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聘用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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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聘用合同
企业聘用合同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使用甲方员工等事宜,达成本劳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适用
甲、乙双方有关乙方使用甲方员工等事宜,适用本合同。
第二条适用法律
本合同,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宜,一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
因任何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法律法规变化,致使本合同条款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一致时,均应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定义
3.1甲方员工:
指乙方需要使用的,由甲方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派遣到乙方的某国公民。
3.2附件:
指甲、乙双方另行签订的所有关于本合同的补充协议或相关约定等;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3管理费:
指乙方使用甲方员工而应支付给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总和。
一般包括:
3.3.1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下所列服务而支付给甲方的服务费和约定的相关税收。
3.4工资:
指乙方使用甲方员工而应支付给甲方员工的劳动报酬。
3.5法律:
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等。
第二章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甲方享有的权利
4.1甲方有权对乙方与甲方员工之间因实际使用关系所发生的争议进行调解。
4.2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犯中国法律侵害甲方员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进行交涉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
4.3甲方有权根据本合同和附件的约定,按月向乙方收取管理费和工资。
第五条乙方享有的权利
5.1乙方有权享有本合同和附件约定的由甲方提供的服务。
5.2乙方有权决定甲方员工的派遣期限,派遣期限一般不应少于2年,派遣期满乙方可以退回甲方员工,但另有约定的除外。
5.3乙方有权与被其使用的甲方员工另行签订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培训服务期协议、保密协议等),以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
5.4乙方有权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甲方员工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但该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在实体和程序上均不得与法律相冲突,而且应当向甲方员工公示或者告知。
5.5甲方所派遣人员中的女员工一旦发现怀孕、或者在孕期、哺乳期的,乙方有权无条件退回,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及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同时甲方有责任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一名同等能力或优于此前的工作人员,在此期间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5.6乙方确因生产经营变化需减少或退回甲方劳务派遣人员时,应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甲方。
乙方须结算清本协议约定的费用,经甲、乙双方商定后,由甲方负责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条甲方履行的义务
6.1甲方应为乙方合法使用的甲方员工依法办理相关手续。
6.2甲方应根据本合同和附件的约定,向乙方提供各类由乙方选定的服务。
6.3甲方应教育甲方员工自觉遵守中国法律和乙方依法制定、修改或决定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
6.4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合法需求协助符合条件的甲方员工办理出、入境手续。
6.5甲方可以根据乙方的需求协助符合条件的甲方员工办理担任乙方(首席)代表的手续。
6.6甲方应乙方的要求,协助乙方对甲方员工造成乙方的经济损失进行追索,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的,甲方赔偿乙方全部损失。
6.7甲方全面负责被派遣劳务人员的劳务用工管理,与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且提供给乙方备案。
6.8按合同条款规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人员到乙方工作。
对于乙方按本合同相关条款停止派遣并退回甲方的劳务人员,甲方应予接收并负责处理与劳务人员之间的劳动关系等后续工作,尽量避免对乙方的正常生产、运营等造成不利影响。
第七条乙方履行的义务
7.1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和附件的约定,为甲方履行服务提供必要的协助。
7.2乙方应根据本合同和附件的约定,每月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费用。
7.3乙方应尊重甲方员工的民族习惯和宗教信仰,严禁种族歧视或性别歧视。
7.4乙方应执行中国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
7.5乙方如果直接支付报酬的,包括但不限于绩效奖金等,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并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7.6员工住房及交通待遇:
7.6.1项目经理每人提供一间卧室、独立卫生间、公用客厅和公用厨房;
7.6.2项目研发人员每人提供一间卧室、公用卫生间、公用客厅及公用厨房;
7.6.3每年提供一次免费的探亲机会,可报销回国内(中国—印度)往返机票,报销最高额度1000美元。
第八条双方共同享有的权利和共同履行的义务
8.1本合同以及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与之相关的一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草稿、附件、报价、往来传真信函等,均为甲、乙双方之商业秘密,除因法定事由并事先通知对方外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泄漏,否则应承担相应之违约责任和经济责任。
8.2任何一方有权对另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行为进行交涉并提出整改意见和要求,违约方有义务赔偿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8.3任何一方有权要求另一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制定的法律、法规、规章执行并变更本合同的相应条款;另一方应当执行。
8.4任何一方应根据另一方的需要,提供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
8.5任何一方拟变更任何工商登记事项,或者任何一方搬迁办公地址的,均应提前十五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变更方应承担相应之经济赔偿责任。
8.6任何一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如果乙方发生分立、合并的,本合同应由承继乙方权利义务的单位继续履行。
第三章甲方员工的使用、解除使用
第九条甲方员工的使用
9.1乙方使用甲方员工,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供乙方在中国境内有效的工商登记证明文件。
乙方应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9.2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前向乙方提供甲方在印度境内有效的工商登记证明文件。
甲方应对前述文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负责。
9.3甲方员工的派遣期限以附件中约定的或者乙方书面通知的起始日期开始,该派遣期限一般不应少于两年;如非因甲方原因致使使用起始日期无法按照乙方确定的日期为准的,以实际派遣日期为起始日期,派遣期限应相应顺延;如因甲方原因致使使用起始日期无法按照乙方确定的日期为准的,甲方承担相应责任,以实际派遣日期为起始日期,派遣期限应相应顺延。
9.4乙方使用甲方员工,甲方应当在使用前如实告知甲方员工录用条件、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甲方员工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并且作为甲方和劳务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其中一项条款。
9.5乙方使用甲方员工,甲方应提供的服务和办理的手续,以及乙方应提供的协助等相关事宜,以本合同约定为准。
第十条甲方员工的解除使用
10.1甲方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使用关系,将甲方员工退回甲方,但应当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甲方员工:
10.1.1在合同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0.1.2严重违反乙方的规章制度的;
10.1.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乙方造成重大损害的;
10.1.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乙方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乙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10.1.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建立或者变更与其的使用关系的;
10.1.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0.2甲方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使用关系,将甲方员工退回甲方,但应当至少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和甲方员工:
10.2.1甲方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10.2.2甲方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2.3乙方使用甲方员工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乙方无法继续使用甲方员工,且乙方与甲方员工未能就变更使用关系协商一致的。
10.3除本条10.1约定的情形外,甲方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解除使用关系退回甲方员工:
10.3.1在乙方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10.3.2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10.3.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0.4甲方可以依法与甲方员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关系,但应提前40个工作日通知乙方。
并经过双方协商进行调换同等或优秀能力员工,若因此对乙方造成的损失则由甲方按100℅比例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甲方员工解除使用关系
11.1甲方员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甲方,可以解除使用关系;甲方有责任在10个工作日内提供一名同等能力或优于此前的工作人员,在此期间给乙方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1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员工可以与乙方解除使用关系。
11.2.1乙方未按照约定依法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11.2.2乙方的规章制度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甲方员工权益的;
11.2.3乙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员工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与乙方建立或者变更使用关系(约定)的;
11.2.4乙方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甲方员工劳动的,或者乙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甲方员工人身安全的,甲方员工可以立即解除使用关系,不需事先告知乙方;
11.2.5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费用及结算
第十二条管理费和工资的支付
12.1乙方于每月的20号将管理费和工资存入甲方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建设银行开设的账户,同时甲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将派遣人员工资打入其个人账户;劳务派遣的管理费和工资以人民币结算,管理费由甲方按12.5℅的比例从每个派遣人员的工资中计提,甲方负责及时、足额支付甲方派遣人员工资,否则所引起的纠纷及争议均由甲方负责。
12.2项目经理每人月薪人民币元,管理费每月人民币元;项目开发人员每人月薪人民币元,管理费每月人民币元。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普通责任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和附件的任何约定,导致另一方遭受任何损失、处罚、索赔的,均应由违约方在未违约方提出要求时向未违约方做出足额补偿。
任何一方依据本合同和附件的约定承担了其他违约责任的,并不能免除其作为违约方应承担的本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第十四条违约后的合同解除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超过三十日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本合同自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即行解除。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服务期的约定
乙方为甲方员工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其订立协议,依法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
第十六条未创设第三方权利
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并未被用于、或被解释为向第三方提供和创设使该第三方得到受益的权利。
前述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员工。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现有未尽事宜,应由甲、乙双方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另行订立补充约定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中国临沂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九条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期限两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协商无异议,对乙方评定综合表现优异者可续签。
第二十条合同的变更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在合同期内变更本合同的,均应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另一方收到通知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就变更条款达成一致;如逾期双方仍不能达成一致的,本合同原条款应继续有效,双方必须继续履行。
第二十一条完整的合同和可分割性
本合同以及本合同的所有附件,构成甲、乙双方之间所达成的完整的合同。
本合同或附件任何条款的不合法或无效,不应影响本合同和附件任何其他条款的有效性。
第二十二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二份为凭,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由中文和外文书就,两种文本如有不一致,以中文文本为准。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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