玻璃幕墙劳务施工分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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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幕墙劳务施工分包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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玻璃幕墙劳务施工分包合同
劳务施工分包合同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2工程承包范围及价格
2.1工程承包范围:
2.2承包方式及价格
2.2.1分包方纳税资格:
发票种类:
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3%。
合同执行期间,若国家税率调整,调整税率但不得调整不含税单价。
2.2.2承包方式:
固定综合单价。
包人工、包小型机具、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税金。
2.2.3承包内容、价格及工程量计算方法:
玻璃幕墙、铝单板幕墙(含保温):
元/m2(含税);石材幕墙:
元/m2(含税);铝单板幕墙(不含保温):
元/m2;
固定综合单价,包含全部安装工作内容,包含成品保护、垃圾清理等措施费用、安全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措施等全部工作。
工程量计算:
以实际完成可见光面积结算。
2.2.4暂定总价:
(壹佰壹拾伍万元)。
2.3以上价格所包含的内容:
2.3.1必须包含的内容:
施工期间乙方的各类风险及施工人员工资、调遣费、利润等费用。
各类材料的场内二次倒运费用,自然气候影响及其它原因造成的5天以内的停、窝工的费用,周转材料的领用、装卸、看护、保管、退库费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费用(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安全防护设施的搭拆(安全网、防护栏杆等)费用,文明施工费用(包括上级部门对现场的各类检查所发生的临时用工),承包工程范围内的配合测量放线、材料试验、电工、机械设备维修和安装拆卸配合用工费用,预防一般性自然灾害所采取的措施用工费用等。
2.3.2根据招标文件应包含的其他费用:
/。
2.4本合同价格为一次性包死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其它因素变化而调整变动。
2.5对于工程承包范围以外工作的人工费价格为:
150元/工日
2.6施工、生活临时设施及费用解决方式为:
乙方食宿自理
2.7甲方统一供应的现场施工人员安全帽为每顶30元,工装每套100元,费用由乙方承担。
2.8乙方向甲方交纳的工程施工履约保证金为:
/元。
2.9如因建设单位或甲方原因停工,而甲方要求乙方人员继续停留工地5—15天,按照30元/人·天给予补偿;超过15天部分按照50元/人·天给予补偿。
3工程施工时间
3.1暂定开始工作日期:
2019年8月10日,结束工作日期:
2019年月日,总日历天数天。
具体开始工作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3.2主要控制节点工期:
全面整体一次完成施工面;符合业主及甲方工期节点要求:
4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及付款方式
4.1项目计经人员每月(次)25日按劳务施工分包合同有关规定对分包方进行结算,具体结算参照公司《结算管理办法》。
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工程施工完成三个月内乙方不办理完工程结算的,视为工程结算已终结。
(具体详见公司幕墙工程结算管理办法)
4.2乙方按结算额向甲方及时提供与2.2.1条相对应的合规发票,发票作为财务支付人工费的依据。
如乙方未开或拒开合同约定发票,即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4.3甲方不预付乙方生活费用,付款时间为乙方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上月(次)结算款的80%,所承包工程完工通过业主竣工验收后付至结算款的95%。
余款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后2个月内一次付清。
4.4施工过程中的结算如有疑问或问题,可以在最终结算时解决。
图纸(包括批准的变更)、实际采用的施工方案、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和约定的合同价款计算方法是最终工程结算的全部依据,当甲方提出对已结算的价款进行核对调整时,乙方应在接到通知时15天以内进行核对,否则视为乙方对调整后的价款予以认可,甲方有权对已超额支付部分予以追回。
5工程质量标准
5.1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玻璃幕墙验收规范等行业标准规范。
5.2所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标准(写明确的允许偏差及其它质量要求)符合业主竣工验收及行业要求质量标准。
6本合同文件及组成部分
6.1、本合同。
6.2、附件。
6.3、招投标文件。
6.4、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国家或行业现行标准规范。
7甲方权利和义务
7.1负责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施工计划及甲方提供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7.2负责与建设单位、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工作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7.3按计划及时提供由甲方供应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
7.4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施工承包费用。
7.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乙方施工人员生活临时设施、用水、用电。
7.6协助乙方办理现场施工人员及机械出入证件,其费用由乙方自理。
7.7按照相关规定对乙方进行施工技手续。
8乙方权利和义务
8.1乙方明确全权负责该工程施工的一切工程技术、质量、安全及经济事宜,明确负责该工程的材料领用、退库工作。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给他人,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8.2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遵守建设单位和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安全、文明施工、环境和职业健康、劳动保护等工作。
8.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安全技术交底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对本合同劳务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
8.4根据建设单位或甲方的计划要求(包括调整后的计划)合理组织、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
8.5乙方应承担由于自身责任(如人员组织不力)导致工程工期延误、工程质量、安全无法达到要求时,甲方对乙方处以10000元处罚,并全额承担建设单位对甲方的经济处罚。
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尽快撤离现场,乙方不按要求退场,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乙方承担。
8.6乙方承诺投入到本工程的管理人员2-3名,投入到本工程单体建筑的施工工人30名,农忙时期的工人保证不低于20人,每少一人,罚款1000元。
特殊工种必须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持证率100%。
并按规定对操作工人进行质量和安全技术交底。
随时根据甲方要求对施工质量低劣、技术差、不服从指挥、有违法乱纪行为的施工人员和不称职的管理人员予以清退。
8.7接受甲方和建设单位、监理有关人员对质量、进度、技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等方面的管理;接受甲方随时检查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
8.8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责任发生损坏,应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8.9按甲方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8.10按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与每个务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按合同所约定的条款及时足额支付务工人员工资(务工人员工资每月造册备案),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务工人员工资,并承担因此项工作不到位而引起的纠纷或当地相关行政部门的处罚及责任后果。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以任何原因或理由以甲方名义与第三人签订合同。
8.11为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合格的劳动保护和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工作服、手套、防毒防尘及其它相关防护用品)。
为保证现场形象标准化,安全帽采用甲方专供产品,费用由乙方承担。
8.12进场施工人员要求具备思想素质好、身体健康、技术熟练等条件,禁止使用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和55岁以上的老人及体弱病残人员,禁止使用不法人员,乙方应承担因使用以上不合格人员而引起的责任和后果,并同时承担由于用工人员发生意外死亡的各种损失。
8.13甲方在资金暂时不到位的情况下,乙方应保证连续施工15天。
8.14严禁乙方施工人员聚众闹事打架斗殴,围堵项目部、公司、政府机关、上街游行等行为,杜绝和避免给公司造成任何不良社会影响。
如果有此类事件发生,视为乙方单方面终止该劳务施工分包合同,扣除乙方交纳保证金的50%,且承担由此引起的违法责任和不良后果。
9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文明施工
9.1甲方应集中组织对乙方进场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以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监督、监控乙方的相关工作实施情况,使其体系有效运行。
9.2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施工,加强对现场操作工人的安全教育,认真落实安全措施,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
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及违章操作造成事故,承担一切责任后果和经济赔偿。
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立即组织救护伤者,防止事态扩大,并按有关规定上报甲方有关部门或领导,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对事故进行善后处理。
9.3乙方应严格执行甲方、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保证施工现场整洁有序,符合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维护甲方良好的企业形象,并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乙方应加强现场管理,采取一切适当的措施,保护场内外环境,限制由施工作业引起的噪音或其它污染,避免对公众和第三方财产造成损害和妨碍。
9.4乙方承包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而发生判决书、裁定书、仲裁决定书所判令由甲方承担的责任,甲方均有权向乙方追偿。
10材料、设备供应与管理
10.1甲方提供给乙方使用的周转材料实行调拨制,根据工程计划需要向乙方提供。
10.2乙方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包括领用、保管、装卸、退库、办理相关手续,按甲方指定的场内地点归类堆放);因保管和使用不善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双价格赔偿。
10.3甲供(玻璃、铝单板、方管、镀锌铁皮、保温棉、胶)材料按施工预算分析量对乙方实行包材料消耗,乙方应合理用料、注重节约。
如甲供材料超用,则超出部分的费用由乙方承担,材料节约部分,由甲乙双方按8:
2比例分成。
11施工验收
11.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确保施工质量。
施工完毕,乙方应及时向甲方提交自检报告,通知验收。
甲方应当及时对乙方施工成果组织初步验收,验收合格后再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作业;验收施工质量不合格时,乙方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甲方的相关损失。
竣工验收时及保修期内,建设单位、监理等相关方提出的工程质量缺陷,乙方应无偿维修,并承担由此导致甲方相关损失,不因先期已经甲方验收而减轻乙方责任。
11.2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
11.3在最后一次工程结算前,甲方要对乙方在进度、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消耗、设备完好方面是否履约进行一次性认定,该认定作为工程决算书的附件。
12工程保修
12.1保修范围、期限:
保修范围:
合同约定的所有施工项目。
包含但不限于屋面漏水、渗水;玻璃损坏、炸裂更换;胶缝处理;铝单板更换;石材更换。
保修期:
2年。
12.2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后按甲方要求内容和时间派人维修,若乙方未按甲方要求执行,甲方可委托其它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加倍转由乙方承担。
13保险
13.1乙方应为从事施工的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14争议
14.1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按以下顺序方式解决:
14.1.1自行协商解决.
14.1.2由甲方对应事业部组织,企业管理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进行调解。
14.1.3由甲方法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4.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①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②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③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④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15履约保证金
15.1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
15.2合同履约保证金所含内容应包括本合同内所定的各项指标及投标文件内的承诺内容,如:
工期、质量、安全、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高峰期所到位的人数、农忙季节的人员数量、工人工资支付等。
若达不到以上内容所规定的要求,由甲方根据违约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15.3乙方已按双方所签订合同的内容完成所有的工作,并经有关部门验收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要求,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后一月内返还乙方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6不可抗力
16.1不可抗力的定义及事故处理执行甲方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16.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
16.3因不可抗力事件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16.4工程施工期内发生不可抗力,甲乙双方各自对己方人员及财产进行保护,负责自身的损失。
17合同解除
17.1.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一方严重违约、因建设单位方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可以解除合同。
17.2.因不可抗力或建设单位方原因造成合同解除,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
对于工程停建、缓建造成的合同工作量减少,甲方不补偿乙方任何费用。
17.3非因甲方指令,乙方停止施工累计超过3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7.4乙方施工质量存在问题或工期严重滞后,已影响甲方按期、按质向建设单位交付工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7.5乙方拒不执行甲方指令,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17.6如乙方有提供虚假发票及作废发票行为,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应由乙方承担,情节严重,甲方将直接移送司法机关。
17.7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本合同即告终止。
18补充条款:
18.1乙方应按照业主及甲方规定的时间完成节点工程。
如因业主及甲方原因,耽误工期给予相应顺延;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耽误工期,由乙方承担;乙方因赶工期额外发生的费用,此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不予补偿。
18.2乙方施工过程中,应保证文明施工,材料堆放合理有序,定期清理现场。
如果因乙方在施工工期、文明施工、施工质量等方面业主罚款,甲方将按相应罚款额扣除乙方工程款。
如因乙方承包期间发生安全事故而发生判决书、裁定书、仲裁决定书所判令由甲方承担的责任,甲方均有权向乙方追偿,乙方应无条件赔偿。
18.3合同内原则上不再发生零星用工费用。
零工费用结算参加集团公司零工结算条款。
18.4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进行材料回收。
例如:
胶筒回收、料头回收,必须回收至甲方指定地点,不得随意丢弃;如不能主动回收自愿接受项目部5000元罚款。
18.5甲供材损耗标准:
钢化玻璃破损率3‰,普通玻璃破损率5‰,超出破损率部分由施工队承担。
18.6施工用吊车、吊篮费用由甲方承担;叉车等其他机械使用由乙方承担费用。
18.7乙方负责自用机械消耗零星辅材,材质品牌必须满足施工要求。
18.8乙方负责所有主材场内装卸车及二次倒运费用;安全防护设施搭拆、移动:
例如活动脚手架搭拆、吊篮配合搭设、移动等费用。
18.9乙方必须配备1-2名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图纸设计、下单等全程跟踪、技术服务,甲方负责审核;如果因乙方测量、下单错误,导致材料损失,费用由乙方承担(正常损耗除外)。
18.10乙方必须配备1名专职安全员、1名专职质量员,负责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质量检查工作。
19合同生效
19.1本合同在乙方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经甲方合同主管部门评审、盖章,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生效。
19.2本合同一式伍份,甲方叁份,乙方贰份。
20合同订立地点:
双方于
甲方:
(签章)乙方:
(签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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