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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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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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
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指南
建设指南
前言
“都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是《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进展规划》(交规划发〔2011〕192号)(以下简称《规划》)提出的三个重点领域示范试点工程之一,是落实国家公交优先进展战略,推进“公交都市”创建的重要内容。
本工程将在整合现有有关资源的基础上,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提升都市公共交通企业的运营调度与治理效率,增强行业治理、决策与应急能力,提升乘客出行信息服务水平,为乘客提供快捷、安全、方便、舒服的出行服务,为加快推进都市综合交通、聪慧交通、绿色交通、平安交通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为更好指导各都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都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明确工程建设内容和建设要求,保证工程在不同层级间、不同都市客运方式间以及与有关信息系统的整体性、和谐性和集约性,按照《公路水路交通运输信息化“十二五”进展规划推进方案》(厅规划字〔2012〕12号)(简称《推进方案》)的有关要求,特制定本指南。
工程建设必须严格遵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工程标准。
所需的数据交换、通讯协议、技术要求等有关标准规范由部另行组织制定。
本指南由工程技术支持单位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起草。
第一章总体要求
一、建设目的
通过都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达到如下三个目的:
一是改进都市公共交通行业运行监管方式,完善都市公共交通运行状态与数据采集体系,提升企业智能调度与运营治理效率,提升都市公共交通行业动态监测、指挥和谐、服务监管、专门预警和辅助决策效能;二是改进都市公共交通乘客出行信息服务方式,构建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及时可靠的都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体系,提升公共交通系统的出行信息服务能力;三是改进都市公共交通数据资源共享方式,促进都市公共交通不同客运方式间、都市公共交通企业与行业治理部门间的业务协同联动效率。
二、建设范畴
本工程的建设范畴要紧包括都市公共汽电车系统(含快速公交系统,下同)的企业智能监控调度、乘客出行信息服务、行业运行监管与综合分析,并考虑与都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公共自行车、综合客运枢纽等其他都市客运系统之间的信息互通。
各地可按照当地都市公共交通的进展实际,适当扩展工程的建设范畴。
三、建设定位
工程建设应围绕深化落实公交优先进展战略,支撑“公交都市”建设,以都市公共汽电车运营企业、乘客、都市公共交通行业治理部门为要紧服务对象,建设都市公共交通智能化系统。
工程以完善构建都市公共交通运行监测体系为重点,加快推进公共交通行业的运行状态日常监测、服务监管、统计分析与专门预警,实现都市公共汽电车系统的协同调度,并提供及时可靠的出行信息服务。
各都市可按照当地实际需求与建设条件,相应拓展业务功能。
通过示范工程建设,为后续顺利开展多源客流数据的深度融合分析、都市多种客运方式的协同运行与指挥调度、专门状态的应急联动处置、综合出行信息服务等奠定基础。
四、建设思路
采纳“政府主导、互动协同、共建共享”的建设模式,遵循“强化数据建设,突出应用效能,提升服务质量,建立长效机制”的建设思路,确保工程满足近期需求,兼顾以后进展。
(一)强化数据建设。
以都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场站、客流等运行状态的动态监测为核心,强化行业治理部门与运营企业间的数据交换与共享,差不多建成包含公共交通企业和行业治理部门两个层级的都市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体系,并确保各类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与及时性。
(二)突出应用效能。
工程建设应着眼于为都市公交行业治理部门实时监测行业运行状态、增强服务质量与安全监管能力、提升综合决策水平等,为都市公共交通企业提升运行效率,优化企业治理等发挥应用实效。
(三)提升服务质量。
工程建设应致力于为乘客提供及时准确、便于猎取的出行与换乘服务信息,并改进与实时路况信息相结合的动态信息服务,让出行者切实感受到信息服务的便利。
(四)建立长效机制。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同步建立信息采集、交换和质量保证机制以及运行爱护保证机制,以确保都市公共交通信息化建设良性进展。
五、建设原则
(一)用户导向。
工程建设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便民、利民的服务理念,优化都市公共交通的运行调度与规范化治理,建设丰富有用、经济便利的一体化出行信息服务体系,使出行信息服务惠及最宽敞的乘客。
(二)资源集约。
应充分利用各地现有的动态监测设备、数据资源中心、基础通信网络、数据交换平台、机房等信息化基础条件,整合各类数据资源,统筹规划和推进都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加大与已有、在建、待建系统间的功能接口设计和应用集成,幸免重复建设,提升行业信息化的资源整合与规模效益。
(三)业务协同。
着眼于构建现代都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大工程顶层设计,明确不同都市客运方式间、公共交通企业与行业治理部门间、都市交通与其他行业之间的业务协作,保证行业、企业间有关业务的和谐联动。
(四)标准统一。
严格遵守终端设备、应用系统、信息资源、信息交换、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本工程标准规范,保证信息高效共享和业务有效联动,形成和谐统一的有机整体。
(五)架构开放。
以保证系统可靠运行和连续进展为前提,采纳开放式架构设计,满足业务功能扩展需要,加大与其他有关信息系统架构统筹和谐和有效融合,共建共享有关资源。
六、建设目标
按照《规划》要求,确定本工程的建设目标如下:
(一)提升都市公共交通运行监测水平。
——完善都市公共交通行业基础信息采集能力。
在工程确定的示范区域内,都市公共汽电车系统的基础信息(企业信息、从业人员信息、车辆信息、线路信息、专用道信息、站点信息、场站信息等)采集入库比率达到100%。
——完善都市公共交通动态监测体系建设。
其中都市公共汽电车车载智能服务终端(车载定位调度服务一体机、视频监测设备)、公共交通一卡通(以下简称IC卡)刷卡机、客流统计器应在工程确定的示范区域内实现全覆盖安装,示范区域应优先选择要紧公交干线、客运走廊等重点线路,有条件的都市应实现市域范畴内全覆盖。
车载智能服务终端的平均上线率应不低于95%。
都市公共汽电车系统的运行信息(包括运营打算信息、运营服务信息、车辆运行信息和安全事故信息等)采集入库比率应达到100%。
——快速公交系统站台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率应达到100%,并实现快速公交系统站台监控范畴的全覆盖。
重点枢纽站及公共汽电车首末站视频监控设备安装率应达到100%,并实现场站服务范畴监控的全覆盖。
——出租汽车、轨道交通等其他都市客运方式已实现智能化监控调度治理的,应实现公共汽电车系统与其他都市客运方式间的数据共享。
未实现的,应预留数据接口。
(二)提升都市公共交通企业智能化调度水平。
——已安装车载智能终端的公共汽电车车辆应100%实现智能调度、车辆动态监控、调度打算的自动生成以及动态排班等功能。
——建设有快速公交系统的,应全面实现快速公交系统与一般公共汽电车系统的协同调度。
(三)提升出行信息服务水平。
——能够通过网站、移动终端、电子信息服务屏等多种渠道,为乘客提供出行信息服务。
——应为乘客提供线路、首末班发车时刻、换乘、票制票价等基础出行信息。
——已实现智能化调度的都市公共汽电车线路,应向乘客提供车辆位置、车辆到站预报等动态信息服务,具体信息服务形式可按照各地建设条件确定。
——已实现多种客运方式信息共享的,应为乘客提供综合出行信息服务。
(四)提升行业监管水平。
——实现行业治理部门对都市公共交通行业基础信息以及运行状态信息的准确把握,增强行业治理部门监管能力,促进运营治理规范化。
——实现对都市公共交通数据资源的综合利用,增强行业治理部门对服务质量考核、进展水平评判、线网优化调整等方面决策的科学性。
(五)提升安全保证水平。
——加大都市公共汽电车车辆及场站等重点设施的运行状态监测与安全防控。
——增强都市公共汽电车运行状态专门监测与预警能力,提升都市公共交通系统应急反应能力和安全保证水平。
——有条件的都市应加大与其他都市客运方式指挥调度与应急处置系统的和谐联动。
工程建设过程中,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形和需求,在满足本指南所提出的建设目标基础上,适当外延工程建设内容,提出合理可行的建设目标,并明确工程建设的效能性指标。
第二章系统架构
一、业务架构
按照工程业务范畴,工程包括都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调度治理、乘客出行信息服务、行业运营监管与决策三大业务。
本工程涉及三方面内外部业务协同关系:
一是都市公共汽电车系统与其他都市客运方式(如轨道交通、出租汽车等)间的运行和谐与联动;二是都市公共汽电车系统与都市对外交通方式(如民航、铁路、长途客运等)间的运行和谐与联动;三是都市公共交通系统与其他有关部门(如公安、消防等)间的监管协同与应急联动。
本工程还涉及都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与有关都市公共交通企业间的业务协同,并考虑与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之间的业务对接。
各地应按照当地都市公共交通行业进展状况、治理体制以及企业经营治理模式,合理确定工程业务架构,明晰都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有关业务部门、各都市公共交通企业的业务功能及分工协作关系,构建合理的业务运行治理机制。
工程业务架构如图2-1所示:
图2-1工程业务架构图
二、数据架构
本工程涉及都市公共交通的基础数据、运行监测数据、综合分析数据、出行信息服务数据。
数据架构采纳行业、企业两级数据资源逻辑架构体系,如图2-2所示。
物理架构可按照各都市的建设条件、行业治理体制及企业经营治理模式,合理部署包括行业治理部门和企业两个层级的数据资源体系。
数据库建设应遵循信息资源规划思想,坚持“一数一源”的原则,幸免重复采集。
图2-2都市公共交通数据资源架构体系
由行业治理部门统一建设都市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中心,构建涵盖企业和行业两个层级的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体系。
其中,企业层级要紧面向企业监控调度、运营生产等治理过程,实现对公交基础数据、动态运行信息的采集、处理和储备,形成统一的公共交通基础数据库和业务数据库;行业层级要紧面向公共交通基础业务治理、综合运行监测、应急指挥调度、服务质量考核与进展水平评判、行业分析决策和乘客出行信息服务等业务需求,通过定期交换共享和实时采集的方式分别猎取公共交通的基础数据、动态运行数据,形成统一的公共交通基础数据库、业务数据库与主题数据库。
并预留与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都市其他行业有关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共享。
三、应用架构
本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都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智能调度、乘客出行信息服务、都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三大应用平台。
企业运营智能调度平台可由都市交通行业治理部门集中统一建设或由企业自行建设;乘客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可按照服务需求和形式的不同,由企业、行业治理部门共同建设;都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平台应由行业治理部门进行建设。
各都市应按照工程业务范畴建设相应的业务应用系统,在保证实现工程建设目标的前提下,以都市现有信息化条件为基础,在工程有关单位间合理确定应用系统的功能模块和系统架构。
四、技术架构
本工程技术架构应按照《推进方案》提出的信息化框架体系总体要求,加大与其他信息系统技术架构的统筹和谐,共建共享统一支撑都市交通运输信息化进展的技术和保证体系,防止不同工程间技术体系分化,幸免重复建设,实现集约进展,提升行业信息化的规模效益。
应按照系统的应用架构与数据架构,在都市公共交通行业治理部门、公共交通企业间合理配置相应的应用支撑平台、主机及储备系统、通信网络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应用系统、数据采集终端系统等技术资源。
还应考虑与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都市其他有关部门间的业务对接。
五、系统布局
各都市应按照现有建设条件和都市交通运输信息化总体规划,按照资源集约的原则,综合考虑治理体制、业务布局、数据架构、应用架构和技术架构等因素,合理确定系统布局方案,在都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共交通企业集中或分布部署软硬件平台。
都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平台原则上应部署在都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通过交通行业专网与省、部级有关信息化平台以及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智能调度平台实现业务衔接和信息共享。
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智能调度平台原则上应部署在公共交通企业,通过交通专网实现与都市公共交通行业治理部门的系统衔接与信息共享。
乘客出行信息服务平台可部署在都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企业。
六、工程边界
(一)与已有及在建有关信息系统的关系。
本工程应基于现有都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通信息化建设成果,进行改造、完善、升级,幸免投资白费。
业务应用方面,按照市都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现有的应用架构,升级完善已有有关应用系统功能,并基于统一配置的应用支撑平台,补充建设尚未组织开发的应用系统。
数据资源方面,应按照都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现有的数据资源体系,深入评估现有数据资源内容和质量,在充分利用现有数据资源的基础上,补充完善所需数据资源及其采集系统,并基于统一配置的数据治理平台进行数据集成与交换共享,实现与其他都市客运方式信息系统、都市其他有关部门(公安、消防等)信息系统间的数据共享。
(二)与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信息系统的关系。
本工程应预留与省、部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有关信息系统的数据共享接口,为《规划》提出的四个重大工程等建设提供数据支撑。
第三章系统功能
本工程应围绕都市公共交通企业、乘客、行业治理部门三方的业务需求,实现都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智能调度、乘客出行信息服务和行业监管三大系统功能。
一、都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智能调度平台
都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智能调度平台要紧包括企业运营信息治理、车辆运行动态监控、智能调度与动态排班等。
(一)企业运营信息治理。
要紧包括运营打算、车辆与班次打算、调度系统内各有关要素、运营指标等有关信息的治理和统计分析等功能。
(二)车辆运行动态监控。
要紧包括以模拟方式和电子地图方式实现车辆的动态监控。
可基于电子地图动态显示车辆的实时位置、运行速度、车辆关键设备的运行状态等信息,并能实现车辆运行轨迹回放、车载视频动态远程监控与回放、车辆运行专门状态的报警监控等功能。
(三)智能调度与动态排班。
要紧包括调度打算自动生成和动态排班功能。
调度打算自动生成:
能够按照企业配车、车辆保养、站务调整等打算,实现行车打算的自动编制;动态排班:
能够按照线路行车打算、驾驶员出勤、交通路况和线路客流等情形,动态优化车辆排班。
各都市可按照当地实际情形采纳合适的智能调度模式。
公共交通企业可按照各自治理需求建设企业资源治理系统,与运营智能调度平台实现有效衔接,提升企业运营服务效率。
二、乘客出行信息服务平台
乘客出行信息服务平台要紧通过网站、电子信息服务屏、移动终端、服务热线等多种方式,为不同出行时期的乘客提供动态、多样化的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并畅通乘客对都市公共交通进展的咨询、建议、服务评判与投诉等渠道。
(一)信息服务的内容。
信息服务的内容要紧包括静态、动态两大类信息。
1.静态信息要紧包括:
企业差不多信息、票制票价、线路、场站、换乘、首末班时刻等差不多出行信息。
2.动态信息要紧包括:
车辆位置、车辆到站预报、车辆拥挤情形、运行异动、场站运行状态、道路路况、交通管制等信息。
(二)信息服务的要求。
出行前:
通过网站、移动终端、服务热线等方式猎取出行方式、线路、换乘、出行时刻、费用、动态路况等出行信息。
出行中:
候车时可通过站台电子信息服务屏、语音播报信息服务、移动终端、服务热线等信息服务方式查询和猎取公交线路、车辆位置、首末班车时刻、估量到达时刻等出行信息。
乘车中可通过车厢内电子信息服务屏、语音播报、移动终端等信息服务方式查询和猎取公共交通服务信息,如车辆到站信息预报、交通路况、天气情形、运行异动等信息。
出行后:
可通过网站、移动终端、服务热线等多种形式为乘客提供咨询、服务评判、投诉建议、失物招领等信息服务。
各都市应结合各自的特点,充分整合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按照构建现代都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总体要求,为公众构建一体化的出行信息服务体系。
三、都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平台
都市公共交通行业监管平台重点为行业治理部门提供行业监管与决策服务,要紧包括基础业务治理、综合运行监测、安全应急治理、服务质量考核与进展水平评判、统计决策分析等功能。
(一)基础业务治理。
基础业务治理功能要紧包括日常业务治理、服务监督治理、政务信息公布等三方面。
1.日常业务治理:
包括对企业、从业人员、线路、车辆、场站等要素的有关信息的登记、审核、变更等信息化治理,以及基础信息查询、汇总统计等功能。
2.服务监督治理:
包括对公共交通企业、车辆、从业人员的违规信息治理,实现对企业运营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罚情形进行登记备案的信息化跟踪治理。
3.政务信息公布:
通过网站等多种方式公布公共交通行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办事指南与公告。
(二)综合运行监测。
面向都市公共交通在运行、安全、服务等方面,进行动态监测与治理,包括车辆运行监测、客流淌态监测、场站动态监测,有条件的都市可实现路网动态监测功能。
1.车辆运行监测:
包括车辆位置信息、车辆运行状态信息、车辆能源消耗信息、车载视频信息等实时采集、传输和基于电子地图的动态监测。
2.客流淌态监测:
采集各站点上下车客流量信息,并能对客流数据进行挖掘分析,基于电子地图监测客流的时空分布。
3.场站动态监测:
通过视频监控等方式,对场站的基础设施情形、客流情形、到发车情形、设备运行情形等进行动态监控,可远程实时调用。
(三)安全应急治理。
安全应急治理要紧包括应急资源治理、应急响应治理。
1.应急资源治理:
应包括对都市公共交通的应急救援物资、应急知识库、应急预案、案例库等方面的治理功能。
2.应急响应治理:
应能通过车载视频监控、场站视频监控、车辆卫星定位等手段实现应急信息的及时猎取、公布与上报。
可按照建设条件,接入其他都市客运方式的动态运行监测信息,具有辅助会商决策、协同调度方案生成等功能。
有条件的都市可进一步深化功能内涵,为实现应急指挥调度治理、应急事后评估等制造条件。
(四)服务质量考核与进展水平评判。
2.进展水平评判:
按照都市公共交通进展水平评判的有关标准,建立评判指标体系和评判模型,实现对各评判指标的统计分析、运算和整体评判分析。
(五)统计决策分析。
应包括对都市公共交通的运力、客运量、运行安全、效率等方面的统计分析功能,支持输出各类汇总、统计分析报表等功能。
有条件的都市可提供线网站点优化调整等辅助分析功能。
1.运力统计分析:
应包括对企业各线路的发车班次数、班次兑现率、运营打算完成情形、运营里程等统计分析功能。
2.客运量统计分析:
应包括对客运量、换乘量等信息的统计分析功能,并具备运力与运量的习惯度分析功能。
3.运行效率统计分析:
应包括准点率、首末班发车正点率、平均运行速度等方面的统计分析功能。
4.运行安全统计分析:
应包括对公共汽电车的超速、越线、甩站、违规开关门等违规驾驶情形,以及安全事故统计、安全运行间隔里程、行车责任死亡事故频率等方面的统计分析功能。
第四章信息资源
一、信息内容
都市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中心应包括企业、从业人员、车辆、运营线路、站点、停保场、专用道、客运枢纽、地理空间数据等公共交通基础数据;车辆运行、视频监控、运营打算、运营服务、运营事故、应急资源等公共交通运行数据;综合统计分析、服务质量考核、进展水平评判、乘客出行服务等主题数据。
各都市在工程建设的过程中,可适当扩展数据资源中心的有关数据内容,以满足各自的治理业务需求。
表4-1数据资源中心数据需求
序号
类别
内容
最低更新频率
一
公共交通基础信息
1
公共交通企业
企业名称、企业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地址、企业类型、注册资金、职员人数、运营线路数、法定代表人、联系方式、经营资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服务质量信誉等级等基础信息。
每年更新
2
从业人员
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联系地址、联系电话、工种、驾驶证、培训、连续教育等差不多信息。
每季度更新
3
车辆
车牌号码、所属企业编码、车辆类型、车牌颜色、车辆长度、车架号、发动机号、、燃料类型、排放标准、座位数、额定载客人数、购置及使用、设备配置等基础信息。
每季度更新
4
运营线路
线路名称、线路长度、平均站距、运行线路图、站序、线路类型、详细站点、运营时刻、票价等基础信息。
每季度更新
5
公交站点
名称、位置、站点类型、站台类型、站牌类型、站牌数量、其他设施等信息。
每季度更新
6
公交专用道
所在道路名称、起点位置、终点位置、长度、车道宽度、设置方式等信息。
每季度更新
7
公共交通枢纽
枢纽名称、对外交通方式、类别、等级、枢纽经纬度等信息。
每季度更新
8
公交停保场
场站名称、面积、场站类型、场站功能、保养级别、修理能力、服务人员数、停车位数量等信息。
每季度更新
9
地理空间数据
都市基础地理空间数据、道路网数据、公共交通地理数据(包括公交线路、专用道、站点、场站)等。
每季度更新
二
公共交通运行信息
1
车辆运行信息
车辆编号、所属线路、上下行、定位时刻、位置坐标、方向、速度、停靠站点以及车辆总线数据等信息。
实时更新
2
视频监控信息
车内、场站等的视频监控信息。
按需实时猎取
3
客流监控信息
IC卡刷卡交易信息、带客流统计的智能投币机客流采集信息、其他客流采集设备所采集到的客流信息数据。
实时更新
4
运营打算信息
季度打算、周打算、高峰打算、节假日打算等信息。
打算内容包括线路编号、时刻段、打算发车趟次等信息。
每月更新
5
运营服务信息
发车班次、打算完成情形、运行时刻、超速次数、甩站次数、带速开关门次数、运营里程、非运营里程、能源消耗等信息。
每日更新
6
运营事故信息
事故时刻、事故地点、事故类型、车辆牌照号、客伤人数、客死人数、经济缺失、结案时刻、处理结果等信息。
每月更新
7
应急资源信息
应急治理机构、应急队伍、应急物资、应急预案等信息。
每季度更新
三
综合分析与服务信息
1
综合统计信息
发车班次数、班次兑现率等运力信息,首末班发车正点率、平均运行速度等运行效率信息,站点客流、线路客流、断面客流等客流信息。
每日更新
2
服务质量评判信息
评判指标,服务监督,服务投诉,中意度调查等信息,安全性、便利性、舒服性、可靠性等分项考核信息,总体考核信息。
每季度更新
3
进展水平评判信息
评判指标信息,公共交通系统综合性能、政府保证能力与治理水平、公众体验、综合效益等分项评判信息,总体评判信息等
每季度更新
4
乘客服务信息
公共交通基础信息、换乘、车辆到站预报、运行异动、交通路况、交通气象、IC卡充值等信息。
基础数据按需更新
动态数据实时更新
二、信息采集
数据采集要坚持“一数一源、充分共享、连续更新”原则,幸免重复采集,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及时性、准确性。
各类信息的最低采集更新频率要求应参考表4-1。
应按照工程建设内容和实际数据需求,综合考虑网络传输等技术条件,采纳合适的数据采集方式和技术方案。
一样有以下数据采集方式:
数据交换平台、数据库共享、网络服务接口、电子数据批量导入、数据人工录入等。
数据采集过程中需加大数据质量治理和操纵,建立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和处理流程,包括数据质量监控、数据质量咨询题处理、数据质量评估、数据质量报告等。
1.公共交通基础数据
关于公共交通企业已有基础数据资源,可一次性地通过数据交换方式或电子数据批量导入方式,汇总到都市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中心。
新增数据和变更数据可通过增量更新的方式由交换平台从企业更新到都市公共交通数据资源中心,或企业通过业务治理系统进行数据更新爱护,行业治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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