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备维护保运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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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护保运合同
合同编号:
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
设备设施
运行维护保运合同
甲方:
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
乙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签订地点:
1.总则
1.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互供产品及劳务等关联交易实施意见》(草案),《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与股份公司互供产品及劳务等关联交易实施意见》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2016年度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运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2.词语定义
2.1下列词语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定义:
2.1.1双方:
指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和(保运单位名称)。
2.1.2第三方:
指甲方(包括其所控制的单位)和乙方(包括其所控制的单位及市局确认资质的改制企业等)以外的单位。
2.1.3项目合同:
指本合同所规定的交易范围内所列项目按年度计划签订的合同。
2.1.4具体合同:
指依法签订的合同。
2.1.5会计年度:
指每年的公历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2.1.6甲方服务:
指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及产品。
2.1.7乙方服务:
指本合同规定的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及产品。
2.1.8国家定价:
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省政府或其它行政监管部门制定的法律、法规、条例、命令对该类服务确定的价格。
2.1.9市场价格:
指按照下列顺序依次确定的价格:
(1)在北京地区正常交易情况下提供该类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
(2)在中国其它地区正常交易情况下提供该类服务的独立第三方当时收取的价格。
2.1.10定价标准:
政府定价、市场价、合同价、成本价。
2.1.11提供:
按照合同的条款而进行的任何甲方与乙方相互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行为。
2.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在本合同中:
2.2.1一方包括其继承者;
2.2.2条款或附件即为本协议之条款或附件;
2.2.3本协议应在执行过程中允许甲乙双方延期、修改、变更或补充;
2.2.4本协议标题只为方便而使用,并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3.维保项目
3.1维修项目:
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2016年度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运项目
3.2维修地点:
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
3.3维修内容:
详见附件。
3.4资金来源:
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2016年度检维修费
4.维修范围
4.1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修理;
4.2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修理;
4.3仪表设备的日常维护、修理;
4.4甲方分包给乙方的其它工程项目或技术服务项目。
5.合同工期
服务时间:
一年(2016年7月1日—2017年6月30日),合同到期后,若公司对承包商业务管理无政策性变化或设备维护保运工作量无重大改变,可续签不超过12个月的合同。
5.1开工及延期开工
5.1.1乙方应当按照约定的维修日期检修,如不能按期检修,应当在约定日期前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延期的理由和要求。
甲方在接到申请后的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乙方。
甲方48小时内未答复,视为同意乙方要求,检修期相应顺延。
甲方不同意乙方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检修期不予顺延。
5.1.2因甲方原因不能按约定日期检修,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相应顺延工期。
5.2工期延误
在组织检维修过程中,如遇到下列情况,双方应及时进行协商,并通过书面形式确定损失承担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5.2.1如果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本合同、项目合同、具体合同的义务,该合同的履行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予以终止或顺延。
5.2.2因甲方提出变更计划。
5.2.3乙方负责供应的作业材料、未能保证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有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检维修进度的。
5.2.4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6.合同价款与结算
6.1本项目结算方式按照下列方式确定:
具体结算价按所列维护保运设备清单(附件2),维护保运效率,实际消耗配件数量、型号等按进度进行结算。
6.1.1按以上结算依据所确定的最终合同结算价应是完成本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招标范围所需全部含税费用以及应由投标人承担的义务、责任和风险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6.1.2由于乙方原因影响生产而拒不整改者,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6.1.3根据甲方需要,在每季度审计和开具发票时需要将保运费和配件费分别列项,为便于结算和审计,开具发票须全额提供17%增值税发票。
6.2合同价款的支付:
6.2.1乙方每季度维护保运任务完成后,经甲方验收合格,且审计完成后,按维护保运进度进行支付,另外配件费按实际所消耗配件的数量及型号同时进行支付。
7.设备设施配件采购
7.1乙方负责设备设施维护保运过程中配件的代购。
7.2乙方采购的设备设施配件,应按国家、行业现行有关标准采购,对设备设施配件质量负责。
7.3乙方采购的设备设施配件的规格、质量与标准要求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产品,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7.4乙方采购的设备设施配件在使用前,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7.5甲方发现乙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或质量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乙方负责拆除并重新采购,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8.双方权利义务
除本合同其它条款约定以外,双方具有以下权利义务
8.1甲方的权利、义务
8.1.1权利
8.1.1.1依照本合同获得乙方的设备维护维修技术服务。
8.1.1.2依照润滑油厂有关设备、安全管理标准和规定,对设备维护维修技术服务实施监督、管理。
8.1.1.3依照本合同设专门机构或技术人员负责联络、监督、协调等事项,对乙方承担甲方的设备维护维修服务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及进度等进行检查,对违章施工有权加以制止,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责令停工整改。
8.1.1.4依照本合同审查设备维护维修服务项目的工程量、工程款及竣工结算。
8.1.1.5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对违章现象依合同予以处罚。
8.1.1.6有权根据本合同内容对乙方的服务提出考核意见。
8.1.1.7乙方无力承担的工程技术服务项目或第三方提供的同类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优于乙方提供的服务,甲方有权选择第三方提供工程技术服务。
8.1.1.8对乙方提供的工程技术服务,按双方协商的价格和服务标准,可优先取得服务。
8.1.2义务
8.1.2.1甲方装置及设备的维护维修服务项目,按照有序竞争,比质比价,乙方同等优先的原则。
8.1.2.2甲方交于乙方施工的检维修装置或作业现场必须经双方确认达到安全施工条件,并在保证作业人员安全的条件下才能进行作业;甲方必须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防范措施。
8.1.2.3乙方作业时,甲方应指定相应的施工规范、工作标准,无法提出的应对乙方采用的现行有效规范标准给予认可。
8.1.2.4甲方设备操作维护人员必须依据甲方现行有效程序文件和相关法规的相应要求正确使用维护、保养设备。
8.1.2.5对需要结算的工作,验收合格后,依照合同或相关规定及时审核和结算,不能无故不签工单或相互推托。
独立结算项目中进行紧急抢修或特种作业时出现隐蔽、连带费用,且超出定额标准的情况,乙方提出后,甲方应予以考虑。
8.1.2.6按照合同规定向乙方支付有关产品或服务费用。
8.1.2.7接受具体合同当事人的委托,依法合理解决甲方与乙方的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8.1.2.8按合同规定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支持,保证按合同约定履行,如因自身原因给乙方造成损失,应视为违约,甲方应对违反合同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并负责由此造成的损失。
8.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8.2.1权利
8.2.1.1依照本合同规定收取设备维护维修服务价款。
8.2.1.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甲方违约时,乙方有权提出索赔。
8.2.1.3参与包干承包范围内甲方设备的选型及设备、施工质量的验收。
8.2.1.4现场施工条件不能满足安全检修作业时,可提出改进建议。
8.2.1.5由甲方采购的所有设备、配件,乙方领用后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乙方可提出合理意见,并按甲方最终决定工作,但不承担因设备、配件质量问题引起的工作延误和质量责任及损失;
8.2.1.6对生产车间反映的不实问题,乙方有权质疑和申诉,并由双方的上级主管部门调查落实。
8.2.1.7有权对甲方生产车间违章使用承包范围内的设备,提出指正并上报甲方生产技术科。
8.2.2义务
8.2.2.l监督并保证下属单位向甲方以约定的价格和优良的质量提供服务;
8.2.2.2接受乙方合同当事人的委托,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8.2.2.3按合同规定向甲方提供有关产品或劳务并保证按约定履行,如违约应8.2.2.4除合同规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外,在乙方有能力并有条件实施的前提下,保证在其经营范围内向甲方提供甲方无法从第三方购买或取得的其他服务;
8.2.2.5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设备维护维修服务应保证符合相应的技术质量标准。
8.2.2.6乙方参与承包范围内设备材料、备品配件质量验收、质量评定并及时向甲方提供反馈信息。
8.2.2.7在对甲方的设备维护维修服务过程中,乙方应严格执行润滑油厂现行有关安全规章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和相关的法律法规,服从甲方的管理和检查。
按时参加甲方指派的会议。
8.2.2.8按照润滑油厂现行安全、设备管理制度,乙方自身应具备的安全条件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人员、机具等)必须得到甲方的安全确认并办理有关安全手续后,方能进入现场施工;乙方对施工现场安全准备情况负有核实确认落实的责任,对甲方安全条件不具备的情况经现场落实不能解决时有权拒绝作业,同时有责任及时向甲方管理部门反映。
8.2.2.9设备技术改造等项目,视现场情况和项目的难易程度,乙方应提交相应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环保方案交由甲方审定后实施。
8.2.2.10包干承包范围内维护修理力量配置情况,必须得到润滑油厂认可,设备维修(包括特种设备维修)人员应持证上岗。
8.2.2.11乙方按专业界面划分标准,负责向甲方提报专业设备备品配件计划,要求做到合理储备、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协助甲方编制装置、设备专业大检修计划,做到计划准确全面,要求准确率>90%。
8.2.2.12做好现场维护、修理规范化、标准化、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并保证不损害甲方在健康、安全及环境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8.2.2.13按甲方要求做到装置开工期间,关键设备修理不过夜;对当时不具备整改条件的修理工作,应及时向甲方生产车间及生产技术部反映。
8.2.2.14按甲方要求安排保镖及夜间、节假日值班工作。
8.2.2.15按照甲方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在设备检修完工或验收后向使用单位交付检修记录和资料。
8.2.2.16协助甲方做好设备专业检查、事故调查及其它甲方需要协助的配合工作
8.2.2.17针对定期需要检定的仪器仪表及电气计量表计、热元件等做好台账记录,在检定期满前提前做好相应的拆解送检工作和检定后的表计回装工作,检定证书和相关记录交生产技术部备案。
8.2.2.18乙方有义务保护和保障承包范围内甲方的所有基础设施(固定资产)的完好,包括硬件设施及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工业环境等。
9.维护保运与验收
9.1每天24小时提供设备的维护保运。
人员配置必须满足设备维护保运需要,维护保运人员接到故障电话后在10分钟(节假日及夜间20分钟)内赶到并进行检修任务。
定期安排高级工程师回访,处理设备维护保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遇到设备疑难故障时,应及时派遣有经验工程师至维修现场解决。
9.2本维修项目按《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设备设施考核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
9.3生产计划维保率100%,维护保运合格率100%,设备完好率≮95%,配件供给及时率≮95%。
安全事故为零,现场规格化满足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的相关管理要求;
10.保险
10.1.乙方必须对自己的全部设备及人员进行保险,如发生设备、人身伤亡等事故(甲方原因除外),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10.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设备和人员的损害,由乙方负责向保险公司索赔,甲方只承担保险公司赔偿以外的损失,未保险的甲方不予赔偿。
11.不可抗力
下列事件可认为是不可抗力事件:
战争、动乱、地震、飓风、洪水、冰雹、雪灾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的,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
12.违约责任
12.1.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2.2.乙方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要求承担修理、重作、更换、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12.3.乙方拒绝返修、整改或返修、整改仍未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技术标准的,本合同约定的质保金不予返还。
因维修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4.乙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完成工作成果,每逾期一周,应当按照合同总报酬的1%支付违约金。
12.5.乙方擅自更换维修物的零、部件或甲方提供的材料,应当按照所更换零、部件或材料的实际价值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
13.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3.1.本合同经双方均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13.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变更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
13.3.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3.3.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13.3.2.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实际行为表明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的;
13.3.3.双方协商一致同意解除的;
13.3.4.乙方擅自将工作任务交由第三方完成的;
13.3.5.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因此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13.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13.4.1.合同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结;
13.4.2.双方协商解除合同;
14.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5其它约定
15.1.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协商另行订立补充协议。
15.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授权)人:
法定代表(授权)人:
经办人:
日期:
日期:
附件:
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设备维护保运清单零
序号
设备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一
包装设备及附属类
1
全自动灌装线
PMM5000/6
条
2
2
全自动灌装线
1L
条
1
3
半自动灌装线
1L
条
2
4
半自动灌装线
4L
条
7
5
半自动灌装线
20L
条
7
6
全自动防冻液灌装线
20L
条
1
二期
7
全自动灌装线
20L
条
3
二期
8
半自动灌装线
200L
条
5
9
全自动灌装线
200L
条
2
二期
10
半自动灌装线
1000L
条
1
11
喷码机
小字符
台
26
12
喷码机
大字符
台
19
13
贴标机
DL-101E
台
2
14
贴标机
20L
台
1
15
全自动封尾机
台
1
16
旋(封)盖机
台
11
17
铝箔封口机
台
15
18
封箱机
台
18
19
电子称
台
8
二
机泵类
1
柴油消防泵
XBC11/150-200SS105
台
5
2
螺杆泵
2GSE88X2-45Z1W71AYVF2-160L-4W
台
28
3
齿轮泵
US80/11kw-4极/(12~36m?
/h)
台
98
二期32台
4
离心泵
台
17
5
消防稳压泵
XBD-ISG(B)100-315C
台
2
6
移动式齿轮泵
台
4
三
配电系统
1
高压环网柜
面
12
二期6面
2
干式变压器
630KVA
台
3
二期1台
3
油浸室变压器
630KVA
台
1
4
低压配电柜
面
88
二期21面
5
箱式变电站
630KVA
座
1
6
机泵控制箱
个
136
7
配电箱
个
34
8
照明箱
个
123
9
低压变频器
台
132
二期30台
四
计量设备
1
流量计
台
15
2
压力变送器
台
136
3
高低液位计
台
372
五
消防系统
1
消防泵控制柜
面
5
2
消防控制台
面
3
3
火灾报警系统
系统
8
4
火灾喷淋系统
系统
1
5
火灾泡沫系统
系统
1
6
火灾报警按钮
个
162
7
电动防火卷帘门
扇
16
六
自控系统
1
包装管汇
24*18
座
1
二期
2
调合管汇
14*13
座
1
二期
3
DCS系统1套、罐区计量系统、库房管理系统、PLC控制系统、监控系统、ABB调合设备、SMB调合设备、调和控制系统、通球扫线系统等
二期
七
其他设备
1
储罐附件
座
175
二期36座
2
移动式空气压缩机
台
10
3
螺杆式空气压缩净化机组
12.1mmin,8barSF100
台
3
二期1台
4
冷冻式干燥机
JE-175FH,25Nm3/min,8bar
台
1
5
无热再生吸附式干燥机
JS-175RD,25Nm3/min,8bar
台
1
6
蒸汽烘房
台
4
7
高杆灯
30m
基
10
8
净化风储罐
台
3
二期1台
9
电伴热控制柜
面
5
10
电伴热控制箱
面
6
11
电动悬浮门
个
3
12
电动道闸
个
4
合同编号:
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运HSE合同
甲方:
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及有关安全环保的国家法律、法规及标准,就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2016年度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运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中的健康、安全和环境保护等有关事宜,甲乙双方按照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1.定义及解释
1.1违约、违规、违章:
指安全合同当事人违反安全法律法规,违反安全规定、标准,违反安全规章的行为。
1.2事故:
指在安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由于当事人责任或不可抗力造成的停工、有关财产、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事件。
1.3不可抗力:
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地震、水灾、火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当事人之外的破坏行为等社会事件。
1.4健康安全环境例卷:
指乙方对重要的、高度危险的设备或活动,描述其现存的健康安全环境危险和危害,及将该危险危害控制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能够接受水平所采取措施的文本。
2.工程项目概况
2.1维修项目:
北京中石油润滑油有限公司2016年度设备设施运行维护保运项目
2.2维修内容:
详见附件。
2.3主要危险点源及危害:
车辆伤害、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焊接时的灼伤、坠落、爆炸、噪声等。
3.双方的权利义务
3.1甲方的权利:
3.1.1有权要求乙方建立安全组织机构,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标准,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控制危险点源,熟练掌握事故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等。
3.1.2有权要求乙方必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对乙方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情况进行监督。
3.1.3有权要求乙方维护好相关的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3.1.4有权对租赁使用的乙方设备、设施进行安全管理。
3.1.5有权对乙方的施工作业现场的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
3.1.6发生事故后,有权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参与事故的调查,有权对乙方事故进行统计上报。
3.1.7有权对乙方做出的与现场安全管理有关的承诺予以监督、检查,对安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违章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对重大违规情况进行停工整顿。
3.1.8有权对乙方安全管理过程中的任何偏差,实施整改的跟踪验证。
3.2甲方的义务:
3.2.1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2按规定对乙方进行安全业绩、资质审查,对乙方针对作业项目制定的健康安全环境例卷进行审查并备案。
3.2.3向乙方明确施工作业区的范围、作业时间要求、危险点源及安全管理要求,为乙方提供工程合同中规定的安全条件支持。
3.2.4发生事故后积极组织抢险,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中油股份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报告。
3.2.5应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3.2.6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设施、设备和器材。
3.2.7其他根据项目要求应尽的义务。
3.2.8甲方应乙方要求提供相关的的安全资料。
3.2.9甲方应建立与乙方协商、沟通的渠道,并及时将有关安全管理的信息向乙方予以传递。
3.2.10甲方有义务对乙方提供的各种有关体系管理的受控文件予以维护和保密,不得出现遗失、外借等情况。
3.3乙方的权利:
3.3.1有权对甲方的安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意见。
3.3.2在日常作业中,对甲方违章指挥、强令乙方冒险作业,有权拒绝执行;对由此产生的打击报复,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
3.3.3有权按照合同约定要求甲方提供符合施工作业的安全条件和环境。
3.3.4发生严重危及乙方生命安全的不可抗拒紧急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必要的措施避险。
3.3.5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的安全资料。
3.3.6当乙方的施工需要使用或涉及甲方的生产工艺(包括管道、设施、设备、产品)等,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其生产工艺的过程(包括附属的构筑物或设备等)进行确认,以保证其处于完好状态,如因其生产工艺的缺陷而造成乙方的工程或财产损失,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全部风险。
3.4乙方的义务:
3.4.1有义务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针对施工作业项目制定健康安全环境例卷,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执行甲方HSE方面相关的规章制度。
3.4.2按规定组织好安全检查,发现作业过程中安全隐患、重大险情,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处理并及时上报甲方。
3.4.3发生事故时,应积极抢险,服从统一指挥,避免事故进一步扩大,并按甲方要求报告事故。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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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备 维护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