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东镇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本部门按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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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东镇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本部门按照
高东镇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本部门按照浦财督2016【5】号文件和浦财督2015【48】号文件,开展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全过程绩效管理实施情况:
2017年度开展的绩效跟踪评价项目2个,涉及预算金额3623万元;2017年度开展的绩效评价项目4个,涉及预算金额6674万元,平均得分88.11分(其中,绩效评级为“优”的项目0个,绩效评级为“良”的项目4个,绩效评级为“合格”的项目0个;绩效评级为“不合格”的项目0个)。
本单位2017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详见下表:
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表
项目名称
高东镇2016年芦九沟、奚家沟等21条河道整治(轮疏)工程项目
预算金额
504万元
评价分值
87.51分
评价结论
运用由绩效评价小组研发并通过项目主管部门确认通过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对高东镇2016年芦九沟、奚家沟等21条河道整治(轮疏)工程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为87.51分,绩效评级为“良”
主要绩效
河道疏浚效益显著,未出现黑臭脏乱河道;项目开展后未出现河道水漫等问题,居民普遍表示满意;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且施工前及时和村沟通,避免发生施工事故
存在问题
河道疏浚工程延迟完工,工期控制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河道效益持续时间短,在项目后续养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整改建议
在开展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加强河道保洁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河道保洁工作效率
整改计划
加强项目前期调研,完善项目应急机制,建立项目长效管理机制
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表
项目名称
2017年度园恒路中修项目
预算金额
315万元
评价分值
89.34分
评价结论
运用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对上海市浦东新区高东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园恒路中修项目资金支出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
总分为89.34分,评价等级为“良”。
主要绩效
园恒路中修项目按照设计方案完成了挖翻、新铺沥青混凝土车道5456m2;挖翻、铺设人行道2362m2;新做DN600双壁缠绕管(HDPE)239m,新做DN300双壁缠绕管(HDPE)61m;新做雨水检查井10座;新做花岗岩侧平石367米;新装混凝土侧平石1417m;更换井盖18座;新做树柜及花坛侧石1438m。
通过园恒路中修项目实施,解决了园恒路存在的路面及人行道破损、积水以及排水设施不健全等问题,完善了园恒路道路设施,改善了通行条件及通行安全性,美化了区域环境,居民满意度达到了88.47%,实现了项目预期目标。
存在问题
项目在预算安排年度未完成;项目招标施工内容有遗漏。
整改建议
加强项目前期管理和可行性分析论证,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加强对招标代理等服务方监督管理。
整改计划
进一步详细工程类项目的前期计划安排;项目办强化对工程类项目招标代理的审核监督
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表
项目名称
2017年度高东镇高东新村综合整治项目
预算金额
5555万元
评价分值
86.73分
评价结论
运用由项目组研发并通过论证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及访谈,对“浦东新区2017年度高东新村综合整治”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
总分为86.73分,绩效评级为“良”。
主要绩效
高东新村综合整治起点高、难度大,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按标准执行综合整治工作;在业主居委会、街道领导以及项目施工方的密切配合下,工程项目顺利开展
存在问题
审计审价未及时完成,资金预算执行率偏低;工程实际施工时间比计划工期时间长
整改建议
按时完成工程审计审价,及时申请拨付工程资金;按照工程设计的内容进行改造,实际施工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整改计划
提高预算支出执行进度;明确合同中工程进度要求,实行考核
绩效评价结果信息表
项目名称
2017年度高东镇高东福利院补贴项目
预算金额
300万元
评价分值
88.86分
评价结论
运用由项目组研发并通过论证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及访谈,对“浦东新区2017年度高东镇高东福利院补贴”项目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
总分为88.85分,绩效评级为“良”。
主要绩效
保障高东福利院正常运行,为福利院老人提供优质服务;促进福利院完善设施、规范管理、提升服务,完善了高东镇养老体系
存在问题
预算资金编制不够准确,绩效目标未按要求进行申报;福利院床位未全部入住,存在床位闲置现象。
整改建议
加强预算编制的精确性,明确项目的绩效目标;减少床位闲置的情况,满足更多符合条件老人的入住需求。
整改计划
细化预算单位预算填报内容;加强福利院人员管理
浦东新区
高东镇2016年芦九沟、奚家沟等21条河道整治(轮疏)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上海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6月22日
浦东新区
高东镇2016年芦九沟、奚家沟等21条河道整治(轮疏)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项目实施单位(盖章):
浦东新区高东镇农业发展中心
项目主管部门:
浦东新区高东镇人民政府
评价委托单位:
浦东新区高东镇人民政府
评价中介机构(盖章):
上海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机构负责人(签字):
报告摘要
一、项目基本情况
自2016年底浦东新区全面启动中小河道整治以来,和河道过去主要按照区域划分不同,经过现场勘查、摸底、航拍等工作,为每条河道建立了各自的档案。
根据浦东新区对河道整治工作的要求,结合高东镇域内中小河道整治需求现状,高东镇政府将待整治河道分批逐年进行整治。
高东镇竞赛村、上游村、先锋村、踊跃村、珊黄村、沙港村由于征地、动迁、原住居民搬迁,以及涌入大量的外来人口等原因,出现了垃圾什物乱丢、乱倒的情况,严重影响分布于这六个村的芦九沟、奚家沟等21条河道两岸生态环境,形成水体黑臭、水体富营养化严重、河道狭窄、河床提高、淤浅严重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河道正常防汛排涝和河道附近居民的正常居住出行。
根据《关于高东镇芦九沟、奚家沟等21条河道整治(轮疏)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初步设计)的批复》(浦环保市容[2016]357号)文件内容开展“2016年高东镇芦九沟、奚家沟等21条河道整治(轮疏)工程”项目的具体工作,并由高东农业发展中心组织规划实施各项工作。
上海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浦东新区高东镇人民政府委托,对高东镇2016年芦九沟、奚家沟等21条河道整治(轮疏)工程项目实施绩效评价。
二、预算收支情况
高东镇2016年“芦九沟、奚家沟等21条河道整治(轮疏)工程”项目时间为2016年8月21日-2016年12月31日。
项目2016年度申报预算资金为499.19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53.41万元,其他费用45.78万元。
截止至2017年7月12日,根据工程审计结果,实际完成投资504.550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投资457.1207万元,待摊投资47.4298万元,预算执行率为101.07%。
三、项目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小组运用自主设计的评价指标体系及评分标准,通过数据采集、问卷调查及访谈等方式,对高东镇“2016年高东镇芦九沟、奚家沟等21条河道整治(轮疏)工程”项目财政资金绩效进行客观评价,最终评分结果为87.51分,评价结果为“良”。
通过项目组整体评价,该项目存在以下主要绩效。
从项目决策方面来看,该项目立项符合浦东新区高东镇农业发展中心的管理和运作,与农业发展中心的工作职责密切相关。
项目年度绩效目标明确、合理。
从项目管理方面来看,项目的组织架构较为完整,项目管理制度和沟通协调机制健全且执行情况良好;参与项目具体实施的施工方、工程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职责分工明确,项目实施过程较为规范合理。
从项目绩效方面来看,2016年高东镇芦九沟、奚家沟等21条河道整治(轮疏)工程项目开展情况整体良好,河道土方疏浚、新建木桩结构护岸、木桩修复、垃圾清运、绿化种植完成情况良好,工程竣工一次验收合格,河道两岸环境及水体质量明显改善。
根据项目组评价,该项目存在以下不足:
(1)河道疏浚工程延迟近完工,工期控制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2)部分河道效益持续时间短,在项目后续养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4、主要业绩与经验
1.河道疏浚效益显著,未出现黑臭脏乱河道
项目实施后,取得的效果显著,河道内淤泥淤积,河道黑臭等问题基本解决,且通过新建护岸等相关工作的开展,较大程度地改善了五条河道周边的环境。
纳入本次工程的21条河道周边部分违章建筑已作拆除,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居民的居住环境安全,并有效提升了高东镇市容环境。
2.项目开展后未出现河道水漫等问题,居民普遍表示满意
该项目实施后未出现河道水漫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的情况,河道较整治前有较大改善,水质变好,河道异味问题也得到有效缓解,整体来讲河道问题得到进一步缓解,居民普遍表示满意,根据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居民对于该项目整治后的效果的满意度为91.60%。
3.建立定期沟通机制且施工前及时和村沟通,避免发生施工事故
根据项目主管单位反映,项目主管方和项目施工单位、施工监理方定期召开施工沟通会议,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由项目主管方和施工单位共同沟通并及时处理;此外在河道整治前,由农业发展中心和河道涉及到的村居及时沟通,充分听取村居群众的意见,根据实际及时调整施工方案,避免施工中出现施工事故。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
1.河道疏浚工程延迟完工,工期控制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项目实际工期为2016年9月12日至2017年1月20日,相较于项目施工合同工期延后1月20日,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原因:
一方面由于施工期间遇到梅雨季无法施工;另一方面,在河道淤泥疏浚中需要借助生产队协助解决泥浆堆积点问题,因此整体工期延后。
2.部分河道效益持续时间短,在项目后续养护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根据项目单位反映,该项目自2016年施工至今部分河道整治效果已不明显,且走访中了解到河道整治竣工后数月内效益良好,但目前个别河道水体存在轻度污染现象,水体呈现为不正常的绿色并有轻微的异味,存在零星垃圾漂浮现象,在河道日常养护方面有待进一步加强。
六、相关建议和措施
1.在开展前期调研工作的基础上完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项目按计划完成
关于本次整治工程工期延期一个半月的情况,项目组建议相关管理部门在前期开展调研工作时应结合周边环境因素,并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合作,确保各项信息的准确性。
在项目开展前期将各项不确定因素考虑在内,并制定相应的前期勘察设计方案及相应的应急管理机制,确保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能够按计划执行,若出现临时突发事件,也可根据应急方案进行相应的调整,而不是被动的等待该因素的解决,导致工期延误。
2.加强河道保洁监督工作,进一步加强河道保洁工作效率
项目涉及河道竣工后交由河道保洁社以及河道养护公司进行后续保洁工作,并没有施工单位参与后续保洁工作。
建议一方面在河道保洁监督方面进一步加强,相关管理人员应不定时对各条河道进行巡视检查,并对河道保洁人员进行考核计分,不足方面及时整改;另一方面建议施工方在竣工验收后半年至一年内同步参与河道后续保洁工作,并将此项内容列入施工合同,保障河道后续保洁工作有效开展。
浦东新区高东镇2016年芦九沟、奚家沟等21条河道整治(轮疏)工程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为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精细化、科学化管理水平,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引导作用,上海辉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高东镇人民政府委托,依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沪财绩(2014)22号]、《关于印发〈浦东新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浦财督(2015)48号]等相关文件精神,通过文件资料核查、访谈、问卷调查、现场调研、专家征询等方式,结合定量、定性评价方法对“浦东新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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