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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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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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简易版问答版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
(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适用)
税款所属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纳税人姓名:
纳税人识别号:
□□□□□□□□□□□□□□□□□□-□□金额单位:
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基本情况
手机号码
电子邮箱
邮政编码
□□□□□□
联系地址
省(区、市)市区(县)街道(乡、镇)
纳税地点(单选)
1.有任职受雇单位的,需选本项并填写“任职受雇单位信息”:
□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
任职受雇
单位信息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
2.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可以从本栏次选择一地:
□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地
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
/主要收入来源地
省(区、市)市区(县)街道(乡、镇)
申报类型(单选)
□首次申报□更正申报
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
项目
行次
金额
一、收入合计(第1行=第2行+第3行+第4行+第5行)
1
(一)工资、薪金
2
(二)劳务报酬
3
(三)稿酬
4
(四)特许权使用费
5
二、费用合计[第6行=(第3行+第4行+第5行)×20%]
6
三、免税收入合计(第7行=第8行+第9行)
7
(一)稿酬所得免税部分[第8行=第4行×(1-20%)×30%]
8
(二)其他免税收入(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9
四、减除费用
10
五、专项扣除合计(第11行=第12行+第13行+第14行+第15行)
11
(一)基本养老保险费
12
(二)基本医疗保险费
13
(三)失业保险费
14
(四)住房公积金
15
六、专项附加扣除合计(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第16行=第17行+第18行+第19行+第20行+第21行+第22行)
16
(一)子女教育
17
(二)继续教育
18
(三)大病医疗
19
(四)住房贷款利息
20
(五)住房租金
21
(六)赡养老人
22
七、其他扣除合计(第23行=第24行+第25行+第26行+第27行+第28行)
23
(一)年金
24
(二)商业健康保险(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25
(三)税延养老保险(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26
(四)允许扣除的税费
27
(五)其他
28
八、准予扣除的捐赠额(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29
九、应纳税所得额
(第30行=第1行-第6行-第7行-第10行-第11行-第16行-第23行-第29行)
30
十、税率(%)
31
十一、速算扣除数
32
十二、应纳税额(第33行=第30行×第31行-第32行)
33
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无住所居民个人预判为非居民个人取得的数月奖金,选择按全年一次性奖金计税的填写本部分)
一、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34
二、准予扣除的捐赠额(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35
三、税率(%)
36
四、速算扣除数
37
五、应纳税额[第38行=(第34行-第35行)×第36行-第37行]
38
税额调整
一、综合所得收入调整额(需在“备注”栏说明调整具体原因、计算方式等)
39
二、应纳税额调整额
40
应补/退个人所得税计算
一、应纳税额合计(第41行=第33行+第38行+第40行)
41
二、减免税额(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42
三、已缴税额
43
四、应补/退税额(第44行=第41行-第42行-第43行)
44
无住所个人附报信息
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已在中国境内居住年数
退税申请
(应补/退税额小于0的填写本部分)
□申请退税(需填写“开户银行名称”“开户银行省份”“银行账号”)□放弃退税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省份
银行账号
备注
谨声明:
本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本人对填报内容(附带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
纳税人签字:
年月日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身份证件类型:
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
代理机构签章:
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理人:
受理税务机关(章):
受理日期:
年月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A表)填表说明
(仅取得境内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适用)
一、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仅从中国境内取得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照税法规定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取得境外所得的,不适用本表。
二、报送期限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
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并报送本表。
三、本表各栏填写
(一)表头项目
1.税款所属期:
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当年的第1日至最后1日。
如:
2020年1
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2.纳税人姓名:
填写居民个人姓名。
3.纳税人识别号:
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人识别号。
(二)基本情况
1.手机号码:
填写居民个人中国境内的有效手机号码。
2.电子邮箱:
填写居民个人有效电子邮箱地址。
3.联系地址:
填写居民个人能够接收信件的有效地址。
4.邮政编码:
填写居民个人“联系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
(三)纳税地点
居民个人根据任职受雇情况,在选项1和选项2之间选择其一,并填写相应信息。
若居民个人逾期办理汇算清缴申报被指定主管税务机关的,无需填写本部分。
1.任职受雇单位信息:
勾选“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并填写相关信息。
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居民个人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视同居民个人的任职受雇单位。
其中,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劳务报酬包括保险营销员和证券经纪人取得的佣金收入,以及正在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的学生实习取得的劳务报酬。
(1)名称:
填写任职受雇单位的法定名称全称。
(2)纳税人识别号:
填写任职受雇单位的纳税人识别号或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2.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地:
勾选“户籍所在地”的,填写居民户口簿中登记的住址。
勾选“经常居住地”的,填写居民个人申领居住证上登载的居住地址;没有申领居住证的,填写居民个人实际居住地;实际居住地不在中国境内的,填写支付或者实际负担综合所得的境内单位或个人所在地。
勾选“主要收入来源地”的,填写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累计收入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四)申报类型
未曾办理过年度汇算申报,勾选“首次申报”;已办理过年度汇算申报,但有误需要更正的,勾选“更正申报”。
(五)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计算
1.第1行“收入合计”:
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合计金额。
第1行=第2行+第3行+第4行+第5行。
2.第2~5行“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
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需要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收入金额。
3.第6行“费用合计”:
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6行=(第3行+第4行+第5行)×20%。
4.第7行“免税收入合计”:
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合计金额。
第7行=第8行+第9行。
5.第8行“稿酬所得免税部分”:
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8行=第4行×(1-20%)×30%。
6.第9行“其他免税收入”:
填写居民个人取得的除第8行以外的符合税法规定的免税收入合计,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7.第10行“减除费用”:
填写税法规定的减除费用。
8.第11行“专项扣除合计”:
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11行=第12行+第13行+第14行+第15行。
9.第12~15行“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金额。
10.第16行“专项附加扣除合计”:
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第16行=第17行+第18行+第19行+第20行+第21行+第22行。
11.第17~22行“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专项附加扣除的金额。
12.第23行“其他扣除合计”:
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23行=第24行+第25行+第26行+第27行+第28行。
13.第24~28行“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允许扣除的税费”“其他”:
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可在税前扣除的年金、商业健康保险、税延养老保险、允许扣除的税费和其他扣除项目的金额。
其中,填写商业健康保险的,应当按规定附报《商业健康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填写税延养老保险的,应当按规定附报《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税前扣除情况明细表》。
14.第29行“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填写居民个人按规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金额,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15.第30行“应纳税所得额”:
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30行=第1行-第6行-第7行-第10行-第11行-第16行-第23行-第29行。
16.第31、32行“税率”“速算扣除数”:
填写按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17.第33行“应纳税额”:
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33行=第30行×第31行-第32行。
(六)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
无住所居民个人预缴时因预判为非居民个人而按取得数月奖金计算缴税的,汇缴时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将一笔数月奖金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算。
1.第34行“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
填写无住所的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预判为非居民个人时取得的一笔数月奖金收入金额。
2.第35行“准予扣除的捐赠额”:
填写无住所的居民个人按规定准予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金额,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公益慈善事业捐赠扣除明细表》。
3.第36、37行“税率”“速算扣除数”:
填写按照全年一次性奖金政策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4.第38行“应纳税额”:
按照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38行=(第34行-第35行)×第36行-第37行。
(七)税额调整
1.第39行“综合所得收入调整额”:
填写居民个人按照税法规定可以办理的除第39行之前所填报内容之外的其他可以进行调整的综合所得收入的调整金额,并在“备注”栏说明
调整的具体原因、计算方式等信息。
2.第40行“应纳税额调整额”:
填写居民个人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综合所得收入后所应调整的应纳税额。
(八)应补/退个人所得税计算
1.第41行“应纳税额合计”:
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41行=第33行+第38行+第40行。
2.第42行“减免税额”:
填写符合税法规定的可以减免的税额,并按规定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3.第43行“已缴税额”:
填写居民个人取得在本表中已填报的收入对应的已经缴纳或者被扣缴的个人所得税。
4.第44行“应补/退税额”:
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第44行=第41行-第42行-第43行。
(九)无住所个人附报信息
本部分由无住所居民个人填写。
不是,则不填。
1.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填写纳税年度内,无住所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居住的天数。
2.已在中国境内居住年数:
填写无住所居民个人已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的年份数。
其中,年份数自2019年(含)开始计算且不包含本纳税年度。
(十)退税申请
本部分由应补/退税额小于0且勾选“申请退税”的居民个人填写。
1.“开户银行名称”:
填写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账户的银行名称。
2.“开户银行省份”:
填写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开立的银行账户的开户银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计划单列市。
3.“银行账号”:
填写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开立的银行账户的银行账号。
(十一)备注
填写居民个人认为需要特别说明的或者按照有关规定需要说明的事项。
四、其他事项说明
以纸质方式报送本表的,建议通过计算机填写打印,一式两份,纳税人、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简易版)
(纳税年度:
20)
一、填表须知
填写本表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如果您年综合所得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在纳税年度内未取得境外所得的,可以填写本表;
2.您可以在纳税年度的次年3月1日至5月31日使用本表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并在该期限内申请退税;
3.建议您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直接登录税务机关官方网站在线办理汇算清缴申报,体验更加便捷的申报方式;
4.如果您对于申报填写的内容有疑问,您可以参考相关办税指引,咨询您的扣缴单位、专业人士,或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5.以纸质方式报送本表的,建议通过计算机填写打印,一式两份,纳税人、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
二、个人基本情况
1.姓名
2.公民身份号码/纳税人识别号
□□□□□□□□□□□□□□□□□□-□□(无校验码不填后两位)
说明:
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
税人识别号。
3.手机号码
□□□□□□□□□□□
提示:
中国境内有效手机号码,请准确填写,以方便与您联系。
4.电子邮箱
5.联系地址
省(区、市)市区(县)街道(乡、镇)
提示:
能够接收信件的有效通讯地址。
6.邮政编码
□□□□□□
三、纳税地点(单选)
1.有任职受雇单位的,需选本项并填写“任职受雇单位信息”:
□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
任职受雇
单位信息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
2.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可以从本栏次选择一地:
□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地
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
/主要收入来源地
省(区、市)市区(县)街道(乡、镇)
四、申报类型
请您选择本次申报类型,未曾办理过年度汇算申报,勾选“首次申报”;已办理过年度汇算申报,但有误需要更正的,勾选“更
正申报”:
□首次申报□更正申报
五、纳税情况
已缴税额
□□,□□□.□□(元)
纳税年度内取得综合所得时,扣缴义务人预扣预缴以及个人自行申报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六、退税申请
1.是否申请退税?
□申请退税【选择此项的,填写个人账户信息】□放弃退税
2.个人账户信息
开户银行名称:
开户银行省份:
银行账号:
说明:
开户银行名称填写居民个人在中国境内开立银行账户的银行名称。
七、备注
如果您有需要特别说明或者税务机关要求说明的事项,请在本栏填写:
八、承诺及申报受理
谨声明:
1.本人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额合计不超过6万元。
2.本表是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的,本人对填报内容(附带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完整性负责。
纳税人签名:
年
月
日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身份证件类型:
经办人身份证件号码:
代理机构签章:
代理机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受理人:
受理税务机关(章):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国家税务总局监制
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问答版)
(纳税年度:
20)
一、填表须知
填写本表前,请仔细阅读以下内容:
1.如果您需要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并且未在纳税年度内取得境外所得的,可以填写本表;
2.您需要在纳税年度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汇算清缴申报,并在该期限内补缴税款或者申请退税;
3.建议您下载并登录个人所得税APP,或者直接登录税务机关官方网站在线办理汇算清缴申报,体验更加便捷的申报方式;
4.如果您对于申报填写的内容有疑问,您可以参考相关办税指引,咨询您的扣缴单位、专业人士,或者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
5.以纸质方式报送本表的,建议通过计算机填写打印,一式两份,纳税人、税务机关各留存一份。
二、基本情况
1.姓名
2.公民身份号码/纳税人识别号
□□□□□□□□□□□□□□□□□□-□□(无校验码不填后两位)
说明:
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上载明的“公民身份号码”;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填写税务机关赋予的纳税
人识别号。
3.手机号码
□□□□□□□□□□□
提示:
中国境内有效手机号码,请准确填写,以方便与您联系。
4.电子邮箱
5.联系地址
省(区、市)市区(县)街道(乡、镇)
提示:
能够接收信件的有效通讯地址。
6.邮政编码
□□□□□□
三、纳税地点
7.您是否有任职受雇单位,并取得工资薪金?
(单选)
□有任职受雇单位(需要回答问题8)□没有任职受雇单位(需要回答问题9)
8.如果您有任职受雇单位,您可以选择一处任职受雇单位所在地办理汇算清缴,请提供该任职受雇单位的具体情况:
任职受雇单位名称(全称):
任职受雇单位纳税人识别号:
□□□□□□□□□□□□□□□□□□
9.如果您没有任职受雇单位,您可以选择在以下地点办理汇算清缴:
(单选)
□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主要收入来源地
具体地址:
省(区、市)市区(县)街道(乡、镇)
说明:
1.户籍所在地是指居民户口簿中登记的地址。
2.经常居住地是指居民个人申领居住证上登载的居住地址,若没有申领居住证,指居民个人当前实际居住的地址;若居民个人不在中国境内的,指支付或者实际负担综合所得的境内单位或个人所在地。
3.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居民个人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累计收入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四、申报类型
10.未曾办理过年度汇算申报,勾选“首次申报”;已办理过年度汇算申报,但有误需要更正的,勾选“更正申报”:
□首次申报□更正申报
五、收入-A(工资薪金)
11.您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有多少?
(A1)工资薪金收入(包括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元)□无此类收入
说明:
(1)工资薪金是指,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取得的工资薪金收入。
包括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
雇有关的其他收入。
全年一次性奖金是指,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扣缴义务人根据其全年经济效益和对雇员全年工作业绩的综合考核情况,向雇员发放的一次性奖金。
包括年终加薪、实行年薪制和绩效工资办法的单位根据考核情况兑现的年薪和绩效工资。
(2)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单独计税,也可以并入综合所得计税。
具体方法请查阅财税﹝2018﹞164号文件规定。
选择何种方式计税对您更为有利,可以咨询专业人士。
(3)工资薪金收入不包括单独计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
六、收入-A(劳务报酬)
12.您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收入有多少?
(A2)劳务报酬收入:
□□,□□□,□□□,□□□.□□(元)□无此类收入
说明:
劳务报酬收入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
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收入。
七、收入-A(稿酬)
13.您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稿酬收入有多少?
(A3)稿酬收入:
□□,□□□,□□□,□□□.□□(元)□无此类收入
说明:
稿酬收入是指,个人作品以图书、报刊等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收入。
八、收入-A(特许权使用费)
14.您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有多少?
(A4)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元)□无此类收入
说明: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是指,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九、免税收入-B
15.您在纳税年度内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中,免税收入有多少?
(需附报《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
(B1)免税收入:
□□,□□□,□□□,□□□.□□(元)□无此类收入
提示:
免税收入是指按照税法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收入。
其中,税法规定“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70%计算”,对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计30%的
部分无需填入本项,将在后续计算中扣减该部分。
十、专项扣除-C
16.您在纳税年度内个人负担的,按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是多少?
(C1)基本养老保险费:
□□□,□□□.□□(元)
□无此类扣除
(C2)基本医疗保险费:
□□□,□□□.□□(元)
□无此类扣除
(C3)失业保险费:
□□□,□□□.□□(元)
□无此类扣除
(C4)住房公积金:
□□□,□□□.□□(元)
□无此类扣除
说明:
个人实际负担的三险一金可以扣除。
十一、专项附加扣除-D
17.您在纳税年度内可以扣除的子女教育支出是多少?
(需附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
(D1)子女教育:
□□□,□□□.□□(元)□无此类扣除
说明:
子女教育支出可扣除金额(D1)=每一子女可扣除金额合计;
每一子女可扣除金额=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扣除月份数×1000元×扣除比例。
纳税年度内符合条件的扣除月份数包括子女年满3周岁当月起至受教育前一月、实际受教育月份以及寒暑假休假月份等。
扣除比例:
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每一子女可以在本人或配偶处按照100%扣除,也可由双方分别按照50%扣除。
18.您在纳税年度内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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