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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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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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常劳社〔2006〕7号
关于印发《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事)劳动保障局,局各处室、事业单位:
根据全省劳动保障工作会议、《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征求意见稿)和《常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征求意见稿)以及市十三届五次人代会精神,结合全市劳动保障工作实际,现制订《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并印发给你们。
附件: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二00六年二月十八日
主题词:
劳动保障十一五规划通知
抄送:
市委,市人大,市人民政府,市政协,省劳动和社会保
障厅,市各辖市、区,市各部委办局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06年2月18日印发
共印200份
附件:
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
“十一五”期间是常州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承前启后的重要时期。
科学编制和实施常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十一五”规划,对推动全市劳动保障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实现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目标,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
一、“十五”期间常州劳动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成绩
“十五”期间,我市劳动保障事业取得了重要进展,就业结构不断改善;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两个确保成果得到巩固;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稳步提高;新型劳动关系的调整体制不断完善;劳动保障事业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
(一)就业局势基本稳定,就业环境进一步改善
“十五”期间,我市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积极的就业政策,基本建立起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计划经济时期形成的企业富余人员问题得到解决,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结构逐步优化,就业渠道不断拓宽,就业形式更加灵活,总体上保持了就业形势的基本稳定。
1.市场导向就业机制基本建立。
探索建立了促进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领导机制、责任机制、督查机制和政策体系,“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劳动保障部门牵头协调、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社会广泛支持”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新机制在我市已经初步形成。
同时,城乡统筹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农民工就业环境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的扶持政策得到了较好落实。
2003年至2005年2季度末,全市累计投入再就业资金2.11亿元,支出1.55亿元。
截至2005年12月末,全市领取《再就业优惠证》人数累计达6万人,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实现再就业人数为3.75万人,持证人员再就业率为62.4%。
2.就业状况发生深刻变化。
一是就业人数总量规模得到了增长。
全市城镇从业人员从2002年末的75.05万人增加到2005年末的86.94万人。
二是就业结构得到了优化。
2004年年末,第二产业、第三产业就业人数比例与“九五”期末相比,分别上升了9.1和3.9个百分点,“十五”期间全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实现就业再就业人数为15.1万人,其中65.8%为个私经济组织增加的岗位。
三是多种形式就业格局形成。
截至2005年末,我市社区公益性岗位及灵活就业人数4.6万人;劳务派遣企业87家,从业人员1.5万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32家,从业人员3000余人。
同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步伐加快。
本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量持续增加。
到2004年末,我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累计达83.18万人(包括地域转移和产业转移),占全市农村劳动力力总量的67.49%。
外地流动人员进入我市就业人数增长较快。
2005年末,全市有130.3万外来人口,其中务工经商人数达113.62万人。
确保完成了省下达的吸纳苏北劳动力和南北对口交流的任务。
近3年来,共吸纳苏北农村劳动力12.86万人,其中南北对口交流6.31万人。
3.再就业工作取得重大成效。
实现下岗职工向失业保险并轨,“十五”期间全市累计有8.4万名下岗职工从再就业服务中心转出,其中4万名职工实现再就业。
同时,加大再就业援助力度,完善对“4050”和双下岗失业困难群体援助再就业的常规机制。
连续三年完成就业援助2.61万人。
2005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为3.58%,控制在4.5%的调控目标之内。
4.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得到了加强。
进一步做大做强公共职介,有序放开社会职介,发展劳务服务组织、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形成开放、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
市区的33个街道(乡镇)147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基本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
市、辖市(区)及街道(乡镇)建立了以公共职业介绍机构为窗口的综合性服务场所,基本实现了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系统联网。
截至2005年末,我市共有职业介绍机构151家,其中:
公共职业介绍机构9家,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办机构90家,社会力量办52家。
“十五”期间,我市各类职业中介机构共为51.2万人次劳动者提供职业介绍服务。
(二)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健全,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
“十五”期间,按照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基本建立了适应我市城镇各类企业职工和个体劳动者的保障需求,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服务社会化的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体系,并逐步趋向多样化、合理化、系统化、科学化、法制化,为我市改革、发展、稳定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1. 社会保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
社会保险险种
“十五”期末
全市参保人数(万人)
其中市区
(万人)
比“九五”期末
增长(%)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61.36
34.93
47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4.41
2.03
-55(事业单位企业化管理减少参保人员)
城镇医疗保险
55.42
(不含退休人员24.3万人)
34.91万人
(不含退休16.61万人)
204
失业保险
57.3
36.4
19
工伤保险
37.17
29.09
34
生育保险
35.14
28.85
22
2. 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持续增长。
社会保险险种
基金年度收入(万元)
其中市区(万元)
比“九五”期末增长(%)
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269556
174943
144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
22523
11996
306
城镇医疗保险
82400
53145
失业保险
21232
16524
122
工伤保险
4369
3551
187
生育保险
4289
3522
453
3.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总体良好。
2004年市政府出台了《常州市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试行办法》,各辖市、区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采取安置就业、参加城镇社会保险、政府保养、集体补助等多种形式,多渠道筹集资金,逐步将被征地农民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和政府保养体系,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当前以及长远的养老问题,被征地农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达到或超过省规定的标准。
4.社会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保障类别
2005年末保障水平
比“九五”期末提高(%)
市区企业退休人员人均养老金
826元/月
40
失业保险金
410元/人.月
70
市区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人均伤残津贴
1236元/月
67
市区生育医疗费补贴
3000元/人
100
5.社会保险基金监管日趋完善。
各统筹地区实行收支分开、四级办理、多方监督,基本形成了行政监督、专业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分层监督机制,并出台了相应的管理办法,有力维护了各项保险基金安全完整。
(三)劳动关系和工资支付行为逐步规范,劳动者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十五”期间,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进一步加强,初步实现了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制化,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劳动关系调整机制逐步建立和完善。
“十五”期间,规范劳动关系协调运行的制度框架基本形成。
企业改革改制工作不断深入推进,175户事业单位和1879户国有、集体企业完成改革改制。
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逐步推广。
目前全市签订集体合同的企业已达6800家、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达3200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签订率达65%。
同时,探索建立了定期会商制度、工作联动制度、目标管理制度等三方协调劳动关系的实践模式,妥善处理政府、企业和职工三者的利益关系,总体上保持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2.工资宏观调控新体系基本形成。
大力推行工资指导线制度,按年度公布常州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及时调整企业最低工资标准,积极引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决定本企业工资增长水平,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共决机制和工资增长机制,提高劳动者的合法收入。
“十五”时期,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稳步提高,从2000年的年均11542元到2005年的年均22990元,增长99.19%。
同时,依法规范工资支付行为,拖欠工资特别是拖欠进城务工人员工资的问题基本得到有效解决。
3.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得到加强。
“十五”期间,全市平均每年对近6000家单位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累计查处案件3000余件,补签劳动合同30余万份,追发拖欠工资0.9亿元,补缴社会保险费1.5亿元,清退风险抵押金2000余万元。
劳动争议处理纳入依法处理的轨道,共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500件,劳动者胜诉率达86.4%。
同时,劳动保障执法队伍得到加强,全市共有劳动保障监察专兼职监察执法人员262人,专职兼职仲裁员37人。
(四)职业培训事业快速发展,劳动者素质进一步提高
“十五”期间,广泛引导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开展职业培训,培训为就业服务、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功能不断增强,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创业能力和职业转换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1.技工教育事业蓬勃发展。
“十五”期间,在校生总数由“九五”末的1.2万人增至目前2.57万人,全市现有的11所技工学校,其中国家级重点技校3所,省(部)级重点技校4所,省(部)级以上重点技校占技校总数的64%。
2.职业培训鉴定事业全面推进。
“十五”期间,全市共培训各级各类技术工人11万人,其中职业技能鉴定人数达10.6万人,获得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人数1万余人,全市技术工人队伍的初、中、高技能结构比例达39.8:
50.7:
9.5。
大力开展“三年六万”再就业培训计划,累计培训11.9万人,实施创业培训0.26万人;不断推进“百镇百万”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就业培训计划,累计培训14.1万人。
目前全市现有社会力量办学(民办)职业培训机构51个,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站)26个,再就业培训定点机构17家。
3.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启动实施《常州市三年三千六百新技师培养实施计划》和《常州市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全市培养高级工近万人,新技师1800人。
“十五”期间,全市建成6家省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7家市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
(五)劳动保障能力建设得到加强,劳动保障法制化进程加快
1.劳动保障政策研究工作得到加强。
“十五”期间,围绕涉及劳动保障的全市性重点、难点问题和全局的中心工作,重点组织开展了促进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调整劳动关系政策、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程、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加快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重大课题的实际调查和政策研究工作,制定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改革方案,保证了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
2.行政执法行为不断规范。
“十五”期间,各级劳动保障部门积极探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加强行政执法管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行政审批项目由41项缩减为5项,实现所有行政审批服务“零收费”。
“十五”期间,全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共发放《劳动者权益手册》等宣传资料60余万份,《常州劳动保障》发行稳步推进。
2004年12月,常州劳动保障网正式开通,为加大劳动保障各项政策宣传力度、增强社会服务能力提供了又一重要途径。
3.劳动保障基层平台建设水平全面提升。
2002年起在各街道(乡镇)、社区建立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所、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配备了一批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2005上半年又配备了一批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形成了覆盖全市的市、区、街道(乡镇)劳动保障三级管理,市、区、街道、社区四级服务网络。
同时,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职能进一步延伸,由过去单打一的就业再就业工作扩展到社会保险、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等多项劳动保障工作,由过去针对社会失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扩大到对整个区域范围内的企业、人员的劳动保障工作的管理和服务。
二、“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面临的形势和挑战
“十一五”时期仍处于一个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战略机遇期。
党中央提出的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极大地提升了劳动保障工作在经济和社会全局工作中的重要地位,经济全球化和生产力发展的时代需求有力地推动着劳动保障的改革发展和完善。
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劳动保障不仅是发展的保障,更是发展的目标,不仅是改革的配套工作,更是改革的重要内容,不仅是市场经济体制的条件,更是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
十六届五中全会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确立为“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并就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出了具体部署,提出要“把扩大就业摆在经济社会发展更加突出位置”、“认真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社会保障问题”、“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趋势”。
可以说,坚持和实践科学的发展观,加快实现“两个率先”,是“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工作面临的极为有利的宏观环境和发展机遇,但同时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劳动保障工作将面临空前的压力和挑战。
(一)就业再就业矛盾进一步扩大
“十一五”期间,劳动力供给仍将继续增长,结构性失业的矛盾将更加突出,劳动力总量过剩,结构偏低,将是“十一五”期间就业的主要矛盾。
1.总量性矛盾突出。
一是失业人员总量仍将持续增加。
“十一五”期间,预计平均每年新登记失业人员4万人左右,其中就业转失业人数保持在2—3万人,全市失业人员存量将以每年0.5万人的速度增长。
二是新成长劳动力特别是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开始凸现。
未来五年我市每年的新增劳动年龄人口在4万人左右。
三是农村劳动力转移速度加快,被征地农民数量逐年上升。
据估计测算,“十一五”期初全市农村有10万人处于无业和失业状态,还有7万人处于不充分就业状态,大部分需要转移安置。
四是外来务工人员数量仍将保持稳中有升态势。
预计全市将每年增加外来务工人员5-6万人。
“十一五”期间,全市劳动力年供给总量粗略估算应保持在近20万人。
同时,按每年10%的经济增长速度,并参照近几年就业弹性系数测算,在现有经济结构状况下,每年能够创造的城镇就业岗位约有10万个左右,劳动力年度总供给大于总需求,将对全市就业构成巨大的压力。
预计“十一五”期间,每年净增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保持在0.5万人左右,“十一五”期末,我市城镇登记失业人员预计将达到6万人,同时,以2005年末我市城镇从业人员86.94万人、“十一五”期间净增就业25万人计算,预计“十一五”期末城镇从业人数将达到112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达到5.4%左右。
2.结构性矛盾突出。
预计“十一五”期间,全市各类技术工人需求约30万人,而目前缺口大约在10万人左右。
技师、高级技师需求将翻番,高级技能人才数量严重不足、中高级技能人才结构不适,将成为制约我市经济发展的一大因素。
同时,从传统行业分流出来的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因技能单一、陈旧,无法适应新兴产业、行业和技术性职业的需要,劳动力素质与岗位需求不相匹配的矛盾十分突出。
3.改善就业环境矛盾突出。
一是城镇就业压力加大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领域转移速度加快同时出现。
“十一五”期初,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结构调整的不断深入,困难群体再就业将更加困难。
同时,随着我市城镇化步伐加快和各类工业园区的兴起,将有更多的农村富余劳动力从土地上释放出来,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已成为十分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二是就业稳定性下降。
就业模式日趋多样化,工作岗位创造与消失加快,成为就业不稳定的重要因素之一。
三是就业服务体系不完善。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民办就业服务机构统筹管理、协调发展、共享资源的机制尚未建立。
四是市场导向就业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目前,我市的就业、失业预警机制尚不健全,对失业人员的管理服务手段相对滞后,再加上现行的社会保险政策不能适应灵活就业的需要,这些问题已成为制约劳动力的合理流动的重要因素。
(二)社会保障压力进一步增大
“十一五”期间,随着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和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城市化步伐加快,对加快社会保险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迫切的要求。
1.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带来的经济结构与就业结构的调整对社会保险模式提出了创新要求。
从我市近几年的就业形势分析,第三产业尤其是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比重逐年提高,非公经济正在成为新的就业增长点。
社会保障服务范围向非公经济扩大,个私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将逐步成为扩大覆盖面的主要对象。
以国有企业职工为主要保障对象的社会保障体系,将随着就业形式、方式的多样化,转向为全体城镇劳动者提供社会保障转变。
同时,经济社会发展格局对城乡统筹多层次、多支柱的社会保障体系、较广的社会保险覆盖面、较高的社会保障水平提出了更高要求。
2.人口逐步老龄化,养老保险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承受能力面临新的挑战。
近年来,我市60岁以上老年人口数量以每年不低于3%的速度迅速递增,其中企业退休人数每年以不低于5%以上的速度增长。
虽然经过这两年的大力扩面,但是基金自求平衡能力仍然十分脆弱,考虑到国家将启动做实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养老金标准上调,基金面临的支付压力十分巨大。
同时,社会保险实施十几年来,已经覆盖到私营企业、乡镇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用人单位,社会保险的征缴难度将会越来越大,迫切需要改革现有社会保险的征缴办法,以适应我市社会保险工作的需要,确保社会保险的安全有效地运行。
3.人们日益增长的医疗消费需求对现有医疗保险制度提出了新的挑战。
目前我市医疗保险参保对象主要还是“城镇职工”,部分已退休的原国有集体企业老职工、小集体退休人员、城市未就业的居民、少年儿童等人群尚未纳入社会医疗保障范围,六级以上残疾军人医药费还未进行社会统筹,政策之间的“接口”还不完善,较高的医疗消费水平与较低的医疗保障能力之间产生的医患矛盾、医保矛盾、保患矛盾十分突出,现行的医疗保障制度的范围和水平很难满足社会需求。
4.农村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与农民逐步向城市转移将对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提出新的挑战。
目前我市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由于制度的缺陷,集体补助没有落实到位,基金运行层次低散,运营水平不高,当期承诺支付的较高水平的固定利率长期高于基金实际收益,使得基金当年收支亏损严重,难以维持正常运行并取得较高的基金收益,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保障水平低于农民实际生活水平需要,难以体现保障功能。
加上城市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大批农民将离开土地进入城市的二、三产业,被纳入城镇社会保障体系,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范围越来越小,现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已难以为继,基本失去了养老保障功能。
如何解决我市农民社会化的养老问题,建立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并进一步完善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制度已迫在眉睫。
(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难度进一步加大
“十一五”期间,我国劳动关系调整机制建设仍处于初级阶段,一方面用以规范劳动关系市场化行为的劳动法律法规尚不健全;另一方面劳动关系双方也未形成自行协商谈判解决争端的成熟有效机制。
因此,协调好新形势下劳动关系,处理好劳动争议已成当务之急。
1.严峻的就业和再就业形势,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一方面由于劳动力供大于求,导致劳动者之间的就业竞争压力加大;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趋利性导致一些企业为降低产品成本而降低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劳动条件,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很大程度上加剧劳资双方的矛盾,这种状况短期内难以有根本性的改变。
2.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作用尚不明显。
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自主协调劳动关系的作用尚未完全发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有待加强;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发展不平衡;劳动争议处理体制还不能满足处理劳动争议的需要;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在如何进一步适应企业劳动关系变化的需要、适应经济结构和社会组织结构调整的要求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
3.劳动保障监察执法还缺乏力度。
传统的劳动关系格局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影响,劳动者市场风险更大,生活保障和权益保障的需求、难度显著加大。
一些企业不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履行社会责任,侵害职工权益的问题,已成为影响劳动关系和谐稳定的主要因素。
与此同时,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执法力量薄弱、干预查处力度不够,执法环境也有待改善。
(四)劳动保障机构能力建设紧迫性进一步增强
“十一五”期间,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对象的需求、标准和要求将日渐提高,同时,劳动保障法制建设将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的要求更高,劳动保障工作的任务更艰巨,难度更大,管理服务要求更高。
而目前劳动保障系统的机构能力建设现状还难以适应“十一五”期间社会经济发展和劳动保障工作的需要,影响到劳动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一是随着劳动保障管理和服务任务剧增,劳动保障部门的职能标准、编制人员却没有及时调整,出现了工作内容增加、工作量增加,而人手不能增加的情况,导致有的经办机构服务不到位,执法监察部门执法不到位,监督部门监管不到位。
二是基础设施投入和相关政策配套的资金和经费不足。
如:
由于劳动力市场场地狭小,社保经办机构四处分散,缺乏劳动保障的中心机房,执法监督经费的不到位等等。
三是街道、社区平台建设亟待加强。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改革的不断深入,原有的体制已不复存在,劳动保障方面的矛盾呈现集中反映的态势,形成了劳动保障部门前所未有的压力。
三、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围绕全市“两个率先”奋斗目标,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在增加就业总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质量,在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的同时更加注重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在全面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同时更加注重各类社会群体利益关系的协调平衡,在缓解当前突出矛盾的同时更加注重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在推进各项制度改革的同时更加注重法制、规划、信息网络、监督系统、管理和服务体系等基础建设,为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构建和谐常州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基本原则
“十一五”期间就业,劳动保障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1)坚持为全市“两个率先”目标服务,加快构建城乡相对统一的劳动保障制度,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2)坚持由近及远,逐步完善,双向调节政府与居民的承受能力,实现公平与效率相结合,权利与义务相对应,在保持劳动保障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的同时,改善居民对改革的心理预期,实现社会保障能够覆盖全体社会成员;(3)坚持以人为本、就业优先,加大就业再就业工作扶持力度,严格控制失业率在一定范围内;(4)坚持把握劳动保障固有规律、尊重劳动者首创精神和依法推进劳动保障工作相结合。
(三)总体目标
1.拓宽就业渠道,扩大城乡就业。
“十一五”期间,全市实现净增城镇就业25万人,转移本地农村劳动力1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左右。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社会公平。
“十一五”期间,要把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提高保障水平和提高社会保险事业的综合管理水平作为重点,建立一个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资金来源多渠道、保障方式多层次,权利与义务相对应,管理和服务社会化,统一规范、持续安全的社会保障体系。
到“十一五”期末,城镇基本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覆盖率保持在95%以上。
3.协调劳动关系,合理调节收入分配。
以协调劳动关系和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重点,促进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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