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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C工程总承包安全管理
IMBstandardizationoffice【IMB5AB-IMBK08-IMB2C】
EPC工程总承包安全管理
工程总承包EPC安全管理措施的研究
张文奇
【摘要】全面梳理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并在遵循总承
包项目安全管理理念和准则的基础上,提出存在问题的解决措施,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的概率。
【关键词】总承包EPC安全管理控制措施
近年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和国家建设规模的不断扩大,建筑企业经营在其高价值项目的内在驱动下,采用总承包模式对工程项目建设中的各种技术、经济、管理进行一系列的整合,使项目在进度、成本、质量、安全方面达到最佳组合。
但是随着企业改制的深入,在工程总承包模式下,工程分包的出现已经不可避免,随着分包公司的增多,各分包公司对安全管理工作重视程度不同,导致人员安全意识的良莠不齐,同时加大了施工人员的流动性等问题,因此生产安全问题也越来越突出,如何缓解严峻的安全压力,成为各级政府部门、企业和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面对的问题。
一、总承包EPC项目的安全管理
(一)总承包安全管理的分类。
目前,我国总承包EPC项目部多数是以设计为主体的工程公司,其中安全管理主要分为设计安全和项目现场安全两个方面。
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管理的两大方面:
第一方面设计安全工作,即本质安全和健康安全方面;第二部分总承包项目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施工安全管理、设备试运行安全管理及必要的采购安全管理。
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安全基本上由项目部经理组织协调各专业设计人员来完成;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是在项目部经理的组织领导下由安全总监及安全工程师进行管理工作。
工程总承包项目设计安全基本上由项目部经理组织协调各专业设计人员来完成;现场安全管理工作是在项目部经理的组织领导下由安全总监及安全工程师进行管理工作。
(二)总承包安全管理模式。
设计安全工作主要是保证设计成品的本质安全设计,确保设计出的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类标准的要求,以确保产品的安全可靠运行,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其安全性能必须在运行生产后方可体现。
现场安全管理即工程总承包项目现场施工和试运行过程中安全管理,基本上按照“要求-计划-实施-检查-处理”模式进行。
二、总承包EPC项目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安全设计和现场安全管理脱节。
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下,总承包方承担设计环节,但是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基本上未参与设计,而安全设计人员未参与或指导现场安全管理,导致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能有效的领会安全设计的目的,设计人员也不懂现场现场安全管理。
在项目实施后期,尤其在试运行阶段,安全管理不能有效的配合试运行操作,无法确保安全运行,造成本质安全上的缺失。
(二)项目各专业安全权责混乱。
工程总承包安全管理的职责是对项目各阶段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满足安全管理制度要求。
在监督检查期间发现的不符合项,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各专业完成,而并非是整改责任人,造成问题的各责任专业才是整改责任人。
当前存在的问题是项目上认为安全是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并未认识到安全责任制“安全管理,人人有责”的精髓[1],造成相关专业没有认真完成安全管理人员提出的隐患整改,而是安全管理人员被迫自行组织整改,导致“我查我改,他责不改”的权责混乱情况,以至于产生消极怠工的局面。
企业应对这情况明确细化安全责任制,加强宣传教育,并完善安全问责制度,形成谁的问题谁整改,谁的问题谁负责的有效管理机制。
(三)总承包单位的资源缺乏。
资源的缺乏表现在人力资源和财物资源的缺乏俩方面。
人力资源的缺乏表现在总承包单位的管理人员以监督的身份参与项目的施工管理,总承包单位的想法得不到有效及时的落实,发现的安全隐患,往往需要分包单位来处理,因此就导致处理时间和处理彻底性问题的出现,而事故往往就是因为这样的原因发生的。
财物资源的缺乏表现在工程款上总承包单位只起到传递的作用,并为形成绝对的控制权,这就造成安全管理的被动。
安全管理需要人力和物力的投入才能得到保障,而现实的情况,分包单位往往不进行投入,总承包单位苦于资金和物力的缺乏,导致安全隐患整改的不全面,从而失去控制安全事故的最佳措施。
(四)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不完善和安全意识的缺乏。
现阶段,大部分分包单位安全管理不完善的,不是没有专门的部门和专业的人员来管理,要么就是人员配置缺乏,甚至存在身兼数职的情况,根本上不能科学有效的制定符合自己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和制度,列出本单位的重大安全危险源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因此直接造成为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失控或者形成安全隐患。
在安全管理的认识上,一是大多分包单位认为安全工作是总包单位的事情,因此导致其安全管理只做表面工作,从而忽视了安全管理的本质,这直接导致了其安全投入上的不足,包括人员和财物上的投入。
二是分包单位的人员复杂,没有切实的专业施工队伍,大量的农民工构成了施工的劳动主体,多大数民工文化少,安全意识淡薄,生产技能低,无法保证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操作,从而为安全生产埋下了可怕的隐患。
三、加强总承包EPC模式下的安全管理措施
(一)强化设计与施工安全管理的联系。
对于总承包下的安全管理问题,各企业应将设计安全和现场安全管理进行有效的整合,使两类工作进行穿插,工作人员相互渗透,达到互相参与,共同管理,保证项目安全可靠的进行。
这样不仅能快速的形成一批综合素质较强的安全管理人员,而且有助于安全设计人员熟悉项目执行阶段的安全管理模式及要点,同时吸收相应的设计需求,有利于提升个人能力和企业安全设计水平。
(二)明确细化安全管理责任制,加强安全责任宣传工作。
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就要求明确规定项目部各级领导、管理干部、工程技术人员在安全工作上的具体任务、责任和权利,以便把安全与生产在组织上统一起来,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2]在制度上固定下来,做到安全工作层层有分工,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件件抓落实。
同时加强安全责任制宣传,确保各级管理人员明确各自安全管理的职责,并对安全管理突出的个人进行经济上的奖励和处罚,保证全员参与的热情和责任。
(三)保证安全管理的物力人力的投入。
总承包单位在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时,统筹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人力资源,以保证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队伍的建立,确保现场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做到对安全管理的源头和事前控制。
在充分保证人员队伍的同时也要加强物质资金的投入,没有投入就无法谈安全管理,为防止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上资金投入的不足,应在工程总造价中提出一定比例的安全备用资金(区别于安全风险抵押金),一旦分包单位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责任时,总包单位可以直接动用这笔资金进行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而不需要得到分包单位的同意,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情况将多余的备用金返还给分包单位;而对于重大危险源的保护设施设备应由总承包统一配备,如配电箱的使用,以防止分包私用劣质产品或者配备不到位而产生的安全隐患。
(四)提高分包队伍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施工工程的安全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总包单位与分包施工单位是安全利益共同体,而在分包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真正主体是分包单位,要想真正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必须从根本改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行为,明确和落实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
首先,应保证分包单位在按照各自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同时保证对总承包单位安全制度执行,确实保证安全管理落实。
其次组织分包单位的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文化、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等系统安全培训,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特别是要提高农工民的安全意识,把安全管理政策法规与安全行为准则化,为人们的自觉行为规范,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率。
四、结论
工程总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发展方向是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它是安全生产管理中以预防为主的根本体现,也是工程总承包企业今后努力的目标,因此应从战略的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在总承包项目的安全管理中,只有做到安全无小事、时时做安全和人人管安全,才能确保工程总承包的安全目标真正实现。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管理难点
1、设计:
由于设计人员的资历和阅历的限制,原可以通过设计来消除的大量危险源将会在项目投入使用后凸显;设计图纸的多次变更,可能由于项目各方交接不清或手续不全,往往导致施工人员使用的不是最新版本。
2、招标:
由于招标文件缺少部分要求或审查不严,可能导致施工单位的施工能力没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对项目建设将产生很大影响。
3、采购:
因采购需求标的不清,导致设备、材料不符合要求;特别是特种设备、消防设备等资料不全。
4、施工:
施工安全是建设项目安全管理的重点和难点,也是事故高发的阶段,具体表现在施工单位资质不全(违法发包)、作业人员混乱、装备简陋不符合安全要求、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安全交底等。
三、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管理重点
图1安全管控点
根据项目管理阶段,梳理项目管理过程中的安全管控重点(图1)。
其中施工安全又是安全管理的重中之重。
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安全管理组织体系
项目安全管理体制,由建设单位项目组、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部、施工总承包单位、监理单位等组成安全管理体系,由四方人员集中进行合署办公,实施常态的安全管控。
五、安全设计要求
1、设计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防止因设计不当导致建设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1)设计应充分考虑不安全因素,安全措施(防火、防爆、防污染等)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并配合业主报请当地安全、消防等机构的专项审查,确保项目实施及运行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2)设计应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3)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特种设备的项目,应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2、设计人员应在高阶段设计和施工图方案设计的适当阶段,由政府主管部门、顾客或第三方组织的外部评审对设计成果进行评审确认。
3、设计人员对相关变更应获取经有关单位书面确认的文件。
4、设计技术交底由设计经理负责与施工方或顾客具体落实。
按交底要求向施工或制造单位介绍设计内容,提出施工、制造、安装的要求,接受施工或制造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或设备设计的质疑,协调解决交底中提出的有关设计技术问题。
5、当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的安全要求时,设计人员应对加固补强措施进行确认,或者根据实际情况对结构进行核算,确保满足原设计要求。
六、招标安全管理1、招标工作人员应查验投标单位的资质文件、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外埠入当地投标备案通知材料、项目负责人及五大员等证书原件(包括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岗位资质证书)。
2、要格外重视对投标单位技术力量、拥有机具设备的考察。
招标文件应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书中对项目需投入的安全管理及技术人员的素质、数量进行描述,防止投标单位委派不懂安全技术、施工技术的管理人员负责该工程而导致的安全、质量不合格的建筑产品
3、要求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其项目经理、施工经理及安全经理每周在施工现场的实际工作时间,并要求投标单位对其承担的施工任务区域内的安全生产承担总责。
4、招标文件应对投标单位提出建立项目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要求。
5、招标文件应要求投标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考虑施工方法及工艺、施工机械设备及劳动力的配置、施工进度、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临时设施、以及工期保证措施等,制定关键阶段及区域的安全技术措施;对专业性较强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确定施工组织设计与工程成本和报价的逻辑关系。
6、招标文件应要求投标单位明确其总包与分包的规定,以防范其自身施工能力不足时寻求实施不规范的分包及协作。
7、招标文件必须对项目施工安全技术措施费,安全管理协议,安全风险抵押金等相关事项提出明确的要求,并在评标阶段、合同订立阶段严格落实到相应的条款。
七、合同签约安全管理1、要重视合同文本分析。
(1)合法性分析。
即当事人(发包人和承包人)是否具备相应资质;工程项目是否已具备招标投标、签订合同的一切条件;招标投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的程序;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种法律的要求。
(2)完备性分析。
即构成合同文件的各种文件是否齐全;合同条款是否齐全,对各种问题的规定是否严谨;合同用词是否准确,有无模棱两可或含义不清处;对工程中可能出现的不利情况是否有足够的预见性。
2、要重视合同变更管理。
合同变更在工程实践中是非常频繁的,变更意味着索赔的机会,所以在工程实施中必须加强管理。
3、项目部应加强和介入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分包合同管理。
要求在订立分包合同时要充分考虑工程的实际情况,划清合同界面,明确双方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4、合同中必须明确约定在合同期内,施工企业对其施工任务区域内的生产安全(包括消防、治安、交通)承担总责。
八、采购安全管理
1、工程项目的设备、材料供应商必须具备与其提供产品相适应的能力和资质证明文件,证明文件应在有效期限内。
2、必须依据设计人员编制的设备、材料采购文件要求实施采购任务。
采购特种设备、消防设备、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合同中约定的检验要求并提供设备安装结束后的验收、办证资料。
3、采购进口设备必须在合同中约定提供证明其制造厂(地)的文件资料(如出厂证明、报关材料等),在设备验收时应同时查验合同约定的证明文件。
4、采购超大、超重、异形等超过道路通行规定的产品,应按照设计文件的提示要求,与供应商约定运输方式和安全防范措施。
5、如需设备、材料供应商提供现场服务,应与供应商签订现场服务安全协议。
进入现场服务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教育。
九、施工安全管理
1、编制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建筑工程施工是一项复杂的生产过程,施工现场需要组织多工种、多单位协同施工,需要严密的计划组织和控制,针对工程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分析,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因此要求项目部在施工前编制现场施工安全管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编制要素如下:
(1)工程概况及特点
(2)编制依据(3)安全管理目标
(4)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含联系方式)(5)安全保证体系要素及职能分配
(6)项目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7)施工计划安排
(8)危险源与环境因素识别及重大危险源的管控(9)环境及生产设施和安全管理(10)安全考核评价
2、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资质审查
建设工程施工中标通知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委托书、项目经理岗位证书、项目经理任命书、技术负责人任命书、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企业的安全管理网络。
3、施工人员资格审查
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或劳务分包单位与施工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
分包企业应从进入工地之日起必须向政府部门为其施工人员办理工伤保险或综合保险、从事高处作业的施工人员健康证、特种作业操作证。
4、特种设备进场审核
制造许可证及产品合格证、设备监管卡和上海市(或属地)建设机械编号牌、上海市(或属地)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机械安装验收合格证、建筑机械安装质量检测报告(确认检验单位资质)、建筑机械安装质量检测报告中不合格项的整改合格资料。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需经过专家论证、专项方案需经过审批、作业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向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测、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巡查专项方案实施情况、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
6、安全生产检查及监控要点
(1)安全教育
(2)安全技术交底(3)危险源辨识及告知(4)分包单位安全管理(5)非常规作业,包括拆除作业、高处作业、高温区域施工、脚手架安装拆除作业、起重吊装作业、施工连续作业、施工临时用电。
(6)文明施工检查,包括总平面布置、办公生活设施管理、现场防火管理、卫生管理、粉尘噪音管理、治安保卫管理等。
十、试运行安全管理
1、编制项目试运行工作计划,明确试运行阶段的内容、组织、工作原则和程序。
2、制定试运行安全技术措施,确保试运行过程的安全。
3、组织业主、施工分包商、供货商从试运行角度来检查施工安装质量,核查在试车、操作、停车、安全和紧急事故处理方面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对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并进行修改,最终达到设计要求。
4、组织协调各参加调试人员,明确调试区域及范围,做好调试期间发生电气设备着火、突发意外停电、功能性误操作、防爆、防中毒及其应对措施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工作。
5、检查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卫生验收规定进行,对不符合职业安全卫生规程和行业技术规范的,不得验收和投产使用。
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安全卫生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必须同时使用。
6、与业主方共同审查和签署试运行及考核情况报告,明确建设项目的工艺性能、保证指标、经济指标达到合同要求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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