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视角下职工薪酬优化设计以南通市50家中小型企业为例.docx
- 文档编号:10364700
- 上传时间:2023-02-10
- 格式:DOCX
- 页数:25
- 大小:52.16KB
企业所得税视角下职工薪酬优化设计以南通市50家中小型企业为例.docx
《企业所得税视角下职工薪酬优化设计以南通市50家中小型企业为例.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所得税视角下职工薪酬优化设计以南通市50家中小型企业为例.docx(2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企业所得税视角下职工薪酬优化设计以南通市50家中小型企业为例
7企业所得税视角薪酬税收筹划空间
7.1工资、薪金筹划空间
7.1.1工资薪金有关企业所得税计税规定简述
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规定了企业在进行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合理工资薪金支出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按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同时税法规定了以工资薪金为基数缴纳或提取的“五险一金”、职工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费等亦可以按一定比例扣除企业所得税。
7.1.2工资薪金优化空间
可见工资薪金的变化能对企业税前可扣除额产生影响,如果企业在满足合理化薪酬支出的前提下对职工薪酬作出增长调整,既能使员工收入增长,又能够使企业达到降税效应,从而实现职工与企业的兼顾发展。
7.2劳动报酬筹划空间
7.2.1劳动报酬影响企业所得税相关计税规定简述
企业薪酬核算的对象不紧包括了与企业正式签立合同的人员,也包括了没有和企业签订合同的,但由企业任命或受雇与企业,为企业经营活动提供服务的人员,为此区分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动报酬所得。
根据税法规定劳动报酬所得适用20%—40%的征收税率,符合规定的劳务报酬在企业所得税前同样具有抵税作用,可以在税前扣除。
7.2.2劳动报酬优化空间
工资、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两种计税方式导致了个人所得税税负差异,企业可以通过两者税后分担比率平衡公式,将高税率转为低税率。
7.3一次性年终奖金所得筹划空间
7.3.1一次性年终奖计税相关规定简述
一次性年终奖是公司基于员工对企业经济效益作出的贡献考核情况年终一次性发放给职工的奖金。
根据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规定,企业职工取得的一次性年终奖应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作、薪金所得,计算缴纳职工年终奖个人所得税。
7.3.2一次性年终奖优化空间
职工在取得年终奖时往往会负担较多的税负,有时会出现税前奖金高,税后奖金低等情况。
由于一次性年终奖存在盲区的特殊性、分次奖金与一次奖金适用的税率和计税方法导致税负的不同等,为此有必要对一次性年终奖金进行税收筹划。
通过避开无效纳税区间以及奖金与工资优化组合方案以降低职工税负,不让应有利益受损,以此筹划激励职工,使企业经济效益增长。
7.4三项职工经费筹划空间
7.4.1三项职工经费有关企业所得税计税规定简述
三项职工福利经费包括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以及职工教育经费,是企业为职工提供福利、举办工会活动、为员工提供教育培训等支付的相关费用。
按现行税法三项经费在实发工资规定的比例范围准予扣除所得税额,其中职工福利在不超过实发工资、薪金的14%部分准予扣除(符合税法规定的职工福利支出免纳个人所得税额)、工会经费以及职工教育经费分别不超过实发工资、薪金的2%和2.5%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额。
7.4.1三项职工经费优化空间
由于“三项经费”在实发工资、薪金总额的规定比例范围准许扣除企业所得税额,超过部分不可以扣除。
企业可以采取三项职工经费与工资薪金的优化组合,以此充分利用三项经费在标准范围内的抵税作用
7.5年金筹划空间
7.5.1年金有关企业所得税计税规定简述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五险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准予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同时职工个人依照规定缴纳的三险即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准予在个人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若建立补充社会保险(补充养老、医疗保险等)、年金等,按规定工资薪金总额5%标准也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企业若在员工自愿的前提下建立社会保障体系、年金等,利用福利税收政策把员工的收入部分转移到基本福利中去,这样不仅可以减轻员工个人所得税负担,同样可以增加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额。
7.5.1年金优化空间
若企业建立第二养老体系,当企业工资预算有浮动增长,可将增长部分在不超过工资总额5%用来缴纳年金。
此时企业税负并没有增加,职工实际收益增加。
从对员工激励角度来说企业可以考虑这么作,年金实质性属于职工退休后的养老金。
企业对此部分进行税收筹划可以有效当员工感受到公司的对职工的关切,增加职工对企业的信赖,营造一种好的企业与职工的关系,可以有效起到激励作用。
7.6住房公积金筹划空间
7.6.1住房公积金有关企业所得税计税规定简述
住房公积金是我国作为职工住房保障体系制度建立的,一般由单位与个人两部分共同缴纳存储。
在满足“三倍”与“12%”上限的缴纳符合税法政策的条件下,住房公积金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同样具有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作用。
7.6.2住房公积金优化设计
由于不同员工的自身情况和实际经济承受能力不同,企业应针对不同员工的实际购房需求和考虑纳税环境,在企业现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与税法规定最大可扣税缴存比例进行调整筹划。
7.7税收优惠筹划空间
7.7.1税收优惠有关企业所得税计税规定简述
根据税法规定可知,企业所得税与个人所得税均有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各种减税、免税、税前扣除等。
纳税人可以结合自身是否满足税收优惠政策,在满足的前提下进行合法合理的税收优惠筹划可以降低税负压力,这也为利用税收优惠筹划提供了空间。
7.7.2税收优惠优化空间
企业可以通过研发费用加计50%所得税前扣除、残疾人工资加计100%扣除、企业借款利息可以抵、捐赠在标准范围免税等,本文以借款和捐赠为例优化。
8企业所得税视角薪酬税收筹划应用
8.1工资、薪金筹划优化设计
工资、薪金所适用税率为3%-45%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职工月工资、薪金应纳税额计算公式=计税工资×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企业对职工合理的薪酬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可以看出职工薪酬与企业税前扣除额具有关联性,职工工资的增减变化会直接影响企业税前可扣除额。
表8.1.1工资、薪金税率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
3
0
2
超过1500至4500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至9000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至35000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至55000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至80000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部分
45
13505
筹划思路1:
合理的增加职员工资优化思路应用(本思路适用于职工工资与企业经营业绩相挂钩的企业)
企业应根据经营效益情况与职工的贡献程度相适应,在企业经营效益非常好的时候可以适当的调整员工的工资。
企业每个月保留职工工资调整额度,在企业经营效益好的时候把调整的额度并入职工工资,在企业经营效益不好的时候把调整的额度放在那里留以后发(例如作为职工的年终奖)。
假设某企业每个月留有X元/每人,用于考核职工业绩完成情况或根据每个月公司的效益情况考虑是否调增。
筹划应用:
某中型企业适用25%所得税税率,公司2018年1月经营效益一般,职工当月工资为3600元。
次月公司经营效益改善决定调增与经营效益贡献相关200人职工200元/每人工资。
为了简化分析暂不考虑企业因激励效应带来效益利润。
优化前:
就200职工1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税
=((3600-3500)×3%)×200=600(元)
就200职工人员实际总收入为
=3600×200-600=719400(元)
就企业这200职工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3600×200=720000(元)
就企业这200职工可使企业所得税减少
=(3600×200)×25%=180000(元)
优化后:
就200职工2月份工资、薪金所得税
=((3600+200-3500)×3%)×200=1800(元)
就200职工人员实际总收入为
=(3600+200)×200-1800=758200(元)
就企业这200职工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应纳税所得额
=(3600+200)×200=760000(元)
就企业这200职工可使企业所得税减少
=(3600+200)×200×25%=190000(元)
通过前后优化对比可知,职工实际收入增加38800元(760000-720000),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比优化前再减少了40000元(190000-180000),企业所得税再减少10000元。
通过优化方案对企业职工薪金结构的调整,能有效发挥对职工激励效应带来的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实现职工以企业的共同受益。
筹划思路2:
职员配车-职工薪金费用化优化思路应用(适用于任何企业)
很多中型企业未给与部分管理销售员公司配车,导致职员被迫因工作需要而购车,即使不是全款,对于一般家庭加上房贷经济压力也较大,使得这部分职工的生活较紧缩,无法全身心投入企业日常经济管理活动中。
对于上述管理销售人员配车问题,由企业与职员协商决定后由企业为其配车。
员工享有使用权,企业享有所有权,车辆每月折旧费等其他耗费由企业从职工工资抵扣,经过约定年限后可由职工决定是否由企业转让与本人。
通过该筹划后能有效激励员工工作效率与激情,带动企业经济效益提高。
筹划应用:
某中型企业与销售人员江某约定购买一辆价值12万元人民币的商务车一辆,为了分析应用方便假设:
对江某工资薪金在约定年限5内每个月工资进行调减,该车使用年限为5年,车辆每个月折旧为2000元,车辆油耗及修理费每个月500元由企业为其免费提供。
(江某每个月工资为10000元,与公司商购车后工资每个月为8000元)
优化前:
江某因工作需要自行购10万元商务车,使用年限5年,假设车辆油耗及修理费每个月500自理.同时考虑折旧每个月2000元。
江某5年每个月工资薪金=10000(元)
江某5年每个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10000-3500)×20%-555=1070(元)
江某内实际每个月收益=10000-1070-500-2000=6430(元)
江某5年实际收益=6430×12×5=385800(元)
就江某5年工资薪酬可抵扣企业应纳所得税前额
=10000×12×5=600000(元)
就江某5年工资薪酬可使企业所得税减少
=10000×12×5×25%=150000(元)
优化后:
江某与公司约定购10万元商务车,使用年限5年,车辆修理费、油耗费每个月500企业负担.每个月折旧2000元。
同时调整江某为8000元
江某5年每个月工资薪金=8000(元)
江某5年每个月应纳个人所得税
=(8000-3500)×10%-105=345(元)
江某内实际每个月收益=(8000+500)-345--500=7655(元)
江某5年实际收益=7655×12×5=459300(元)
就江某5年工资薪酬及车辆油耗、修理费可抵扣企业应纳所得税前额
=(8000+2000+500)××12×5=630000(元)
就江某5年工资薪酬及车辆油耗、修理费、折旧费使企业所得税减少
=(8000+2000+500)×25%×12×5=157500(元)
通过筹划方案前后比较可得江某5年实际收益在优化方案实施后增加了73500元(459300-385800);5年企业所得税税前可扣除额增加了30000元(630000-60000),可使企业所得税再减少7500元(157500-150000)。
8.2劳务报酬筹划优化设计
劳务报酬所得指个人独立从事各种非雇佣的劳务所取得的所得,每次劳务报酬收入4000元以及以下的,应纳税额=(每次取得收入-800)×20%;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4000以上低于20000的,应税公式=每次取得收入×(1-20%)×20%;
每次劳务报酬收入超过20000元,应税公式=每次取得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具体税率表6.2.1如下:
级数
每次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1
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
20
0
2
超过20000~50000元的部分
30
2000
3
超过50000元的部分
40
7000
表8-2-1劳务报酬所得税率
表6-2-2职工工资与劳务报酬收入负担纳税比率
月工资收入(元)
收入负担纳税比例(%)
劳务报酬收入(元)
收入负担纳税比例(%)
(0,3500】
0
(0,800】
0
(3500,5000】
(0,0.9】
(800,4000】
(0,16】
(5000,8000】
(0.09,4.31】
(4000,25000】
【16】
(8000,12500】
(4.31,9.96】
(25000,62500】
(16,20.8】
(12500,38500】
(9.96,20.12】
(62500,+∞】
(20.8,32】
(38500,58500】
(20.12,23.50】
-
-
58500,83500】
23.50,26.94】
-
-
(83500,+∞】
(26.94,45】
-
=
-
-
-
-
表6--2-3职工工资与劳务报酬基于共同收入区间收入纳税比率
收入共同区间
月工资收入纳税负担率%
劳务报酬收入纳税负担率%
(0,800】
0
0
(800,3500】
0
(0,15.43】
(3500,4000】
(0,0.375】
(15.43,16】
(4000,12500】
(0.375,9.96】
【16】
(12500,25000】
(9.96,17.48】
【16】
(25000,38500】
(17.48,20.12】
(16,18.81】
(38500,58300】
(20.12,23.50】
(18.81,20.58】
—
—
—
通过职工工资收入与劳务收入纳税负担比率绘制以下简易图表以便应用分析
图6-1-2-1职工工资与劳务报酬收入负担纳税比例图
筹划思路:
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相互转换优化思路应用(本思路适用于经常雇佣外派人员的企业)
当企业受雇员工应纳所得额较少,按劳务报酬所得缴纳所得税时,税负负担明显比按工资、薪金所得要大,此时按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的税率要比按劳动所得税率低。
根据企业筹划的需要可在受雇和独立劳动形式进行选择,考虑员工利益,以保证企业健康发展。
设两者税负相交点收入为X,通过两者税收负担纳税比率平衡公式:
【(X-3500)×25%-1005】÷X=【X×(1-20)×20%】÷X=16%
推出X=20888.89(元)。
即职工收入为20888.89元,劳务报酬与工资、薪金所得税负想等。
当职工所得小于20888.89元时,工资、薪金所得税负比劳务报酬税负要小,所以可以将劳务报酬所得转化为职工工资、薪金所得,以降低税负。
筹划应用:
某中型企业王某职工工资为3600元,企业与该职工为雇佣关系,该员工收入按劳务报酬进行代扣代缴,公司后与其签订合同为正式员工。
优化前:
该员工按劳务报酬应纳税所得额=3600-800=2800(元)
劳务报酬应纳个人税额=2800×20%=560(元)
该员工实际收益=3600-560=3040(元)
就该员工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额=3600(元)
就该员工可使企业所得税减少=3600×25%=900(元)
优化后:
该员工按职工工资、薪金应纳税所得额=3600-3500=100(元)
工资、薪金应纳个人税额=100×3%=3(元)
该员工实际收益=3600-3=3597元)
企业所得税前可扣除额=3600(元)
就该员工可使企业所得税减少=3600×25%=900(元)
通过优化前后对比,在可是企业所得税减少额不变的情况下,可使得职工收益增加557元。
8.3一次性年终奖筹划的优化设计
当职工当月工资薪金高于或等于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限额时,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职工当月取得的一次性全年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当职工当月工资薪金低于税法规定的工资、薪金所得的费用扣除限额时,适用公式为应纳税额=职工当月取得一次性全年奖金×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全年一次性奖金的税率和相应的速算扣除数为全年一次性奖金/12个月得到的商数从工资、薪金税率表中确定。
表6-3-1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税税率表
级数
全年一次性奖金临界点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8000元
3
0
2
超过18000至5400部分
10
105
3
超过5400至10800部分
20
555
4
超过10800至420000部分
25
1005
5
超过420000至660000部分
30
2755
6
超过660000至960000部分
35
5505
7
超过960000元部分
45
13505
由于一次性全年奖金实行的是超额累进制,可能会导致税前奖金多发一元,税后奖金少一大截。
多发一元反而要缴纳很多税。
在全年一次性奖金临界点的附近,就存在很多无效纳税区间,奖金发放如果落在此范围内,会造成无效纳税,有损员工利益,企业发放奖金应注意避开这些区域。
全年一次性奖金无效纳税区域如表6.3.1.1。
(本思路适用于发年终金的企业)
表6-3-2全年一次性奖金无效纳税区
级数
无效纳税区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18000,19283,33]
10
105
2
(54000,60187,5]
20
555
3
(108000,114600]
25
1005
4
(420000,447500]
30
2755
5
(660000,706538,46]
35
5505
6
(960000,1120000]
45
13505
筹划思路1:
避开全年一次性年终奖无效纳税区间优化思路应用(本思路适用于发年终金的企业)
企业在发放年终奖应充分考虑奖金税后的金额,应避免奖金落在上述“无效区域”。
筹划应用:
某中小企业赵某2017年每个月有工资10000元、年终一次性奖金为120000元。
后经筹划从年终奖金拿出一部分平摊到每个月工资。
优化前:
赵某全年应交工资、薪金所得税=(10000-3500)×20%-555=745(元)
年终奖应纳税额计算:
120000÷12=10000,得出商数10000对应工资、薪金所得税税率为25%以及速算扣除数1005。
或直接对应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税税率表。
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税应纳=120000×25%-1005=28995(元)
全年个人所得税应纳=745×12+28995=37935(元)
赵某全年实际收入=10000×12+120000-37935=202065(元)
就赵某工资、薪金以及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使企业所得税额减少
=(10000×12+120000)×25%=60000(元)
优化后:
从奖金拿出12000平摊到每个月,此时奖金为108000。
奖金税率从25%转为20%与工资、薪金税率20%相同。
全年应交工资、薪金所得税=(10000+1000-3500)×20%-555=945(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所得税应纳
=(120000-12000)×20%-555=21045(元)
全年个人所得税应纳=945×12+21045=32385(元)
赵某全年实际收入=11000×12+108000-32385=207615(元)
就赵某工资、薪金以及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使企业所得税额减少
=(11000×12+108000)×25%=60000(元)
通过优化前后对比,可使企业税减少额不变得情况下,即优化前与优化后可使企业所得税减少额都为60000元。
但职工实际税后收益增加了5550元(207615-202065)。
筹划思路2:
全年一次性奖金与工资、薪金组合优化思路应用(本思路适用于实行年薪制与绩效年终奖结合的企业)
企业可以通过预测老员工的收入,对他们的工资、奖金进行筹划组合。
通过优化组合的方式降低职工税负。
企业对于在经营活动中劳动关系和年收入比较稳定的员工,可以采取预测职工年收入的方法分配工资、薪金,以优化组合的方式降低职工税负,以此激励员工,提升企业经营效益。
表6.3.2.1全年奖金、工资优化组合表
应用筹划:
某中小企业预计周某明年工资每月应税工资150000元,年终奖10000元。
后公司重新进行筹划,把190000元(150000×12+10000)中54000作为全年一次性奖金,其余平均每月工资11333.33元。
优化前:
周某全年月工资、薪金所得税
=[(150000-3500)×25%-1005]×12=22440(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10000×3%=300(元)
全年共计缴纳个人所得税=22440+300=22740(元)
周某全年税后收益=190000-22740=167260(元)
就周某工资、薪金以及全年一次性奖金可抵扣企业税前应纳税所得额
=190000(元)
工资、薪金以及全年一次性奖金可税前抵扣企业所得税额
=190000×25%=47500(元)
优化后:
周某全年月工资、薪金所得税
=[(11333.33-3500)×25%-1005]×12=11439.99(元)
全年一次性奖金应纳税=54000×10%-105=5295元)
全年共计缴纳个人所得税=11439.99+5295=16734.99(元)
周某全年税后收益=190000-16734.99=173265.01元)
就周某工资、薪金以及全年一次性奖金可抵扣企业税前应纳税所得额
=190000(元)
就周某工资、薪金以及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使企业所得税减少
=190000×25%=47500(元)
通过优化前后对比,可使企业税减少额不变得情况下,即优化前与优化后可使企业所得税减少额都为47500元。
但职工实际税后收益增加了6005.01(173265.01-167260)。
8.4三项职工经费优化设计
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税法暂行条例第六条的规定可知,企业计提或者提取的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费,分别可以按不超过计税工资比例的14%、2%、1.5%计算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职工三项经费实际支出可扣除比例计算数值的大小与职工工资的高低同样有着密切的关系,企业应注意工资、薪金与职工三项经费税前可扣除问题,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合理安排。
(本筹划适用于有固定薪酬预算的企业)
表6.4.1国家及南通市职工三项经费计提可税前扣除标准
项目
缴费比例
企业缴纳标准
国家
南通市
国家
南通市
工会经费
2%
2%
企业缴纳
企业缴纳
教育经费
1.50%
1.50%
企业缴纳
企业缴纳
职工福利费
14%
14%
企业计提
企业计提
筹划思路:
企业应在税法规定的“合理”计税工资支出基础上计提或提取可扣除比例范围内排100名职工,每人每月计税工资共计5000元,每个月三项经费工共计提105000元。
后发现三项经费超标17500(105000-5000×100×17.5%),重新筹划组合。
设每名职工计税工资共计为A,三项经费工共计为B,企业每的职工三项经费,充分利用三项经费税前可扣除额。
筹划应用:
NT公司预算安月安排预算C为605000元(5000×100+105000)。
则令100A+B=C,100A×17.5%=B。
求解得组合A、B分别为5148.93元、90106.38元。
优化前:
100名职工每月应纳所得税合计=(5000-3500)×3%×100=4500(元)
100名职工每月实际收入合计=5000×100-4500=495500(元)
每月可抵扣企业所得税前应纳税所得额
=(5000×117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企业所得税 视角 职工 薪酬 优化 设计 南通市 50 家中 小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