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改造大修施工自检报告旧版无机房电梯.docx
- 文档编号:10305196
- 上传时间:2023-02-10
- 格式:DOCX
- 页数:30
- 大小:34.49KB
安装改造大修施工自检报告旧版无机房电梯.docx
《安装改造大修施工自检报告旧版无机房电梯.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装改造大修施工自检报告旧版无机房电梯.docx(3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装改造大修施工自检报告旧版无机房电梯
电梯安装/改造/大修施工自检报告
——无机房曳引式电梯
使用单位:
安装地址:
使用编号:
施工单位:
施工责任人:
电梯质检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填写日期:
年月日
说明
1、本报告书根据《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中对于施工自检报告的要求制作。
本自检报告仅作为一种推荐性范本,供有关单位参考使用。
2、本报告适用于电力驱动的无机房曳引驱动电梯(防爆电梯、消防员电梯、杂物电梯除外)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的自检。
3、本报告需签字的表格中施工单位负责人、施工人员、质检员必须由本人签字,不准代签。
4、本报告应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使用计算机出具,但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不得涂改。
确需更正时,应在原错误处划删除线,在其附近书写正确内容,并加盖或签上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标注更改日期。
5、各项“检验结果”一栏中有数据要求的项目应填写实测数据,无数据要求的,可填写“符合”或“不符合”;若无此项目时,填写“无此项”。
“结论”一栏中只能填写“合格”、“不合格”、“/”(表示无此项)等单项结论。
必要时,相关项目应当另列表格或者附图,以便数据的记录和整理。
6、自检报告中的结论是对被检设备安全状况的综合评定,如全部项目均合格,则自检报告的结论为“合格”;当存在不合格项时,应在“第一次自检结论,存在问题及整改意见”栏内,根据《检规》给出“不合格”的第一次结论,并提出整改意见,整改完成后,由自检员确认并在整改情况栏中填写了相关项目的复检合格意见后,方可判定为“合格”。
7、报告中不应遗留空白表格,无此项或不详情况应填写“无此项”或“不详”。
8、检验机构在自检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实施监督检验,自检单位需向检验机构提交本报告一份备存。
本报告一式三份,其他两份分别存入使用单位和安装单位本台电梯技术档案。
电梯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建筑名称:
安装/改造/大修合同编号:
单位名称
负责人
电话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制造单位
制造许可证号
安装/改造/维修
□/□/□
施工单位许可证号
出厂编号
电梯出厂日期
年月日
电梯型号
电梯类别
驱动方式
曳
引
机
型号
控制方式
速比
曳引比
/
曳引绳n×Ф
×Фmm
提升高度
m
曳引轮节径
Фmm
顶层高度
m
电动机
额定功率
kw
底坑深度
m
转速
r/min
额定载重量
kg人
控制柜
型号
额定速度
m/s
编号
层/站/门
//
安全钳
型号
开门方式
□中分,□旁开(左、右)
编号
轿厢规格
长×宽×高
××mm
缓冲器
型号
编号
限速器
型号
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有)
型号
编号
编号
上行超速
保护装置
型号
层门门锁装置
型号
编号
轿门锁(如有)
型号
开工日期
年月日
竣工日期
年月日
该电梯已按国家相关标准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施工完毕。
自检合格。
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制造单位确认
(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
年月日
电梯安装/改造/大修施工自检报告
检验编号:
津梯监检号
设备名称
型号
制造单位
产品编号
制造日期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许可证编号
施工类别
使用单位设备编号
使用登记编号
安装地点
使用单位
维护保养单位
设备技术参数
额定载重量
额定载重量
Kg
额定速度
m/s
层站数
层站数
层站
控制方式
维保许可证号
联系电话
使用单位应急救援电话
维保单位应急救援电话
检验依据
《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T7001-2009)
主要检验仪器设备
检查日期
整改完成日期
备注
序号
项目及类别
检验内容与要求
检验结果
结论
1
1
技术
资料
1.1
制造
资料
电梯制造单位提供的出厂随机文件:
(1)制造许可证标注的技术参数能覆盖所提供电梯的相应参数(试生产样机除外);
(2)电梯整机型式试验合格证书或者报告书,其内容能够覆盖所提供的电梯(试生产样机除外);
(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注有制造许可证明文件编号、该电梯的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以及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号,以及这些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编号(门锁装置除外)等内容,并且有电梯整机制造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出厂日期;
(4)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含有电子元件的安全电路(如果有)、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驱动主机、控制柜等安全保护装置和主要部件的型式试验合格证,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
(5)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及井道布置图,其顶层高度、底坑深度、楼层间距、井道内防护、安全距离、井道下方人可以进入的空间等满足安全要求;
(6)电气原理图,包括动力电路和连接电气安全装置的电路;
(7)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包括安装、使用、日常维护保养和应急救援等方面操作说明的内容。
注A-1:
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对于进口电梯,则应加盖国内代理商的公章
2
1.2
安装
资料
安装单位提供了以下安装资料:
(1)安装许可证和安装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2)施工方案,审批手续齐全;
(3)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4)施工过程记录和由整机制造单位出具或者确认的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5)变更设计证明文件(如安装中变更设计时),履行了由使用单位提出、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的程序;
(6)安装质量证明文件,含电梯安装合同编号、安装单位安装许可证编号、产品出厂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有安装单位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及竣工日期。
注A-2:
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安装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
3
1.3
改造、
重大
维修
资料
改造或者修理单位提供了以下改造或者重大维修资料:
(1)改造或者维修许可证和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告知书,许可证范围能够覆盖所施工电梯的相应参数;
(2)改造或者重大维修的清单以及施工方案,施工方案的审批手续齐全;
(3)所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或者主要部件产品合格证、型式试验合格证书以及限速器和渐进式安全钳的调试证书(如发生更换);
(4)施工现场作业人员持有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5)施工过程记录和自检报告,检查和试验项目齐全、内容完整,施工和验收手续齐全;
(6)改造后的整梯合格证或者重大维修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或者证明文件中包括电梯的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合同编号、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的资格证编号、电梯使用登记编号、主要技术参数等内容,并且有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的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以及竣工日期。
注A-3:
上述文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经改造或者重大维修单位加盖公章或者检验合格章
4
1.4
使用
资料
使用单位提供了以下资料:
(1)使用登记资料,内容与实物相符;
(2)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1.1、1.2、1.3所述文件资料(1.2的(3)项和1.3的(4)项除外),以及监督检验报告、定期检验报告、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日常维护保养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者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等,保存完好(本规则实施前已经完成安装、改造或修理的,1.1、1.2、1.3项所述文件资料如有缺陷,应由使用单位联系相关单位予以完善,可不作为本项审核结论的否决内容);安装竣工后,是否提供了范本?
(3)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运行管理规章制度,包括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等;安装竣工后,是否提供了范本?
(4)与取得相应资格单位签订的日常维护保养合同;
(5)按照规定配备的电梯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是否提供了交接备忘录?
6
2
机房(机器设备间)及相关设备
2.2机房(机器设备)专用
机房(机器设备间)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10
2.6断错相保护
每台电梯应具有断相、错相保护功能;电梯运行与相序无关时,可以不装设错相保护装置
11
2.7
主开
关
(1)每台电梯应单独装设主开关,主开关应易于接近和操作;无机房电梯主开关的设置还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如果控制柜不是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安装在控制柜内,如果控制柜安装在井道内,主开关应设置在紧急操作屏上;
②如果从控制柜处不容易直接操作主开关,该控制柜应设置能分断主电源的断路器;
③在电梯驱动主机附近1m之内,应有可以接近的主开关或者符合要求的停止装置,且能够方便地进行操作。
(2)主开关不得切断轿厢照明和通风、机房(机器设备间)照明和电源插座、轿顶与底坑的电源插座、电梯井道照明、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3)主开关应具有稳定的断开和闭合位置,并且在断开位置时能用挂锁或其他等效装置锁住,能够有效的防止误操作;
(4)如果不同电梯的部件共用一个机房,则每台电梯的主开关应与驱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等采用相同的标志
12
2.8
驱动主机
(1)驱动主机工作时应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2)曳引轮外侧面应涂成黄色;
(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适用于改造、维修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如果轮槽的磨损可能影响曳引能力时,应进行曳引能力验证试验
13
2.9
制动装置
(1)所有参与向制动轮或盘施加制动力的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分两组装设;
(2)电梯正常运行时,切断制动器电流至少应用两个独立的电气装置来实现,当电梯停止时,如果其中一个接触器的主触点未打开,最迟到下一次运行方向改变时,应防止电梯再运行;
(3)制动器应当动作灵活,制动时制动闸瓦(制动钳)紧密、均匀地贴合在制动轮(制动盘)上,电梯运行时制动闸瓦(制动钳)与制动轮(制动盘)不发生摩擦;并且制动闸瓦(制动钳)以及制动轮(制动盘)工作面上没有油污
15
2.11限速
器
(1)限速器上应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应相符;
(2)限速器或者其他装置上应设有在轿厢上行或者下行速度达到限速器动作速度之前动作的电气安全装置,以及验证限速器复位状态的电气安全装置;
(3)使用周期达到2年的电梯,或者限速器动作出现异常、限速器各调节部位封记损坏的电梯,应由经许可的电梯检验机构或者电梯生产单位对限速器进行动作速度校验,并且由该单位出具校验报告
16
2.12
接地
(1)供电电源自进入机房或者机器设备间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始终分开;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可以导电部分应与保护线(PE)可靠连接
17
2.13
电气
绝缘
动力电路、照明电路和电气安全装置电路的绝缘电阻应符合下述要求:
最大值
MΩ;
不符合
处
标称电压/V
测试电压(直流)/V
绝缘电阻/MΩ
安全电压
≤500
>500
250
500
1000
≥0.25
≥0.50
≥1.00
18
2.14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上应设有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应相符;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应在控制屏或者紧急操作屏上标注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的动作试验方法
19
3
井
道
及
相
关
设
备
3.1
井道
封闭
除必要的开口外井道应完全封闭;当建筑物中不要求井道在火灾情况下具有防止火焰蔓延的功能时,允许采用部分封闭井道,但在人员可正常接近电梯处应设置无孔的高度足够的围壁,以防止人员遭受电梯运动部件直接危害,或者用手持物体触及井道中的电梯设备
20
3.2
曳引驱动电梯顶部空间
(1)当对重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轿厢导轨提供不小于0.1+0.035v2(m)的进一步制导行程;
____mm
②轿顶可以站人的最高面积的水平面与位于轿厢投影部分井道顶最低部件的水平面之间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1.0+0.035v2(m);
____mm
③井道顶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间距(不包括导靴、钢丝绳附件等)不小于0.3+0.035v2(m),与导靴或滚轮、曳引绳附件、垂直滑动门的横梁或部件的最高部分之间的间距不小于0.1+0.035v2(m);
____mm
④轿顶上方应有一个不小于0.5m×0.6m×0.8m的空间(任意平面朝下即可)。
实测:
m×m×m
注A-4:
当采用减行程缓冲器并对电梯驱动主机正常减速进行有效监控时0.035v2可以用下值代替:
①电梯额定速度不大于4m/s时,可以减少到1/2,但是不小于0.25m
②电梯额定速度大于4m/s时,可以减少到1/3,但是不小于0.28m
(2)当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对重导轨有不小于0.1+0.035v2(m)的制导行程。
____mm
22
3.4
井道安全门
(1)当相邻两层门地坎的间距大于11m时,其间应设置高度不小于1.80m、宽度不小于0.35m的井道安全门(使用轿厢安全门时除外);
(2)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3)门上应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应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23
3.5
井道
检修门
(1)高度不小于1.40m,宽度不小于0.60m;
(2)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3)应装设用钥匙开启的锁,当门开启后不用钥匙能够将其关闭和锁住,在门锁住后,不用钥匙也能够从井道内将门打开;
(4)应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24
3.6
导轨
(1)每根导轨应至少有2个导轨支架,其间距一般不大于2.50m(如果间距大于2.50m应有计算依据),端部短导轨的支架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2)支架应安装牢固,焊接支架的焊缝满足设计要求,
锚栓(如膨胀螺栓)固定只能在井道壁的混凝土构件上使用;
(3)每列导轨工作面每5m铅垂线测量值间的相对最大偏差,轿厢导轨和设有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不大于1.2mm,不设安全钳的T型对重导轨不大于2.0mm;
(4)两列导轨顶面的距离偏差,轿厢导轨为0~+2mm,对重导轨为0~+3mm
25
3.7轿厢与井道壁距离
轿厢与面对轿厢入口的井道壁的间距不大于0.15m,对于局部高度小于0.50m或者采用垂直滑动门的载货电梯,该间距可以增加到0.20m。
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且门只能在开锁区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
____mm
26
3.8层门地坎下端的井道壁
每个层门地坎下的井道壁应符合以下要求:
形成一个与层门地坎直接连接的连续垂直表面,由光滑而坚硬的材料构成(如金属薄板);其高度不小于开锁区域的一半加上50mm,宽度不小于门入口的净宽度两边各加25mm
高度
___mm
宽度
___mm
27
3.9
井道内防护
(1)对重(或者平衡重)的运行区域应采用刚性隔障保护,该隔障从底坑地面上不大于0.30m处,向上延伸到离底坑地面至少2.5m的高度,宽度应至少等于对重(或者平衡重)宽度两边各加0.10m;
____m
(2)在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中,不同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应设置隔障,隔障应至少从轿厢、对重(或平衡重)行程的最低点延伸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2.50m高度,且有足够的宽度以防止人员从一个底坑通往另一个底坑,如果轿厢顶部边缘和相邻电梯的运动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5m,隔障应贯穿整个井道,宽度至少等于运动部件或者运动部件的需要保护部分的宽度每边各加0.10m
____m
28
3.10
极限开关
井道上下两端应装设极限开关,该开关在轿厢或者对重(如有)接触缓冲器前起作用,并且在缓冲器被压缩期间保持其动作状态。
强制驱动电梯的极限开关动作后,应以强制的机械方法直接切断驱动主机和制动器的供电回路
29
3.11随行电缆
随行电缆应避免与限速器绳、选层器钢带、限位与极限开关等装置干涉,当轿厢压实在缓冲器上时,电缆不得与地面和轿厢底边框接触
30
3.12井道照明
井道应装设永久性电气照明。
对于部分封闭井道,如果井道附近有足够的电气照明,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31
3.13
底坑设施与装置
(1)底坑底部应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2)如果没有其他通道,应在底坑内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如梯子),该装置不得凸入电梯的运行空间;
(3)底坑内应设置在进入底坑时和底坑地面上均能方便操作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4)底坑内应设置2P+PE型电源插座,及在进底坑时能方便操作的井道灯开关
32
3.14底坑空间
轿厢完全压在缓冲器上时,底坑空间尺寸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1)底坑中有一个不小于0.50m×0.60m×1.0m的空间(任一面朝下即可);
__m×__m×_m
(2)底坑底面与轿厢最低部件的自由垂直距离不小于0.50m,当垂直滑动门的部件、护脚板和相邻井道壁之间,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在0.15m之内时,此垂直距离允许减少到0.10m;当轿厢最低部件和导轨之间的水平距离大于0.15m但小于0.5m时,此垂直距离可按等比例增加至0.5m;
____m
(3)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和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距离不小于0.30m
____m
33
3.15限速绳张紧装置
(1)限速器绳应用张紧轮张紧,张紧轮(或者其配重)应有导向装置;
(2)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应通过一个电气安全装置的作用,使电梯停止运转
34
3.16缓冲器
(1)轿厢和对重的行程底部极限位置应设置缓冲器,强制驱动电梯还应在行程上部极限位置设置缓冲器;蓄能型缓冲器只能用于额定速度不大于1m/s的电梯,耗能型缓冲器可以用于任何额定速度的电梯;
(2)缓冲器上应设有铭牌或者标签,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铭牌或者标识和型式试验合格证内容应相符;
(3)缓冲器应当固定可靠、无明显倾斜,并且无断裂、塑性变形、剥落、破损等现象;
(4)耗能型缓冲器液位应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5)对重缓冲器附近应设置永久性的明显标识,标明当轿厢位于顶层端站平层位置时,对重装置撞板与其缓冲器顶面间的最大允许垂直距离;并且该垂直距离不超过最大允许值
最大允许值___mm
实测值____mm
35
3.17对重(平衡重)下方空间的防护
如果对重(平衡重)之下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应将对重缓冲器安装于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或者在对重(平衡重)上装设安全钳
36
4
轿厢与对重(平衡重)
4.1
轿顶电气装置
(1)轿顶应装设一个易于接近的检修运行控制装置,并且符合以下要求:
①由一个符合电气安全装置要求,能够防止误操作的双稳态开关(检修开关)进行操作;
②一经进入检修运行时,即取消正常运行(包括任何自动门操作)、紧急电动运行、对接操作运行,只有再一次操作检修开关,才能使电梯恢复正常工作;
③依靠持续揿压按钮来控制轿厢运行,此按钮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④该装置上设有一个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⑤检修运行时,安全装置仍然起作用;
(2)轿顶应装设一个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停止装置,停止装置的操作装置为双稳态、红色并标以“停止”字样,并且有防止误操作的保护。
如果检修运行控制装置设在从入口处易于接近的位置,该停止装置也可以设在检修运行控制装置上;
(3)轿顶应装设2P+PE型电源插座。
37
4.2
轿顶
护栏
井道壁离轿顶外侧水平方向自由距离超过0.3m时,轿顶应装设护栏,并且满足以下要求:
(1)由扶手、0.10m高的护脚板和位于护栏高度一半处的中间栏杆组成;
(2)当自由距离不大于0.85m时,扶手高度不小于0.70m,当自由距离大于0.85m时,扶手高度不小于1.10m;
(3)护栏装设在距轿顶边缘最大为0.15m之内,并且其扶手外缘和井道中的任何部件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小于0.10m;
(4)护栏上有关于俯伏或斜靠护栏危险的警示符号或须知。
38
4.3
轿厢安全窗(门)
如果轿厢设有安全窗(门),应符合以下要求:
(1)设有手动上锁装置,能够不用钥匙从轿厢外开启,用规定的三角钥匙从轿厢内开启;
(2)轿厢安全窗不能向轿厢内开启,并且开启位置不超出轿厢的边缘,轿厢安全门不能向轿厢外开启,并且出入路径没有对重(平衡重)或者固定障碍物;
(3)其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
39
4.4轿厢和对重(平衡重)间距
轿厢及关联部件与对重(平衡重)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50mm
mm
40
4.5
对重(平衡重)的固定
如果对重(平衡重)由重块组成,应可靠固定
41
4.6
轿厢面积
(1)轿厢有效面积应当符合下述规定。
下述各额定载重量对应的轿厢最大有效面积允许增加不大于所列值5%的面积。
____m2
Q①
S②
Q①
S②
Q①
S②
Q①
S②
100③
180④
225
300
375
400
450
0.37
0.58
0.70
0.90
1.10
1.17
1.30
525
600
630
675
750
800
825
1.45
1.60
1.66
1.75
1.90
2.00
2.05
900
975
1000
1050
1125
1200
1250
2.20
2.35
2.40
2.50
2.65
2.80
2.90
1275
1350
1425
1500
1600
2000
2500⑤
2.95
3.10
3.25
3.40
3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安装 改造 大修 施工 自检 报告 旧版 机房 电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