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财政局本级.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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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财政局本级
南宁市财政局本级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南宁市财政局本级主要职责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一)主要职责
南宁市财政局是南宁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财政工作的综合部门,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税收、金融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全市财税金融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财政分配政策,完善转移支付制度;拟订全市财政分配政策,参与制定各项全市经济政策,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调控和综合平衡社会财力的建议。
2.提出财政、金融、预算、税收、财务、会计、资产评估管理等地方立法项目的建议,起草有关的地方性法规、地方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
3.承担市本级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
负责编制年度市本级预决算(含政府性基金)草案并组织执行;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市和市本级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组织制订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
4.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管理财政票据。
5.组织制定国库管理制度,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制度并监督管理。
6.负责制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非贸易外汇管理。
7.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草案,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制度和办法,负责市本级企业国有资本及收益收支管理,组织实施企业财务制度,按规定管理地方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参与拟订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8.负责管理和监督市政府性投资项目资金,参与拟订市基本建设投资的有关政策,负责有关政策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9.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市财政社会保障和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负责社会保险基金财政监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障资金(基金)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编制社会保障预决算草案。
10.拟订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防范财政风险;管理本级政府的国内外债务;管理本市利用外国政府、世界银行、亚洲开发银行和日本协力银行等其他国际金融组织的贷款和基金,负责组织相关对外谈判与磋商业务。
11.组织实施市人民政府对地方金融机构的管理,协调、指导推进农村金融改革与发展;统筹规划、组织协调企业改制上市,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和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试点建设;负责牵头组织对地方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和业务范围进行审核,对地方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经营情况进行监督管理。
12.负责全市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投融资工作;承担与驻邕各类金融机构的沟通协调、信息交流和服务工作;统筹协调和落实市人民政府与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
13.组织实施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督管理制度,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县区人民政府对融资性担保业务进行监管和风险处置;负责我市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的相关工作。
14.负责管理会计、资产评估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和监督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指导和管理社会审计。
15.监督检查财税法规、政策的执行情况,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
16.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主要工作任务
1.突出财政收入质量,着力培植壮大财源。
加强财政收入管理,确保全面完成全年财政收入目标并力争实现超收。
正确处理好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与提高财政收入质量的关系,着力优化财政收入结构,进一步做实做优收入质量。
加快产业发展和转型升级,深入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做强做大财政蛋糕。
充分发挥财政在县域经济发展中的职能和作用,大力支持县域经济发展。
2.突出资金使用效益,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
不断强化重点支出保障,坚持统筹兼顾、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原则,进一步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
继续向基层困难地区倾斜财力,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集中财力支持教育、社保、医疗卫生、“三农”等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
加快重点项目和重点领域的资金支出进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全面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大力压减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增加资金有效供给。
3.突出重大项目服务,设法做好筹融资工作。
积极争取国家专项补助资金和专项建设基金,引入市场机制,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探索合法合规的融资渠道,通过融资担保、专项债券、项目收益债券等方式支持经济社会发展。
科学合理编制中长期PPP项目规划,严格控制PPP项目投资额。
推进海绵城市基金、五象新区建设基金、轨道交通和市政基础设施子基金落地放款。
总结子基金投资运作经验,优化未来基金方案。
加快推进国有产权移交房资产盘活。
建立城市建设市区共担机制。
4.突出财政管理效能,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
承接做好中央、自治区在具体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工作,稳步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机制,促使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工作全面化、经常化和规范化。
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继续扩大试点工作覆盖面。
加快推进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支持事业单位和行业协会商会承接政府购买服务。
加强政府采购监管,探索构建包括采购预算、采购计划审批、采购项目执行、采购资金支付在内的监管体系,用信息化技术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效率。
5.突出财政稳健运行,扎实防控债务风险。
充分利用好南宁公共资产负债管理智能云平台。
建立全口径债务监测机制,全面加强债务资金管理。
积极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妥善安排财政收支预算,严格做好与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政策措施的衔接,防范财政重整。
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积极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监管,全面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
二、机构设置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
南宁市财政局为纳入市本级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的处级行政单位,本级内设科室:
办公室、政策规划科、综合科、预算科、国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经济建设一科、经济建设二科、社会保障科、农业科、农村财政财务管理科(市农村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工业交通科、国际合作科、金融科、会计管理科、法制科(行政审批办公室)、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资产管理科(市公务用车定编管理办公室)、财政监督检查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组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015001南宁市财政局本级(二级预算单位)
三、编制现状和人员构成
(一)编制现状
1.行政编制人数117人;
2.事业编制人数20人,其中: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数9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数11人;
3.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14人。
(二)人员构成
1.行政编制实有人数101人;
2.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编制实有人数7人;
3.事业编制实有人数7人;
4.后勤服务实有人数7人;
5.编制外实有在职人数(外聘人员)7人;
6.退休人员84人。
7.其他人员情况:
(1)享受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的在职职工人数77人;
(2)享受独生子女医疗统筹金的在职职工人数111人次;
(3)遗属人数2人。
第二部分:
2018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说明
一、2018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2018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收入总预算3337.5万元,同比减少2046.72万元,下降38.02%。
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337.5万元,同比减少2046.72万元,下降38.02%。
其中:
经费拨款3337.5万元,同比减少2046.72万元,下降38.02%。
政府性基金拨款0万元。
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0万元。
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
(二)2018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8年支出总预算3337.5万元,基本支出1864.54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55.87%,同比减少1775.43万元,下降48.78%;项目支出1472.96万元,占支出总预算的44.13%,同比减少271.29万元,下降15.55%,其中,专项项目支出1472.96万元,同比减少271.29万元,下降15.55%,补助县区支出0万元。
1.2018年当年支出预算(不含补助县区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共分为4类,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792.27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22.33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192.15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类)130.75万元。
2.按支出结构分类划分,分为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其中:
(1)基本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1413.81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434.62万元;
③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16.12万元。
(2)项目支出预算。
①工资福利支出(类)44.89万元;
②商品和服务支出(类)1267.75万元;
③资本性支出(类)160.32万元。
(三)2018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337.5万元,比2017年预算5384.22万元减少2046.72万元,同比下降38.02%。
收入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相比去年,今年一次性项目大额支出减少,如去年安排的更换办公大楼电梯专项经费240万元,今年无此项支出;二是根据2018年度预算编制要求,部分项目支出预算较上年有所压减;三是从2018年起,各二层单位单独编制人员工资、社保等基本支出预算,不再纳入局机关统筹编制,局机关基本支出预算减少。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337.5万元,比2017年预算5384.22万元减少2046.72万元,同比下降38.02%。
支出预算减少的主要原因与收入减少原因相同。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337.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算3337.5万元,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预算,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预算。
(二)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支出预算3337.5万元,其中: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3337.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0万元。
具体支出预算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预算数为1319.31万元,主要用于:
①发放在职在编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②定额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及日常办公经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预算数为985.43万元,主要用于:
①发放聘用人员工资、社保、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②各科室专项业务经费支出,如各类会议、培训、财政监察、委托业务费、征订财政报刊等支出;③局办公大楼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以及日常维护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预算数为487.54万元,主要用于:
①财政国库支付系统及各网络专线使用费;②财政一体化平台、预算指标等各类系统软件的开发维护费用;③网络专用设备、服务器等设备购置更新费用。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预算数为10.46万元,主要用于:
发放暂未移交社保局的退休人员退休费及改革前获得荣誉改革后退休人员退休补助(独生子女奖励)。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预算数为211.87万元,主要用于:
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预算数为74.15万元,主要用于:
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预算数为116.16万元,主要用于:
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预算数为1.84万元,主要用于:
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大额医疗统筹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预算数为130.75万元,主要用于:
在职在编人员单位部分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三、2018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一)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共安排“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8万元(全口径),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15.3万元。
2018年部门预算全口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安排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18.8万元。
(二)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18.8万元,比2017年预算34.8万元减少16万元,同比下降45.98%。
其中: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预算3.5万元,比2017年预算19.5万元减少16万元,同比下降82.06%,减少的原因主要是根据厉行节约的精神,压减公务接待支出。
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及各地市财政部门人员来我局考察学习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2018年预算0万元,与2017年持平。
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8年预算15.3万元,与2017年持平。
主要用于在编公务车辆的保险费、燃油费、修理费、年检费及过路过桥费等车辆运行维护相关经费,局机关目前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434.62万元(指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比2017年预算减少263.73万元,下降37.77%,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从2018年起,各二层单位单独编制人员工资、社保、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预算,不再纳入局机关统筹编制,局机关公用经费预算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467.78万元,同比减少262.94万元,下降35.99%,减少的原因主要是一是相比去年,今年一次性项目大额支出减少,如去年安排的更换办公大楼电梯专项经费240万元,今年无此项支出;二是根据2018年度预算编制要求,部分项目采购支出预算较上年有所压减。
其中,货物项目采购预算170.9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36.55%;工程项目采购预算0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0%;服务项目采购预算296.8万元,占政府采购预算的63.45%。
(三)政府购买服务情况
2018年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金额292.3万元,其中:
1.“办公大楼物业管理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89万元,用于全局物业管理费支出,主要购买机关事业单位办公楼物业管理服务;
2.“财政政务、信息业务经费”项目预算金额9.5万元,用于整理扫描当年各类文件资料,主要购买档案管理服务;
3.“会计管理工作业务经费”项目预算金额5万元,用于企业内部控制规范制度推行费用,主要购买会计、审计、价格服务;
4.“档案整理经费”项目预算金额1.8万元,用于聘请专业档案整理公司对科室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主要购买档案管理服务服务;
5.“执法、普法业务经费”项目预算金额7.5万元,用于聘请财政法律顾问及处理各类行政诉讼、复议业务经费,主要购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国家赔偿和仲裁案件代理应诉法律服务及政府法律顾问服务;
6.“政府采购监督管理业务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5万元,用于聘请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及档案整理费用,主要购买档案管理服务及政策性技术性监督辅助工作;
7.“国有资产业务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5.3万元,用于聘请中介机构对相关单位进行资产清查核实及档案整理费用,主要购买政策性技术性监督辅助工作及档案管理服务;
8.“南宁市乡村办各成员单位工作经费”项目预算金额2.7万元,用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对美丽南宁专项资金及一事一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主要购买会计、审计、价格服务;
9.“财政社保专项业务费”项目预算金额19万元,用于聘请中介机构对近年各类职业培训、失业培训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主要购买会计、审计、价格服务;
10.“财政监督检查业务经费”项目预算30万元,用于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会计信息检查、南宁轨道交通地铁2号线检查、会计监督检查、预决算公开和民生资金检查等,主要购买会计、审计、价格服务。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
处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纳入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
(六)涉密事项处理说明
本部门预算未含有涉密事项。
五、专业名词解释
(一)“十百千”会计人才培养工程:
为贯彻落实人才强桂战略,进一步加强我区会计人才建设工作,健全完善拔尖会计人才培养机制,实现拔尖会计人才培养的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自治区财政厅研究制定了《广西“十百千”拔尖会计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为加快“六强型”财政建设、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提供稳定可靠的会计人才支持。
(二)国有资产核实:
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清查核实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资〔2016〕1号)规定及要求,我局须对南宁市本级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进行核实。
按照财政部的部署,2018年将对2016清查工作中认定的资产盘盈、资产损失和资金挂账等进行核实,需要聘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核实并出具清查报告作为财政部门批复的依据。
附件:
1.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3.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9.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0.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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