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聋校考核细则Microsoft Word 文档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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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聋校考核细则Microsoft Word 文档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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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宝聋校考核细则MicrosoftWord文档2
灵宝市盲聋哑学校教师绩效考核量化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负责部门
得分(等次)
职业道德
/
/
/
1、 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
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禁令20条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职业道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2、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这是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
3、职业道德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才能评为优秀等次。
考核领导小组
出勤10分
/
/
10分
1、 出满勤包括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教研会议、外出学习及其他集体活动等);
2、 一学年旷工5个工作日以上的出勤不得分;旷工学年累计达半个月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有2/3以上不参加者,除出勤情况不得分外,本学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连续两学年不合格的取消职务晋升资格。
3、 病假每天扣0.1分;
4、 事假每天扣0.2分;
5、 旷课一次扣1分(旷课累计3节,按旷工一天计算);外出学习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
6、 迟到、早退1次扣0.02分,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事假半天处理;
7、 上班期间临时外出未签出,每次按旷课2节处理;
8、 病假达4个月、事假达2个月以上的(事假达8天以内学校批准,8天以上主管局批准,未经批准擅离岗位按旷工处理。
)该学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申请出勤照顾的教职工,不参加当年评优、评先。
办公室
工作量18分
专任教师18分
标准课时工作量
12分
1、 专任教师的标准课时工作量是学校根据闽教人[1987]104号文件规定,结合本校教职工编制、学科岗位、课程设置制定的课时工作量。
2、 自觉接受并完成学校根据本校教职工编制、学科岗位、课程设置所制定安排的标准课时工作量的,得12分;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承担标准课时工作量的,未达到标准课时工作量的周课时每少一节扣1分,同时,该学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 未完成规定的听课节数,每缺一节扣0.2分;未完成规定的工作量的任课节数,每缺一节扣0.1分,代课节数可计入工作量(代课节数不另加分);未完成学困生辅导的扣0.5分。
教务处
班主任工作量
6分
1、承担并完成学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得6分。
班主任岗位上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该项不得分。
2、因病、事请假等原因(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未能足额完成相应工作量,每个工作日扣0.05分。
政教处
兼职工作或其他工作量
6分
1、 教师承担并完成学校安排的兼职工作,给予适当的工作量分值,具体标准为:
(1)教研组长、段长、干事、食堂管理员、生管组长、报账员,得5分。
(2)考核组成员、集备组长、工会委员、团委委员、总保管、教具管理、网管、食堂财务、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图书管理员,得3分。
(备注:
担任多项职务的,按分值最高一项计分。
)
2、 担任课外兴趣小组(教务处备案)等其他工作量,每节(次)加0.1分。
(备注:
最高不超过5分)
备注:
以上累计总分不超过6分
教务处
管理人员18分
管理工作量
12分
1、中层以上干部承担并完成学校安排的学年度管理工作量,得12分。
2、因病、事请假等原因(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未能足额完成相应工作量,每个工作日扣0.05分。
办公室
课时工作量
6分
1、中层以上干部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得6分。
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承担标准课时工作量的,未达到标准课时工作量的周课时每少一节扣1分,同时,该学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未完成规定的工作量的任课节数,每缺一节扣0.1分,代课节数可计入工作量(代课节数不另加分)。
教务处
工作量附加分
5分
教师(含班主任、行政管理人员、兼职人员)在完成标准课时工作量基础上,可适当给予超工作量附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5分。
具体标准为:
承担并完成学校安排的超课时、代课等工作量,每1节(次)加0.1分;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节数加1分,超出规定听课节数的按每1节加0.1分;代班主任每周加0.2分;
业务能力40分
班主任工作或管理工作7分
班主任工作
1分
班级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做好学校规定的常规管理工作,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在《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记录本中如实记录工作情况。
常规管理有特色,得1分;有记录,但内容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扣0.5分;无记录或常规管理工作混乱,此项不得分。
政教处
1分
定期组织召开班(团、队)会等班级活动,有班(团、队)会课教案记录。
活动有过程性材料记录。
有连续性记录,过程性资料完整,得1分;班队会活动记录不够完整,过程性资料不够齐全,扣0.5分;不能定期开展班队会活动,无过程性资料,此项不得分。
政教处
1.5分
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心理辅导活动,并及时与课任教师、家长沟通,做好家访工作,形成教育合力。
有心理健康教育记录和家校联系记录得1.5分;缺少心理健康教育记录和家校联系记录扣0.5分;未能做好家校联系工作,被家长投诉,此项不得分。
政教处
2分
组织学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所带班级在各项活动中获得荣誉,班风学风良好,家长学生满意率较高。
班级在各项活动中有获得荣誉,班风、学风良好得2分;班级在各项活动中未获得荣誉此项扣0.5分;班级管理混乱,被学生或家长投诉,此项不得分。
政教处
1分
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评定学生操行。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资料全面,针对性强,起到激励作用,得1分;有综合素质评价资料,但针对性不强,扣0.5分;无综合素质评价资料或资料不完整,此项不得分。
政教处
0.5分
服从分配,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德育工作。
服从工作分配,态度积极,得0.5分;无特殊原因,不服从工作分配,此项不得分。
政教处
管理工作(含其他兼职工作)
2分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总结。
按规章制度、规定程序办事,廉洁奉公,得2分。
工作程序混乱,违反上级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此项不得分。
办公室
2分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或兼职人员管理工作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师生,态度和蔼,评价良好,得2分,评价一般酌情扣分。
其他教师能服从学校统一安排,积极协助学校管理人员等工作,师生评价良好,得2分,评价一般酌情扣分。
办公室
2分
学校段长、教研组长、干事等以上干部协调能力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良好,完成工作目标成效显著,得2分,评价一般酌情扣分。
办公室
1分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或兼职人员管理工作有改革创新的措施与成效,得1分,评价一般酌情扣分。
其他教师能积极协助学校管理人员等工作,评价良好,得1分,评价一般酌情扣分。
办公室
教学常规33分
8分
1、制定教学计划与教学进度表,各得1分。
2、集体备课(1分)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并能承担主备任务,有主备材料得1分,集体备课无故缺席一次扣0.2分。
3、听课(2分)
完成规定的听课节数,有听课记录、点评,得2分,每缺1节扣0.2分。
4、编写教案(3分)
在集体备课和个人备课的基础上认真编写教案,教案齐全、规范,有课后反思。
教务处
5分
按学校制定的教学常规上课,按时上、下课,从学生实际出发,精心组织教学,课堂管理有序,上课期间禁止使用手机,课后督促学生做好眼保健操,得5分;上课迟到、早退、使用手机、未督促学生做好眼保健操、课堂秩序混乱的每次扣0.1分。
教务处
8分
教学内容科学、正确,重点突出、难点突破、条理清楚,注意改进教学方式,加强师生互动,提高课堂实效,教学效果好的得7-8分,较好得6-7分,一般得5-6分,差得1-4分。
教务处
3分
坚持以课堂为主渠道,将德育有机融入教学之中,教案和教学过程体现德育教育内容,得3分;在临时性抽查过程中,发现无法完成以上要求的,一次扣0.2分,没有体现的不得分。
政教处
2分
能运用现代教育技术开展教学活动,做到与课程有效的整合,能按学校规定制作教学课件,期末上交教学课件,得2分;未上交课件扣1分;
教务处
4分
合理布置作业,认真批改,重视学生个体差异,加强个性化教学辅导。
语、数、英学科以及高中专业课(书面)能按常规要求,认真批改作业(包括订正的作业能及时反馈的)得4分;其他学科根据学科特点,能按教学进度、教材要求、学生特点和常规规定布置书面作业的,得3分;无书面作业的,得2分。
教务处
3分
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的学习效果,及时缴交相关材料,重视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
评价学生方式多样,上交各项材料及时、规范,得3分;完成情况一般者,扣1分;未完成者,不得分。
教务处
专业发展14分
继续教育
6分
3分
参加各类规定培训,有培训的记录和总结,完成规定学时(学分),考试考核合格,得3分,无故缺席每次扣0.5分,不合格者不得分。
教务处
3分
按照规定参加校本研训等活动的,得3分。
无故缺席每次扣0.5分,扣完为止。
教务处
教育教学研究
8分
3分
积极参加或承担校内外各级各类公开教育教学活动或讲座(含校本课程开发、综合实践活动等任务)。
1、市级(含市级)以上组织的公开教学活动获得好评的,得3分。
2、校级示范课得2.5分;校优质课、对外公开课获得好评的,得2分;校内公开课得1.5分;组内公开课得1分。
3、市级以上讲座得3分,校级得2分。
备注:
以上教学研究活动均需经学校审核、备案;同一课例以最高等次为准,不累计得分;同一学年度内以上项目可累计得分,满分为3分。
教务处
3分
1、 凡获得国家级奖项或论文发表在国家级刊物、会议交流的得3分;省级获奖或发表的得2.5分,市级2分,校级1.5分,经验总结1分。
2、 积极参加课题研究,市级以上得3分,校级2分,教研组1分,集备组0.5分。
备注:
以上教学研究活动均需经学校审核、备案;各级论文均以当年度汇编本或获奖证书或教育行政部门发文为依据,选最高项一篇得分。
截止时间均以当年度获奖证书或汇编本落款时间为准。
属多人合作,其得分不分主次按作者人数均分。
论文发表在非法出版物、报纸上的不得分。
以上累计得分不超过3分。
教务处
2分
以老带新,做好传帮带,发挥骨干教师作用。
认真履行师徒协议,有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的过程记载的,得1.5分;成效突出的(以证书或表彰文件为准)得2分;指导任务过程记载不够充实的或无突出成效的扣1分;未承担任务的不得分。
教务处
工作成效18分
教学效果
9分
5分
校级以上统一命题考试的成绩情况(满分5分)
⑴非统考科目基本分3分。
⑵统考科目平均80分以上的得5分,平均80分以下按考试成绩的卷面平均分*60%为该项目得分,不足4分的按4分计算。
教务处
2分
所任班级学生、家长对教学的满意率较高,得2分。
有学生家长投诉,经核准属实的,每次扣1分。
教务处
2分
指导市级以上竞赛获奖得2分;校团体竞赛第一名的指导教师得1.5分,团体第二名得1分,团体第三名得0.8分,其他等次得0.5分;校级个人一等奖的指导教师每人次得0.5分,二等奖每人次得0.3分,三等奖每人次得0.2分。
(以上各项累计不超过2分)
教务处
育人效果
6分
1.5分
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措施具体有效。
学生预习、听课、笔记、作业等学习行为规范,相关资料齐全,得1.5分;评价一般得1分;评价差,不得分。
教务处
1分
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有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案例;重视家校联系,家访记录详实具体,有备案、有记录,得1分。
完成情况一般者,酌情扣分。
政教处
1分
组织内容健康的各类活动,陶冶学生情操,方案具体,效果明显,得1分。
完成情况一般者,酌情扣分。
政教处
1.5分
所任班级班风学风齐抓共管成效明显,班级秩序良好,学生身心健康。
有健康向上的集体氛围,班级、学生在各项活动中获得荣誉,得1.5分。
完成情况一般者,酌情扣分。
政教处
1分
关注学习困难学生和特殊学生,措施具体有效,有典型个案和成效,得1分;否则不得分。
政教处
个人获奖
3分
本年度表彰须由学校选送,只选最高项,不累计。
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得3分;市级部门表彰得2.分;校级表彰得1分。
办公室
灵宝市盲聋哑学校后勤(含教辅)绩效考核量化评分细则
评价指标
评价要素
得分
一级
二级
1、职业道德
(优、合格、不合格)
1、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
2、教辅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这是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
3、职业道德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才能评为优秀等次。
2、工作量
12分
1、 自觉接受并完成学校安排的工作量,得12分;若因身体健康状况等个人原因无法承担学校制定的正常工作量的,扣2分,同时,该学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 因病、事请假等原因未能足额完成相应的工作量,依据以下标准扣分:
请假累计每满10个工作日扣一分;请假累计达80个工作日者,此项不得分。
6分
自觉承担并完成学校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其他工作量,得基本分3分;高质量完成,得6分;较差的,不得分。
3、出勤
10分
1、出满勤包括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教研会议、外出学习及其他集体活动等);
2、一学年旷工5个工作日以上的出勤不得分;旷工学年累计达半个月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有2/3以上不参加者,除出勤情况不得分外,本学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连续两学年不合格的取消职务晋升资格。
3、 病假每天扣0.1分;
4、 事假每天扣0.2分;
5、 旷课一次扣1分(旷课累计3节,按旷工一天计算);外出学习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
6、 迟到、早退1次扣0.02分,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事假半天处理;
7、 上班期间临时外出未签出,每次按旷课2节处理;
8、病假达4个月、事假达2个月以上的(事假达8天以内学校批准,8天以上主管局批准,未经批准擅离岗位按旷工处理。
)该学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申请出勤照顾的教职工,不参加当年评优、评先。
4工作表现
(32分)
8分
1、 能够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自觉接受并完成学校临时性任务,得6分,完成得好加2分。
2、 对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无故不承担或敷衍应付的,不得分,且该学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12分
办事认真规范,能认真及时完成岗位工作,得10分;受到师生的好评加2分;否则酌情扣分。
6分
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勤奋上进,得5分;受到师生的好评,加1分;否则酌情扣分。
6分
尊重他人,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荣誉,并服从学校统一安排,积极协助学校做好其他工作,得4分;受到师生好评,加2分;否则,酌情扣分。
若因个人工作失误等原因损害集体荣誉,此项不得分,且该学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 业务能力
(20分)
8分
熟悉本职工作与业务,每年根据学校规定完成并提交1篇及以上业务经验总结文章或举办一场专题讲座(不少于40分钟),得8分;当年未完成的扣5分。
4分
能够主动推进工作改革创新,得2分。
师生评价好,加2分。
4分
协调能力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良好,完成工作目标,得2分。
成效显著,加2分。
否则酌情扣分。
6、工作成效
(20分)
8分
尽职尽责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资料收集、整理(含学期工作计划、总结等),得基本分5分,收集、整理完好加3分。
6分
结合本职工作,为教学和师生服务,得4分,评价好加2分。
3分
本年度表彰须由学校选送,只选最高项,不累计。
市委市政府及以上表彰得3分;市级部门表彰得2.5分;校级表彰得2分。
3
无失职行为发生,得3分;若发现个人失职行为或失职等原因损害集体荣誉,此项不得分,且该学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总分
以上细则经灵宝市盲聋哑学校教代会通过,自发布之日开始执行。
灵宝市盲聋哑学校
灵宝市盲聋哑学校教师绩效考核量化评分细则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
值
评 分 标 准
负责部门
得分(等次)
职业道德
/
/
/
1、 按照《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试行)》进行考核。
凡有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禁令20条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职业道德考核等次定为不合格;
2、 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的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这是教师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要求;
3、 职业道德考核等次优秀的,绩效考核才能评为优秀等次。
考核领导小组
出勤10分
/
/
10分
1、 出满勤包括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政治学习、教研会议、外出学习及其他集体活动等);
2、 一学年旷工5个工作日以上的出勤不得分;旷工学年累计达半个月或学校规定的所有活动有2/3以上不参加者,除出勤情况不得分外,本学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连续两学年不合格的取消职务晋升资格。
3、 病假每天扣0.1分;
4、 事假每天扣0.2分;
5、 旷课一次扣1分(旷课累计3节,按旷工一天计算);外出学习无故缺席按旷课处理。
6、 迟到、早退1次扣0.02分,迟到、早退累计3次按事假半天处理;
7、 上班期间临时外出未签出,每次按旷课2节处理;
8、 病假达4个月、事假达2个月以上的(事假达8天以内学校批准,8天以上主管局批准,未经批准擅离岗位按旷工处理。
)该学年度绩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申请出勤照顾的教职工,不参加当年评优、评先。
办公室
工作量18分
专任教师18分
标准课时工作量
12分
1、 专任教师的标准课时工作量是学校根据闽教人[1987]104号文件规定,结合本校教职工编制、学科岗位、课程设置制定的课时工作量。
2、 自觉接受并完成学校根据本校教职工编制、学科岗位、课程设置所制定安排的标准课时工作量的,得12分;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承担标准课时工作量的,未达到标准课时工作量的周课时每少一节扣1分,同时,该学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3、 未完成规定的听课节数,每缺一节扣0.2分;未完成规定的工作量的任课节数,每缺一节扣0.1分,代课节数可计入工作量(代课节数不另加分);未完成学困生辅导的扣0.5分。
教务处
班主任工作量
6分
1、承担并完成学校安排的班主任工作,得6分。
班主任岗位上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该项不得分。
2、因病、事请假等原因(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未能足额完成相应工作量,每个工作日扣0.05分。
政教处
兼职工作或其他工作量
6分
1、 教师承担并完成学校安排的兼职工作,给予适当的工作量分值,具体标准为:
(1)教研组长、段长、干事、食堂管理员、生管组长、报账员,得5分。
(2)考核组成员、集备组长、工会委员、团委委员、总保管、教具管理、网管、食堂财务、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图书管理员,得3分。
(备注:
担任多项职务的,按分值最高一项计分。
)
2、 担任课外兴趣小组(教务处备案)等其他工作量,每节(次)加0.1分。
(备注:
最高不超过5分)
备注:
以上累计总分不超过6分
教务处
管理人员18分
管理工作量
12分
1、中层以上干部承担并完成学校安排的学年度管理工作量,得12分。
2、因病、事请假等原因(国家法定假日除外)未能足额完成相应工作量,每个工作日扣0.05分。
办公室
课时工作量
6分
1、中层以上干部完成学校安排的教学工作量,得6分。
若因个人原因无法承担标准课时工作量的,未达到标准课时工作量的周课时每少一节扣1分,同时,该学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2、未完成规定的工作量的任课节数,每缺一节扣0.1分,代课节数可计入工作量(代课节数不另加分)。
教务处
工作量附加分
5分
教师(含班主任、行政管理人员、兼职人员)在完成标准课时工作量基础上,可适当给予超工作量附加分,分值最高不超过5分。
具体标准为:
承担并完成学校安排的超课时、代课等工作量,每1节(次)加0.1分;完成学校规定的听课节数加1分,超出规定听课节数的按每1节加0.1分;代班主任每周加0.2分;
业务能力40分
班主任工作或管理工作7分
班主任工作
1分
班级工作有计划、有总结。
做好学校规定的常规管理工作,指导班委会和团队工作,在《班主任工作手册》等记录本中如实记录工作情况。
常规管理有特色,得1分;有记录,但内容不够具体,针对性不强,扣0.5分;无记录或常规管理工作混乱,此项不得分。
政教处
1分
定期组织召开班(团、队)会等班级活动,有班(团、队)会课教案记录。
活动有过程性材料记录。
有连续性记录,过程性资料完整,得1分;班队会活动记录不够完整,过程性资料不够齐全,扣0.5分;不能定期开展班队会活动,无过程性资料,此项不得分。
政教处
1.5分
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思想道德教育,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组织学生参加心理辅导活动,并及时与课任教师、家长沟通,做好家访工作,形成教育合力。
有心理健康教育记录和家校联系记录得1.5分;缺少心理健康教育记录和家校联系记录扣0.5分;未能做好家校联系工作,被家长投诉,此项不得分。
政教处
2分
组织学生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所带班级在各项活动中获得荣誉,班风学风良好,家长学生满意率较高。
班级在各项活动中有获得荣誉,班风、学风良好得2分;班级在各项活动中未获得荣誉此项扣0.5分;班级管理混乱,被学生或家长投诉,此项不得分。
政教处
1分
关注学生全面发展,组织做好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学生认真记载成长记录,实事求是评定学生操行。
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资料全面,针对性强,起到激励作用,得1分;有综合素质评价资料,但针对性不强,扣0.5分;无综合素质评价资料或资料不完整,此项不得分。
政教处
0.5分
服从分配,积极承担学校分配的德育工作。
服从工作分配,态度积极,得0.5分;无特殊原因,不服从工作分配,此项不得分。
政教处
管理工作(含其他兼职工作)
2分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工作有目标、有计划、有总结。
按规章制度、规定程序办事,廉洁奉公,得2分。
工作程序混乱,违反上级有关规定,造成不良影响,此项不得分。
办公室
2分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或兼职人员管理工作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务师生,态度和蔼,评价良好,得2分,评价一般酌情扣分。
其他教师能服从学校统一安排,积极协助学校管理人员等工作,师生评价良好,得2分,评价一般酌情扣分。
办公室
2分
学校段长、教研组长、干事等以上干部协调能力强,与相关部门沟通良好,完成工作目标成效显著,得2分,评价一般酌情扣分。
办公室
1分
学校中层以上干部或兼职人员管理工作有改革创新的措施与成效,得1分,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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