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合同协议行业商务互联网二级中心授权合同范本.docx
- 文档编号:10260531
- 上传时间:2023-02-09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18KB
最新合同协议行业商务互联网二级中心授权合同范本.docx
《最新合同协议行业商务互联网二级中心授权合同范本.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最新合同协议行业商务互联网二级中心授权合同范本.docx(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最新合同协议行业商务互联网二级中心授权合同范本
合同订立原则
平等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条:
“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的规定,平等原则是指地位平等的合同当事人,在充分协商达成一致意思表示的前提下订立合同的原则。
这一原则包括三方面内容:
①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不论所有制性质,也不问单位大小和经济实力的强弱,其地位都是平等的。
②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对等。
当事人所取得财产、劳务或工作成果与其履行的义务大体相当;要求一方不得无偿占有另一方的财产,侵犯他人权益;要求禁止平调和无偿调拨。
③合同当事人必须就合同条款充分协商,取得一致,合同才能成立。
任何一方都不得凌驾于另一方之上,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更不得以强迫命令、胁迫等手段签订合同。
自愿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的规定,民事活动除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外,由当事人自愿约定。
包括:
第一,订不订立合同自愿;第二,与谁订合同自愿,;第三,合同内容由当事人在不违法的情况下自愿约定;第四,当事人可以协议补充、变更有关内容;第五,双方也可以协议解除合同;第六,可以自由约定违约责任,在发生争议时,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解决争议的方式。
公平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条: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的规定,公平原则要求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要公平合理具体包括:
第一,在订立合同时,要根据公平原则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第二,根据公平原则确定风险的合理分配;第三,根据公平原则确定违约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
“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的规定,诚实信用原则要求当事人在订立合同的全过程中,都要诚实,讲信用,不得有欺诈或其他违背诚实信用的行为。
行业商务互联网二级中心授权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
甲方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注册地点: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乙方单位: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注册地点: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
第一章 前言
第一条 甲方是正式授权的行业商务互联网一级中心,是本市进行行业商务互联网运营的唯一指定城市级机构。
第二条 乙方是具有独立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或自然人,符合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互联网加盟单位资格审定的要求,充分理解行业商务互联网的发展理念和经营思想。
第三条 甲方和乙方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特订立以下条款,以供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释义
第四条 商标:
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商标以及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和其他特殊标记。
第五条 应用费:
乙方为获得行业商务互联网区域经营权,获得行业商务互联网授权及一级中心提供的产品及服务,向甲方交纳的费用。
第三章 区域服务权的授予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行业商务互联网特许内容为:
1、乙方可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商务互联网区域二级中心的授权,进行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相关经营以获得相应的经营收益。
2、乙方可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商务互联网区域二级中心的授权,以方便在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经营中与全国各级中心的合作。
3、乙方可为入网的行业商务互联网用户提供“行业商务互联网标准平台”系统使用软件。
4、乙方可为入网的行业商务互联网用户提供中文网址分配和同步中文邮箱的分配。
5、乙方可按照行业商务互联网给区域二级中心的优惠价格获得软件开发项目的技术支持。
6、乙方可按照行业商务互联网对行业商务互联网统一规划,在授权区域内发展区域行业商务互联网项目,以获得相应的经营收益。
7、乙方享受甲方市场支持内容为:
甲方接受乙方提出的市场支持的申请,并视情况提供支持(无偿或有偿);乙方享受甲方定期传递的各区域中心的市场发展通报(无偿)。
8、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一级中心系统的安装、调试、运行。
9、乙方享受甲方提供的24*7的技术热线支持。
10、乙方享受甲方定期提供的技术培训及业务培训。
第七条 本特许除用于组建区域二级中心进行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经营活动外,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第八条 本授权不得出售或分割出售;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本授权不得转让。
第九条 订立本合同并未涉及对其所拥有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在任何所有权方面给予转让和转移。
第四章 加盟区域和使用方法
第十条 乙方的经营区域限于____地区。
第十一条 乙方在规定区域内,使用甲方授予的特权进行地域性的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乙方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时,不得有以下行为:
超越加盟区域(见第四章第十一条)。
将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非法拷贝、出售。
未经行业商务互联网书面同意,擅自向第三者泄露、传递以及为第三者或帮助第三者模仿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
损害行业商务互联网的形象、商标、商号名称和商誉及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形象和商誉的行为。
第五章 商标及商号名称的使用承诺
第十三条 甲方承诺: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可以依照特许合同使用行业商务互联网的统一的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用于组建区域二级中心的登记注册、室内外装修和陈设、招牌、宣传资料及物品。
第十四条 乙方承诺:
当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限届满,自终止日起,没有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书面授权,乙方应立即无条件停止使用并注销行业商务互联网的商标、商号名称、企业形象识别系统及其它与行业商务互联网有关的授权内容。
第六章 应用费
第十五条 甲方授权乙方为行业商务互联网____二级中心,可业务拓展的具体区域包括:
____。
加盟方式为____加盟。
(请填写年度加盟或长期加盟。
)
第十六条 应用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万元整(大写),相关服务见下表:
第十七条 乙方必须在签订本合同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汇出应用费人民币____万元。
长期加盟的二级中心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余款____万元。
第十八条 除非因甲方违约导致合同提前解除,否则不论合同提前解除或期限届满终止,应用费均不再退还乙方。
第七章 指导和帮助
第十九条 本合同一经签订,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商标、商号名称、以及有关的文件资料。
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自行办理从事经营所必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计算机信息服务的批文或许可证,以及其它法定证照。
第二十一条 乙方在办理计算机信息服务的批文或许可证的过程中遇到困难,可以向甲方申请协助,甲方将尽力予以指导和协助。
第八章 保密
第二十二条 乙方应对涉及行业商务互联网的专有技术、软件产品、商标、商号名称及企业形象识别系统的任何资料采取保密措施,未经行业商务互联网书面同意,不得复制、传播及向第三方透漏。
第九章 双方职责
第二十三条 甲方的职责
协助乙方拟定业务发展计划及提供经营指导;
人员技术培训及业务培训等教育培训;
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计划的制定;
提供特许合同所涉及的技术支持;
传送各区域中心的市场状况分析报告及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
第二十四条 乙方职责
配备相应人员在区域内进行项目拓展;
区域用户的建立与开拓;
区域营销方案的制定与执行;
在甲方协助下,根据区域的差异,可据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出相应的价格政策;
区域范围内项目的实施及维护;
区域市场的监督与打假,维护品牌市场的有序性。
第十章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条件
第二十五条 双方签字盖章后本合同成立。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自首付款到帐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七条 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
第二十八条 甲方有下列情况之一,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未向乙方提供合同约定的相关教育培训。
未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它条款。
第二十九条 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
未按期交纳应用费。
擅自转让、出售或分割出售所获得的区域经营权。
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章 违约责任
第三十条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之约定都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三十一条 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
第十三章 纠纷的处理
第三十二条 双方一致同意:
对因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和解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由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第十四章 其它
第三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一经签署,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月日年月日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最新 合同 协议 行业 商务 互联网 二级 中心 授权 合同范本
![提示](https://static.bdocx.com/images/bang_tan.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