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巴高速公路施工主通道工程交工验收实施细则0.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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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巴高速公路施工主通道工程交工验收实施细则0
宜巴高速公路施工主通道工程交工验收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宜巴高速公路施工主通道工程交工验收,保障通道安全有效通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湖北省通村公路验收办法》,结合地方县施工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宜巴高速公路施工主通道工程新建、改建工程的交工验收活动。
第三条宜巴高速公路施工主通道工程应进行交工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四条交工验收是检查施工合同的执行情况,评价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个阶段施工或是满足通车要求,对各参建单位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第五条宜巴高速公路施工主通道公路工程交工验收的依据是:
(一)批准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批准的工程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变更设计文件;
(三)批准的招标文件及合同文本;
(四)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批复、批示文件;
(五)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及国家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
合同文件与其他依据不一致时处理:
1、新老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衔接。
原则按照新的执行。
2、部颁标准间不一致时以颁布年份最新者为准。
3、招标文件提出部分指标比标准更严格时,施工过程控制以招标文件为准,最终评定以现行评定标准为准。
第六条交工验收由宜巴高速公路地方建设协调指挥部负责组织。
第七条宜巴高速公路施工主通道工程交工验收工作应当做到公正、真实和科学。
第二章交工验收
第八条交工验收条件
公路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完成;
(二)施工单位按交通部制定的《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三)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
(四)质量监督机构按交通部规定的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办法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测(必要时可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承担检测任务),并出具检测意见;
(五)竣工文件已按交通部规定的内容编制完成;
(六)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本合同段的工作总结
第九条施工单位对自检合格要求
(一)分项工程完成随时进行评定。
(二)各分项工程完成进行系统自检,对各分项进行评定、汇总各工序的检查记录、测量、抽样试验等资料提出中间交工申请。
第十条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要求
(一)监理在工程进行过程中进行抽检,关键检测项目抽检频率为30%,其余项目为20%,并对试验检测数据进行审核和确认,作为签发中间交工证书的依据。
(二)工程基本结束时对监理的合同段按分部、单位工程、合同段逐级汇总质量得分和评定质量等级作为监理单位对合同段的最终质量评定。
监理工程师在质量评定时原则上全部使用自行抽检的数据。
第十一条交工验收前质量监督机构检测具备条件
一)工程实体已基本完成
二)施工单位自检评定合格
三)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的评定合格
四)质量保证资料齐全,并进行了初步的整理
第十二条交工验收时竣工文件要求
公路工程竣工档案目录中第三、四、五部分的文件目录即“监理资料”、“施工资料”、“科研、新技术资料”完成组卷,并进行简装。
第十三条验收申请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后,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出申请,项目法人应及时组织对该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提交交工申请具备的条件
1)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并自检合格
2)向项目法人提交申请并先报监理工程师审查
3)交工验收申请应附工程质量自检报告和施工总结报告
第十五条交工验收申请的内容和格式
1)交工验收申请的范围
2)自检评定结果
3)工程量清单
4)尾留工程计划
5)附件:
工程质量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
第十六条监理对施工单位交工申请审查
1)监理工程师根据掌握情况、抽检资料、监理评定结果对申请及所付资料审查。
2)审查同意后及时通知施工单位并把审查意见、工程质量评定资料、监理工作报告提交项目法人。
3)施工单位提交的申请要在7天内通知施工单位是否接受,14
天内完成审查。
第十七条项目法人对交工申请处理
1)项目法人在收到经监理工程师同意的交工申请7天内明确答复是否接受。
2)对符合交工验收条件自收到文件之日起35天内组织交工验收工作。
第十八条监督机构交工检测申请处理
1)质量监督机构在接到项目法人的检测申请后28天内完成检测工作并出具检测意见。
2)监理单位对交工验收申请的审查方法及出具的意见
第十九条审查的内容及方法
1)核实完成的工程数量
2)现场检查:
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需要恢复项目检查。
3)对工程质量进行初步评定。
4)资料检查。
第二十条审查意见
1)对与有关要求存在较大的申请报告,可不予接受,写明审查意见及时退回。
2)对符合合同有关规定的交工申请报告,予以接受,并必须书面告知施工单位存在的问题及修改意见。
第二十一条监理书面审查意见
1)施工单位提交申请的过程,监理工程师的审查结果;
2)施工单位交工验收的工程范围;
第二十二条监理工程师的评定结果;
1)核实的工程数量及费用明细表;
2)对发现的工程缺陷进行分析,确定如何修复,对剩余工程制定监理计划。
3)通过审查的及时通知相应施工单位审查结果,并将施工单位申请、监理审查意见、监理对工程质量评定、监理工作总结一并报项目法人
第二十三条项目法人对交工验收申请审查方法及审查同意验收后需要做的工作
1)项目法人的初步审查,重点放在审查监理工程师的工程质量评定上。
2)向质量监督机构申请交工验收前的检测。
3)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做好现场检测的有关配合和协调工作;向质量监督机构提供建设项目必要的技术、质量等相关文件资料;
4)及时提供工程建设情况以及诸如沿线桩号、水准点、导线点等检测所需基础资料;
5)接到检测方面需要澄清问题或补充资料通知后要及时做出答复;
6)负责检测现场的交通疏导和工作环境安全。
第二十四条参加交工验收的各方
1)项目法人:
宜巴高速公路地方建设协调指挥部;
2)设计单位:
派驻设计代表(邀请设计负责人或法人参加)
3)监理单位:
高级驻地、各专业监理工程师
4)施工单位:
项目经理、总共、质量负责人及其配合人员
第二十五条验收内容
交工验收的主要工作内容是:
(一)检查合同执行情况;
(二)检查施工自检报告、施工总结报告及施工资料;
(三)检查监理单位独立抽检资料、监理工作报告及质量评定资料;
(四)检查工程实体,审查有关资料,包括主要产品质量的抽(检)测报告;
(五)核查工程完工数量是否与批准的设计文件相符,是否是工程计量数量一致;
(六)对合同是否全面执行、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按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格式签署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
(七)按交通部规定的办法对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的工作进行初步评价。
合同执行情况检查表
序号
项目
检杳内容
检查情况
一一一
工程进度
1.合同及实际施工工期;
2.生产组织情况
二二二
履行合同
1.项目经理、总工程师、专业工程师是否更换;
2.主要机械是否存在不足或性能不良的问题,是否存在进场不及时或未经许可撤离现场;
3.有无拖欠分包人工程款和劳务人员工资
-三
竣工文件
1.竣工图与竣工工程是否相符;
2.施工原始记录、自检资料是否齐全;是
否存在后补资料;
3.资料的真实可信度
四
安全生产
(1)一般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次数及死亡人数
五
文明施工
1.规章制度建设情况;
2.文明工地建设情况;
3.是否存在破坏环境和乱占土地
六
廉政建设
1.措施是否健全;
2.是否存在因不廉政被清退或处分的人员或存在被起诉的人员;
3.廉政合同执行情况
设计质量检查表
序号
项目
检杳内容
检查情况
一一一
设计方案
1.总体方案是否经济合理,存在不足之处;
2.是否存在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之处
二二二
设计文件
1.是否按编制办法编制;
2.设计差、错、漏之处;
3.因设计引起质量事故;
设计变更造成工程费用的变化;相对合同价增减比例
-三
设计服务
1.按合同派驻设计代表情况;
2.设计变更处理是否及时;
监理工作情况检查表
序号
项目
检杳内容
检查情况
一一一
人员机构
1.监理人员持证情况;
2.监理人员合同到场情况;
3.监理人员被清退情况;
4.检查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工作责任是否明确,及在执行中落实情况;
二二二
质量控制
1.独立抽检频率以及工地巡查、重要工序旁站情况;
2.资料签认是否规范;
3.质量控制的内容、方法及重点是否恰当;
4.质量事故情况;
5.由于质量返工的情况;
-三
进度控制
1.合同管理的措施是否恰当,落实是否到位;
2.合同工期,实际工期
四
投资控制
1.是否严格按照计量支付程序执行;
2.根据现场核实的工程数量,检查工程计量是
否准确
五
监理资料
1.监理资料是否齐全
六
廉政建设
1.措施是否健全;
2.是否存在因不廉政被清退或处分的人员或存在被起诉的人员;
3.廉政合同执行情况
第二十六条验收各方职责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公路工程各合同段的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参加交工验收。
拟交付使用的工程,应邀请养护管理单位参加。
参加验收单位的主要职责是:
1)项目法人负责组织各合同段参建单位完成交工验收工作的各项内容,总结合同执行过程中的经验,对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作出结论;
2)设计单位负责检查已完成的工程是否与设计相符,是否满足设计要求;
3)监理单位负责完成监理资料的汇总、整理,协助项目法人检查施工单位的合同执行情况,核对工程数量,科学公正地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4)施工单位负责提交竣工资料,完成交工验收准备工作。
第二十七条交工验收质量评定1)项目法人组织监理单位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要求对各合同段的工程质量进行评定。
2)监理单位根据独立抽检资料对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当监理按规定完成的独立抽检资料不能满足评定要求时,可以采用经监理确认的施工自检资料。
3)项目法人根据对工程质量的检查及平时掌握的情况,对监理单位所做的工程质量评定进行审定。
第二十八条交工验收备案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项目法人应按交通部规定的要求及时完成项目交工验收报告,并向交通主管部门备案。
公路工程各合同段验收合格后,质量监督机构应向交通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的检测报告。
交通主管部门在15天内未对备案的项目交工验收报告提出异议,项目法人可开放交通进入试运营期。
试运营期不得超过3年。
第二十九条缺陷修复
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由施工单位限期完成,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对交工验收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等遗留问题和试运营期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处理情况进行检查。
附件1
宜巴高速公路施工主通道工程质量鉴定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宜巴高速公路施工主通道工程质量鉴定工作,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和《湖北省通村公路验收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地方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宜巴高速公路施工主通道工程的新建、改建工程的质量鉴定工作。
第三条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由地方质量监督站负责。
第四条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工作内容包括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内业资料审查。
第五条公路工程质量鉴定分为交工验收前的质量检测(以下简称交工质量检测)和竣工验收前的质量鉴定(以下简称竣工质量鉴定)两个阶段。
交工质量检测是交工验收前质量监督站以合同为单位对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工程实体检测、外观检查和质量保证资料审查,评价合同段(单位工程)及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符合技术标准、设计和规范要求,是否可以移交下一阶段施工或者是否符合交工验收条件,并为竣工质量鉴定提供基础资料和评定依据。
竣工质量鉴定是竣工验收前质量监督站对经过试运营期后的公路建设项目进行实体质量复测、外观检查和质量保证资料审查,并进行打分评定,综合评价公路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状况是否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第二章交工质量检测
第六条完工质量检测是指质量监督站对已完成的合同段或单位工程按照本细则“实体检测项目”所规定内容进行实体质量检测,按照“外观检查内容及扣分标准”所规定内容进行外观检查,并进行内业资料审查,并形成《合同段交工质量检测意见》和《项目质量检测报告》。
第七条交工质量检测(完工阶段)实施程序
(一)合同段进行交工质量检测需具备的条件。
1、按施工合同和设计文件要求完成工程的施工;
2、施工单位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
3、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
4、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工作总结;
5、竣工文件第三、四部分编制完成;
6、工程现场条件满足外业检测要求。
二)合同段具备交工质量检测的条件后,由宜巴高速公路地方建设协调指挥部向地方工程质量监督站(简称质量监督站)提
出书面申请。
质量监督站在收到书面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交工质量检测工作,并向宜巴高速公路地方建设协调指挥部出具《合同段交工质量检测意见》。
交工验收后7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出具《项目质量检测报告》。
第八条《合同段交工质量检测意见》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合同段工程概况;
2、交工质量检测依据;
3、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频率;
4、检测结果(数据表式结果汇总,外观检查情况汇总);
5、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6、主要指标检测报告或委托检测报告。
第九条《项目质量检测报告》应包括如下主要内容:
1、建设项目工程概况;
2、检测组织情况;
3、检测依据;
4、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及频率;
5、检测结果总体情况(主要指标统计合格率);
6、存在问题及要求、建议;
7、各合同段检测结果汇总。
第十条公路工程未经交工质量检测或者虽经交工质量检测但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组织交工验收。
(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施工工艺不符合《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的基本要求。
(二)工程外观存在严重缺陷和安全隐患或已降低服务水平。
(三)内业资料未按要求整理或检查项目不全、频率不足或缺少必要的数据,伪造、涂改检测数据,不能有效证明工程所用的原材料、施工工艺及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或资料反映出的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不能保证安全运营及正常使用。
(四)构造物混凝土强度、路面面层厚度的代表值、路面弯沉代表值等,按《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评定不合格。
(五)《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中规定的关键项目合格率低于90%。
第四章质量鉴定方法
第十三条单位工程和分部工程的划分
(一)单位工程
每个合同段范围内的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安全设施分别作为一个单位工程。
(二)分部工程
每个合同段的路基土石方、排水、小桥、涵洞、支挡、路面面层、标志、防护栏等分别作为一个分部工程。
第十四条质量鉴定评分方法
公路工程质量鉴定评分依据质量监督站在交工验收前和竣工验收前的工程质量检测资料,同时结合监督过程中的检查资料进行评分。
(一)分部工程质量评分方法
15
以鉴定检测数据和监督抽查数据中的合格点数除以总点数,确定抽查项目的合格率;按抽查项目的合格率加权平均计算分部工程的合格率,乘100作为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检查存在的缺陷,在分部工程实测得分的基础上采用扣分制,扣分累计不得超过分。
鉴定检测合格点数
抽查项目合格率=一X100
鉴定检测点数
X100
习抽查项目合格率x权值]
分部工程实测得分=
艺权值
分部工程得分=分部工程实测得分-外观扣分
(二)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评分方法
根据分部工程得分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单位工程得分,再逐级加权计算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
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减去内业资料扣分,为该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内业资料审查扣分累计不得超过5分),采用加权平均值计算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得分。
习分部工程得分X权值]
单位工程得分=
艺权值
习单位工程得分x单位工程投资额]
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
艺单位工程投资额
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合同段工程质量得分-内业资料扣分
习合同段工程质量鉴定得分X合同段工程投资额]建设项目工程质量鉴定得分=
工合同段工程投资额
第十五条工程质量等级鉴定
工程质量等级应按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逐级进行评定,分部工程质量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两个等级;单位工程、合同段、建设项目工程质量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一)分部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分部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则分部工程质量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评定为不合格的分部工程,经加固、补强,满足设计要求后,可重新进行鉴定,但计算分部工程评分值时按其复评分值的90%计算。
(二)单位工程质量等级评定
单位工程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单位工程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质量等级为优良;所含各分部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质量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所属任一个
分部工程不合格,则该单位工程为不合格
(三)合同段工程和建设项目质量等级评定
合同段(建设项目)所含单位工程(合同段)均合格,且工程质量鉴定得分大于或等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优良;所含单位工程均合格,且得分大于或等于75分、小于90分,工程质量鉴定等级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所属任一个单位工程(合同段)不合格,则该合同段(建设项目)为不合格。
出现过重大质量事故,造成大面积返工或经加固、补强后造成历史性缺陷的工程,其相应的单位工程、合同段工程质量不得评为优良,并视其对建设项目的影响,由竣工验收委员会决定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是否可评为优良。
第十六条工程实体检测频率和项目
(一)工程实体检测频率
1、路基工程压实度、边坡每公里抽查不少于1处;路基弯沉逐车道连续检测;宽度、纵断高程每公里抽查不少于2个断面;
2、排水工程的断面尺寸每公里抽查2-3处;
3、涵洞抽查不少于总数的10%;
4、支挡工程抽查不少于总数的10%且每种类型抽查不少于1
处;
6、路面工程的弯沉、平整度逐车道连续检测;纵断高程抽查总数的10%(不少于两段);路面厚度连续检测,其他抽查项目每公里不少于1处;
9、交通安全设施中防护栏、每公里抽查不少于1处;
第五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细则附件一中未列出的实体检测项目,质量监督站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增加检测项目。
第二十条必要时质量监督站可委托有资质的试验检测机构承担检测工作。
第二十一条质量监督站和其委托的试验检测机构在公路工程质量鉴定过程中的质量检测所需的费用由宜巴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承担。
表1-1
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检测申请书
县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合同段已按合同约定完成各项内容;施工单位按照《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自检合格;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评定合格;竣工文件第三、四部分全部编制完成;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已完成工作总结,工程具备交工验收检测条件。
现拟请贵站对本工程合同段进行交工验收检测。
附:
1、合同段工程概况。
2、路基、路面、涵洞、统计一览表
3、监理评定资料
项目负责人:
年月日
建设项目质量检验评定表
项目名称:
起迄桩号:
路线名称:
完工日期:
表1-6
合同段
实得分
投资额
实得分X投资额
质量等级
备注
合计
鉴定得分
质量等级
检验负责人:
计算:
复核:
年月
日
附件3
公路工程(合同段)交工验收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表3-1
工程名称:
合同段名称: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工程概况
本合同主要工
程量完成情况
本合同工程质
量情况
本合同工程资
料完成情况
监理审查意见
申请验收时间
施工负责人签字
公路工程交工验收报告
-一一
工程名称
-二-
工程地点及
主要控制点
三
建设依据
四
技术标准与
主要指标
五
建设规模
及性质
六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七
批准概算
八
工程建设
主要内容
九
实际征用土
地数(亩)
十
建设项目工程
质量交工验
收结论
十
存在问题
处理措施
见工程缺陷责任证书
十
附件
1、各合冋段工程质量评分一览表;
2、各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
工程缺陷责任证书
合同段缺陷责任终止证书第号
工程名称:
项目法人:
施工单位:
质量监督单位:
本证书包括的内容:
检杳人:
合同缺陷责任证明签发日期
实际缺陷责任
证明签发日期
交工验收各合同段工程质量评分一览表
项目名称:
表3-4
合同段
实得分
备注
合同段1
合同段2
合同段3
合同段n
大礼村蔬菜公路工程(二标段)交工验收证书
交工验收时间:
合同段交工验收证书第号
工程名称:
合同段名称及编号:
项目法人: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本合同主要工程量:
本合同段价款
原合同
实际
本合同段工期
原合同
实际
项目基本情况:
施工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
监理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日
设计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曰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单位盖章年月曰
接管单位代表(签字):
单位盖早
年月曰
接管单位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年月日
单位盖早
地方协调指挥部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年月日
单位盖早
指挥部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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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高速公路 施工 通道 工程 交工 验收 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