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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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
海南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
“十三五”进展计划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7年8月
第一章总则
(一)计划范围
(二)
本计划范围包括海南省27个市、县(区),其中4个地级市、5个县级市、4个县、6个自治县、8个区。
(三)计划时限
(四)
计划基准年为2017年,计划年限为2017~2020年,明确海南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十三五”进展计划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五)计划依据
(六)
1.国家层面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4)《可再生能源中长期进展计划》
(5)《国家新型城镇化计划(2014-2020)》
(6)《能源进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
(7)《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7号)
(8)《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74号)
(9)《国务院关于推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进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4号)
(10)《国务院关于深切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
(1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进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3]1号)
(1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进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
(13)《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速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14)《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增强城市计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
(15)《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创新“十三五”专项计划》
(16)《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十三五”计划》
(17)《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进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在政府投资公益性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建设中全面推动绿色建筑行动的通知》(建办科[2014]39号)
(18)《关于加速推动我国绿色建筑进展的实施意见》(财建[2012]167号)
(19)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海绵城市专项计划编制暂行规定》(建规[2016]50号)
(20)《增进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方案》(工信部联原[2015]309号)
2.省级层面
(1)《海南省整体计划(2015-2030)》
(2)《海南省建筑业中长期进展计划(2011-2020)》
(3)《海南省房地产进展战略及中长期计划》
(4)《海南省太阳能建筑应用进展计划》
(5)《海南省会乡经济社会进展一体化计划》
(6)《海南国际旅游岛特色风情小镇(村)建设整体计划》
(7)《海南省节约能源条例》(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0号)
(8)《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南省美丽乡村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琼府[2016]18号)
(9)《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
(10)《海南省节能监察暂行办法》(海南省人民政府令255号)
(11)《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城镇计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琼发[2016]23号)
(12)《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城市设计和建筑风貌管理的通知》(琼府[2017]15号)
(1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村镇计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琼府[2011]53号)
(1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府[2015]8号)
(15)《海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琼府办[2013]96号)
(16)《海南省节能减排综合示范试点实施方案》(琼府办[2014]48号)
(17)《海南省关于增进建筑产业现代化进展的指导意见》(琼府办[2016]48号)
(18)《关于推动海绵城市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6]58号)
(19)《关于推动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的实施意见》(琼府办[2016]116号)
(20)《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三五”计划》
(21)《关于加速推动绿色建筑进展的意见》(琼建科[2016]160号)
(七)计划内容
(八)
本计划是“十三五”期间(2016-2020年)海南省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展的指导性文件,涉及的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推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应用、农村建筑节能示范、建筑产业现代化升级、绿色建材推行、建筑信息化进展等与建筑节能、绿色建筑相关工作的进展计划和城乡计划、风貌管理、新型城镇化、美丽乡村、工程质量安全、防灾减灾、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智慧城市等与城镇建设相关的建设科技支撑工作的计划,其他未涉及的与建设事业相关的内容参考《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计划》执行。
第二章进展现状和面临形势
(一)“十二五”期间建筑节能完成的主要工作
1.建筑节能管理工作颇见成效
(1)新建建筑节能执行率大幅提升
最近几年来,我省踊跃推行建筑节能全进程闭合式管理模式,不断增强节能设计审查、节能施工验收等工作的管理,推动新建建筑严格执行强制性节能标准。
截止到2015年末,全省各市计划区和建制镇范围内新建建筑设计阶段和施工验收阶段强制性标准执行率大体达到100%,相较“十一五”期末有了大幅度提升。
2011-2015年,全省累计建成节能建筑万平方米,形成年节约标准煤万吨的节能能力。
(2)公共建筑能耗监管平台初步建成
“十二五”期间,我省继续委托能源审计小组对全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进行能源审计,对用能单位建筑能源利用状况进行定量分析,为建筑用能定额的确立提供基础数据。
制定并实施《海南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系统技术导则》,初步建成海南省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并完成三亚市13栋建筑的能耗分项计量装置的安装和数据收集示范工作,并将实际收集数据计入传输到我省平台。
2015年末,委托专业公司对100栋公共建筑进行建筑能耗分项计量装置安装,新装或改换具有远传功能的电、水、燃气等表具,用于收集各类能耗数据。
2016年该项目已完成完工验收,并将数据上传至能耗监测平台。
2.绿色建筑形成规模化进展趋势
海南省大力实施绿色建筑行动,不断完善绿色建筑相关技术标准、政策办法和管理制度。
发布实施《海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成立健全绿色建筑评价技术和标识管理体系;组织编制并实施了《海南省绿色建筑设计大体规程(试行)》等8个文件,将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列入施工图设计审查,慢慢完善绿色建筑从计划、设计、施工到完工验收全进程闭合监管机制;推动政府投资的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馆、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推动海口市、三亚市和儋州市的保障性住房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编制并实施了《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定管理办法(试行)》和《海南省绿色生态小区评价技术导则(试行)》,鼓励绿色生态小区的建设进展。
“十二五”期间,海南省绿色建筑实现从无到有的跨越式进展,从志愿到强制的冲破性进展,从单体绿色建筑向绿色生态小区转变的规模化进展。
截止到2015年12月底,海南省新建绿色建筑168个,建筑面积606万平方米,其中,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项目17个,建筑面积194万平方米;包括三亚海棠湾亚特兰蒂斯酒店项目(一期)在内的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7个;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的绿色建筑项目累计421万平方米。
海口开维生态城s1区、万宁石梅山庄a区、三亚万科丛林公园等3个项目取得我省首批“绿色生态小区”称号。
3.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全面铺开
2010年海南省政府出台了《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管理办法》(省政府227号令),明确在全省强制推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
“十二五”期间,为了进一步做好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的推行工作,一方面出台了《海南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财政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海南省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评审暂行办法》、《海南省民用建筑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补偿建筑面积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办法,给予必然的建筑面积补偿或财政补助政策扶持,鼓励建筑项目最大化利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另一方面制定了《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海南省太阳能热水供给系统设计与安装图集》、《海南省太阳能建筑一体化设计方案图集》、《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海南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工程完工验收资料目录及统一用表》、《关于进一步规范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管理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技术要点、标准图集和政策文件,规范了我省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工程设计、审查、施工和监理闭合管理工作。
同时,不断增强组织管理,推动宣传培训、能效测评、产品备案和质量监管。
海南省踊跃推动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示范市(县)和省级财政补助示范项目的建设。
“十二五”期间,完成5个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建设,示范面积万平方米。
三亚、儋州、文昌、陵水等4个市县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示范建筑面积585万平方米。
踊跃组织申报省级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示范项目,“十二五”期间,每一年提供省级财政补助2000万元。
截止到2015年末,完成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施工报建面积4288万平方米。
4.农村建筑节能与危房改造结合
“十二五”期间,海南省提出以农村危房改造为抓手,成立鼓励约束机制,通过完善村落计划、规范农户建房报建、加大农村建筑工匠培训、推行特色民居图集等方式,将农村危房改造与农村建房科学选址、合理计划、建筑节能、风貌建设结合起来。
2011-2015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万户。
各市县结合本地域实际,选择条件适合的地址,发挥政府农房建设支持资金导向作用,依照《绿色农房建设导则(试行)》要求开展绿色农房示范,文昌、澄迈、白沙等市县开展装配式农房建筑试点建设。
5.新型墙体材料产业优化升级
2012年,海南省政府印发《海南省进展新型墙体材料产业指导意见》,规范和增进我省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原材料开采、生产加工、推行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五”期间,海南省全面禁止利用实心粘土砖,全数淘汰掉队实心粘土砖生产能力,重点进展集节能、隔热、阻燃、抗震、环保、防水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新型建筑墙体材料,建筑用新型墙体材料利用率达到95%,新型墙材生产企业400多家。
为增强新型墙材生产企业的能源利用管理,提高能效水平,海南省于2014年4月份出台了《蒸压灰砂砖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电耗限额》和《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和电耗限额》2项地方标准,明确规定蒸压灰砂砖和加气混凝土砌块生产企业单位产品综合能耗别离不得高于350千克标准煤/万块标砖和23千克标准煤/立方米,单位产品电耗别离不得高于226千瓦时/万块标砖和17千瓦时/立方米。
同时对企业开展节能监察,对超能耗限额标准的企业实施惩罚性电价等惩罚办法。
(二)“十二五”期间建设科技进展成绩
1.持续推动工程建设领域科技创新
最近几年来,海南省踊跃鼓励建设科技功效的开发和应用,注重加速技术积累和科技功效转化,增进建筑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
“十二五”期间,海南省组织评审15个建设领域的科研课题,涉及课题经费150万元;陆续发布《海南省建设科技功效推行目录》和《海南省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认定目录》,累计推行建设科技功效23项,认定节能材料和产品66项;累计申报国家级施工工法8项(一级3项、二级5项),评审通过154项省级工法,为推动我省施工企业技术升级起到了专门大的作用。
2.建成衡宇建筑全进程监管信息平台
为增强市场监管、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海南省踊跃推动衡宇建筑全进程监管信息平台建设。
信息平台自2011年起筹建,2013年通过验收,2014年发布实施《海南省衡宇建筑工程全进程监管信息平台检测数据接口标准(试行)》DBJ46-031-2014,信息平台开始试运行。
2015年,《海南省衡宇建筑工程全进程监管信息平台基础数据库(企业、人员、项目、诚信)数据标准》DBJ46-035-2015发布实施,信息平台正式投入利用。
信息平台囊括招投标监管系统、勘查功效与施工图审查系统、施工许可与完工验收备案管理系统、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系统、建筑机械设备管理系统、企业资质和人员资格管理系统、诚信评价与管理系统、决策支持系统、建筑能耗监测系统、公共照明监控系统等10多个子个系统,涵盖工程建设全进程,从项目计划、设计、施工到完工利用阶段和招投标监管、企业人员管理、行政审批各个环节,覆盖全省19个市县及勘探设计、施工、监理、中介机构等相关企业和人员,实现工程建设全进程闭合监管,为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奠定基础。
3.助力“多规合一”,探索改革创新
2015年6月5日,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同意海南省就统筹经济社会进展计划、城乡计划、土地利用计划等开展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
为加速推动“多规合一”,海南省组织完成了“多规合一”32个专题、12个产业的深切研究,助力完成《海南省整体计划》战略计划。
在省域“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取得阶段性功效的同时,将工作阶段从战略计划转向空间计划矛盾梳理、空间区块管控和协同推动市县“多规合一”,进一步开展政策创新和体制机制改革研究,确保“多规合一”的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4.计划指引,稳步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
“十二五”期间,我省前后制定了《海南省村镇计划编制办法》、《海南省村落计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海南省小城镇计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海南国际旅游岛村落计划导则》、《海南省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办法》等配套政策文件,从政策、技术、管理等方面规范和完善全省村镇建设管理。
为推动特色风情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我省前后出台了《海南省特色风情小镇建设指导意见》、《海南省乡村特色民居建筑方案图集》、《海南省美丽乡村计划建设技术导则(试行)》、《海南特色风情小镇、美丽乡村建设图集》,为各市县特色风情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指导。
“十二五”期间,儋州、琼海、文昌和海口演丰镇等3市1镇获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12个省级试点项目展开建设,全省建成海口云龙镇等25个特色风情小镇、琼中县什寒村等181个美丽乡村。
5.规范引导,推动城市建设集约式进展
“十二五”期间,我省前后组织编制了《海南省市政道路设施养护维修标准》、《海南省市政桥梁设施养护维修标准》、《海南省市政排水管渠养护维修标准》、《海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海南省会镇园林绿地养护管理规范》、《海南省会镇园林绿化苗木质量分级标准》、《海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电子数据标准》(DBJ46-030-2014)、《海南省住宅建筑通信设施工程建设标准》和《海南省新建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规范》(DBJ46-036-2015)等地方标准规范,不断完善城市建设领域技术规范,全面提升海南省会市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
2013年1月,万宁成功申报成为我国第一批国家智慧城市试点,开启数字化城市建设新篇章。
2015年,海口启动国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完成全市综合管线普查,成立动态信息化平台,编制完成地下综合管廊整体进展计划和示范区专项计划。
至2015年末,实施建设长滨路管廊、海秀路管廊等的6个地下综合管廊项目,总长约千米,总投资亿元。
三亚被确立为“双修”“双城”国家综合试点后,加紧开展《三亚市海绵城市建设整体计划》《三亚市地下综合管廊专项计划》、《三亚城市色彩专项计划》、《三亚市岸线生态修复和保护计划》等12项专项计划编制,全面指导三亚城市转型进展。
6.不断提高城乡建筑安全与防灾能力
2011年,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通过了《海南省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计划》,计划提出提高新建城乡建筑和公共设施的设防标准,增强城乡交通、通信、电力、排水管网等基础设施的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2014年,省住建厅发布《海南省台风灾后农村衡宇重建技术导则(试行)》,增强台风灾后农房恢复重建的技术指导。
2015年发布《海南省农村居住建筑抗震防风技术规程》(DBJ46-11-2015),切实提高农居抗震防灾水平。
同年,省住建厅联合住建部防灾研究中心、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工程抗震研究所编制了《海南省会乡建设抗震减灾进展计划纲要》(2015-2020),是我省首个城乡建设抗震减灾进展计划,弥补了该领域的空白,有助全面提升海南岛抗震防灾能力。
(三)机缘与挑战
1.机缘与进展
(1)城市进展进入新的进展时期。
随着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的协调进展,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对城市工作的全脸部署,城乡进展面临新的转变机缘:
由粗放式进展向集约型进展转变;由短时刻进展转向关注可持续进展转变;由靠单纯的从能源驱动向效率驱动转变。
随着“多规合一”、“新型城镇化”、“双修双城”、“智慧城市”等试点的不断推动,海南建设领域的转型升级将面临前所未有的进展机会。
(2)绿色进展理念的深切贯彻。
随着“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进展理念的全面铺开,我国将实施加倍严格的总量与强度双控制度,推动资源利用方式根本转变、生态环境质量的整体改善。
海南省作为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将绿色崛起提升到全省战略定位,将绿色进展理念贯穿于城乡计划、建设、管理的全进程,将进一步提升绿色进展水平。
全面增进资源节约利用,大力推动绿色城镇化、绿色生态城区、绿色建筑,提高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将是未来建设领域进展的重要工作。
(3)海上丝绸之路的全新构建。
随着“一带一路”的建设开发,海南作为海上丝绸之路的交通枢纽、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支点,面临了又一次重大进展机缘。
未来海南将以打造中国旅游特区作为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冲破口,建成世界一流的精品旅游目的地,打造国际旅游岛的升级版。
海南建设领域的管理将会加倍趋于现代化、国际化、网络化,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将会取得大幅度提升。
(4)“两个暂停”政策,提升房地产项目品质。
为保护生态环境资源,鼓励住房消费,增强房地产市场调控,踊跃消化我省房地产库存,增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进展,从2016年起,海南省实行“两个暂停”等调控新举措,增强开发管控,合理控制商品住宅增量,优化产品结构,鼓励进展旅游地产和商业地产,调整房地产开发的规模、时序和产品种类,引导房地产项目向高端进展。
2.问题与挑战
(1)城乡建设与资源环境矛盾日趋突出。
国内经济社会的进展仍然存在着经济持续快速进展与资源环境约束的矛盾。
自1988年建省以来,通过近30年的快速进展,海南城乡建设突飞猛进,随之带来的对资源环境的破坏逐渐暴露。
道路布局不合理、生态环境保护不够、城市形态风貌失控、雨涝灾害严峻等问题成为海南进展的瓶颈。
(2)既有建筑节能进步缓慢。
由于地域气候环境、经济技术条件和观念保守陈腐的制约和影响,海南地域连年来建筑能效一直未有大幅度提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推动缓慢,农村建筑节能难以推行,绿色建筑运营标识评价踊跃性不高。
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加速,既有建筑存量的增加,建筑能耗急需面临实质性的改善。
(3)建筑产业进展滞后。
海南省在地理位置上相对独立,距离其他省市较远,建筑节能方面高新技术传入困难,建筑产业相对掉队,目前没有能够知足建筑工业化建设需求的支撑产业基地。
建设技术更新周期长,与其他地域相较进展较为缓慢。
同时气候环境和建设进展定位与其他地域存在不同性,较难找寻复制对象。
(4)可再生能源应用进展模式有待调整。
“十二五”期间,我省大规模强制推行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大体实现可再生能源的最大化利用。
可是随着项目建设完成投入利用,由于海南候鸟人群的入住特点、海南本地居民的用水适应和在设计、施工和运营中存在的问题等,致使太阳能热水系统并无发挥理想中的节能效益,反而因造成投入本钱、消费价钱、空置闲置、外观立面、运营保护等问题引发质疑。
因此,如何解决当前进展中存在的主要矛盾,提出加倍符合地方特色的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实施路径是当前面临的现实问题。
(5)鼓励机制不到位。
海南省自2013年提出要加大政策鼓励,完善对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材进展、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建筑工业化、建筑节能检测、能效测评等工作的政策办法。
同时要求各市县完善二、三星级运行标识的绿色建筑返还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鼓励政策。
可是鼓励政策一直未完善,鼓励办法始终执行不到位,进而影响了海南省绿色建筑的进一步进展。
(6)科技创新环境有待改善。
一直以来,海南省建设科技研发资金投入有限,围绕工程建设和新产品研发的科研工作及与建设行业可持续进展相关的一些基础性研究工作较少。
以企业为研究主体的建设科技创新体系尚未成型,设计、生产、施工单位对新技术功效熟悉不足,科研功效转化推行应用程度不高。
(7)高科技人材与院所匮乏。
由于多方面的综合因素,海南省整体对建设科技领域的高科技人材吸引力不够强,缺少高素质的领军人物与优秀的研发团队、缺少科研院所,亟需改善科研环境与待遇,创造与培育有利于高素质人材聚集与进展的条件。
第三章指导思想、大体原则、进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进展理念,牢牢抓住城镇化、工业化、信息化、绿色化的战略机缘期,坚持稳中求进,切实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和建筑业进展方式。
充分利用好自身区域优势、生态优势,把握好当前大数据背景下的优势,依照全省建设事业进展整体要求,以民为本、科学计划、协调进展,大力推动体制、机制创新,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目标,踊跃进展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建设技术,增进生态文明建设;以推动新型城镇化与城市健康进展为主要任务,大力推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技术的研究开发和推行运用;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和技术集成应用为冲破口,不断提高科技功效转化率、劳动生产率和科技对行业进展的奉献率;以“一带一路”建设为契机,强化与其他地域合作,切实推动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和结构调整,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实现自主创新,提升行业整体科技水平,推动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健康、快速进展。
(二)大体原则
1.以人为本,和谐共享。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进展思想,加速推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进展,加速完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改善人居生态环境,提高建筑能效、提升城市品质。
2.因地制宜,协调进展。
充分考虑海南省经济社会进展水平、资源禀赋、气候条件、建筑特点、城市进展进程,充分考虑地域性与先进性的关系,合理制定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展计划和技术线路,实施有针对性的政策办法。
3.点面结合,全面推动。
依照单体建筑、住区、城区三个层面,由点及面,循序渐进。
既要着力抓好建筑单体的节能绿色工作,又要注重规模化连片推行。
既要针对专项开展城市功能提升研究,又要着眼全局,全面统筹,统一计划。
4.科技创新,转型升级。
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冲破制约城市进展的关键技术,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和标准体系。
推动创新功效工程化应用,引导新技术、新材料、新能源进展,实现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全面转型升级。
5.政府引导,市场推动。
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推动相结合,强化政府宏观调控作用,加速实现由政府主导向政府引导、市场推动的转变,构建有效市场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提升市场主体推动建筑节能与城市进展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三)进展目标
1.整体目标
“十三五”期间,紧密围绕“生态文明、平台建设、自主创新、产业升级、提升服务、创新机制”等主题,实施建筑领域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和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强度控制的“双控制”,提高海南省绿色进展水平。
推动建筑能效提升,加速转变建筑业进展方式;深切开展建设科技创新工作,提升城镇建设和运行管理水平。
2.具体目标
(1)城镇新建建筑设计和施工阶段节能强制性标准执行率达到100%,实现海南省新建建筑能效持续提升。
超低能耗、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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