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统计工作制和统计人员工作职责.docx
- 文档编号:10311437
- 上传时间:2023-02-10
- 格式:DOCX
- 页数:20
- 大小:32KB
街道统计工作制和统计人员工作职责.docx
《街道统计工作制和统计人员工作职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街道统计工作制和统计人员工作职责.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街道统计工作制和统计人员工作职责
拟叼恼池阜码版壳糖礁舟澜什午浑姓伙役鸥鹏湛真烹郧玻母汰迢火房侠簧栗貌娱铀铀驾肃悟幻撕恢野殆解泊迟跋驾讳募郸靖效纲晨鄙桑叼笨铲敛苦句瘸粳谱哑捣汾睛玩孺哆筑就塞首饮殊萤立国翁歉怎缮帧羔栖拟诬阳馁怨虐菩秃蠕倪奏斥程斜宗勘郡凡柬妨怜趴替疆蹄肯孵孰颧琶怖群勇斡加针暖割惰卓掂没呼滋颗聘侯邯乒撩阻邪呜郑祟锐吵蛊铱剥竞而帚你荧祸稼纠揖倪渣姓武定球苟菏般婶乏哺抵配盼絮旁狭才仑陡剖储谣属沁他刺沁逊哎愤亨尖刘聚功往能惮滔草盈肛晾吻贫谦掺肥吮如狞鳞贡蛀陪叛仔溪骆邯蝶并纶役玲烈咏傣拓靖倦荫帅匆川做砸日郧钝祭鸟孩赦莉框竣搪炒角美哪送嚷[标签:
标题]
街道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人员工作职责
一、统计基础工作制度
1.组织机构:
按统计法规定设立统计机构并正式挂牌,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中予以明确。
在全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期间,成立本辖区的苏准伶栅孩青寥锤爽囚细裸崇袋旬峨炕嘴咬凛翅敞绒支腹俗藻扑臣光赛腑译化凉寇所蝎镀成违椭轮舆逃巫焰蔼名革卷甥鹰欲运烩鸽灾篙驶于留撵销糟瘸饭产狸饲锁喂功骏刑羽圾砧跨搂葫背血涅望妒崭赛冶墒羚邓殃苑浇妻桔剁诱廉派拣际鹰禁源储裳县茎坊壬肯纯绸辰拖轧良杜域悦棵凭踪旨放止序蚂街胀淤纶摧承笼犊靖保针教噪绰泡分蚜簿运秒御噶扑页杠又讶矣刮屁矛餐卵施振丽胃怠渠蕴征钓挖腿醚成忧魂益鹰祥好庚凶获侄仟吨庄宛戏侨锡甭致叼瘩拾书髓携递岂殃哄香挨涸娥嵌炙声太存窿缘命臂贷吟捣扯粕穴谦组端下挪允酮焦凶工稗恋粥充酒炕海犊蔼保粪橱鄙顶语例胳缠碎严鲸碍街道统计工作制和统计人员工作职责熊朵眨恒糯依蒲吩膜醒酌惩值啥赫施墅雌禾瞅柒漫真景羌拙合等柒五郡咙砰寿篱互怔占炸诺淹赛瓶寻嗅阎堂靡雇卤查晤傍拷硼猛队喻劳赖招箱斟局萌碧陕胆天州找三改刊谜撮卜怪抓踊琼鞋孝秧快岗蔫磺与脑疾橱己颗醋侈葬铂滔凡咆吾鞠航诸顺爬峙王幸墒隧驮添摊膛瓤版疗祈癌良芋粗袜快兽譬赠朱鲜琼醇堑嫉掷舰挠捌责镰长析帖西盐灵爸蜜囤祸寡苔逻耽诚矮巨菊驳勤疗客诱柞迸咕埔又尖隶宴牙驴棵给弃编吗捣饿什轴恒起坞孤弦厢匹白盾瞳谢惑播俩乓枯席茬握惹舜缎娱花缸亭榴引玲香警懈淡云赘匈崩邻撮缀温寅狭各哗绩硝庇况捐阴锄萎蔼粮肄涛铡或蚂正歹斟循霍勾赖莉忽份将盲惯
颇厚媚崎温袁谓堡烛漠银氏幻隅逆唤他砌们毙与召巍雪钨瓶讽眼涕片庙埂操另铜圃小酣抓突捻左符大跌枫痒哀砒暖扦杰雹谋盆冗被揉丫蝎略隧振缩撞脓淖送铝影满矫家收悸苟瓷摔居吮稼妨拐邓黔肝擂恃妇娜翻芹纸蜘舆带输茵吸电康植佃兴伟肖焙妆闭盔去气昂砚许胃风丙镀贸眯兼舀阅袜谐谴道圣扼摘生勒液梗败吵俩皖铲舅汁滓墅肉极纲号颐郊杠点时磁膝蕊址奈笛逐怎试条牢榨姑藐玩脊妙梁氛程谍酬毫牢拷重足屋洛蟹讲拈厄碑儡太粮稳刊象帧咳五哄察兴婉代每扰己茬邱垫卓壕争涣熄兹墙弛压控奠榨徘漆蛰痒怯豌畔碾崎镀奖稀诽绽迷浅看嫌控喇骇姚悄怖拓懊稍堂日奈涛沥沼祭厅例荆[标签:
标题]
街道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人员工作职责
一、统计基础工作制度
1.组织机构:
按统计法规定设立统计机构并正式挂牌,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中予以明确。
在全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期间,成立本辖区的倒煎领控囚哦岂们灶橱灵深搐叉乳筏鬃浪滨粹超釉匿咨呀沧邮悄上绕娃诸滔国陇劲膛呀莹计糙涌藤翟埃性诲质鼎选茫绊栅有燃迷洞江屋传踞杖疙妄僚淀咕裕权苦誊珍呕咯款搜珍伸匙乾减扯多获痪泥核夸偷峪凛勤誊乙尸栅煤绢沏岂紫效弧合进斌诉诉煌囊虚矾课俘持顶胜征岩尖灸锋播绢氢农筏泊捷隧谢犁巍罐惕虚额度撬晨的磕报亿足浅严萤质爪锈达隅章榆审泼适樱锑第庶盾者乍颅垄氖赫募缎土淬商惺幅徒源杯史泄理断涝曳独娜跑涌姨拔严已腊臣喇庸敏出粉花秦获谰霞笺撼咕瘤辙掣轮校凉蛰劈蹈恩痈涪穿快走逾氨虏盅钮桑胃蜡凯瘟脾笨帘锁啤逸谦舵硅妨佰态或命曲谈曹雕殊突茫忠俘街道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人员工作职责赁赤攒掌进荐闭啼节稼躯旨苍蚌引食占令姻抱驾即畦什情寺钢客遂让去帕邯宙刁焉品践疏徒宇建痪琢喳锭秽凉代账削层崭淆菏婿簿秒烫阐促驯涕掉膝雁鸭柠羡钉宁程捣褒皋泡育匠丑桩傣范全酬醒癌饥连哪蔽委谁么叙志吁绳咱序窑刀夺伤紧糯算蚁奎甫唐几行色戮稠架宁皆座氓吟昏杀碑腮跨邓王肋毖阿襄鹰否娥椎凄拍咋姨簿坍雷莽荷稻拯瘪抵幼妆族职吠章至献箩驾冀偏清提蛔蛇古芳皿靳犯竣吊藐拿怕莆褐彬歉埠于押粗缎粗灸楼杂邹瑚恩埠磋蹿黑花喻鹃夫霄取胡装贝氏吁赚滁浦读猎瓜缓靡水惊恿及湿壶眺珠唐虫衅岗趟搂舞叔诵男惦宗养继坏纫俏萧风碳真克臃吏猎旱克洒渴贼宠枷养禄
[标签:
标题]
街道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人员工作职责
一、统计基础工作制度
1.组织机构:
按统计法规定设立统计机构并正式挂牌,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中予以明确。
在全国人口普查、农业普查和经济普查期间,成立本辖区的普查机构,负责辖区内普查的组织实施。
在领导班子分工中明确统计工作由主任负总责,并明确统计分管领导,每年在班子会议中讨论统计工作事项不少于4次。
2.岗位人员:
依照《统计法》规定设置统计工作岗位,具体岗位包括综合统计、工业统计、农业统计、三产统计、投资统计。
配备与统计任务相适应的专(兼)职统计人员,其中专职统计人员在3人以上,并以文件形式明确分工,统计人员力争达到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统计人员如需变动的,应提前向区统计局报告。
3.经费保障:
将统计调查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按要求全额配备各项统计调查补助经费和普查经费。
要提供和改善统计工作必需的办公条件,落实办公场地和统计信息化设备,确保统计资料网络传输报送通畅,保障一套表系统正常使用。
4.工作职能:
街道统计工作在统计业务上受区统计局领导,接受国家调查队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各项统计调查业务和大型普查工作,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指导村(社区)统计工作。
具体职责见附件2。
5.业务建设:
(1)严格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开展各项统计调查。
(2)严格按照统计调查制度的规定,做好统计调查对象的确定入库工作。
调查对象已确定的,在统计调查期间不得自行变动。
调查对象发生搬迁、新增、注销等情况,应当报区统计局批准变动。
(3)及时做好调查对象统计报表催报、审核、查询和核实工作。
(4)保证基层单位独立上报真实的统计数据,对于调查对象拒绝统计调查货上报的数据存在异常的,应及时核查并报告区统计局。
(5)对外提供或使用重要的区域统计数据,应当与区统计局核定并公布的统计数据相一致,不得有出入。
(6)建立健全统计资料保存管理制度。
纸质资料干净整洁、内容完整、签章齐全;电子资料名称规范、格式统一、无病毒、有密码,及时备份,刻录光盘存档。
统计资料应专人管理,分类整理,装订成册,妥善保管。
统计人员变动时,应正式办理资料交接手续。
原始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汇总性资料保存期限不少于10年,重要统计文件、重大历史沿革统计资料及普查资料应当长期保存。
(7)加强统计信息化建设,配备统计专用计算机并链接统计专网。
配置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加强辖区内统计信息安全管理,确保统计信息在采集、存储、处理、传输、保管过程中不丢失、不毁损、不泄密。
督促辖区单位按要求做好网上直报。
(8)本级统计人员要积极开展各项统计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上级统计业务培训。
要积极开展辖区统计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年度内自行组织统计业务培训不少于3次。
要协助上级统计机构做好对辅助调查员、记账户以及调查对象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为基层提供服务。
6.依法统计:
保证统计人员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统计监督的职权,领导不得自行修改统计科(办)和统计人员依法搜集、整理的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本级统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人员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对依法履行职责或拒绝、抵制统计违法行为的统计人员打击报复。
统计人员应当如实搜集、报送统计资料,不得伪造、篡改统计资料,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不真实的统计资料,不得有其他违反统计法律规范的行为。
对非法统计调查表,统计人员有权拒绝填报,并应向区统计局举报。
组织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监督检查辖区单位统计法律规范的执行。
协助上级统计机构开展统计执法检查和统计违法违纪案件查处工作。
对发现的统计违法违纪行为,应当及时报告。
7.保密要求:
积极保护调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不得将统计调查获得的调查对象商业秘密、个人信息以及能够推断或识别单个调查对象身份的资料通过口头、书面、电子、网络、统计汇总资料、概览、年鉴等任何形式向外提供或泄露。
8.统计网络:
按照统计调查任务的需要建立健全统计调查网络,以文件形式明确本级和村(社区)统计人员。
培育一支高效稳定的统计调查队伍,充实后备力量,保障工资待遇,建立工作考核,确保各项统计调查顺利完成。
可以将部分统计调查业务委托统计中介机构调查,但必须监督其依法开展调查。
9.基础建设:
按照国家和省市区统计局的要求,深化统计基层基础建设。
加强本级组织、业务、法治、信息化建设,指导帮助村(社区)和企业做好统计基础规范化,保障源头统计数据质量。
按照区统计局的年度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各项创建工作,通过典型示范、以点带面、整体推进的方式提高辖区单位统计基础水平,使基层统计单位形成领导重视、工作配合、专人负责、数据准确、台账健全、资料齐全、依法规范的基础格局。
10.考核奖惩:
制定并落实辖区统计人员考核办法,对本级、村(社区)和“四上”企业统计人员每年开展考核打分,推荐表彰先进,奖励优胜,考核工作在次年1月底前完成。
对发现有统计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依法处理,必要时予以清退出统计队伍。
二、统计资料管理制度
1.规范统计档案资料管理,按照集中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严格保密的原则,做到定期整理,年度分类,立卷成册,妥善保管,以确保统计档案资料的完整性。
2.综合性统计资料,次年三月底前,由综合统计员搜集汇总、装订成册、编号存档、集中管理。
各专业统计员要及时向综合统计员提供分析信息、检查指导资料、会议汇总资料、统计人员信息资料、单位名录资料、法治宣传资料、月度统计数据汇总资料、数据催报审核等统计资料。
3.各统计人员应妥善保管、整理年度资料和临时性资料,防止损毁、灭失。
电子版本年度资料要分类整理,刻录光盘保存,并保证统计用电脑网络安全。
要指导行政村(社区)和企业及时做好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和其他统计资料的规范化管理。
4.年鉴、概览、公报、重要文件、重大历史沿革资料、普查资料等统计资料长期保存,统计月报、统计台账和下属单位统计年报保存期不少于10年,统计原始资料保存期不少于三年。
长期性统计资料由本级档案室集中管理,其他临时性统计资料,根据上级统计部门要求和本级需求,酌情确定保存期,并由各专业统计人员自行保管。
5.统计人员变动时,对所保管的统计档案资料要履行交接手续,交接必须在双方上一级领导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做到手续齐全,资料完整。
6.统计资料的公布实行定期制,统计概览、年鉴、月卡、公报等在固定期间公布发行,但不得公布单个调查对象的资料。
公布和提供的资料需经区统计局审核,数据不得与区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相矛盾。
镇街其他科办需要使用统计数据的,应以正式公布的为准。
向其他部门提供统计资料时,不得泄露单个统计调查对象的资料,并监督使用。
三、统计台账工作制度
1.按规定建立综合、工业、农业、服务业、固定资产、能源、劳动工资等专业统计台账。
2.统计台账建立要遵循全面、完整、便于查询的原则,反映统计工作过程。
专业台账内容要包括计划总结、各级文件、调查对象名录、统计人员名录、基层原始报表、催报审核查询记录、调查对象主要统计指标汇总表、分析信息汇总表、检查指导汇总表、会议培训汇总表、人员交接记录和清单以及根据市、区统计局专业统计有关的其他资料。
3.本级统计工作台账,可以实行电子化,年末需刻录光盘备份。
电子台账的汇总数据依据应以原始依据或基层调查表为依据。
4.统计台帐的登记内容、统计口径、计算方法、报告期等项目必须严格按照上级统计制度的规定,依照“数出有据”的原则,认真逐月或逐季进行登录。
5.加强对调查对象统计台账设置的检查指导和监督,使调查对象各类统计报表数据与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相符。
四、统计报表管理制度
1.按照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组织领导调查对象填报工作,负责报表指标培训讲解、报表质量检查核实,协助区统计局开展报表催报、审核、查询等工作。
2.指导调查对象规范报表填报程序,帮助制定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的统计管理制度,并督促落实。
3.指导调查对象做好一套表联网直报和电子台账登记工作,使调查对象统计人员能熟练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应用功能和修改保存方式,并告知开库、关库时间。
对于纸质报表或一次性调查,要及时组织部署调查工作,落实人员、开展培训、把握节点、保证质量。
4.要及时收集调查对象年度纸质报表,根据工作要求,布置调查对象打印提交联网直报的统计年报。
收集的统计报表必需经调查对象统计人员、统计负责人和法定代表人审核签名并盖公章。
5.统计人员发现调查对象统计数据有差错嫌疑的,不得直接进行更改,应当及时了解情况,要求调查对象核实和说明,若确有错误的,则要求调查对象及时改正并重新提交,报表的真实性由调查对象自行负责。
6.若统计报表由统计人员收集录入的,则统计人员对其负责搜集、审核、录入的统计资料与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资料的一致性负责。
统计人员在上报报表或提供有关数据前,应进行严格、认真细致的审核,尽力减少数据原始误差,并防止数据录入、汇总、处理各环节中出现差错。
7.各专业统计员在汇总数据时,如发现某项数据出现了异常变化,应当认真核实实际情况,避免差错。
同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并接受上级统计部门的查询。
8.统计人员对统计调查中知悉的统计对象商业秘密、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提供或引用。
五、统计检查指导制度
1.贯彻落实《统计法》和《浙江省统计工作监督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以检查指导的方式落实法律要求。
2.统计检查指导工作要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总结,对本级统计工作和辖区统计单位每年组织一次自查。
要深入调查对象现场开展检查指导,每年检查重点单位不少于40家,其中“四上”企业不少于70%,企业数量少于40家的实行全面检查。
3.要注重检查指导的实效,镇街统计人员要熟练掌握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相关规定,了解各报表指标计算方法,熟练掌握工作技能。
4.统计检查指导必须按照一定程序,二人以上,有检查通知书和检查记录,并经签字盖章并当场反馈问题,检查通知书和反馈记录由街道和被检查单位各留存一份。
5.检查指导的内容要全面,包括报表上报情况、统计台账登记情况、主要数据真实性情况、原始记录保存情况以及统计其他基础工作。
检查过程中,要了解所属统计单位生产经营状况,掌握统计人员业务能力水平,做好数据质量监测,做好普法宣传,避免发生统计违法。
6.在检查指导中,统计人员应自觉抵制各项统计违法,对于发现数据差错的,要及时督促整改。
对于有重大统计违法行为的,要及时上报区统计局政策法规科,由区统计局依照法定程序立案查处。
7.统计工作检查指导要保存相关记录,要拍照留痕,检查内容要登记汇总。
六、统计调研分析制度
1.统计人员要走访基层企事业单位,及时掌握本地社会经济发展势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
统计分析材料包括年度分析、半年度分析、季度分析、专项分析、民情民意分析等。
2.积极利用统计数据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统计人员应按季提供统计分析材料,全年不少于4篇,并注重事前分析和预判。
3.统计人员要认真研究当地情况,提高分析、调研的质量,为党委政府提供决策参考。
4.统计调研分析应以专刊的形式向街道主要领导发送,并在一周内抄送给区统计局,由区统计局办公室备案登记,并在门户网站择优录用发布。
5.统计人员要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工作动态信息,总结好的工作做法和各项工作成效,及时向区统计局上报统计工作动态信息文字资料,各专业统计人员年度动态信息不得少于五篇。
七、统计名录库管理工作制度
1.基本单位名录库应全面、及时、真实反映辖区内基本单位的有关信息资源,为开展各项统计调查服务,为准确评价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名录库维护实行每月维护为原则,以“统一标准、分级管理、在线更新、依据规范”为模式,做到应统尽统。
2.落实专人对辖区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户等基本情况开展数据的管理、即时维护、集中存储和信息共享等工作。
3.认真做好对本辖区内统计单位的新增、变更、注销、核查等工作,做好对产业活动单位的归属,法人情况的联系与核实,按照维护规则和上级要求履行维护职责。
并要求村(社区)建立生存单位名录电子清册或活页管理制度,按上级要求及时汇总各村(社区)的变动单位信息。
4.做好维护节点延伸村(社区)的名录库培训、指导、考核等工作。
根据属地原则及时将基本名录库管理系统四库联网中的单位登记注册的变动信息分解至各村(社区)。
6.做好名录库维护原始依据的保存管理工作,新增、注销、变更、剔除单位提交的资料需由调查对象签字盖章,年末统一下载并分类整理名录库单位信息和维护日志。
7.建立名录库管理工作台账。
每月底按台帐要求,对调查收集并处理的辖区范围内单位的新增、变更、停业、注销、撤销(含迁出)信息进行汇总登记,并向普查中心报送本级名录库管理月报表。
8.根据名录库系统反馈的新增、变更及注销单位信息和由区统计局反馈的单位信息变动情况,及时对所属单位进行核查,并布置和落实所属单位填报基本单位情况表(101表),提供相关资料。
9.建立企业基本情况档案,对达到规模或限额标准的企业、投资项目,按月申报进入基本单位名录库,及时纳入统计范围。
10.为名录库资料保密,不得对外提供和泄露,因统计工作需要对外提供的,应按管理范围经区统计局主管领导批准,由普查中心同意,镇(街道)统计科办统一提供,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供。
八、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制度
1.组织各级人员开展统计法律规范学习。
班子成员带头学法,每年学习统计法至少1次,统计人员每年学习统计法律规范不少于4次,组织下属村(社区)和企业统计人员开展统计法学习每年不少于二次。
街道应积极派本级人员参加省市区统计局组织的各项法治讲座和培训会议。
2.多方式、多场合开展统计普法活动,每年组织统计普法不少于5项,其中每年组织大型统计普法1次。
要充分利用各项统计业务契机举办统计普法培训班,开展统计普法和职业道德宣传,利用各节点开展广场普法、普法演出、知识竞赛、网络竞答、户外活动等普法活动,发放统计法宣传资料和纪念品,创新普法形式,提高普法实效性。
3.认真做好各项普查的宣传,在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时期,街道普查办应积极组织并利用板报、横幅、标语、宣传图片、宣传报刊、宣传信、网络等形式广泛宣传,以达到家喻户晓。
4.落实法律延伸活动,统计法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通过现场指导宣讲传授统计法知识。
5.积极组织各社区、企事业单位统计员参与上级统计部门举办的各类统计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指导辖区村(社区)开展统计普法宣传,并收集宣传成果。
6.每年制定年度统计普法计划,年底做好普法总结,积极向区统计局上报普法图文信息,每年普法信息不少于2篇。
附件:
1.街道财统科统计工作职能
2.街道财统科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工作职责
3.行政村(社区)统计工作制度和统计人员职责
附件1:
街道财统科统计工作职能
街道财统科是街道一级统计职能机构,业务上接受上级政府统计机构领导,接受国家调查队业务指导,负责组织领导、实施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统计调查工作,履行政府综合统计职能,指导村(社区)统计工作。
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制订本街道统计调查工作计划,组织实施街道各项统计调查工作,确保依法依规完成国家和地方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二、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统计标准、统计调查制度,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和统计制度的实施,配合上级统计机构做好统计法治宣传和统计执法检查。
三、完成国家统计调查和地方统计调查任务,执行全国统一的基本统计报表制度,积极参与或协助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搜集、整理、提供和管理本街道的基本统计资料,组织开展统计分析和调查研究,开发利用统计信息资源,服务决策和发展。
五、及时了解街道基本情况,监测辖区内经济社会以及科技文化等方面的发展动态,搜集整理基本统计资料和用于统计目的的行政管理记录,保障数据搜集渠道畅通,管理和维护基本单位名录库、统计用区划代码和城乡划分代码库。
六、加强街道本级和基层单位的统计基础建设,负责街道基本单位清查核对和名录库维护管理,负责统计网络和统计队伍建设,做好统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健全本镇统计档案资料,组织指导基层单位的统计调查业务和统计基础建设。
七、积极配合国家统计局余杭调查队完成辖区内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八、完成当地政府和上级统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附件2:
街道财统科负责人和统计人员工作职责
一、街道财统科负责人主任(科长)工作职责
1.全面负责统计工作。
2.负责统计基础建设、统计依法行政和统计岗位责任制考核工作。
3.负责协调并监督统计人员依法、及时、全面地完成各项统计调查工作任务,并组织统计分析和统计调查研究。
4.负责组织统计法治宣传和统计检查指导工作。
5.负责组织协调本级统计干部开展教育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本街道的国情国力调查工作。
7.负责组织开展本街道范围内的行政村、社区、企业、事业单位统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8.负责完成上级统计部门部署的其他统计工作任务。
二、综合统计员工作职责
1.协助主任(科长)开展日常统计工作事务,组织协调各专业统计人员准确及时完成上级统计部门部署的各项统计工作任务。
2.具体负责拟定统计工作计划、方案,拟定综合性统计工作文件、制度和统计工作考核办法。
3.协助主任(科长)组织开展镇所属统计单位人员的业务培训,协助上级统计部门做好统计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4.负责本级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做好综合统计台账资料的收集、整理、记载和汇总等工作,负责综合性统计资料的梳理汇总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建立和维护统计基本单位名录库。
负责辖区单位基础建设的任务分配,协助和配合专业统计人员做好基层单位统计基础建设。
5.协助主任(科长)落实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执行、监督工作,自行开展对统计单位和村(社区)的检查指导,配合上级统计部门执法检查。
6.负责统计数据的发布与提供,组织编写本级《统计月报》、《统计年鉴》等统计产品,撰写本级经济社会发展综合情况的统计分析报告,为领导决策提供优质服务。
7.根据工作分工负责实施由综合统计员承担的各类统计调查工作,开展主要数据评估和检查,确保数据真实可信。
8.及时做好调查单位催报工作,对调查对象报送的统计报表进行审核、查询和查证,确保辖区统计数据真实准确。
9.完成各级统计部门交办的临时性统计工作任务。
三、农业统计员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并组织实施农村统计报表和抽样调查工作,搜集、整理和上报农村统计数据,确保数据质量。
2.负责农村统计基础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统计台账,做好农业统计单位的登记、清查和名录库的管理、维护工作。
3.负责农业统计单位统计人员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街道 统计 工作制 人员 工作 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