应有明确的功能划分;居住小区游园,是为一个居住小区配套建设的,具有一定活动内容和设施的集中绿地,最小规模0。
4公顷,内容包含树木、草坪、花坛、水面、雕塑和铺装地面等,园内布局应有一定的功能划分;组团绿地:
最小规模0。
04公顷,灵活布局。
居住区公园和居住小区游园应设置儿童游戏设施,同时应照顾老人的游憩需要,配置服务设施。
2.2街旁绿地
道路绿地之外,相对独立成片的绿地。
包括街道广场绿地、小型沿街绿地等,要求绿地率应不低于70%.
广场绿地,是指位置选择上与城市主要道路毗邻,以改善生态环境及为大众提供休闲空间为主,注重植物元素,应与周围的街道绿地体系有机融为一体的开放空间。
2。
3湿地公园
是指天然或人工的水域地带,有丰富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在蓄水、防洪、防旱、调节气候,控制土壤侵蚀、降解环境污染等方面起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应以保护为主,修饰为辅,利用再塑手段,保护湿地的生物多样性、生态系统的连贯性、环境的完整性及资源的稳定性。
海滨型湿地包括永久性浅海水域,多数情况下低潮时水位低于6m,包括海湾、海峡、浅海水域和潮间滩涂。
河流型湿地包括河流及其支流、溪流。
季节性、间歇性、定期性的河流、溪流.
2。
4山头(林)绿地
植被覆盖率应达到80%以上,以乔木为主,合理配置灌木、地被,防止水土流失,突出季节性变化的景观效果。
按照生物多样性要求,构建复合式植物群落,新栽植乔木应占总栽植数量的60%以上,乔木、灌木比例为1。
5:
1,针叶、阔叶比例为2:
3,色叶植物不应低于总栽植数量的30%.每公顷山林树木配置种类不应少于3种.
2。
5竖向设计
竖向设计应以总体设计所确定的各控制点的高程为基准,以保护自然地形为主。
大高差或大面积填方地段的设计标高,应考虑当地土壤的自然沉降系数。
营造地形的自然安息角不得大于20度,超过20度时,应采取护坡、固土或防冲刷的工程措施。
2。
6园路系统
主要园路:
应具有引导游览的作用,易于识别方向,满足消防功能,宽度不低于4m。
园路及铺装场地应根据不同功能要求确定其结构和饰面。
提倡采用坚固耐久、节能、环保的材料,面层材料应与公园风格相协调,并宜与城市车行路有所区别。
游园道路:
宽1.2—2.4m,按照生态环保的原则进行设计,宜采用干铺,提高透水性。
面层材质宜选择耐磨、防滑透水型材料。
可选择花岗岩、再生石、透水砖、耐火砖、青石板汀步、卵石、透水地坪等.
游园道路
主要园路
园路内各主要通道应为无障碍通道,确保轮椅使用者与步行者能错身通过;园路通往园内主要景点入口处宜设提示盲道,且盲道导向标志应放置在醒目位置。
园桥入口处与地面有高差时应设方便坐轮椅者行驶的坡道,坡道的坡度不应大于1:
20;道路侧面高差超过0。
45m时,应设置扶手或围栏。
台阶长不小于1。
5m,踏步高度12-15cm为宜、宽度不小于30—36cm,室外台阶踏步数不小于2步。
地面铺装:
是指小广场、节点平台、公园出入口等需进行铺装的区域。
面层材料应与公园风格相协调。
广场铺装以硬质材料为主,形式及色彩搭配应具有一定的图案感,不宜采用无防滑措施的光面石材、地砖、玻璃等。
广场出入口应符合无障碍设计要求。
地面材料可选择花岗岩、再生石、精致砖、透水砖、彩色沥青、混凝土等.
2.7水景
应以节约用水为原则,以天然水源为主,提倡使用中水,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水体的进水口、排水口和溢水口及闸门的标高,应保证适宜的水位和泄洪、清淤的需要;下游标高较高导致排水不畅时,应提出解决的措施。
硬底人工水体的近岸2。
0m范围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
7m,达不到此要求的应设护栏和安全提示牌.
无护栏的园桥、汀步附近2。
0m范围以内的水深不得大于0.5m。
戏水池最深处的水深不得超过0.35m,池壁装饰材料应平整、光滑且不易脱落,池底应有防滑措施.
景观水体必须采用过滤、循环、净化、充氧等技术措施,保持水质洁净。
与游人接触的喷泉不得使用再生水。
水景水岸宜采用坡度为1:
2—l:
6的缓坡,水位变化较大的水岸,宜设护坡或生态驳岸。
生态驳岸宜种植具有护岸及净化水质功能的多种水生植物。
2。
8挡墙
挡墙是指支承路基填土或山坡土体、防止填土或土体变形失稳的构筑物.
道路挡墙:
根据环山道路内侧山体的坡度及高差设置的挡土墙,防止山体滑坡,保持水土,便于绿化。
挡土墙应合理设置排水管和伸缩缝。
广场景观挡墙:
结合地域文化特色,根据地形高差可设置浮雕、壁画等类型的挡墙。
2.9堆山、叠石、雕塑
堆山应完整美观、结构应牢固耐久.叠石应对石质、色彩、纹理、形态、尺度有明确设计要求.
叠石应保持本身的整体性和稳定性。
山石衔接以及悬挑、山洞部分的山石之间、叠石与其他建筑设施相接部分的结构应牢固安全。
山石勾缝做法应在设计文件中注明。
雕塑的题材、形式、材料和体量应与所处环境相协调,体现文化性、艺术性、社会性的和谐统一。
2.10园林建筑
建造在城市绿地内供人们游憩、观赏及服务的建筑物,包括亭、台、楼、阁、廊等.设计应体现景观、游览、休憩、服务等功能,除应执行相应建筑设计规范外,建筑与山水、植物等自然环境相协调,建筑不应破坏景观和植物。
园林建筑入口的坡道和台阶应并设,以供人们选择,入口平台应平缓防滑。
供轮椅通行的坡道宜设计成直线形、直角形或折返形,不应设计成弧形。
坡道要缓且防滑,纵向断面坡度为1:
12至1:
20;台阶、坡道和其他无障碍设施的位置前宜设提示盲道。
2。
11植物配置
公园绿地植物应按植物群落结构进行配置,以乔木为主,形成乔木、灌木、地被及草坪结合的复层结构,以取得单位绿地面积内的最大绿量.林下应选择耐荫性植物。
树种选择应以乡土树种为主,以常绿树与落叶树相结合,速生树与慢长树相结合,乔木与灌木相结合,彩叶植物与绿叶植物相结合;植物种植设计要和公园中配套设施相协调.
公园绿地注重竖向设计,应满足植物的生态习性要求,有利于雨水的排蓄,有利于创造多种地貌和多种园林空间。
种植设计中应优先选择符合当地自然条件的植物材料,当选用外来新植物时,应避免有害物种入侵.
公园绿地中乔木、灌木、地被等植物的选择和设计应考虑对残障人士的影响。
临近残障人士使用的盲道、坡道、扶手等周边范围,不应选用枝叶有硬刺或叶形呈尖硬剑、刺状以及有浆果或分泌物坠地的种类.
植物配置密度要合理,兼顾近、远期景观效果.各类型乔木栽植密度应符合下表规定。
开展型
(宽冠)
胸径(cm)
<10
10~20
>20
最小栽植间距(m)
4
5
6
直立型
(窄冠)
胸径(cm)
<10
10~20
>20
最小栽植间距(m)
3
4
5
2。
12给排水
给水:
给水用量应根据各类设施的生活用水、消防用水、浇洒道路和绿化用水、水景补水、管网渗漏水和未预见用水等确定总体用水量.
应设置灌溉系统,宜设置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灌溉设施,绿地内地表水或中水的水量和水质能满足绿化灌溉要求时,应首选地表水或中水,有条件宜设置雨水收集回用系统。
山头绿地宜结合山体地形地貌,设置蓄水、泄洪功能的构筑物.
绿地内生活给水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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