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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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
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
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2020年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为充分调动各部门对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与创造性,建立和完善我公司精神文明建设激励和约束机制,全面提高员工道德素质和文明水平,促进我公司精神文明上新台阶。
为加强公司精神文明建设管理,科学评价精神文明建设效果,不断提高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效性,促进精神文明建设的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办法。
开展基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办法,主要是检验基层思想政治工作在保证、贴近、融入三个方面的实际效果;检验基层党支部是否重视加强对精神文明建设的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为安全生产和经营管理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证;检验思想政治工作是否从实际出发,坚持以人本,加强针对性,及时了解和掌握员工的思想动态。
一、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前提条件1、领导班子团结协作、坚强有力,班子成员廉洁勤政,没有受过党纪、政纪、法纪处分;2、能完成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各项目标及指标,未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和其他重大责任事故,未发生违反财经纪律的问题;3、完成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目标,未发生一票否决的重大问题。
二、精神文明建设考评依照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进行。
精神文明建设考核标准共分五大项,分值为100分,第一项58分,第二项12分,其余三项各为10分。
三、精神文明建设考核,与本公司制度责任考核同步进行、同步奖惩,按标准考核实际得分,多得多奖,同时兑现。
四、为鼓励员工不断深入和创新,在考评基础上评选思想政治工作优秀部门班组及员工,给予一定物质和精神奖励。
五、由党支部组织成立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组,对各部门班组进行考核;对发生否决条件的部门班组,只记考核得分,于年底评选时进行扣罚处理。
六、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工作,在公司党支部领导下进行,成立精神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公司党组织组成。
组长***副组长***成员***、***、***七、本公司精神文明建设考核领导小组同时负责精神文明建设考核的日常管理工作。
****公司2020年*月*日第二篇20xx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灵台县20xx年度精神文明建设责任目标及考核办法
一、责任单位各乡镇党委、政府,城区街道办,县直各部门,市驻灵各单位。
二、责任目标详见灵台县20xx年度乡镇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另发)、灵台县20xx年度县直部门和市驻灵单位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灵台县20xx年度宣教口部门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另发)。
三、考核办法1.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工作在县委、县政府领导下,由县文明委统一组织,分乡镇、县直部门和市驻灵单位、宣教口部门三大块进行。
乡镇、县直部门和市驻灵单位由县文明委抽组考评组进行考核,宣教口部门由县委宣传部负责考核;各乡镇、街道办、县直各部门的下属单位、社区、企业、学校按隶属关系由乡镇、街道办和主管部门分别制定目标责任书并负责考核,考核结果报县文明办备案。
2.考核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效的原则进行,半年督查一次,年终量化考核,兑现奖罚。
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资料等形式进行,以相关主管部门提供的统计数字为依据,进行综合分析,量化打分,依次排序。
3.考核实行综合目标百分制与单项工作加分制的办法。
在百分制考核的基础上,对乡镇责任书中七个方面单项工作获得市级以上表彰奖励或被授予荣誉称号的进行加分,其中国家级每项加6分,省部级加4分,市级加2分;县直主管部门对文体广电、教育、卫生、计划生育、科技、科协6个方面工作考核排位前三名的乡镇,按单项分别加3分、2分、1分;在省、市树立典型的,或责任书之外工作具有创新的,酌情加1-3分。
对乡镇、部门在人民日报、经济日报、光明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刊播宣传稿件的每次加3分;在甘肃日报、甘肃电视台、甘肃人民广播电台刊播重要稿件,在平凉日报进行专版或系列报道宣传,在平凉电视台进行专题宣传的每次加2分。
4.在年度工作中发生重大失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其情节扣2-5分,并取消奖励资格因失职、渎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严重影响的;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恶性事件和重大安全事故的;乡镇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乡镇计划生育工作在省、市考核中出现问题的,县直部门、市驻灵单位职工当年计划外生育的酌情扣1-3分,不取消奖励资格)。
5.考核结果由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汇总,经县文明委审核后,提交县委常委会审定。
四、奖罚办法1.对考核排位前3名的乡镇评为一等奖,各奖领导班子现金1000元,各颁发奖牌一面;排位第4至6名的评为二等奖,各奖领导班子现金800元。
2.对考核排位前3名的县直部门和市驻灵单位评为一等奖,各奖领导班子现金1000元,各颁发奖牌一面;排位第4至6名的评为二等奖,各奖领导班子现金800元;排位第7至14名的评为三等奖,各奖领导班子现金600元;对排位后2名的单位,各处罚领导班子现金300元。
3.对考核排位第
一、二、三名的宣教口部门,分别奖励领导班子现金1000元、800元、600元。
4.受处罚的县直部门和市驻灵单位不得推荐或授予县级以上文明单位称号,已命名的要限期整改或撤销荣誉称号。
5.责任书兑现所需奖金由县财政列支,罚金上缴县财政。
第三篇张家港市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奖励办法关于印发张家港市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奖励办法的通知(张委办20xx55号)各镇党委、政府、经济服务中心,常阴沙管理区党工委、管委会,各部委办局、市直属各单位(公司)、各人民团体,各条线管理单位,沙洲工学院、梁丰高级中学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管理、考核、奖励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促进全市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深入开展,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推进和谐城市建设,现将张家港市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张家港市委办公室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xx年12月10日张家港市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奖励办法根据中央、江苏省和苏州市文明委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奖励范围全市各镇(管理区)、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党政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含党组织关系在我市的涉外单位)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
二、考核奖励项目
(一)全国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全国文明镇、全国文明村、全国文明单位;全国创建文明镇工作先进镇、全国创建文明村工作先进村、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
(二)江苏省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先进江苏省文明镇标兵、江苏省文明镇、江苏省创建文明乡镇工作先进乡镇;江苏省文明村标兵、江苏省文明村、江苏省创建文明村工作先进村;江苏省文明单位标兵、江苏省文明单位、江苏省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文明行业、江苏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江苏省文明社区标兵、江苏省文明社区、江苏省创建文明社区工作先进社区。
(三)苏州市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先进苏州市文明镇标兵、苏州市文明镇;苏州市文明村标兵、苏州市文明村;苏州市文明单位标兵、苏州市文明单位;苏州市文明行业、苏州市文明示范窗口;苏州市文明社区标兵、苏州市文明社区。
(四)张家港市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张家港市文明镇(管理区)标兵、张家港市文明镇(管理区);张家港市文明村标兵、张家港市文明村;张家港市文明单位标兵、张家港市文明单位;张家港市文明行业、张家港市文明示范窗口;张家港市文明社区标兵、张家港市文明社区;张家港市优秀机关、张家港市文明机关。
三、评比考核程序1、各创建单位对照相关标准进行自查,符合标准条件的向市文明办申报;2、市文明办对照相关考核标准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对符合条件者进行抽查后确定初步推荐名单;3、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对初步推荐名单进行集中评议,产生入选名单;4、入选名单在张家港日报上公示;5、市委常委会或常委市长联席会议讨论通过。
四、评比考核标准1、全国、江苏省、苏州市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项目评选,按照各级相关创建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执行;2、张家港市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先进项目评选,按照张家港市对应创建管理办法和考核细则执行。
五、奖励事项
(一)国家级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先进1、获得全国文明镇、全国文明村、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的,奖10万元;2、获得全国创建文明镇工作先进镇、全国创建文明村工作先进村、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的,奖5万元。
(二)省级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先进1、获得江苏省文明镇、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标兵荣誉称号的,奖5万元;2、获得江苏省文明镇、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社区荣誉称号的,奖3万元;3、获得江苏省创建文明乡镇工作先进乡镇、江苏省创建文明村工作先进村、江苏省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先进单位、江苏省创建文明行业工作先进行业、江苏省创建文明社区工作先进社区荣誉称号的,奖2万元。
(三)苏州市级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先进1、获得苏州市文明镇、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社区标兵荣誉称号的,奖3万元;2、获得苏州市文明镇、苏州市文明村、苏州市文明行业、苏州市文明单位、苏州市文明社区、苏州市文明示范窗口荣誉称号的,奖2万元。
(四)张家港市级各类精神文明创建先进1、获得张家港市文明镇(管理区)标兵荣誉称号的,奖3万元;2、获得张家港市文明村标兵、张家港市文明社区标兵荣誉称号的,奖2万元(同一村和村社区考核均为文明村标兵和文明社区标兵的,奖励最高标准2万元),同时享受所在镇(管理区)对张家港市文明村、张家港市文明社区的奖励待遇;3、获得张家港市文明单位标兵、张家港市优秀机关荣誉称号的,奖2万元;4、获得张家港市文明示范窗口荣誉称号的,奖1万元;5、获得张家港市"十佳百星"先进个人的,奖励3000元;获得张家港市"十佳百星"先进个人提名奖的,奖励1000元。
上述先进均由市委、市政府给予奖励6、获得张家港市文明村、张家港市文明社区荣誉称号的,由所在镇(管理区)奖1万元(同一村和村社区考核均为文明村和文明社区的,奖励最高标准1万元);7、获得省级、苏州市级、张家港市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包括张家港市文明机关)荣誉称号的,由本单位按照各类创建管理办法规定奖励在册职工每人不少于半个月平均工资;8、获得省级、苏州市级、张家港市级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标兵(包括文明示范窗口、优秀机关)荣誉称号的由本单位按照各类创建管理办法规定奖励在册职工每人不少于1个月平均工资。
同年度获得各级精神文明创建荣誉称号的,以最高荣誉标准奖励,不重复累计。
六、其他1、获得荣誉称号的相关镇(管理区)、村、社区、机关、单位、行业,需凭各级党委、政府或文明委印发的文件填写张家港市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奖励审批表,经市文明办、市级机关党工委、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审核后,分别由市、镇(管理区)财政拨付奖励经费。
奖励经费用于奖励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集体和个人。
2、若上级部门的考核评选项目发生变更,本办法作相应调整,增加或减少考核奖励事项。
3、张家港市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奖励以本办法为准,与本办法相冲突的其它文件或条款自动废止。
4、本办法从20xx年1月1日起实行,由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四篇通风队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通风队20xx年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为了加强企业的三个文明建设的协调发展,努力培育"四有"职工队伍,树立良好的队风的企业的总体形象,推动队伍总体工作的健康发展,结合队的实际特制定20xx年队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
希全队职工遵守。
队成立精神文明建设领导小组
一、组长党支部书记,副组长队长、队工会主席,成员副队长、团支部书记。
具体工作由队党支部书记负责。
二、队精神文明考核内容。
健全组织机构,落实好矿党委和队安排的工作任务,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稳定工作、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职工民主管理、队务公开、文体活动,创建文明队、文明路段、文明窗口以及争当文明职工活动,宣传思想工作,共青团和团支部工作,计划生育工作和岗位职业道德建设等工作。
三、考核1、对队干的考核按矿的考核执行,本着谁管理、谁负责、谁的责任谁受考核的原则(队干受矿考核自己承担,受队考核的其余队干分配)。
2、因职工自身责任被上级和队扣款,找队和上级无礼取闹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扣100元次,另外造成的损失一律由当事人赔偿。
3、凡发生社会治安问题和出现黄、赌、毒的一次给予当事人100元的罚款,并承担上级部门的处罚。
4、不参加矿、队组织的文体活动者扣20元次。
5、未完成队的稿件任务和板报任务,差一篇扣20元,板报少一次扣30元。
(党支部书记3篇、队长3篇、工会主席7篇、团支部书记2篇;板报由党支部书记和团支部书记按矿的规定时间进行更换)。
6、不参加矿、队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一次扣10元、迟到早退扣5元次(以点名为准)。
7、职工出现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承担全部上级的处罚。
8、职工出现岗位职业道德问题扣20元次。
9、凡违反职工宿舍管理制度者扣50元次。
10、损坏公私财物的赔偿全部损失,并给予50元处罚。
11、上级精神文明考核办法有规定的按矿的规定执行。
12、本办法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韦家沟煤矿通风队二一一年元月第五篇马桥镇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马桥镇党建和精神文明建设考核办法发布机构马桥镇组织科时间20xx-10-1894143【字体大中小】
一、组织工作20分1、支部工作有计划,内容详细,目标明确,并有具体工作措施。
各项专题活动有方案。
年末有工作总结。
(2分)2、培养年轻干部有力度,村支部、村委有后备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工作有序推进。
(2分)3、支部活动正常,支委会、党小组会每月1次,支部大会一年不少于4次。
会议有记录,活动有考勤。
(6分)4、凝聚力工程成效明显。
"三级联创"、"高兴、放心"活动、巩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等主题活动扎实开展,有序推进。
(6分)5、党费收缴、党员管理、民主评议党员、新经济组织党建联络指导等基础工作按时保质完成。
(4分)二、纪检工作15分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制度、措施,按时召开民主生活会,每年不少于1次。
(4分)2、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4分)3、按要求完成上级布置的廉洁自律工作任务,有纪检信息员队伍,并能每年向镇纪委提供12条信息。
(3分)4、开展党纪、政纪、法规教育和主题教育。
(2分)5、按要求落实、执行"五事"制度。
(2分)三、宣传和精神文明建设30分1、中心组学习(4分)。
有计划、有记录、有小结,每年不少于12次。
2、思想政治工作(2分)。
思想政治工作有载体、有特色、有效果。
3、思想宣传(6分)。
结合实际开展各类形势任务教育;适时出好黑板报(宣传栏);开展法制宣传,普法教育任务按要求完成。
4、文明创建(10分)。
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措施,并善于抓落实;创建经费投入有保证;创建工作基础扎实,资料归档有序;按期完成创建目标,创建成果明显。
5、公民道德建设(2分)。
认真组织开展好公民道德建设各项活动,并取得成效。
6、学习型组织创建(2分)。
持续开展学习型组织创建活动。
7、党报党刊征订(2分)。
按要求完成党报党刊征订任务。
8、信息上报(2分)。
积极做好"马桥文明"、"马桥发展网"的宣传、投稿工作,全年录用稿件不少于4篇。
四、工会工作8分1、年初工作有计划,年终工作有总结,工会信息上报及时。
2、工会组织组建率达90以上,职工入会率达90以上。
3、积极创建学习型班组、单位,按50比例创建文明班组,创建"合格职工之家",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4、依法维护职工权益,认真做好签订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合同工作;建立女职工保障制度,组织开展每2年一次的女职工妇科普查;参加职工互助的各项保障工作,并开展帮困活动,开展"一日捐"活动。
5、建立厂务公开制度,认真实行厂务公开工作,召开职工大会(代表大会)一年不少于2次;开展技能培训、竞赛建议等活动,年内开展不少于2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6、认真执行工会法,按照2的工资总额提取工会经费,40上缴上级工会,按法规建立工会帐户。
五、妇女工作8分1、形成妇女工作的基本格局(2分)。
妇女工作列入党支部(总支)计划(有文字显示);争取领导的重视,监督实施涉及妇女儿童利益的政策、意见、措施,女性再就业安置;整合资源,争取各方支持开展活动。
2、完善长效管理及服务机制(2.5分)。
妇代会(妇代小组)、妇女代表,要定期活动;组织家庭志愿者及妇女代表为社区服务;妇女工作规范,基层台帐齐全。
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
3、开展宣传培训创建及妇女维权工作(3.5分)。
,抓好五好文明家庭、新风户家庭、学习型家庭创建,并组织参与社区建设各种活动;利用社区分校举办适合妇女儿童家庭的学习班、培训班、及知识讲座;做好家庭暴力及女性当事人纠纷的调处。
维护好妇女的合法权益。
六、团委工作8分1、组织宣传工作(1.5分)。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团支部工作手册记录完整;积极参加镇团委组织的各项活动;有信息能及时上报镇团委;准时参加会议。
2、青年志愿者活动(1.5分)。
志愿者组织健全,有志愿者活动制度;每年参加镇级及自行开展各项志愿者活动不少于4次。
3、社区建设与"创新创效"与"号手活动"(4分)。
村、居委。
积极协助社工开展社区青少年教育管理工作,创建"青少年社区文明行动"实事项目,青少年暑期爱心学校活动不少于6次,开展各类结对帮困、帮教活动。
企事业。
社区帮困工作正常进行,开展"共青团号"创建,并做到管理规范,能积极参与青工、外来民工培训活动,并能开展技能比赛活动。
4、推优,团的自身建设(1分)。
有具体推优制度,推优工作有成效,如期完成团费收缴、团报刊征订及年度统计工作。
村、企事业。
有五人以上青年的,建立党章学习小组,小组活动计划,活动形式多样,开展好"红旗"、"特色"团组织创建活动。
居委。
规范社区团支部各项工作,活动开展一年不得少于6次。
七、民兵工作5分1、按要求完成军训和突击性任务。
(2分)2、资料齐全,积极开展民兵军政活动,有实例。
(2分)3、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有特色、有资料、有宣传栏、有宣传标志。
(1分)八、科普工作4分1、"科普135工程"(2分)。
即一处科普画廊,302科普活动室,5000册科普书籍,缺一项扣2分;科普画廊每二月更换一次,保留好相关资料(不及时更换扣1分)。
2、科普文明村、居委创建活动(2分)。
有计划,有行动,有效果(考核时请准备好相关指证材料),缺一项扣1分。
九、统战工作2分1、完成相关统战调查,及时掌握统战动态信息。
(0.5分)2、无乱烧香,无私设聚会点。
(1分)3、经常性走访统战对象。
(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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