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权法大纲和练习题.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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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大纲和练习题
物权法自学考试大纲
课程名称:
物权法课程代码:
5557
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设置目的
一、课程性质
本课程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学专业民商法方向(专升本)的专业课之一。
它是一门理论联系实际、应用性强的课程。
本课程是以关于人对于财产支配关系的全部法律规范作为研究对象的学科,主要任务在于讲授物权、物权法、物权取得、变更、丧失的原则和规则,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等。
二、课程设置的目的和要求
设置这门课程的目的在于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和案例的分析和讨论使法学本科生对物权、物权法、物权变动规则以及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基本内容、立法规范有一个比较系统、全面的了解,并通过一定的实例讨论和讲解,培养法学本科学生运用规则、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法科大学生运用法律为市场经济服务的自觉性,并为进一步深造打下扎实的基础。
1、了解和掌握物权法的基本概念、基本知识、基本理论。
2、提高应用所学物权法知识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
3、通过物权法课程的考试,取得规定的学分和单科合格证书。
三、本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
《物权法》是自学考试本科法学专业民商法方向(专升本)的学生必修的专业课程。
它与法学专业的许多其它课程有着密切的关系。
《法理学》、《宪法学》、《民法总论》、《行政法学》是本课程的基础,并与《合同法》互相衔接配合。
第二部分课程内容与考核目标
第一编物权总论
第1章物权法概述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对什么是物权法有一个清晰的认识,了解现代物权法的发展趋势,理解物权法的价值取向和物权平等保护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公示公信原则、一物一权原则的内涵。
掌握物权法在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物权的社会化趋势,物权法定主义的含义;物权法定原则的修正,物权公示、公信原则。
第一节物权法的概念和调整对象
第二节物权法的性质和特征
第三节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第2章物权概述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识记物权的概念和物权特征的内涵。
识记物的概念和基本属性,理解物的一些重要分类。
理解物权的排他效力、优先效力、追及效力以及何为物权请求权,能够举一两个例子进行简单的说明。
理解、应用:
物权的特征,动产和不动产的区分以及区分的作用;物权的效力和物权请求权。
第一节物权的概念与特征
第二节物权法律关系
第三节物权的效力
第四节物权的分类
第五节物权的保护
第3章物权变动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理解物权发生、变更、消灭的方式,能应用基于法律行为的物权变动的规范模式以及物权行为理论和基于法律行为以外原因的物权变动,着重理解物权变动的公示方法,特别是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制度。
应用物权行为理论(包括物权无因性理论)。
第一节物权变动模式和物权变动区分原则
第二节不动产登记
第三节动产交付
第二编自物权论
第4章所有权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理解物权法中所有权的内容,把握所有权的基础理论,初步理解取得时效的价值。
所有权的性质、内容的理解。
第一节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所有权的取得、行使和消灭
第三节所有权的主要形式
第5章共有权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理解物权法中的共有概念,分清楚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两种不同的情况,以及这两种不同的共有状况的法律处理方法。
理解、应用:
共有这一物权概念的理解,共同共有与按份共有的区别
第一节共有权概述
第二节按份共有
第三节共同共有
第四节准共有
第6章业主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识记不动产所有权的基本类型,就土地、房屋等主要不动产的法律规定有一个详细的认知。
理解、应用:
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在实践中的应用问题。
第一节建筑物区分所有权概述
第二节专有权
第三节共有权
第四节管理权
第7章相邻关系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识记相邻关系的基本类型,理解、应用:
处理相邻关系的意义和原则。
第一节相邻关系概述
第二节相邻关系的基本种类
第三节处理相邻关系的意义和原则
第三编他物权论
第8章他物权概述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明白用益物权的概念及其社会作用,并能分清用益物权的几种种类。
理解、应用:
用益物权的特征,用益物权的几种主要类型。
第一节他物权的一般问题
第二节用益物权概述
第三节担保物权概述
第9章土地承包经营权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把握我国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能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分析实际当中的问题。
理解、应用:
土地承包经营权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实践中存在哪些问题,应当如何解决。
第一节土地承包经营权概述
第二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
第三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效力
第四节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消灭
第10章地上权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理解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内涵和外延,对其发展历史有一个清晰的认识,分清建设用地使用权与类似制度的区别。
了解宅基地使用权的概念和历史沿革,充分理解我国民法中关于宅基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能够运用这些法条解决实际问题。
理解、应用:
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含义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权利义务。
宅基地使用权的特征和取得
第一节地上权概述
第二节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三节分层建设用地使用权
第四节宅基地使用权
第十一章 地役权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识记地役权的概念和特征,地役权人的权利与义务。
理解、应用:
地役权的取得和效力,地役权和相邻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第一节地役权概述
第二节地役权的取得和内容
第三节地役权的消灭及其后果
第12章非典型用益物权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明白非典型用益物权的概念及其社会功能,能分清非典型用益物权的几种主要种类。
第一节典权
第二节居住权
第十三章 抵押权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明白抵押权的适用条件,对抵押权的实现有充分的认识,能够用我国民法中的相关理论来解决实际生活中的抵押权问题。
理解、应用:
抵押权的取得、效力和实现的条件,几种特殊抵押权与一般抵押权的区别。
第一节抵押权与抵押财产
第二节抵押权的取得和登记
第三节抵押权的效力
第四节特殊抵押
第五节抵押权的实现
第十四章 质权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明白质权的概念与本质,分清质权的几种分类及取得的条件。
理解、应用:
质权的适用条件和取得。
第一节质权概述
第二节动产质权
第三节权利质权
第十五章 留置权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清楚留置权的基本规定,特别是对何种情况适用取得留置权,要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理解、应用:
留置权取得的条件有哪些,在怎样的情况下行使,以及怎样行使这一留置权。
第一节留置权概述
第二节留置权的成立条件
第三节留置权的效力
第四节留置权的消灭原因
第16章非典型担保物权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识记优先权、所有权保留和让与担保的定义、特征和性质。
理解、应用:
优先权、所有权保留和让与担保的设立和效力。
第一节优先权
第二节所有权保留
第三节让与担保
第四篇准物权论
第17章特许物权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识记特许物权的定义、特征和性质。
理解、应用:
特许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
第一节特许物权概述
第二节特许物权的种类及其内容
第18章占有
本章学习目的与要求:
通过本章学习,识记占有制度在物权法中重要地位的缘由,能识记物权法中的占有是何种概念以及占有的效力问题。
理解、应用:
占有的法律效力。
第一节占有概述
第二节占有的成立和分类
第三节占有的取得、变更和消灭
第四节占有的效力和保护
第五节准占有
第三部分有关说明与实施要求
一、考核目标的能力层次表述
本课程的考核目标共分为三个能力层次:
识记、理解、应用,它们之间是递进等级的关系,后者必须建立在前者基础上。
其具体含义为:
识记:
能知道有关的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正确认识和表述,是低层次的要求。
理解:
在识记的基础上,能全面把握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能能应用有关概念、原理、方法的区别与联系,是较高层次的要求。
应用:
在理解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方法联系学过的多个知识点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是最高层次的要求。
二、指定教材
1.杨立新:
《物权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
三、自学方法指导
1、在开始阅读指定教材某一章之前,先翻阅大纲中有关这一章的考核知识点及对知识点的能力层次要求和考核目标,以便在阅读教材时做到心中有数,突出重点,有的放矢。
2、在了解考试大纲内容的基础上,根据考核知识点和考核要求,阅读教材时,要逐段细读,逐句推敲,集中精力,吃透每一个知识点,对基本概念必须深刻理解,对基本理论必须彻底弄清,对基本方法必须牢固能应用,并融会贯通,在头脑中形成完整的内容体系。
3、在自学过程中,即要思考问题,也要做好阅读笔记,把教材中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等加以整理,可以从中加深对问题的认识、理解和记忆,以利于突出重点,并涵盖整个内容,可以不断提高自学能力。
同时,在自学各章内容时,能够在理解的基础上加以记忆,切勿死记硬背;同时在对一些知识内容进行理解把握时,联系实际问题思考,从而达到深层次的认识水平。
4、为了提高自学效果,应结合自学内容,尽可能多地看一些例题和动手做一些练习,以便更好的理解、消化和巩固所学知识,培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做练习之前,应认真阅读教材,按考核目标所要求的不同层次,能应用教材内容,在练习过程中对应学知识进行合理的回顾与发挥,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解题时应注意培养逻辑性,针对问题围绕相关知识点进行层次(步骤)分明的论述或推导,明确各层次(步骤)间的逻辑关系。
四、社会助学的要求
1、应熟知考试大纲对课程提出的总要求和各章的知识点。
2、应能应用各知识点要求达到的能力层次,并深刻理解对各知识点的考核目标。
3、辅导时,应以考试大纲为依据,指定的教材为基础,不要随意增删内容,以免与大纲脱节。
4、辅导时,应对学习方法进行指导,提倡“认真阅读教材,刻苦钻研教材,主动争取帮助,依靠自己学通”的方法。
5、注意对应考者能力的培养,特别是对自学能力的培养,要引导考生逐步学会独立学习,在自学过程中善于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做出判断,解决问题。
6、要使考生了解试题的难易与能力层次高低两者不完全是一回事,在各个能力层次中存在着不同难度的试题。
五、关于命题考试的若干规定
1、本大纲各章所提到的内容和考核目标都是考试内容。
试题覆盖到章,适当突出重点。
2、试卷中对不同能力层次的试题比例大至是:
“识记”为20%、“理解”为30%、“应用”为50%。
3、试题难易程度应合理:
易、中等偏易、中等偏难、难的比例为:
2:
3:
3:
2。
4、每份试卷中,各类考核点所占比例约为:
重点占65%,次重点占25%,一般占10%。
5、本课程命题采用的基本题型包括单项选择、多项选择、名词解释、简答题、论述题、案例分析题等。
6、考试采用闭卷考试,考试时间150分钟,采用百分制评分,60分为及格。
六、题型示例(样题)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可为物权客体的有:
【】
A.月球上的土地 B.人身上的器官 C.商标 D.商标权
(二)多项选择题
1、抵押权担保范围包括:
【】
A.主债权和利息 B.违约金 C.损害赔偿金 D.实现抵押权的费用
(三)名词解释
1、留置权
(四)简答题
1、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特征是什么?
(五)论述题
1、试论述物权法原则。
(六)案例分析
1、甲公司购买一辆轿车作为办公用车,给经理张某使用,并将轿车登记在张某名下。
后来,张某擅自将车卖与王某。
甲公司知道后,要求王某返还轿车。
问:
1.甲公司的主张能否得到法院支持?
为什么?
2.甲公司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选择题
1.《物权法》规定,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代表国家行使国有财产的所有权。
D
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家主席D.国务院
2.按照物权法一般理论,下列选项中属于用益物权的是A
A.土地使用权B.抵押权
C.留置权D.质押权
3.下列物中,属于动产的是B
A.土地B.伐倒的树木
C.田中的禾苗D.墙壁上的油漆
4.下列选项中,属于继受取得所有权的方式是B
A.生产机床B.接受赠与C.建造房屋D.收取孳息
5.下列选项中,属于抵押权成立要件的是B
A.债权已届清偿期
B.债权人与抵押人订立抵押合同
C.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的财产
D.债权的发生与抵押财产有牵连关系
6.甲因出差将家中的一台电脑交给邻居乙保管。
在甲出差期间,乙将电脑卖给丙,丙以为电脑为乙所有,便以合理价款购得。
对此,甲可以C
A.要求乙返还电脑B.要求丙返还电脑
C.要求乙赔偿损失D.要求乙与丙共同赔偿损失
7.某小区内业主共有的道路被物业公司划出停车位对外出租,其效益应该归谁所有?
C
A.房地产开发商
B.物业公司
C.小区业主共有
D.校区所在地居委会
8.根据《物权法》的规定,处分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及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作重大修缮的,应当经占份额____以上的按份共有人或者全体共同共有人同意,但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
B
A1/2B2/3C3/4
9、根据法律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____年,草地的承包期为30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B
A30B50C70
10.物权法规定:
登记机构不得有下列行为:
()。
AC
A.要求对不动产进行评估B.就有关情况询问当事人C.以年捡等名义进行重复登记D.对不动产登记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名词解释
1、动产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以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动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动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2、按份共有又称分别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共有人按照各自的份额分别对共有财产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一种共有关系。
3、所有权所有权是全面支配标的物的物权,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可以对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4、添附是指数个不同所有人的物结合成一物(合成物、混合物),或由所有人以外的人加工而成新物(加工物)。
简答题
1、简述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1)从标的来看,抵押物既可以包括动产也包括不动产,质押的标的物则不包括动产。
(2)从是否要求移转占有来看,抵押权的设定不要求移转抵押物的占有,而质押的设定则必须移转占有,以一些特殊的财产如以股票或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作质物时,还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3)从公示方式来看,抵押权的设定主要应采用登记方法,质权的设定中一般动产和其他权利出质并不需要登记。
(4)从担保物权人享有的权利来看,抵押权人虽能享有对标的物的支配权,但并不能对标的物直接行使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
质权人可直接对质物行使占有权,也有权收取原物所生的孳息。
2、简述用益物权的特征。
第一,用益物权以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其主要内容,并以对物的占有为前提。
第二,用益物权是他物权、限制物权和有期限物权。
第三,用益物权是不动产物权。
第四,用益物权主要是以民法为依据,但也有以特别法为依据的。
案例分析
1.甲将自己的手机卖给乙。
双方协商卖价为3500元,乙当即预付1500元。
双方当时还商定到第6天乙付清2000元后,把手机拿走。
不料第二天发生地震将手机砸坏,乙得知此事后要求甲归还1500元,而甲认为手机已卖给乙,不仅不同意归还1500元,而且还要求乙付清
2000元。
请回答问题:
你认为应如何处理本案并说明理由。
解析:
本案处理办法及其理由是:
(1)法律规定,按合同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自财产交付时起转移。
本案中,乙支付的1500元是预付款,这说明手机所有权尚未转移。
(2)风险负担随所有权的转移而转移,本案涉及的买卖合同已经成立,但由于甲的手机还未交付给乙,所有权也就未转移,所有权未转移,风险也就未转移。
(3)因此手机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应由甲承担,甲应向乙返还1500元的预付款。
2、甲一祖传花瓶交由邻居乙保管。
乙因生病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花瓶为自己所有,卖给了丙,得款12000元。
丙因做生意资金周转需要,向丁借款20000元,双方约定将该花瓶押给丁,如丙到期不回赎,花瓶归丁所有。
请问:
(1)丙能否取得该花瓶得所有权?
为什么?
甲乙之间对于花瓶只是委托保管关系,并不涉及所有权(物权的核心)。
因此,甲有权卖给丙,不存在“谎称”的问题。
(2)丙将花瓶押给丁,形成何种法律关系?
丙与丁之间是物权抵押关系,
(3)丙与丁之间约定丙到期不回赎,花瓶归丁所有,该约定效力如何?
为什么?
该物权属于非法律规定登记物品,在双方自愿协议后,该抵押有效成立。
3、甲去银行贷款,为担保自己债务的履行,决定将自己的房屋抵押给银行。
在甲将房产证押给银行但尚未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就给甲发放了贷款。
后,甲将房屋转让给不知情的乙,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债权到期时,甲不能清偿债务,银行要求拍卖其房屋以优先实现自己的债权。
请问:
1)银行与甲的抵押权是否成立?
房屋产权的转让属于法规确定需要登记生效的,抵押过程中应实施抵押登记使物权处于被限制状态。
但甲与银行之间的物权抵押关系在形成协议后并没有进行登记,直至银行发觉甲不能清偿债务时,该协议仍处于未能够完整实施法定过程,因此银行与甲的抵押关系不能成立。
2)乙能否取得所有权?
甲与丙之间是完成了协议的建立和实施整个过程,协议转让关系成立。
因此乙能够取得物权房屋归乙所有。
银行可以甲合同违约及其故意欺诈给予起诉追回贷款。
4、2011年6月2日,甲将自己所有房屋一幢卖与乙,并于同年6月16日办妥过户手续。
2011年9月4日,甲以受乙欺诈为由请求撤销其与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2011年11月7日,法院判决支持甲之请求。
2011年11月11日,甲在未曾办理涂销登记的情况下,与丙订立房屋买卖合同。
请问:
1)现在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谁?
买卖合同被撤销,合同视为自始无效,那么所有权也自始未发生变动。
故甲自始为房屋所有权人。
2)甲得否将其涂销登记请求权让与于丙?
由于乙自始未取得所有权,当然不存在所有权(不是所有物!
)返还义务。
从这个角度来说,书虫提出“涂销登记”而不是“移转登记”或“变更登记”,是非常准确的。
既然不是移转登记,一般不以双申请为原则,甲凭生效判决单方申请即可涂销,也无需让与丙。
选择题
1、张某所有的奶牛病了,张某带奶牛到兽医李某处医牛,医疗费200元,张某觉得太贵,不愿意支付,李某遂将奶牛扣下,告诉张某如果10天内不交200元钱,就把奶牛卖了抵债,张某不同意,但是没有办法,只好先回家了。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李某有权直接变卖奶牛抵偿自己的医疗费
B.如张某未在10日内支付医疗费,则李某可以变卖奶牛抵偿自己的医疗费
C.张某应在李某给予的2个月以上的期间支付医疗费,否则李某可以变卖奶牛抵偿自己的医疗
D.张某应在2个月以内的期间支付医疗费,否则李某可以变卖奶牛抵偿自己的医疗费
[答案及解析]C。
2、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以自己所有的办公楼作为抵押物,并办理了抵押权登记,乙银行对甲公司享有的抵押权的性质包括:
()
A.请求权B.绝对权C.无期物权D.从物权
[答案及解析]BD
3、某村民委员会与该村村民张某签订的土地承包合同中约定,张某对该村集体所有的一块10亩耕地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张某有权在该土地上开办生产鸡饲料的饲料厂。
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张某在承包的土地上开办饲料厂的约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乙银行同意,甲公司可以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如果丙公司代甲公司清偿债务消灭乙银行的抵押权,甲公司不经乙银行同意也可以将办公楼卖给丙公司。
4、王某向张某借款,以自己所有的一台笔记本电脑作为质押。
张某又将该电脑出质给李某,李某以为电脑归张某所有,后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李某无权行使质权
B.李某是善意第三人,取得质权
C.王某的损失由张某承担
D.王某可以向李某请求返还电脑
[答案及解析]BC
5、某日某地暴雨倾盆,山洪暴发,张某在村边的河里发现了一头顺流而下的绵羊,张某将绵羊打捞起来,带回家中据为己有。
几天后,李某找到张某,告诉绵羊是自己帮王某看管的,要求张某归还绵羊。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张某应向李某返还绵羊
B.张某应向李某返还绵羊不必返还羊毛
C.张某无权要求李某支付喂养绵羊的费用
D.张某有权要求李某支付喂养绵羊的费用
[答案及解析]AC
6、张某的手机丢失,被王某捡到卖给了陈某,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陈某基于善意取得制度对手机享有所有权,张某无权索要
B.张某有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陈某之日起2年内要求陈某返还手机
C.如果陈某从信托商店购得该手机,其有权要求张某支付自己购买手机时所支付的费用
D.张某有权向王某要求损害赔偿
[答案及解析]BCD
7、下列行为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有:
()
A.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已销售完毕的某小区绿地改为免费停车场,提供给本公司在附近新开发的小区的业主使用
B.某小区北临一家综合的集贸市场,小区南面的居民习惯穿越小区到集贸市场购物,小区业主一致认为周围居民穿越小区的行为,既干扰了小区业主的正常生活,也造成安全隐患,遂集体决定禁止周围居民穿越小区,导致周围很多居民必须绕行较多路程才能到达集贸市场
C.某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将小区的门房出租给某户小区居民用于经营早点销售,将租金用于物业服务公司的人员开支
D.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销售某小区单元房时明示,住户凡需要占有小区内的停车位的,每月必须交付停车费
[答案及解析]AC
8、村民张某和王某是邻居,房屋屋顶相连,但两家交恶多年。
张某翻修自己的房屋,必须要在王某的房屋屋顶上经过,王某提出张某要么不能经过自己的房屋,要么向自己支付500元钱,张某表示绝对不会毁坏王某的屋顶,但是王某坚持张某如要经过自己的房屋,不管是否损坏房屋,都要支付500
元钱。
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王某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不能拒绝张某经过
B.只有张某利用王某的不动产给王某造成损害的,王某才能要求张某赔偿
C.王某无权要求张某支付利用自己不动产的报酬
D.王某的主张合法
答案及解析]ABC
案例分析题
1.村民甲、乙、丙三人共同出资购买了一头耕牛,用于耕种三家的农田,甲出资400元,乙和丙各出资300元。
三人在购买耕牛时约定除非牛死了可以分牛肉,牛活着就不能要求分割牛,但是没有明确约定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甲主张是按份共有,乙和丙主张是共同共有,但是都提不出充分的证据证明。
(1)三人对耕牛的共有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
如果是按份共有,份额如何计算?
(2)耕牛生病,甲牵牛去兽医站治病,花去100元,该花费三人如何分担?
(3)耕牛踩坏了村民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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