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义务教育段信息技术课程纲要20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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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义务教育信息技术课程纲要
(征求意见稿)
一、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
(一)课程性质
信息技术是指获取、传输、存储、加工和表达信息的各种技术总和。
信息技术改变着人们学习、生活、工作的模式,催生出现实空间与虚拟空间并存的信息社会,并由此超越了单纯的工具意义,赋予社会新的思想与文化价值。
信息素养、人文素养、科学素养是现代人必须具备的核心素养,其中,信息素养关乎个体适应信息社会的能力,对个人生存、发展和社会变革的意义十分重大。
义务教育阶段的信息技术课程,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一个学习领域,是一门以培养学生的信息素养为主要目标的必修课程。
课程基于科技、社会发展实际和学生发展需要,围绕信息技术学科的核心素养,精炼学科大概念,构建具有时代特征的课程内容;课程将观念形成、知识积累、技能培养与思维发展融入到运用数字化工具解决问题和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课程通过创设真实情景,使学生参与到信息技术支持的沟通、共享、合作与协商中,理解信息技术对人类社会的影响,提高信息社会参与的责任感和能力,成为具备信息素养的公民。
(二)基本理念
1.坚持立德树人的课程价值观,培养具备信息素养的公民
课程标准立足数字化工具不断普及和信息化社会逐步形成的现实,培养学生对信息技术发展的敏感度和适应性,帮助学生学会有效利用信息社会中的海量信息和多样化技术工具,优化自己的学习和生活;课程引导学生正视信息技术为人类社会带来的机遇和风险,养成健康规范的行为习惯,履行个人在信息系统中的责任和义务,成长为有效的技术使用者、创新的技术设计者;引导学生思考个体的信息行为对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带来的影响,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追求国家价值目标、社会价值取向和个人价值准则的有机统一。
2.选择基础性和时代性的课程内容,构建学科核心素养的目标体系
课程内容基于学科核心知识和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需求,结合信息技术变革的前沿知识与国际信息技术教育发展趋势,引导学生学习信息技术的基本原理与方法;结合学生已有的学习经验,引导学生关注人类面临的与信息技术有关的社会问题;结合数据加工、问题解决和信息系统操作的真实过程,发展学生计算思维,提升学生创新思维及创新实践能力,增强信息社会责任;实现信息技术课程思想与观念、问题与情景、知识与技能目标的全面达成。
3.强化问题解决,倡导以学习为中心的教与学方式
课程实施基于不同背景学生的学习准备,鼓励多元化教学策略;激发学生开放、探究、合作、分享的意识,参与到信息技术支持的交互性、真实性的学习活动中;引导学生在不同的问题情境中,运用计算思维来解决问题;学会利用信息技术及网络进行个性化自主学习,提高学习能力及效率,养成终身学习的意识和习惯。
4.推进过程性评价,构建学科核心素养的评价体系
课程评价以学科核心素养的分级体系为依据,采用人工和系统自动采集等方式记录学生发展的过程,收集学习数据,及时反馈学生的学习状况,改进学习,优化教学,评估学业水平。
注重情境中的评价和整体性的评价,评价方式和评价量规应支持学生自主的和合作的数字化问题解决;针对专业能力较强的学生,引导完成研究性论文或报告。
二、课程目标与学科核心素养
(一)总目标
义务教育阶段信息技术课程旨在培养全体学生的信息素养。
课程通过提供资源丰富的数字化环境,帮助学生掌握信息系统和信息社会等关键的学科知识与技术;理解信息系统在人类生产与生活中的重要价值和基本原理;初步学会运用计算思维对问题进行识别、分析、建模、设计方案,解决问题;辨析信息社会的特征,能遵循信息社会的规范,在数字化学习的过程中形成对人与世界的多元理解;具备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积极、有效、负责任地参与到社会共同体中,成为数字化时代的合格公民。
(二)学科核心素养
义务教育段信息技术课程目标围绕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展开,内容包括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和信息社会责任四分方面。
1.信息意识
信息意识是指个体对信息的敏感度和对信息价值的判断力。
具备信息意识的学生能够根据需要,主动地寻求恰当方式获取信息与处理信息;能敏锐感觉到信息的变化,采用有效策略对信息的可靠性、准确性、目的性做出合理判断。
2.计算思维
在运用计算机科学领域的思想方法形成解决问题方案的过程中,所包含的一系列思维活动即计算思维。
具备计算思维的学生在信息活动中能够采用计算机可以处理的方式界定问题、分析问题,通过综合各种信息资源,能设计算法解决问题,能编写程序实现算法,能将计算思维迁移解决信息社会问题。
3.数字化学习
数字化学习是指选择常见的数字化资源与工具完成学习任务。
具备数字化学习能力的学生能够认识到数字化学习环境的优势和局限,适应数字化学习环境;掌握相关的数字化学习资源与学习工具的功能和使用方法,并运用其从事自主学习、合作学习与探究学习。
4.信息社会责任
信息社会责任是指在信息社会中,个体在道德规范和行为自律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具备信息社会责任的学生具有信息安全意识,能够遵守信息法律法规,信守信息社会的道德与伦理准则;关注信息技术革命所带来的问题,能与他人分享信息,对于信息技术创新所产生的新观念和新事物,具备积极的学习态度、理性的判断能力。
三、课程结构
(一)设计依据
1.以立德树人的基本方针为根本依据。
课程设计充分挖掘信息技术学科中的思想、文化内涵和育人因素,引导学生健康的技术价值追求,提高学生在信息社会中的生存、发展与创新能力。
2.以信息技术学科核心素养为基本目标。
依据国家和省课程方案,汲取我国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成果,紧扣信息技术学科核心概念体系,精心选择课程内容,确保知识结构清晰、难度梯度合理,提供适度的认知挑战。
3.参照国际信息技术教育研究的最新成果。
依据我国基础教育的国情,研判性借鉴国际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最新研究成果,参照其课程体系的设计思想和前期经验,调整和优化信息技术课程模块,提高课程标准的前瞻性。
4.遵循信息技术学科的自身发展特征。
信息技术学科兼具理论性、工具性和实践性,表现出快速发展和日益更新的特征。
课程标准的设计遵循信息技术学科自身的发展特征,重视学生在设计中学习、在活动中学、在应用中学习,同时对新技术保持开放,鼓励师生共同学习。
(二)课程结构模型
本纲要对义务教育信息技术课程进行整体设计,并分学段进行实施。
每个学段信息技术课程均包含信息意识、计算思维、数字化学习和信息社会责任的培养目标,并依据学生认知和年龄特点,呈螺旋式发展,实现与高中段课程的有效对接。
课程既要注重基本核心素养的培养,又要鼓励学生个性化的发展,既满足基础性目标,又在深度和广度上为学生个性发展提供空间。
(三)课程设置
课程按三个学段进行设计,3-4年级为第一学段,5-6年级为第二学段、7-9年级为第三学段,其中9年级为选修课程,为选择进入职业高中的学生的职业技能发展奠定基础。
3-8年级每周至少开设1课时信息技术课,每周开设2课时以上的学校,建议两节连堂,以提高教学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四、课程内容标准
第一学段(3-4年级)
1.信息意识
(1)感知信息的存在和价值。
(2)初步感知信息的表达形式,知道文本、表格、图像、音频、视频、动画等都可以表达和传递信息,体会信息的多样性。
(3)了解信息技术在日常生活中的一般性应用。
(4)感知信息加工的意义和价值,认识信息数字化表示的优势。
(5)在日常生活中,能从信息技术视角去发现问题。
(6)能认识个人信息及其重要性,产生防护意识。
2.计算思维
(1)初识数字化原理,能认识0和1可表示信息。
(2)结合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初步体验算法思想及其意义。
(3)遇到较大问题时,能尝试分解成若干个小问题,并分步分析与解决。
(4)初识分类处理信息的意义与价值。
(5)能用生活语言或思维导图描述问题解决的程序或流程。
(6)初识计算机工作特点。
3.数字化学习
(1)能完成以计算机为代表的数字化设备简单操作。
(2)能使用数字化设备获取图像、声音、视频等信息,并能够对信息进行存储与简单管理。
(3)学会使用文字处理、绘画等数字化工具表达想法、叙述故事、描述概念。
(4)能利用网络获取数字化资源进行自主学习,并能够管理自己的学习空间。
(5)能使用网络交流工具进行简单的交流与表达。
4.信息社会责任
(1)能爱护信息技术设备及其环境。
(2)知道计算机病毒的存在与危害,了解基本的防护方法。
(3)了解信息法律法规和信息社会伦理道德的相关要求。
(4)知道网络交流中的文明礼仪,不恶意攻击别人发表的观点、作品。
(5)能有节制地使用数字化设备与网络,养成健康的数字化生活习惯。
(6)在面对新技术、新媒体时,有主动尝试与探究的意识。
第二学段(5-6年级)
1.信息意识
(1)能理解和分析信息的特征,能判断信息的价值性和时效性。
(2)能理解信息的载体依附性,能准确区分载体和信息。
(3)能思考和分析问题需求,并能用计算思维界定简单问题。
(4)初步理解信息加工的意义和价值,认识信息加工对信息的增值作用。
(5)会判断不良信息,初步具备信息的防护意识。
2.计算思维
(1)初步理解数字化原理,能完成简单的二进制与十进制转换。
(2)能了解算法在解决问题时的意义与价值,初步感知用规划思维来设计、解决问题。
(3)掌握用自然语言或思维导图描述算法的方法。
(4)初步理解数据处理软件中抽象与自动化等模型的构建。
(5)初步认识程序的三种基本结构:
顺序、选择与循环。
(6)选择一种简单的编程工具,掌握其基本的语法规则,能读懂该工具编写的简单程序,知道其所表达的基本意义,能用逻辑推理预测程序行为,学会调试简单程序。
(7)初步理解以计算机为核心的数字设备的基本工作原理。
(8)初步明确人类与机器的关系,能识别计算机系统的简单智能行为。
3.数字化学习
(1)了解计算机硬件结构与功能,能解决使用过程中常见的问题。
(2)了解常见文件的类型及属性,能对文件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
(3)能借助数字化工具收集和简单处理数据。
(4)能使用数字化工具创作多媒体作品,表达主题。
(5)合理选择信息表达方式,对数字化作品进行展示与评价。
(6)能有效地运用数字化资源、工具等进行自主、合作、探究学习。
(7)体验新技术、新媒体(智能设备、3D打印、物联技术、互动媒体、虚拟现实与增强现实等)技术应用。
4.信息社会责任
(1)了解计算机病毒的特点与传播途径,增强防范意识。
(2)在网络交流中提高对虚假信息和恶意活动的辨识能力,注意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3)遵守信息法律法规和信息社会伦理道德,提升社会责任感。
(4)具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尊重他人的信息作品,获取、分享他人信息时注意记录信息来源、作者等信息,不盗用他人作品。
(5)能合理使用信息技术,养成绿色、健康的数字化生活习惯。
(6)正确看待新技术、新媒体对信息社会带来影响。
第三学段(7-9年级)
1.信息意识
(1)深入理解信息的价值和作用。
针对简单的信息问题,能根据信息来源的可靠性、信息内容的真伪性和信息表达的目的性进行判断和筛选。
(2)能主动分析问题需求,能用计算思维界定较复杂问题。
(3)深入理解信息加工的意义和价值,树立信息创新意识。
(4)具备较强的信息防护意识,会主动判断和抵制不良信息,能形成一定的预警能力。
2.计算思维
(1)能理解数字化原理,能分析二进制再现文本、图片、声音、视频等的过程与形式。
(2)能从二进制、逻辑、集合、函数等方面认识数学与计算机科学的区别与联系。
(3)能用流程图描述算法,能掌握常见算法,并能应用该算法解决生活与学习中的问题。
(4)能理解并应用数据处理软件中对象与属性、数据类型与运算符等数据模型的构建。
(5)能掌握程序的三种基本结构:
顺序、选择与循环。
(6)熟悉使用编程语言,设计和开发模块化程序,解决生活中较复杂问题。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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