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计生专干的职责任务和要求New.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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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计生专干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村计生专干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第一,村计生专干的职责、任务和要求
一、村计生专干的工作职责和任务:
1、组织育龄妇女学习党和国家的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普及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
2、带头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监督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情况;
3、组织育龄妇女按时接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指导育龄群众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节育措施;
4、积极开展为育龄群众的生殖健康服务活动,帮助育龄群众解决生产、生活、生育方面的困难;
5、督促计划生育奖励、优先、优惠等惠民政策的落实;
6、健全村级计划生育管理资料,准确掌握本村的人口变动情况,管理好计划生育账、卡、表、册等基础资料;按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各项计划生育工作。
二、村计生专干应具备的基本素质
村计生专干是党和政府联系的桥梁和纽带,肩负着宣传贯彻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指导帮助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重任。
这就要求村计生专干要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和业务素质。
根据村计生专干的任务职责,我认为作为村计生专干最起码应具备以下五个方面的素质:
1、熟悉政策。
就是要善于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计划生育一系列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做到融会贯通,吃透政策。
只有这样,才能把握政策,保证党和国家计划生育方针、政策的全面正确贯彻落实。
2、精通业务。
就是要认真钻研业务,善于研究计划生育工作的内在规律,真正弄清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哪些工作应该如何做,怎样做得更好。
3、善于管理。
就是要善于把育龄群众组织起来,开展各种有益于计划生育的活动。
通过各种活动的开展,激发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热情,增强村级计划生育工作的活力。
4、会做群众工作。
就是善于准确把握育龄群众的心理状态和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
只有这样,才能消除群众的对立情绪,融洽干群关系。
5、有较强的事业心。
就是要有较强的敬业奉献精神,全身心地投入到计划生育工作中,有一种宁愿个人受委屈,也不能让工作受损失的顽强毅力和完不成任务不罢休的坚强决心。
三、如何当好村专干:
村级计划生育专干,既是村计划生育工作的管理员,又是计划生育政策法规的宣传员;既是乡镇计生委的千里眼和顺风耳,又是育龄妇女的贴心人。
因此,必须坚持做到“四勤”:
一是“脚勤”,就是经常走村串户,多跟育龄妇女接触;二是“口勤”,就是多问。
通过与村民的交谈,了解本村群众计划生育方面的思想动态,包括哪些村民想生二胎,哪些人有性别的偏爱等;同时,了解每一个已婚育龄妇女的怀孕、生育、节育情况,做到情况明,底数清,以利于有针对性地做好宣传教育和思想疏导工作;三是“眼勤”,就是多观察。
在走村串户中,要善于观察每个育龄妇女的生活情况,如看是否有人抱有不满周岁的小儿回来,观察是否有人家前晒有尿片、是否有怀孕或逃生迹象等;四是“手勤”,就是多记。
俗话说“好记心当不得烂笔头”,这就要求我们在走村串户中了解到的
一个,政策内二孩一个;符合条件生育第二孩为多胞胎的,填报政策内二孩一个,政策内多孩一个。
10、已婚育能妇女:
指已婚妇女中有生育条件的妇女(扣除离
婚、丧偶者)
11、已婚育龄妇女:
指的是已结过婚的15---49周岁的妇女,包括离婚、丧偶及事实婚姻的妇女。
12、育龄妇女:
15-49周岁的全部妇女
13、引产:
怀孕在3个月以上终止妊娠的为引产。
14、人工流产:
怀孕在3个月以内终止妊娠的为人流。
第三、药具管理工作
一、药具管理工作应坚持的基本原则:
1、免费发放的原则:
就是以居住地为主,以实际需求为辅,对常驻的流动人口纳入免费发放管理。
2、满足需要的原则:
就是因人而异,既满足供应数量又满足对品种选择的需求。
3、减少浪费的原则:
就是定量发放,物尽其用,避免浪费。
4、方便群众的原则:
就是以送为主,开展送药具上门服务。
二、村级药具服务员的工作要求:
1、指导不适宜落实长效避孕节育措施的育龄妇女,落实一种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药具节育措施;
2、根据每个采取药具避孕节育对象的具体情况,坚持每月定时定量送药具到育龄群众手中;
3、每月对服用避孕药具的育龄妇女进行一次随访服务;
4、及时准确地掌握群众在使用避孕药具过程中的各种反映、副作用、有效率和失败率,分析失败原因,制定措施,防止意外妊娠。
第四、宣传教育工作的任务和要求
一、当前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
1、《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3、《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4、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关爱女孩等系列活动,宣传婚育新风,倡导文明生育,引导干部群众牢固树立少生优生、生男生女都一样的新型生育观念。
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方法
1、利用广播宣讲政策,宣传计划生育典型人事。
2、创办计划生育宣传板报,宣传计划生育政策知识。
3、创建生育文化大院和活动室,设置计划生育图书角,定期组织育龄妇女开展计划生育图书阅读和读报活动。
4、利用人口学校定期组织育龄群众学习计划生育政策知识。
5、有条件地村可以组织文艺爱好者,编演一些群众喜闻乐见的计划生育文艺节目。
三、计划生育宣传教育的要求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使育龄群众对计划生育政策知识的知晓率达到90%以上,使干部群众的计划生育意识明显增强,实行计划生育的自觉性明显提高。
第五、政策法规工作
一、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的条件和程序
1、登记对象:
依法结婚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对象,均为登记对象:
①双方均为初婚的;②双方或者一方为再婚但再婚前未生育过子女的;③已生育过子女但子女均已死亡的(含已收养过子女但已解除收养关系)。
2、登记机构
①夫妻双方均为农村居民的,由男方户籍所在地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办理登记。
②女方为城镇居民或者为农村居民,男方为城镇居民或农村居民中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怀孕三个月内主动到登记机构办理生育登记。
4、需要提交的资料
育龄夫妻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时应提交下列资料:
①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和户籍登记卡;
②夫妻《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③乡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或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女方已怀孕的证明;
④双方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或工作单位出具的婚育状况证明;
⑤夫妻近期合影照片(小2寸三张)。
二、再生育审批
1、再生育审批的对象
双方或女方常住户口在我县行政区域内的,并符合《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允许再生育条件的夫妻。
2、允许再生育审批的具体条件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件》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过批准,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第一个子女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但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二)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三)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子女的;
(四)夫妻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或者相当此标准的其他非遗传性残疾者,只有一个子女的;
(五)夫妻双方均为全国一千万以下人口的少数民族,只有一个子女的;
(六)夫妻双方均为归国华侨或者在本省定居的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只有一个子女的;
(七)从事海洋作业的沿海渔区的渔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八)山区、坝上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九)农村中男到有女无儿家结婚落户的居民,只有一个子女的;
(十)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且继续从事井下作业的矿工,只有一个女孩的;
(十一)平原、丘陵的农村居民,只有一个女孩的;
(十二)再婚夫妻一方无子女,另一方有两个以下子女的;
(十三)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属于其他特殊情况的。
符合上述条件,要求再生育一个子女的,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要求再生育妇女的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五周岁零五个月;
(二)要求再生育夫妻第一个子女年龄已满三周岁零五个月。
再生育妇女年龄在二十八周岁以上的,生育间隔可以不受时间限制
3、再生育审批程序
符合上述条件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在未怀孕时向女方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再生育子女审批表,交村计生专干审查后报所属乡镇区计生委审核,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报县计生局审批。
对被批准再生育的,由县计生局发给《第二个子女生育证》。
育龄夫妻领取《第二个子女生育证》后方可怀孕、生育。
4、需要提交的资料
申请再生育的夫妻,应当同时提交以下资料:
①《再生育子女申请审批表》
②《结婚证》
③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和户籍登记卡
④第一个子女的户籍登记卡和《一胎生育证》或《一胎生育登记卡》,或《湖南省政策外生育的的结论证》和缴费票据。
⑤所在村出具的夫妻双方或女方为农村居民,且具有农村户口连续10年以上,依法享有农村责任田承包经营权、依法享有农村集体收益分配权的证明。
属于因其它条件申请再生育的夫妻,除提供上述资料外,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5、再生育审批制度
①再生育审批实行分级负责制度,由市、县两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和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分级负责。
各级应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如实上报。
②再生育审批情况实行公示、公开制度。
再生育申请人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乡级计划生育机构、县、市两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在报送上一级部门(机构)审查、审批前,对申请人的婚育状况和申请理由张榜公布。
审批后,经县级以上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的再生育人员名单及理由在各级政务公开栏中定期公开。
③实行再生育审批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审批工作中弄虚作假、滥用职权或故意拖延审批、刁难申请人的,严格依法实施责任追究。
三、奖励扶助
1、奖励扶助对象
根据国家规定,奖励扶助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②1933年1月1日后出生,1973年以来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规、规章和政策规定生育。
③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现无子女。
④年满60周岁。
2、根据我省规定:
因独生子女意外死亡、现无子女的父母且符合国家规定的前三个条件并持有《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可从年满55周岁起提前纳入奖励扶助对象。
3、双方均未生育的夫妻不列为奖励扶助对象
二、奖励扶助的申办程序
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对象,由本个提出申请,如实填写《湖南省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人员申请表》,并签字按手印后,交村委会。
经村民代表大会和村计生协会理事会评议并填写《村民代表大会审议表》和《村计生协会理事会议评议表》后,张榜公布。
对无异议的,由村级干部会签后,上报乡镇区计生委审核。
经乡镇区计生委的调查核实公示,会签后报县计生局审批。
对经批准的,上报国家人口计生委数据中心。
待国家确认后,方可享受奖励扶助金。
三、享受奖励扶助的申请材料
1、户籍证明;
2、身份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单位或村委会出具的子女状况证明;
5、近期免冠一寸照片3张;
6、其他有关证明。
第六、技术服务工作的任务及要求
一、季普查服务。
就是每季度组织已婚育能妇女进行一次孕情、环情的上站检查。
为确保普查质量,要求村专干要做好以下三点:
1、要弄清本村每次应上站检查人数。
对在外地打工人员没出衡水地区的通知本人按时返回接受检查,对因路途较远,不能按时返回接受检查的,限时寄回打工当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检查证明。
2、通过普查掌握清本村应落实节育措施人数和怀孕人数,指导她们落实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措施。
3、要弄清本村实际上站检查人数,漏查人数。
对漏查人员要逐以弄清漏查原因并督促漏查人员上站检查,力争使上站普查率达到100%。
二、民心工程。
就是对年龄在49周岁以下的农村已婚育龄妇女免费进行生殖健康检查。
具体检查项目包括妇科B超检查、乳腺检查、妇科内诊检查。
必要时,可增加阴道分泌物检查、宫颈刮片检查等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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