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网络电视台网站管理制度.doc
- 文档编号:1029403
- 上传时间:2022-10-15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35KB
眉山网络电视台网站管理制度.doc
《眉山网络电视台网站管理制度.doc》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眉山网络电视台网站管理制度.doc(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一)为加强网站和子网站群安全管理,确保网站的整体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网站,是由眉山市新视界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组建的眉山市广播电视台网站和论坛组成的网站群。
(三)本制度所称信息资源,是指各级政府及其部门以及依法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在履行管理职责或提供公共服务过程中制作、获得或掌握的应公开发布的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信息。
(四)眉山市广播电视台网站领导机构是眉山市广播电视台组织指导、协调网站的统筹规划和建设管理工作,并由眉山市新视界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具体承办主网站的建设、运行维护和日常管理,负责为各子网站提供网络环境和技术支持。
网站建设
第一条 主网站及子网站建设,需报市信息中心进行登记并经由国家信息产业部备案。
第二条 子网站建设要依托主网站网络资源,以利于资源整合、节省投资。
第三条 采用委托管理方式,网站安全运行及网络管理由制作中心负责,部门负责各信息的整理、编辑及上传和发布工作。
采用主机托管方式的,网络的管理、服务器的设置及应用由部门负责。
采用本地管理方式的,设置网站管理人员,负责网站的安全运行。
信息资源管理
第一条 信息资源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由制作中心负责,各部门有义务根据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需要进行信息资源的采集、加工和开发工作。
信息资源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公开,并遵循“谁发布,谁负责;谁承诺,谁办理”原则。
第二条 网站建立规范的信息采集、审核和发布机制,实行网站信息员制度。
第三条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配合网站信息的采编工作。
第四条拟对外公开的信息在上网发布前,应经本部门分管负责人审查同意,对审查上传的内容进行登记建档。
第五条 涉及到政务信息、政府文件、公共服务信息、重大事项、重要会议通知公告等信息资源在子网站发布的同时必须报送给主网站对外发布,同时,必须保证主网站与子网站所发布信息的权威性、一致性和时效性。
涉及全市的重大政务活动,有关部门应及时将有关活动情况报送给主网站进行相应信息发布。
第六条 对互动性栏目,要加强网上互动内容的监管,确保信息的健康和安全。
建立网上互动应用的接收、处理、反馈工作机制,确定专人及时处理、答复网上办理、投诉、咨询和意见、建议。
第七条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法律、法规,严禁涉密信息上网。
第八条 制作中心根据需要提供网站信息员信息采集及相关技术操作培训工作。
网站运行维护
第一条 主、子网站运行维护工作由制作中心负责。
第二条 网站有关设备要定期巡检,保证网站每天24小时正常开通运转,以方便公众访问。
第三条 建立网站信息更新维护责任制。
明确负责人负责网站日常维护工作。
第四条 定期备份制度。
主网站和子网站应当对重要文件、数据、操作系统及应用系统作定期备份,以便应急恢复。
特别重要的部门还应当对重要文件和数据进行异地备份。
第五条 口令管理制度。
主网站和子网站应当设置网站后台管理及上传的登录口令。
口令的位数不应少于8位,且不应与管理者个人信息、单位信息、设备(系统)信息等相关联。
每三个月须更换一次网站登录口令,严禁将各个人登录帐号和密码泄露给他人使用。
第六条 安全测评制度。
主网站和子网站系统应当由制作中心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测评通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系统安全性进行测评。
新建网站需经测评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已建成投入使用的网站,应当按照上述要求予以补测。
第七条 服务器和网站定期检测制度。
主网站和子网站应及时对网站管理及服务器系统漏洞进行定期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要及时对操作系统、数据库等系统软件进行补丁包升级或者版本升级,以防黑客利用系统漏洞和弱点非法入侵。
第八条 客户端或录入电脑安全防范制度。
网站负责人、技术开发人员和信息采编人员所用电脑必须加强病毒、黑客安全防范措施,必须有相应的安全软件实施保护,确保电脑内的资料和帐号、密码的安全、可靠。
第九条 应急响应制度。
主网站和子网站应当充分估计各种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做好应急响应方案。
同时,要与岗位责任制度相结合,保证应急响应方案的及时实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第十条 安全事件报告及处理制度。
主网站和子网站在发生安全突发事件后,除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进行解决外,应当及时向制作中心报告,并由其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必要的技术支持,并视安全突发事件的严重程度,及时协调公安、电信等部门进行处理。
第十一条 人员管理制度。
主网站和子网站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人员管理制度,明确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要通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人员素质,重点加强负责系统操作和维护工作的人员的培训考核工作。
同时,规范人员调离制度,做好保密义务承诺、资料退还、系统口令更换等必要的安全保密工作。
论坛会员管理制度
一、会员注册及头衔管理原则
请勿使用以下注册名,否则本站将视情节轻重处罚,有权在不通知用户的情况下直接删除其ID,同时保留依法追究其责任的权利:
1.党和国家领导人或其他名人的真实姓名、字号、艺名、笔名;
2.国家机构或其他机构的名称
3.其他网友之名相近、相仿的名字;
4.不文明、不健康之名字;
5.易产生歧义、引起他人误解之名字;
6.具有明显人身攻击的名字。
二、论坛严禁发表以下内容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违反改革开放和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论;
(二)、攻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人的言论;
(三)、宣扬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列为邪教的言论;
(四)、宣扬暴力、迷信和色情淫秽的言论;
(五)、教唆犯罪的言论、技术资料;
(六)、侮辱、中伤、恐吓他人的言论;
(七)、泄露国家机密的言论;
(八)、其他法律禁止的内容。
任何会员一经发现在东坡论坛发表上述言论的,除删除帖子、取消用户资格外,我们将积极配合和协助有关执法机关的调查。
上述规则若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不一致,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法规为准。
附则:
1.严禁贴
(1)政治、军事、宗教类文章;
(2)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言论;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言论;
(4)散布谣言、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言论;
(5)侮辱诽谤、攻击漫骂、挑衅滋事、造谣惑众、散布隐私的言论。
有损于本论坛正常运行和权益的言论。
对以上严禁贴,应当立即删除,但事先要保存拷贝,事后报总管备案。
同时将发表用户记录以让管理员决定是否进行进一步处理。
(6)诋毁学校声誉的文章。
视情节严重,版主可以考虑删除主题,封杀ID,如有疑义,可以向管理人员反映。
(7)卖题,代考及其他有偿认证服务的帖子.
2.非主题贴
(1)与版面主题明显不符的文章;
(2)与版面主题相近,但发在其他相关版面更为确切的文章;对以上非主题贴,应当及时转移至相关版面,无相关版面的转移至灌水版,或予以删除。
3.灌水贴
(1)发在原创版面的转载文章;
(2)发在同一版面每天超过三篇的文章;
(3)各版面每天超过十篇的文章;
(4)发在二个(含)以上版面或同一版面的重复文章;
(5)他人已发过的重复文章(先发者为正);
(6)空洞、无实际意义、质量极其低下的所谓文章;
对以上灌水贴,应当及时予以删除,或转移至灌水版。
4.垃圾贴
(1)标题或内容含有大量刺目符号的文章;
(2)排版混乱、严重影响版面美观的文章;
(3)图象不能显示或显示过慢的文章;(图象主要是从别站引用但速度太慢)
(4)主要内容为显示网址的文章;
(5)试发贴;
(6)空贴。
对以上严禁贴、非主题帖、灌水帖、垃圾帖,在无需解释的情况下,版主和工作人员有权立即删除或转移。
对发布或转移于“闲话灌水”版的非主题帖、灌水贴,按“闲话灌水”
三、版主工作制度
版主守则:
1.浏览起码全版面80%的帖子数量,回答能力所及之问题,不得跳过或者不做任何理会。
也可以根据不同性质转移到相应的专业技术版面。
2.珍惜网友所发布的作品,尊重发布者的的贡献,不得有心存轻蔑,嘲讽讥刺的行为。
3.勤於整理,定期清除删除垃圾水帖子,不得有视而不见,拖拉懒散之行为。
4.鼓励新来的网友,适时给予应有的鼓励。
5.保持客观中立,对争议不休之或者敏感话题设法排解,不得有党同伐异,制造舆论之行为。
6.一视同仁,放下身段,公平对待所有网友。
7.光明磊落,与其他斑竹维持良好关系,不可以有勾心斗角,互挖隐私和互相伤害的行为。
8.斑竹的权限不可转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撤销斑竹资格并且公告进行批评。
9.斑竹在任期间无特别原因不得随意要求更改ID。
10.提高密码安全意识,切勿使用不纯数字的密码和简单的密码提示。
3.1、版主权利和义务(职责)
版主的权利:
(一)在东坡论坛赋予的权力范围内行使论坛管理职能(根据东坡论坛所使用程序赋予的权力为准),包括对自己管辖版区内帖子的处理以及会员的奖惩等;
(二)对于东坡论坛更高级别管理人员在自己版区所作的未与自己商量的相关处理,如有正当理由,有权先自行做出改正,再在高层区发贴申述;
(三)对于论坛的重大决策,有自由表达自己意见、参与决策的权利(意见统一发布在“站内事务”);
(四)对于东坡论坛所作出的对自己的处罚,有申述的权利;
(五)有先于普通会员获得东坡论坛提供的相关便利的权利,并无条件获得VIP资格。
版主的职能(斑竹的主要工作内容)
版主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听从论坛管理员的指示。
版主必须注意版主的守则,版主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事务之规定。
随时留意版务情况并进行配合解决。
(1)各论坛版主可依据该版开版的宗旨,确立并保持该论坛的风格和主题,并建立其相应论坛的管理规则,包括对灌水者的处罚办法,版规确立后在运行部会议中讨论并同意批准后生效,并在精华区内保留备份。
(2)整理文章:
根据《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删除涉嫌反动、有明显失据的言论、不雅文字、以及与该版内容无关、具人身攻击、卖商业广告或者灌水或者恶意灌水的文章。
谨慎使用斑竹的权限,不应该随自己的喜好或者个人情绪任意删除文章,对於一些比较有争议性的讨论,版主要斟酌情形,避免过分干涉。
(3)编辑精华区:
版主有权将该版优秀帖子标为精华,放入论坛精华区永久保存,让大家可以随时查阅。
二个星期以上没有精华整理工作的,将视为失职,多次出现此种情况,将被撤销斑竹权限。
(4)活跃版面,回答网友提出的疑问,斑竹应主动尽心多发表些好文章,转贴些好文章,尽自己的能力解答。
版主应推动该版面的讨论风气,并尽可能经常发表与该版内容有关的文章或回答网友的问题,使论坛的风格和主题确立。
定期不定期组织讨论话题,制定今日主题(根据版面设定),活跃讨论的气氛。
(5)论坛版主对故意捣乱的、重复连发(刷屏)的、连发多贴的,发布反动、色情、黑客等违反国家法令法规的帖子删除,不听劝阻的可以将其封其发言权利(根据情节来决定封发言权天数,最严重者永久封其权限)
(6)如果论坛内有争吵,斑竹应负起协调的工作,维持版面秩序,并要保持中立的立场来协调争端,避免个人情绪以及个人私情来处理问题。
引起更大不满。
(7)对于网友对论坛的缺点和搜集的意见和建议,版主应该及时地报告给管理员和在论坛事务里说明。
四、版主的辞职和撤职(管理员1监督)
版主在任职期间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论坛有权在不需要通知其本人的情况下撤消其版主职务:
(一)未提出任何申请,超过5天不来管理论坛者;
(二)带头发表一些东坡论坛禁止的文章,图片(包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眉山 网络 电视台 网站 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