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的社会基础――秋菊打官司.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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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的社会基础――秋菊打官司.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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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讲法治的社会基础秋菊打官司,一、秋菊打官司,“秋菊打官司这部电影是中国法治社会建设进程中的一个文化大事件,这部影片是对于中国社会人情和法治之间矛盾的杰出叙述”,1、剧情介绍:
故事发生在中国西北一个小山村。
秋菊的丈夫王庆来与村长发生了争执,被村长踢中要害。
秋菊怀着身孕去找村长说理,要讨个“说村法”长不,肯认错。
秋菊又到乡政府告状,村长答应赔偿秋菊家的经济损失。
村长把钱扔在地上,受辱的秋菊没有捡钱,而又一次踏上了漫漫的告状路途。
秋菊先后到了县公安局和市里,但是都败诉了,秋菊不服,最后决定向人民法院起诉。
除夕之夜,秋菊难产。
在村长和村民的帮助下,连夜踏雪冒寒送秋菊上医院。
秋菊顺利地产下了一个男婴,秋菊与家人对村长感激万分,官司也不再提了。
可当秋菊家庆贺孩子满月时,传来市法院的判决,村长被拘留。
望着远处警车扬起的烟尘,秋菊感到深深的茫然和失落,2、秋菊要讨的一个“说法”:
“要个说法”这句话在片子里反复的出现。
秋菊就是想要一个说法。
这么简单而已。
但她的这个“说法”到底是什么呢?
表面上,秋菊要的“说法”有着很明显的也很让人赞叹的主体权利意识,但更多的,秋菊只是一种从人格和尊严,甚至为了出一口气出发,去争取自己理想的结果。
3、秋菊的困惑:
一方面,中国熟人社会传统的息诉的主流主张要求她不撕破脸皮,不得罪村长,不得罪政府“官差”,不能不听丈夫大事化了的意见,不能不顾自己付出的强大的成本不能不顾整个村子对她家的嘲笑。
另一方面秋菊本身对于公正的追求正符合了中国正在建设中的法律的精神。
秋菊主张权利保护,法律体系立即会自动启动保护功能。
公民要求惩处恶霸,那么法治的要求必然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适用,不论你是不是村长是不是“公家的人”是不是长辈。
最后秋菊赢了官司,但失去了对于她而言整个世界的人情世故的支持。
4、法治与法盲秋菊讨“说法”的失败和法治的“现代化”又有什么关系呢?
首先,我们必须区分现代的(西方式的)法律作为一种基于“个人权利”的话语构造和此种话语在我们社会生活中的实两践者,颇不相似的作用和目的。
法治的理想,总是趋向于扮演“大写的真理”、主张普适的公民权利,为的是让秋菊们相信,在“理性化”(理想化)的法律面前,非但有平等的身份,而且有公正的“说法”。
法治的实践,包括形形色色“说法”的讲法,却主要是围绕着各个政治、经济和社会利益集团之间的斗争、联合,彼此间势力的消长而进行的。
因而具体的、适用的法律是不一定非要解决实际问题,与传统价值和风俗习惯和谐,达到逻辑上的统一的。
它可以为一丁点形式技上术、上的差错或缺漏,例如证据规则的一项限制或排除,名正言顺地牺牲掉一个完全合情合理乃至“普适”的权利主张。
5、法治实践的社会基础:
综上可见,现代化的法治因此是一个人为的矛盾的统一体。
它之所以能标榜自己比以往任何样式的法治更加“理性”、更可预期、更“不坏”,无非是因为它把不懂得预期它的干预、没办法认可它的裁断的秋菊们放逐到了“法律意识”或“权利意识”之外。
秋菊的困惑,其实正是法治得以“现代化”的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
法治的实践必然要求培育它的社会基础:
法治作为现代社会的一种生活方式的一个维度,前提就是公民对“权利意识”的普遍认同(或:
觉醒)。
二、法治与权利意识,1、权利意识的涵义:
权利观念就是主体对他所应当享有的诸多权利的自觉意识,它随着主体意识的形成而形成,是主体意识的自然引伸,是由于人们意识到现实生活中存在着不自由,不平等的现象并与之斗争而产生的意识。
其本质就是对人和人之间自由度的限定的认识,人一旦拥有了权利意识,就明确了他在社会中关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确了自己实际占有什么,实际支配什么和应当支配什么,一句话,即明确了自己作为社会成员所具有的实际自由度和应有自由度。
2、权利意识的内容:
包括对自我权利的认识,也包括对他人权利的认可和尊重。
包括了权利认识、权利主张和权利要求。
权利认识是对权利所体现的利益和自由的认识和了解,是权利观念的起点。
权利主张是权力主体对其应享有的权利主动确认和维护。
权利要求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公民对国家法律提出的新的权利的创设之要求,如:
“建筑物区分所有权”,3、权利意识对于法治的意义:
(1)权利意识是法制的内在基石。
法治的正当性一方面基于神治的失据、德治的失灵和人治的失信,另一方面也是与个人主体意识的觉醒密切相关联的。
主体意识的觉醒突出表现在个人对权利的诉求上。
当社会中的每一个人把对权利的主张作为当然的价值标尺的时侯,法治就可能成为社会的首要选择,因为只有法治才有可能为权利的实现创造更为确定的行为预期和更为公正的行为后果。
人只有具备了权利意识,才会产生权利诉求,才会在行为中阐释权利,才有可能主张权利,从而有助于将应有权利转化实有权利,从这一层面来说,权利观念可以说是法治建设的内在基石。
(2)权利意识会推动人们行使自己的权将利,“纸上的法律”演变成“活的法”,有助于法的实现。
耶林:
“法是不断的努力,但这不单是国家权力的,而是所有国民的努力处于必须主张自己权利的立场上,无论何人都将参加这一国民的实践,把各自微薄的力量投入到实现这世间的法的理念中去”,(3)权利意识亦可以促进法律的发展德沃金:
在承认一个理性的政治道德的社会里,权利是必要的,它给予公民这样的信心,即法律值得享有特别的权威,正是这一点把法律同其他强制性规范和命令区别开来,使其更有效力在所有承认理性的政治道德社会里,权利是使法律成为法律的东西“,(4)权利意识可以通过刺激经济的发展来推动法治建设,4、中国人权利意识淡薄的表现
(1)对自己权利的认识不够:
首先是不知道自己的权利,比如无数没有打官司的秋菊。
其次是知道自己的权利但是在主张上都是用自己的社会“关系”去实现:
比如第一反应是“找熟人,托关系”来处理纠纷。
(2)对他人权利的漠视“一个人挥动拳头的自由止于别人鼻子所在的地方”“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应当爱其他的人,因为他们是他的存在、他的保存、他的快乐所必须的”然而中国人对于行使自己的权利以尊重他人的权利为基础的认识是显然不够的。
(3)对权利救济的途径欠缺正当认识:
一般的途径:
一、自力救济。
二、公力救济国人的第三条道路:
“灰色途径”:
违背了法律的道德的不正当的救济方式,如,讨债公司,5小结:
人们总是生活在他们自己构建的意义世界里,而意义世界的构建又无法摆脱他们自身所保持的观念。
正是观念进而态度决定了人们的生活感受和欲求,赋予生活一特殊的意义,由此也就分别除了不同的意义世界和生活方式。
作为人类构建起的意义世界,法治必然仰赖某些共有观念的维系于滋养。
法律至上、权利神圣和公正的理念就成为维系和滋养法治意义世界的最基本的共有观念,他们奠定了法治得以构建和发展的必要思想基础。
“沉痛的教训使一些人开始体会和领会到,那些完善的现代制度以及伴随而来的指导大纲,管理守则,本身使一些空的躯壳。
如果一个国家的人民缺乏一种能够赋予这些制度以真正生命力的广泛的现代心理基础,如果执行和运用着这些现代制度的人,自身还没有从心理、思想、制度、行为方式上都经历一个向现代化的转变,失败和畸形发展是不可避免的,再完美的的现代制度和管理方式,再先进的技术工艺,也会在一群传统人的手中变成废纸一张。
”,三、法治的政治、经济基础,1、法治的政治基础是民主政治法治就是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法治的政治基础是民主政治。
政治的核心问题是政权问题,可能是民主政治,也可能是专制度政治民主政治有以下特征:
(1)民主政治是一种主权在民的政治。
在权力的本质上,民主政治认为国家的一切权力来源于人民,权力的运作在于保护人民的根本利益。
(2)民主政治是一种权力制约政治。
权力主体是人民,但行使权力的国家机关都有滥用权力的倾向和可能(权力不受监督,必然走向腐败,绝对的权力导致绝对的腐败),为了防止国家机构滥用权力,必须建立权力制约机制和权力分配机制。
(3)民主政治是一种程序性政治,各种政治主体因利益不同而必然出现政治观点和目标的冲突。
这种冲突要用一种程序性很强的游戏规则来解决。
(4)民主政治是公开性政治。
政治过程的开放和透明是民主政治的重要标志。
2、小结:
这些特征,决定了民主政治成为法治的政治基础,法治的特征是民主政治的特性所确定的。
民主政治主权在民的思想决定了法治的根蒂在于人民掌权;民主政治的权力制约决定了法律保障公共权力的合法权威、合理行使;民主政治的程序性决定了法律有严格依法治理的操作运行程序;民主政治的公开性、透明性决定了公正、正义是法治的基本价值取向。
法治社会和人治社会都有法律。
人治与专制相联,法律只是实现专制制度的工具;法治与民主相联,法律是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
用公式的方式表示:
法治法制;法治=民主+法制这里的民主,是指人人平等、权力受制约、人权保障和自由、程序正义等,这些民主理念要通过相关的制度,即立法制度、司法制度、执法制度、人权保障制度展现出来,成为法律的理念和制度。
这就是民主制度化的内容和过程。
3、法治的经济基础是市场经济
(1)市场经济的出现和发展,为法治奠定了经济基础。
首先,在量的方面,市场经济扩大了法律的作用范围。
商品交换的规模、频度扩大,纠纷增多,超出了血缘、宗族和行政权力调整的范围,需要大量的法律。
其次,在质的方面,市场经济所需要的法律与自然经济和产品经济所需要的法律有着根本的区别。
市场经济在法律上表现出来的独特之处,不在于它有更多的法律,而在于这些法律体现了不同的原则、精神和程序。
(2)市场经济造就了独立于行政权之外的经济力量市场主体。
市场经济的核心理论包括二个方面:
市场经济是自主经济。
市场主体需要法律确定其权利、自由,制约行政权力的不正当行使,政府就应当是有限政府。
市场经济是竞争经济,政府就应当反对不正当竞争。
市场主体的权利和自由,为市场的资源配置创造了前提条件。
没有市场主体的自由和权利,市场的资源配置作用就无法显现出来。
市场经济的自主性竞争性,就需要以权利为核心的,具有极大权威和独立运行机制的法律制度来保护,这正是法治形成和发展的经济动因。
法制的一系列基本原则、制度和特征都是在经济市场化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一个社会的法制化程度在很大程序上依赖于经济的市场化。
市场经济越发达,市场主体的力量就越强,市场主体的民主要求就越多,民主也就越发展,法治就越健全。
本讲总结:
权利意识或者说是权利意识所代表的市民社会的公民意识与法治精神、民主政治与及市场经济是现代法治存在与发展的三块根本性的基石,+H(+)00-IJ1K2L3M45N6P7Q89RaSbTcUdeVfWghXijkYlZnmo#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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