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发包模式选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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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发包模式选择.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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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发包模式选择
工程项目发包模式选择
平行发包模式
施工总承包模式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
CM模式:
快速路径(FASTTRACK)施工法
项目总承包模式(D+B)
D+D+B模式:
策划+设计+施工
D+B+FM模式:
设计+施工+物业管理
F+P+D+B+FM模式:
融资+采购+设计+施工+物业管理
Partnering模式
PFI、PPP模式:
包括了BOT和BOOT
平行发包(分别发包)模式
平行发包模式利弊分析
投资控制
每一部分工程发包,都以施工图设计为基础,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要等最后一份合同签订后才知道总造价,对投资早期控制不利。
进度控制
某一部分施工图完成后,即可开始这部分招标,开工日期提前,可缩短建设周期。
由于要进行多次招标,业主用于招标的时间多。
质量控制
符合质量控制上的“他人控制”原则,对质量控制有利。
应非常重视各分包合同交界面的定义,否则对质量控制不利。
合同管理
业主要负责所有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签约,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太大,对业主十分不利。
业主要负责对多个合同的跟踪管理,工作量较大。
组织协调
业主要负责对所有分包商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量太大,对业主十分不利,这是平行承发包的致命弱点,限制了该发包模式在大型工程项目上的应用。
施工总承包模式利弊分析
投资控制
以施工图设计为投标报价基础,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在开工前就有较明确的合同价,有利于业主对总造价的早期控制
但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设计变更,则可能发生索赔。
进度控制
施工图设计全部结束后,才能进行施工总承包的招标,开工日期延迟,建设周期势必较长。
这是施工总承包模式的最大缺点,限制了其在建设周期紧迫项目上的应用。
质量控制
项目质量好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选择,取决于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水平,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依赖较大。
合同管理
业主只需要进行一次招标,与一家承包商签约,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大大减小,对业主有利。
在很多工程实践中,采用的并不是真正的施工总承包,而是“费率招标”,实质上是开口合同,对业主方的合同管理不利。
组织协调
业主只负责对施工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工作量大大减小,对业主十分有利。
项目总承包模式
英文名称是DesignandBuild(简称D+B)
设
计
单
位
供
货
商
分
包
商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概念
英文名称是ManagingContractor(简称MC)
负责整个项目的
施工组织与管理
签订施工总承包
管理合同
某个单位
或联合体
业主
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合同结构
MC单位与分包单位不签约型
MC
第二种类型
第一种类型
MC单位与分包单位签约型
第一种类型MC的合同结构
设计单位
业主
供货商
分
包
商
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
*
*
分
供
货
商
n
分
供
货
商
2
分
供
货
商
1
分
包
商
m
分
包
商
2
分
包
商
1
*注:
此为业主自行发包的部分
第二种类型MC的合同结构
业主
按照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承担的具体任务的区别,可划分为:
----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
----承担部分施工任务的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以
下称为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
施工总承包管理利弊分析
投资控制
某部分施工图完成后,由业主或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该部分工程招标,分包合同投标报价较有依据。
在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招标时,只确定总包管理费,没有合同总造价,是业主承担的风险。
由于业主与分包商签约,加大了业主方风险。
进度控制
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招标不依赖于施工图设计,可以提前。
分包合同的招标(由业主或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也得到提前,从而提前开工,可缩短建设周期。
质量控制
对分包商的质量控制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进行。
对分包商来说,符合质量控制上的“他人控制”原则,对质量控制有利。
各分包合同交界面的定义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减轻了业主方的工作量。
合同管理
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签约工作由业主或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
业主方的招投标及合同管理工作量相对减少,对业主有利。
部分与分包商的合同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签订,加大了其对分包商管理的力度。
对分包商工程款支付又可分为总包管理单位支付和业主支付,前者对加大其对分包商管理的力度更有利。
部分分包合同的招投标、合同谈判等工作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但相对于施工总承包模式来说,业主方的合同管理工作视具体情况出入很大。
组织协调
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对所有分包商的管理及组织协调,大大减轻了业主的工作。
这是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基本出发点。
对由业主直接签定分包合同的分包商,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对分包商管理的力度。
对采用施工总承包管理模式的基本想法
转移责任与项目实施风险
基本设想
•根据项目设计进度和业主方对项目实施的进度要求,部分工程采用平行发包模式先期进行专业分包单位的招标;
•创造条件尽早进行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的公开招投标;
•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要求,有条不紊地开展其他专业分包单位的招标。
典型案例分析
某卷烟厂“十五”技术改造项目
工程分类及发包方式
第一类工程
由于项目实施进度要求,在未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以前,由业主先期进行该类工程专业分包单位的招标。
一旦确定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若该类工程施工还未结束,将其纳入施工总承包(管理)的范畴。
包括但不限于:
1、场地平整工程;
2、护坡工程;
3、桩基工程
.
第二类工程
由中标的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主承包。
包括
1、联合厂房土建工程
包括基础及承台、上部土建工程、高架库钢结构及初装修工程(不含屋顶钢网架及屋面板工程)。
2、联合厂房建筑强电、暖通空调、给排水工程(不含屋面排水系统)等安装工程
供水、供电、消防、环保、煤气等部门另有要求除外,且不排除部分设备安装工程由建设单位另外分包的可能,如有分包,则按第三类工程组织工程发包。
第三类工程
由业主根据项目实施要求自行组织工程发包,由中标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对专业分包单位进行组织、管理和协调。
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如符合资格预审要求,可单独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这类工程的投标。
业主可根据具体情况将这类工程纳入第二类工程。
专业分包合同的签定有两种方式,一种是业主与专业分包单位直接签定分包合同,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与专业分包单位签定施工配合合同;另一种是由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和分包单位签订合同,业主作为鉴证方或第三方。
施工总承包(管理)单位承担的管理内容及职责在相应合同中予以明确,但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原则:
1、进度、质量、工程投资、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施工安全、文明施工及工地保安等方面的协调管理;
2、保证分包单位完成分包任务所需提供的条件;
3、工程竣工资料的审核汇总。
第三类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屋顶网架及屋面板工程;
2、外墙装饰工程;
3、天棚吊顶;
4、地面工程;
5、弱电及智能化系统工程;
6、广场、园林绿化工程;
7、道路、室外综合管线工程;
8、特殊要求的工程(包括消防水、气体灭火、变配电、电话、广播煤气等);
9、甲供、甲定乙供设备采购。
Ø按业主要求参与招标工作
Ø完成接运、保管、质量验收、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Ø按地方规定收取设备杂运费和保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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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程项目 发包 模式 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